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对岸的诱惑:中西文化交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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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毛姆与华侨持枪女侠

20世纪20年代英国作家名最盛者莫如毛姆(WSomerset Maugham)。当时小说,“高额”与“低额”之分,不如今日这样泾渭分明。毛姆的小说和戏剧文笔俊逸飘洒,故事精彩生动,对人性的观察尖锐深沉,对人生的愚行和悲剧理解而同情,因而他的书极其畅销,小说稿费高达每词一美元(该等值于今天的50美元吧)。销行如此成功,没有损害他在文坛上的崇高地位。文学史家都认为张爱玲受毛姆影响最多。

1919年,毛姆盛名如日中天时,起程东来,作“收集材料之行”,在中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盘桓大半年,仅在中国前后就有四个月。该年12月底,毛姆与他的年轻男友杰拉德·哈克斯顿进入中国内地,先坐帆船(毛姆自己说是坐舢板sampan)缓缓上溯扬子江1500英里,然后改走陆路。1920年1月3日回到上海时,毛姆吹嘘说他“用双脚”走了四百英里路。

定居东亚的英人社会,竭诚欢迎这位名作家来访。不料他们的种种形象,他们讲的种种趣事,都落进毛姆的戏剧小说里,个个可以对号入座。当毛姆赢得了“东亚题材小说家”的名声时,东亚的英人恨他入骨,认为毛姆有负招待的盛意,甚至打起诽谤罪官司。对这些愤怒指责,毛姆只说了一句俏皮话:“如果鞋正好,你穿上就是。”

毛姆从1923年起写出了一系列“远东作品”,戏剧《苏伊士之东》(East of Suez, 1923)、散文集《中国画屏》(On the Chinese Screen, 1924)、长篇小说《彩绘面纱》(The Painted Veil, 1925)、短中篇《一封信》(The Letter, 1926)、短篇集《阿金》(Ah King, 1933)。

《苏伊士之东》1923年在伦敦王家剧院上演,其场面之宏大,令伦敦观众惊叹。首场是北京大前门,在伦敦唐人街找了40多个华人做临时演员,舞台上出现拉车挑水的苦力,蒙古骆驼商队,游方和尚,甚至国乐班子。这么多华人上台演出,在英国是破天荒,为此,剧院还特地雇了几个广东话翻译。此剧本身不太成功,但华人“龙套”特别令人满意。毛姆自己写道:

任何看过此剧的人都不可能忘记中国人的精彩演出,尤其是第四场暗杀未遂,伤者抬过来时,那惊恐的姿势表情,声音压低的波动交谈,真有一种戏剧性的紧张气氛。

但是毛姆东亚作品的主要人物却全是东亚的英人殖民者,奇怪的是,这些人几乎没有一个像样的好人。就拿《中国画屏》中诸篇来说吧,有传教士对中国人鄙视甚至憎恶,却在中国传教终生;有记者自称社会主义信徒,却苛待他的洋车夫;有英国中产妇女在北京庙宇中布置一个英式客厅,却把佛龛当做壁炉。

当然毛姆笔下的中国人,也有不值得恭维的人物:一个内阁部长以贪婪狠毒闻名,接见毛姆时却异常温文儒雅;一个比较现代文学教授胶柱鼓瑟,学问荒唐。然而毛姆笔下大部分中国人禀性善良,勤劳刻苦,有人性美。中国的纤夫号子优美动听,中国官员好摆架子,但体悯下情。固然毛姆有的看法实在发噱,例如认为欧洲的抽水马桶(当时是有钱人才用得上的)是阶级分野的祸根,而中国的开口粪坑,无分贵贱,每个人都得其味而闻之,“这是没有阶级的真正的民主”。

总的来说,毛姆同情中国人,对英人十分严厉。他的笔锋所指,是殖民主义对人格的腐蚀性影响。在毛姆笔下,这种腐蚀更表现在英国女人身上。毛姆一向就有的憎恨女人心理(例如其名著《月亮与六便士》),现在变成了对住在东方的英国女人的厌恶。小说《晚宴之前》(Before the Party):婆罗洲的一个法官的妻子,不满丈夫好酒贪杯,用刀割断了他的喉咙。《丛林中的足迹》(Footprints in the Jungle):一个种植园主带朋友来家,结果妻子与之有染,合谋杀夫。

但最可怕最冷血的故事出现于中篇小说《一封信》(The Letter)之中。毛姆在新加坡时听居停主人讲过这个当地有名的案子,毛姆读法庭报告出身,立即明白他可以抓出一个精彩的故事,于是写出了这篇受欢迎的中篇小说。

橡胶农场主克劳斯比先生是个粗鲁不文的人,经常外出。他的妻子莱斯莉端庄秀美。一天夜里,有个男人哈蒙德企图趁克劳斯比不在而强奸莱斯莉,被莱斯莉开六枪打死。莱斯莉被收押在狱候审,但当地英人一致认为她是敢于灭杀恶人的女英雄,尤其是因为哈蒙德近来家里有一个中国情妇,舆论更不同情。莱斯莉的律师也认为能无罪开释,但律师发现该中国女人手中有一封出事这天莱斯莉给哈蒙德写的歇斯底里的信,要求哈蒙德当晚来见她。这个实据证明,莱斯莉与哈蒙德曾有私情,但莱斯莉看到哈蒙德有了中国情妇,再也无法控制自己。中国人知道哪怕官司打赢也没有好处,因此要求出售此证据。最后,律师逼丈夫克劳斯比先生付出一万美元买下此信,而法庭在一片欢呼祝贺声中无罪开释莱斯莉,她依然是个温雅娴静体面的女人。

毛姆的人物一般总说不上是好人还是坏人,哪怕坏人也总有些值得同情的优点。这个女人莱斯莉恐怕是毛姆笔下唯一坏到透顶的人,英国殖民者的虚伪、狭隘、残忍,令人震惊。与之成对比的是小说中的中国人:律师的助手翁其琛文雅而机敏,其智慧压过英人;那中国女人,着墨不多,“走路很慢,是一个自信很强的女人的步态”。

1927年,毛姆将此小说改成舞台剧,在伦敦连演336场。30年代此小说在好莱坞被拍成电影,那是美国观众对中国人同情最强烈的年代,制片人认为莱斯莉不应该逃脱惩罚,于是让哈蒙德的中国情妇出来开枪把莱斯莉打死。

1982年我在洛杉矶加州大学的电影档案库检看旧片,看到这个中西女强人持枪火并的场面,不禁愕然。我至今没有查到记录制片人做这样的改动是否得到毛姆同意,但我怀疑毛姆会让他笔下文静而自持的中国女人成为这样的复仇女神。

《一封信》可能至今没有中文译本。25年前我重做学生时,特别喜欢此小说,就译了出来。可惜当时编《毛姆小说集》的编者不看好,不愿意收录。此后漂流西洋,原译稿不知去向,殊为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