致虚极,使心灵到达空虚的极点,
守静笃。保持宁静的心灵不变。
万物并作,宇宙万物千姿百态一齐在眼前呈现和运动,
吾以观其复。我则以这样的心灵观察其运动规律的循环往复。
夫物芸芸,那些外界的事物千姿百态,
各复归其根。又各自都回复到自己的本原。
归根曰静,回复到自己的本原就叫做实现真正的宁静,
静曰复命,实现真正的宁静就叫做回复真正的生命,
复命曰常;回复真正的生命就叫做实现不变的永恒;
知常曰明,知道永恒不变这个道理就叫做明了,
不知常妄;不知道生命意义的永恒性就会是妄知妄行;
妄作凶,妄知妄行就产生灾凶,
知常容。知道生命意义的永恒性就会有包容万物的心胸。
容乃公,心胸能包容万物就能客观公正地认识和对待一切事物,
公乃全。客观公正地认识和对待一切事物就能完整全面地理解把握之。
全乃天,完整全面地理解把握一切事物就是对宇宙总体规律的理解把握,
天乃道。对宇宙总体规律的理解把握就是对大道总体的理解把握。
道乃久,对大道总体的理解把握就是对永恒真理的理解把握,
没身不殆。就能够虽肉体消灭而精神永存。
注解:
(一)致虚极,守静笃
此为观照事物的方法,亦或修炼入静的方法和状态。不唯虚静是求,是为了静中知动、虚中知实;下文的展开正是由此。
(二)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并”:一起、同时;“作”:存在和运动。“以”:即指“致虚极,守静笃”;“复”:事物存在和运动的基本形式——循环、往返、重复。
(三)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芸芸”:指众多、千姿百态。“复”:有不能脱离之义;“根”:既是根源、来源,又是其本质。
(四)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
“静”:宁静而无矛盾状态,是生命的真理;“常”:非指寻常可见的自然事物和规律,指永恒不变。
(五)没身不殆
“没身”:指形体、肉体的消灭;“不殆”:不毁坏。
章析:
这章讲的是关于修道、修炼和修行的思想。通过调整主观状态,以认识和把握宇宙、自然和人生的本质规律,从而使自己与永恒不灭的终结本质合一,得到精神的永恒不灭。这种方法,与后来禅宗修行的思想是相似的。
有的认为此章讲的是待物处世保身之道,是小用之解。
我们经常说,从某个角度看又怎么样怎么样——这种“看”的方式本身就是自我的局限和迷雾。这就像照相一样。从这个角度照,是这个样子;从那个角度照,是那个样子;角度不同,其照的效果就不一样,每一个角度,都不能完全反映这个人,哪个是其真正面目?同理,“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子非虫蚁又焉知虫蚁?不要说那么远,一个人在饥饿的时候和在饱食以后,其思想方式和情感心理都会程度不同地受到一定影响,都可能会有所不同。故要真正了解对象事物,就必须消除和超越自我主观因素、生理机能和存在方式对自我的的限制和制约,而要做到这一点,老子给我们提出了一种认知原则或体验原则——“致虚极,守静笃”。
致虚极,便超越和消除了自我主观因素、生理机能和存在方式对自我的的限制和制约;守静笃,便能够保持这种致虚极的状态而无有主观思想情感等因素对自我的干扰和影响。
从场能物理学的角度讲,一切都是虚实体;“致虚极”,是一种虚态,由于自我有了这种虚态,才能真正准确地吸收外面的实态信息能量,就像一间屋子里堆满了各种杂物,人家送一车珠宝给你,你也没法放,只有先把屋子里杂物清除掉一样。
“守静笃”的道理,就像平静的水面才能准确反映物像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