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京景物略》载:“城隍庙市,月朔望、廿五日,东弼教坊,西逮庙墀庑,列肆三里。”(《帝京景物略》第161页。)这是以城隍庙为场所,以城隍庙会为依托而兴起的庙市。城隍神是远在道教产生之前就存在于民间信仰中的地方神,先秦时,天子八祭之一——“水庸”祭即为城隍祭。道教产生以后,将其吸收进自己的神仙体系,使之成为道教的护卫神和管理地方之神,专门护卫城邦,扶正祛恶。据《北齐书·慕容俨传》记载,南北朝时正式称为城隍神。唐代时加封爵禄,五代则封侯称王,其庙几乎遍布全国。宋代荣列国家祀典,各府州县皆立庙祭祀。元代在京都建立城隍庙,封其神为“佑圣王”,城隍神遂成为国家的守护大神。明代城隍信仰达到鼎盛,《续文献通考·群祀考三》载:明洪武二年正月封京都及天下城隍。帝谓中书及礼官曰:“城隍神历代所祀,宜新封爵。”遂封京都城隍为承天鉴国司民升福明灵王,开封为显圣王。其余府为监察司民城隍威灵公,秩正二品。州为灵佑侯,秩三品。县为显佑侯,秩四品。明洪武三年,朱元璋又下令各级官府以其衙门规模造城隍庙。城隍庙会成为地方官民共同参与的大型庙会,也是明清之际影响最广大的庙会之一。由于城隍庙会参与人数多、规模大、持续时间长,所以吸引了众多的商家。市场上出售的物品品种繁多、琳琅满目。《帝京景物略》中说:“市之日族族,行而观者六,贸迁者三,谒乎庙者一。”(同上,第166页。)可见庙市之兴盛,似乎已经远远盖过城隍庙会的风头。
事实上,这种庙市在本质上还是依托庙会产生的,只是后来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贸易的成分逐渐多于祭祀的成分。但在地位上,“会”仍比“市”高。没有城隍庙会,城隍庙市也和其他集市没有区别,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地点举行,也不会拥有庙会带来的人气和商机。城隍庙会凭借庙市声名远播,众多商人的参与和投资又使其规模进一步扩大。
清朝政府对道教的抑制政策越来越严。道光元年(1821),清王朝敕令第五十九代天师张钰“停其朝觐,着不准来京”(《清朝续文献通考》卷八十九《选举考六》。),道教从此彻底失去其政治地位,从上层完全转入民间。有学者统计乾隆时期北京地区庙宇,有关帝庙一百十六所,观音庙一百零八所,土地庙和真武庙五十所左右,其他神庙诸如火神庙、龙王庙、玉皇庙、五圣庙、天仙庙、三官庙、地藏菩萨等各三十多所,各种庙宇共计一千三百多所(参见马书田《华夏诸神》,北京燕山出版社,1990年,第117页。)。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收举“庙会”一项,所列出的清代方志中,几乎每一地都有庙会的记录,有相当多的地区还形成了颇具规模的庙会群。因此,清朝可以说是庙会的极大繁荣发展时期,其道教庙会在民间的发展也达到了最高境界。
清代的道教庙会主要发展出了以下几个类型:
一、以崇拜为主的庙会。
清代民俗资料中记载的这类崇拜型的道教庙会颇多,仅北京一地就有白云观燕九节庙会、文昌会、东岳庙会、九皇会、妙峰山庙会、丫环山庙会、城隍出巡等(参见《帝京岁时纪胜燕京岁时记》北京古籍出版社,1981年。)。以崇拜为主的庙会主要指在道教神仙诞辰或道教节日里面举行的庙会活动。这种庙会活动的特征是宗教氛围浓烈,宗教因素是庙会存在的主要因素。从清朝妙峰山庙会活动中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这类庙会。
