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对岸的诱惑:中西文化交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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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为庞德/费诺罗萨奇文一辩

我们面对的,是世界文学史上一篇著名奇文:影响极大,学术根基却肤浅甚至错误。如何读这篇文章,就变成难题,尤其对中国人更是难上加难。

《作为诗歌手段的中国文字》,原是美国19世纪末东方学家厄内斯特·费诺罗萨(Ernest Fenollosa 1853-1908)所作,生前只是草草写在他的笔记本上。他逝世多年后,才由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 1885-1973)加以编辑整理并加按语,于1921年首次发表。

庞德是对20世纪诗歌和诗学影响最大的人物(很多论者认为不应加“之一”)。他以此文为基础,提出的“表意文字法”(Ideogrammic Method)成为20世纪诗学的一个核心问题,也是现当代诗歌实践(写作、阅读)的一个原则性立场。

中国习诗者大都闻此文之名久矣,惜无缘一见。1987年我完成此译文,不料所托非人,几乎遗失。直到1994年,才由《诗探索》印出全文。

但也有可能一读之后,反生狐疑:立论如此荒谬,如何成为“现代诗的圣经”?仅套一句比较文学常用语“一切从误读开始”,迹近搪塞。我下面解释,或可参考。

费诺罗萨的主要研究领域是日本美术,常去日本。1896年至1900年他年事已高,再度赴日长住,向有贺永雄、森海南等著名汉学家学中国诗,做了大量笔记。1908年他去世后,其妻玛丽·费诺罗萨整理出版了他的东方美术史巨著,但对此笔记不知如何处理,想找一个诗人与亡灵“合作翻译”。

大约1912年底,她在伦敦遇到才26岁却自信心非凡的美国诗人庞德,一谈投机。可能是庞德的世界主义、对异国文化的强烈兴趣,使她信任了这小伙子。于是她寄给庞德亡夫的全部中日文学笔记。庞德从中“改译”,1914年出版中国诗集《神州集》(Cathay),1916年出版《日本能剧》,1921年首次刊出这篇论文。此后这篇论文收入各种选本,出单行本,译成多种文字。

对汉字“形象构成”的迷恋或迷惑,在20世纪初不少艺术家中突然大行其道。爱森斯坦的电影蒙太奇,就是受汉字启发;美国新诗运动领袖之一埃米·罗厄尔观赏中国书法,忽悟拆字,以此法译中国诗一卷曰《松花笺》。因此,发现之功,也不专属于费诺罗萨。

但是,费诺罗萨在汉字构成中发掘出一套今日可称为符号美学的理论。他认为欧洲文字(以及一切拼音文字)是“中世纪逻辑****”之产物,完全失去了直接表现物象的能力,只是所谓任意专断(arbitrary)的符号。词语之间的固有联系也变成专断的,如灰浆砌砖块。

而汉字,费诺罗萨认为,从来没有失去表现事物复杂功能及事物之间自然关联的能力,因为汉字由象形图案组合而成,并非纯武断的符号。这样的文字,“到达事物本身”。

如此的理论,由一种几千年未变的文字系统作支持,而这种文字产生了惊人的文明和最优美最现代式的诗歌,无怪乎庞德读了费诺罗萨笔记本后欢呼雀跃。1915年,他着文说:“中国诗是一个宝库,今后一个世纪将从中寻找推动力,正如文艺复兴从希腊人那里找推动力……目前我们已找到一整套新的价值。”

要反驳这一点太容易了。任何汉语知识比费诺罗萨或庞德稍多一点的人,都知道汉字大部分是形声字,基本从音,形旁只是类别。形象为基础的象形、指事、会意三种字,早就成了不象形的象形字,而且,即使象形,也因为反复使用造成的非语义化,形早已不显。费诺罗萨举的例是“人见马”,二条腿的人,把眼睛架在腿上飞跑,见到四条腿的马,文字中就有动感的意象。实际上,中国人早就无法感到“人”与“马”字中各有几条腿。

显然使庞德和费诺罗萨最感兴趣的是象形单元构成的会意字,因为它们展示了一种“动势”,指出了“事物之间的有机联系”。

既然象形单元已不再象形,组合而成的会意字也无“直指事物”的能力可言;“见”字对中国人来说并非长腿飞奔的眼睛,“间”(隙)字也不再是门缝见月。而且,撇开象形单元不说,这种“词源比喻”(etymological metaphor)是任何语言共有的构词法,例如西语“灵感”(inspiration)来自“朝里”与“吸气”,“商业”(commerce)来自“交换”与“货物”。西方国家的人已无法感觉到其中的词源比喻,中国人也无法感觉到会意字的构成。

