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邓小平理论的伟大创新(公务员培训系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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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2)

报告初步概括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进程。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

这些概括,总的说是科学的,表明我们党对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对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性、艰巨性、曲折性、复杂性,有了一个比较清醒和正确的认识。

第二,正确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党的十三大报告重申了这一概括,指出:“我们在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存在,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为了解决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就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这就科学地阐明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

应当看到,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和十三大报告对我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概括,比党的八大对这个问题的概括更为准确和科学。

它直接了当地揭示了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力,要求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坚定不移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集中主要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同时,它科学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满足整个社会的需要,从而进一步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里还需要说明,十一届六中全会《历史决议》和十三大报告所使用的概念是“社会生产”,而不是“社会生产力”。为什么说这种概括更科学?因为社会需要是相对于社会生产而言的,社会生产力是相对于社会生产关系而言的。为了发展社会生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当然需要集中力量发展和提高社会生产力,但又不能仅仅注意发展生产力,而必须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生产关系,改革和完善上层建筑,就是说,要改革和完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体制、科技体制等社会体制,还要进行社会主义的全面建设,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水平和文明程度,创造愈来愈多的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第三,完整准确地规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在一定历史阶段的政治主张和根本任务的集中体现,是事关全党工作和全国改革、建设事业全局的战略规定,是党正确地实施政治领导的基本形式和重要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就是党在一定历史阶段的政治纲领和政治路线,也就是党的总路线、总方针、总政策。它明确规定党在一定历史阶段的奋斗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径、条件。党的基本路线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党的生命线。我们现在所说的党的基本路线,是指党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十三大报告在系统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础上,明确概括和全面阐发了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这条基本路线的简明概括。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规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这就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所谓富强、民主、文明,是指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富强、民主、文明这三大目标,紧密联系,不可分割,体现了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总要求。

二是明确指出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这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个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是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奋斗目标的基本途径和条件。

它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规律,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和根本战略。这三个基本问题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经济建设是中心,同时,“一个中心”,也离不开“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不能变成“两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也不能变成“一个基本点”。两个基本点中,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治保证和制度保证;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重要动力和必要条件。这两个基本点,共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之中。

三是明确指出了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奋斗目标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领导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依靠力量是全国各族人民。

四是明确规定了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奋斗目标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这就是自力更生,艰苦创业。

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

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关于共产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和当代世界社会主义实践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科学地考察了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揭示了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客观规律,并且预测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将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1849年底至1850年冬,马克思在伦敦德意志教育协会举办的《共产党宣言》讲座中指出:“共产主义要经过许多年之后才能确立,而且要经过几个阶段。”

1871年4~5月,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指出:“工人阶级并没有期望公社做出奇迹。他们并没有想靠人民的法令来实现现成的乌托邦。他们知道,为了谋得自己的解放,同时达到现代社会由于本身经济发展而不可遏制地趋向着的更高形式,他们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完全改变的历史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362-363页)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书中,明确提出了关于共产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按照这一理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未来新社会的发展要经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个阶段,叫过渡时期,就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革命转变时期。马克思指出: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314页)第二个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初级阶段,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第三个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他根据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成熟的不同程度,科学地分析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的区别,同时指出,这两个阶段属于同一社会形态,具有某些共同特征。关于第一阶段或初级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指出:“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同上,第304页)1882年9月12日,恩格斯在写给卡·考茨基的信中说过,像印度、埃及、阿尔及利亚等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可能越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进入社会主义;至于这些国家要经过哪些社会和政治发展阶段才能同样达到社会主义的组织,我们今天只能作一些相当空泛的假设。(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649页)总起来看,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未来社会的发展只能作大致的预见,对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进程,包括它的第一阶段又需要经历几个发展阶段,不可能作出明确的论述。