妙峰山庙会是清代场面最盛大的庙会,“香火之盛,实可甲于天下矣”(同上,第62页。)。妙峰山上基本以道教宫观为主,供奉的主神为碧霞元君。妙峰山碧霞元君庙是妙峰山庙会的主会场,位于北京城西北。每年四月,自初一日开庙半月,庙会之期,前来烧香拜神的人“前可践后者之顶,后可见前者之足。自始迄终,继昼与夜,人无停趾,香无断烟”(同上。)。其规模之大,“人烟辐辏,车马喧阗,夜间灯火之繁,灿如列宿。以各路之人计之,共约数十万。以金钱计之,亦约有数十万”(同上。)。可见其崇拜活动之繁盛。
结合清代无名氏绘制的《妙峰山进香图》,我们可以比较清晰地了解当时这种崇拜型庙会的盛况。进香的群众以乡民装束者居多,也有贵富人家子弟。他们大都来自京津地区,分别从三条山路上山进香。按照进香的程序:沿路祀祠、众火落宿、登山、报号、朝顶、进香,进香完后,便还香、酬山,然后下山。归途中,要顺便购买绒花纸花等饰物,以示“带福还家”。尽管进香往返需数日,朝顶进香的人还是成群结队、携儿带女、带着干粮,或步行、或乘舆、或骑马,浩浩荡荡进发。
妙峰山庙会也有娱乐和商贸,但在浓厚的宗教氛围下,这些活动的性质都多少有所变化。妙峰山庙会上的娱乐和一些服务工作基本上是由民间自发组织的各“文会”与“武会”充当主角。文会一般指为香客服务的慈善组织,为香客提供各种方便,如修路、装灯、开设茶棚、修鞋等。武会是为上山香客表演的娱乐性组织,绝大部分是自愿组成。他们义务为香客表演说书、相声、杂技、武术、摔跤、戏剧等节目。无论文会还是武会,他们在共同信仰的支撑下,基本上都是义务服务,或仅收成本费用,与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在性质上有明显不同。当然,妙峰山作为一种民间性的集会,也必然受到众多个体商贸经营者的关注而成为商贸活动的场所。但是,这种商贸活动是绝对从属于宗教崇拜的庙会的。
二、以经济商贸为主的庙会。
这类经贸庙会也就是庙市。百货交易,是庙会活动的主要内容,而祭祀活动则是附属于此的。《帝京岁时纪胜》中说:“都门庙市,朔望则东岳庙、北药王庙,逢三则宣武门外之都土地庙……俱陈设甚夥。人生日用所需,以及金珠宝石、布疋细缎、皮张冠带、估衣骨董,精粗毕备。”(《帝京岁时纪胜燕京岁时记》第22页。)这些庙市,有综合性的百货市场,也有根据各地区的经济生产生活情况而形成的某一专门产品的庙市。如《燕京岁时记》中的土地庙庙市:“(土地庙)自正月起,凡初三、十三、二十三日有庙市。市无长物,惟花厂鸽市差为可观。”(同上,第54页。)该庙中有明万历四十三年碑,称曰“古迹老君堂都土地庙”(同上。),确断为道教庙宇似无可疑。这里形成了鸽市。另外还有小药王庙和北药王庙的庙市,以售卖妇女零用之物为主;都城隍庙市,市皆儿童好玩;中顶碧霞元君庙市,市中花木甚繁;北顶碧霞元君庙市,市皆日用农具,游者多乡人(参见《帝京岁时纪胜燕京岁时记》。)。
三、以娱乐为主的庙会。
这类庙会起源于道教,但在发展过程中宗教的因素逐渐淡薄,最终与民俗融为一体,完全成为民俗节日。这在道教庙会中占的比例不是很大。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节日是上元灯节。唐宋元时期民俗资料中对上元节的描述虽然以民众娱乐观灯为主,但仍多多少少提到上元节的祭祀活动。到了明清,尤其是在清代的民俗书籍中,对上元节的描述就只限于民俗节日的描述了。《帝京岁时纪胜·上元》是这样记载的:“十四日至十六日,朝服三天,庆贺上元佳节。是以冠盖翩跹,绣衣络绎。而城市张灯,自十三日至十六日永夕,金吾不禁。悬灯胜处,则正阳门之东月城下、打磨厂、西河沿、廊房巷、大栅栏为最。至百戏之雅驯者,莫如南十番。其余装演大头和尚,拌稻秧歌,九曲黄花灯,打十不闲,盘杠子,跑竹马,击太平神鼓,弦管,木架诙谐,细米接作鳌山,烟炮攒成殿阁,冰水浇灯,簇火烧判者,又不可胜计也。然五夜笙歌,六街轿马,香车锦辔,争看士女游春,玉佩金貂,不禁王孙换酒。和风缓步,明月当头,真可谓帝京景物也。”(《帝京岁时纪胜燕京岁时记》第10页。)这是清初北京上元节的盛况,清末人富察敦崇所著《燕京岁时记》里的上元节,和清初情况大致相同,只是更热闹,名称上更是直呼“灯节”,将之与道教在形式上的最后一丝联系也放弃了。