自从这篇论文发表,西方汉学家纷纷嗤笑,语言学家认为不值一驳。不过这无所谓,因为感兴趣的只是诗人和诗学家。

实际上连费诺罗萨自己也明白这一点:“的确,许多中国象形字的图画起源已无法追溯,甚至中国的词汇学家也承认许多组合经常只是取其语音。”

我们也可以发现,庞德从未从语言学角度为费诺罗萨辩护。庞德所需要的,实际上是为现代艺术,尤其是美国现代诗运动中既成的趋势找一个理论辩护:先有结论后找理论。

而他的目的,是要建立一种诗学,这种诗学信任语言直接表现意象的能力。用当代符号学术语来说,他是寻找诗歌语言“再语义化”(resemantization)的途径。

我们试看庞德是如何从汉字组成论引向他所希望的结论。

费诺罗萨强调:“中国字远非仅是武断的符号,它的基础是大自然活动的生动速记性画面……汉语是循大自然本身而形成的。”

庞德在1932年出版的《阅读初阶》(ABC of Reading)一书中说明了如何循此推演到诗学:

在欧洲,你让人定义某物,他的定义总是脱离你熟知的简单事物,退入未知领域,退入遥远更遥远的抽象。

你问他什么是红,他说是一种“色彩”。

你问他什么是色彩,他说是光的振动或折射,光谱的一部分。

你问他什么是振动,他说是一种能量,如此等等,直到你得出存在或非存在的一种模式,直到你也不懂他也不懂为止。

欧洲文明,从中世纪起,虽还没有现在那么多科学,但对术语分类的关心,对抽象化的关心比如今更甚。

而一个中国人,如果要表现一个复杂的、一般化的概念,他如何行事?

要他来定义红,他不画出红色怎么办?他会(就如他的祖先那样)写下玫瑰、樱桃、铁锈、火鹤的简略式。

中国词即表意字,永远基于每人都知道的事物。

既然如此,汉语就必然是一种具体的语言,哪怕在谈抽象事物都是如此。

费诺罗萨讲的是一种文字,一旦写下必定是诗性的,无可选择而且永远留驻于诗性中。

而使人扼腕的是:“一行英文字永不会有这种诗性。”

然而庞德写诗却依然用英文,他并没有为了追求这种诗性而放弃英文。

既然“表意文字法”是英语诗的诗学,它就是一种不得已而求其次的诗学,即尽可能返回自然物的诗学。早在1912年,庞德读到费诺罗萨论文之前,他发起意象派运动时,就提出诗歌语言应当“直接处理任何主观或客观的事物”,“绝对不用任何无助于表现的词”。

1915年他发起“旋涡主义”时,更要求意象具有动势:“……一个放射的节点,或一串结节……思想不断地奔涌,从它里面射出,或空过,或进入。”

而费诺罗萨论汉字,正是着眼于意象的动态:“我们眼睛看见的是名称与动词的合一,是动态的事物,或事物的动态。而中国的概念正是把两者合起来表现。”

这就是费诺罗萨论文与现代诗学的结合点。

庞德自己认为“象形字法”是他对现代诗歌所做的最大的贡献。他自己宣称:“如果说我对文学批评有任何贡献的话,那就是我介绍了表意文字体系。”

这个原则如何使用于诗歌写作呢?除了意象主义的具体性,旋涡主义的动势化,在实践上主要是意象并置与意象叠加手法。庞德最初使用这两种手法时,主要从中国古典诗歌的句法中找到根据:汉语句法(尤其是诗句)几乎不用连接词,很少用介词,而靠意象的并列堆栈表现关系,表现比喻,表现动势。

换句话说,并置或叠加结构首先来自中国诗之拆句,而不是汉字的拆字。费诺罗萨论文,却为此提供了理论根据。

而庞德在写作实践上更向前进一步,直接使用汉字,即在英语诗中嵌入汉字。他的毕生力作《诗章》(Cantos),有大量汉字,尤其是从1945年著名的《比萨诗章》之后,在《掘石机》(1955年)、《皇座》(1959年)、《草稿与片段》(1969年)等诗章单印本中,汉字处处可见。

乍一见,我们会觉得庞德的炫学是否太浅薄了一些。但仔细体味,可以发现庞德除了表示尊崇中国文化之外,还用汉字来作为“凝聚思想的闪光的中心”。

而“拆字”方式,庞德倒是很少使用,只有1953年的《诗经》全译本,大量使用拆字。尤其是雅颂部分,简朴的诗句由此获得强有力的形象。不过这样的译诗就成了半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