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列宁既提出过一些科学的思想观点,也发表过某些超越阶段的见解。1917年,列宁在《国家与革命》这部重要著作中,第一次明确地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称之为“社会主义”,从而使“社会主义”一词,在未来社会发展中有了特定的含义。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他根据俄国资本主义不发达、小生产占优势的实际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提出整个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是一个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在他的论著中,曾经使用过“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不完全的社会主义”、“完全的社会主义”以及社会主义的“最初级形式”、“低级阶段”、“中级阶段”等概念。例如,1920年4~5月间,他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书中说过:“从共产主义的观点看来,否定政党就意味着从资本主义崩溃的前夜(在德国)跳到共产主义的最高阶段而不是进到它的低级阶段和中级阶段。我们在俄国(推翻资产阶级后的第三年)还处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即向共产主义低级阶段过渡的最初阶段。”(《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版,第154页)就在这一年,列宁提出,共产主义等于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他当时估计,苏维埃政权通过电气化道路,有可能在10~20年的时间里,使俄国走向共产主义。同年10月2日,列宁在俄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三次代表大会上作《青年团的任务》的讲话时说:“现在50岁左右的这一代人,是不能指望看到共产主义社会了,那时候他们都死了。至于现在15岁的这一代人,就能够看到共产主义社会,也要亲手建设这个社会。因而他们就应当知道,他们终身的全部任务就是建设这个社会。……共产主义青年团要使大家从小就在自觉的有纪律的劳动中受教育。这样我们才有希望完成现在所提出的任务。我们应该估计到,要全国实现电气化,使我国贫瘠化了的土地能采用最新的技术来经营,至少要花10年工夫。因此,现在是15岁、再过10-20年就会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的这一代人,应当这样安排自己的全部学习任务:在每个乡村和城市里,青年每天都能实际完成共同劳动中的某种任务,哪怕是最微小、最平常的任务。能否保证共产主义建设成功,就要看这个工作在每个乡村里进行得怎样,就要看共产主义竞赛开展得怎样,就要看青年组织自己的劳动本领怎样。”(同上,第296-297页)从30年代中期以后,社会主义国家相继出现了“超越阶段”的错误。1936年,斯大林宣布:苏联社会“已经基本实现了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

1939年,他在联共十八大的报告中说,苏联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我们正向共产主义前进”。他提出,苏联能够在10~15年内,在人均工业产品产量方面超过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那时,苏联就可能“从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过渡到共产主义第二阶段”。

1946年,苏联卫国战争和反法西斯战争刚刚结束,斯大林曾经同美国记者说:在苏联这样的国家,一国实现共产主义,“是完全可能的”。

1956年,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的报告中说,苏联正逐步向共产主义迈进。1959年,他在苏共二十一大的报告中,提出了“全面建设共产主义”的理论。他宣布,“苏联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已经达到了这样的高峰,在经济生活和社会政治生活的各方面实现了这样宏伟的改造,以致使我国现在能够进入一个新的、极重要的发展时期一全面展开共产主义社会建设的时期。”

1961年10月,他在苏共二十二大上所作的《关于苏联共产党纲领》的报告中提出:“二十世纪是共产主义凯旋胜利的世纪。上半世纪,在我们星球上,牢固地确立了社会主义,下半世纪,在我们星球上将要确立起共产主义。通向这个目的的道路,由我们党的新纲领,即被正确地称为现时代的共产党宣言所指明。”

他还解释说:“纲领草案的历史范围是二十年。为什么我们恰好规定这样一个期限呢?在讨论纲领草案的过程中,有些同志问道:为了完成这个任务,规定的时间是否太长?不,同志们。为了使社会能够合乎共产主义的原则,必须使生产力得到巨大发展,创造丰裕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为此,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以严格的科学计算为指导。这种计算表明,在二十年之内我们将基本上建成共产主义社会。”

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二大上所作的关于苏共中央委员会总结报告中还说,社会主义各国将大致同时进入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

当时,受斯大林和赫鲁晓夫这种错误观点的影响,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东欧国家,普遍刮起了一股“共产风”。

勃列日涅夫在苏联执政后,对赫鲁晓夫的“超越阶段”思想作了一些纠正,如把社会主义阶段划分为建设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和发达社会主义阶段,认为发达社会主义阶段,即向共产主义过渡阶段,是很长的阶段。但是,勃列日涅夫提出的“发达社会主义论”,仍然存在着“超越阶段”的错误。60年代末,勃列日涅夫宣布,苏联“已经建成发达社会主义社会”。实际上,当时苏联的经济、政治、文化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并没有达到发达社会主义阶段。

70~80年代,东欧多数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勃列日涅夫的“发达社会主义论”的影响。后来,安德罗波夫提出,苏联现正处于发达社会主义这个漫长的历史阶段的起点;到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才完全放弃了“发达社会主义”的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