四、综合型的道教庙会。
当然,上述庙会类型并非绝对的划分,差别只在于不同类型的庙会中拜神、贸易与娱乐的地位不同。清代的庙会总体上来说是集崇拜、经贸和娱乐为一体的,如《燕京岁时记》里面记载的曹老公观儿“每至正月,自初一日起,开庙半月,游人亦多”(《帝京岁时纪胜燕京岁时记》第52页。),蟠桃宫“每届三月,自初一日起,开庙三日,游人亦多”(同上,第58页。),东岳庙“每至三月,自十五日起,开庙半月。士女云集,至二十八日为尤盛,俗谓之掸尘会”(同上,第58页。),《帝京岁时纪胜》中的都城隍庙“五月朔至八日设庙,百货充集,拜香络绎”(同上,第22页。)。甚至大名鼎鼎的香火甲天下的妙峰山庙会也有专门的商业贸易场所,而商人为求利市,也会在庙市期间举行一些祭祀拜神活动,同时热闹的商业活动吸引了一些从事文娱演出的“过会”来参加,这使庙市带有娱人、娱神的双重属性。
综观清代的道教庙会,有几个不同于前代的特点:
第一,数量明显增多。许多道教的节日和大小神仙圣诞日都成了庙会,从清代民俗资料记载中可以发现庙会是非常普遍的活动。同在北京城,清代的道教庙会就比明代多。除了道教传统的重大节日举行的庙会外,还有春秋仲月举行的文昌会,在文昌祠内“献供演戏,动聚千余人”(同上,第14页。);供奉金母列仙的蟠桃宫,每年三月,“都人治酌呼徒,联镳飞鞚,游览于此”(同上,第16页。);里二泗的佑民观,中建玉皇阁醮坛,塑河神像,“五月朔至端阳日,于河内赛龙舟,夺锦标,香会纷纭,游人络绎”(同上,第22页。)。其实,这些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道观,供奉的也是道教的一些小神,前代并没有什么祭祀活动,但在清代都发展起了当地重要的道教庙会,道教信仰在民间的普及由此可见一斑。清代的道教庙会在数量上远远超过了佛教庙会。据《燕京岁时记》所记载的北京地区的庙会,共有23种,其中道教庙会占了17种之多。
第二,庙会时间长,密度大。一般的庙会都在一天以上,以北京地区为例,时间最长的白云观庙会从正月初一至十九,游人络绎车马奔腾,为期19天。若按一年之中有17种道教庙会计算,平均每个月约有1.4个庙会,若加上其中每月都要举行一次甚至三次的庙会,如土地庙逢三(初三、十三、二十三)便有庙会,其庙会的密度更是惊人。
第三,地域性明显。中国地域辽阔,道教神仙众多,几乎各地都有自己最为推崇的神仙信仰,即使是同一个神仙,各地也有自己独特的信仰方式,反映在道教庙会上,就表现出明显的地域特征。某个神仙信仰的庙会在有的地方非常繁盛,而在其他地区却默默无闻。如妈祖信仰以及妈祖庙会,就多分布在我国福建、广东、台湾等地;江南地区的庙会较之华北地区,则其经济功能弱,而娱人娱神的大众消闲娱乐色彩重(参见刘锡诚主编《妙峰山:世纪之交的中国民俗流变》,中国城市出版社,1996年,第131页。)。
第四,庙会民间组织兴盛。清代除了如东岳庙等传统的国家正祀的庙会外,政府在很大程度上退出了道教的庙会活动。庙会一般由民间自发兴起。为了更好地组织庙会,众多民间社团自发组成了各种“香会”,自动按照庙会各方面的需要承担不同的任务,给庙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香会组织严密周全。各种管理人员职责明晰,一般设有:引善都管(或称香首或副香首)为香会的总负责人。下设催粮都管,负责向会员收取会费;请驾都管,负责香会期间各种礼节的执行;钱粮都管,负责采办供品;司库都管,负责管理财务;中军哨子都管,负责进香期间本会的保安工作;车把都管,负责管理车辆运输;还有茶房厨房都管,负责管理香会进香途中的伙食(参见《北平东岳庙调查》,《东方文丛》第46册,中国民俗学会民俗丛书,(台湾)东方化书局,1971年。)。
香会有两种,分为“文会”与“武会”,武会又称“花会”和“走会”。在香会的严密组织和管理下,文会与武会各司其职,文会服务,武会表演。具体说,文会是庙会上有共同信仰的人组成的慈善组织,义务为朝山进香的香客提供旅途和生活上的便利。妙峰山的香会组织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文会在妙峰山的工作有:(1)修筑进香的道路,如“圆明园正白旗修道老会”、“开山老会”等专门负责修路,而“净道盛会”等则专门负责维护路面。每年三月中,他们就开始进山修路、打平浮沙、扫除浮石。(2)装修路灯:如“燃灯老会”等,负责香客晚间进香路途的照明。每年四月初开始在沿途架起路灯,并为香客提供纸灯笼、蜡烛,并有专人负责点燃和熄灭路灯。(3)开设茶棚:如“粥茶老会”等。他们多于进香途中,遍设粥茶棚,为香客免费施送粥茶、馒头,香客也可在此临时休息或临时住宿。(4)义务修鞋:如“缝绽老会”是由京城内的靴鞋行业组织起来的。多在茶棚道旁等候,为过往香客免费修鞋。(5)修补瓷器、铜器、锡器:如“巧炉老会”等,由京城内锯碗盆、修锅补壶的工匠组成。他们一边朝山,一边沿途义务修理茶棚的破损器具。(6)义务提供草席:如“拜席老会”等。他们每年都施给茶棚若干新草席,以供香客瞻拜、休息使用。(7)义务提供茶盐:如“献盐老会”、“茶叶老会”等等。他们一般备有官盐,施送给各茶棚。(8)方便香客沿途焚香祀神:如“盘香老会”。他们备有各种大香盘,除自用外,并在沿途茶棚悬挂,每盘可燃点数日(参见刘锡诚主编《妙峰山:世纪之交的中国民俗流变》,中国城市出版社,1996年,第52页。)。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各个行业组成的香会,在共同的宗教目标下,在极其虔诚的态度下产生的集体协作精神,本身就是庙会敬神不可分割的部分。
武会,是庙会中各种娱乐活动的组织者和演员,脱胎于宋朝出现的“社会”。《燕京岁时记》说:“过会者,乃京师游手,扮作开路、中幡、扛箱、官儿、五虎棍、跨鼓、花钵、高跷、秧歌、什不闲、耍坛子、耍狮子之类,如遇城隍出巡及各庙会等,随地演唱、观者如堵。”(《燕京岁时记》第67页。)这就是武会的活动内容。另外还有托偶、影戏、八角鼓、子弟书、杂耍、把戏、相声、大鼓、评书之类。武会一般也是自愿组成,并以各自技艺结成会社。庙会期间,他们纷纷携带戏装、乐器、武术家什,并打出各自的会旗。当时比较有名的有:中幡圣会、杠子圣会、狮子圣会、踏车圣会、少林五虎圣会、大鼓圣会、清音圣会、音乐说唱圣会等等(参见刘锡诚主编《妙峰山:世纪之交的中国民俗流变》第47页。)。武会既来献艺,也来进香。一般就地着装进行表演。《妙峰山进香图》正是千姿百态的武会活动的缩影。图中的涧沟村大街两旁,就画有几处华丽的戏楼,台上几个献艺者正挥袖起舞、行腔作唱,围观人颇多。另外还画有唱大鼓、说评书弹曲的,以及新颖的拉洋片,香客竞相观看,执事者一边手拉洋片一边说唱。可见,武会极大地丰富了庙会的民间文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