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邓小平理论的伟大创新(公务员培训系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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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3)

到80年代中期,中国、越南、老挝等社会主义国家,对本国目前的社会性质和发展阶段问题,相继作出符合实际的判断。例如,1987.年10月,越共总书记阮文灵在越南《共产主义杂志》上发表文章,认为越南目前处于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初级阶段。1996年越共八大,仍然坚持这种国情判断。又如,1989年1月,老挝共产党四届七中全会提出,老挝处于“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全会认为,根据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老挝尚不具备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目前仍处于“巩固、发展和完善人民民主制度,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1991年3月,老挝共五大重申,老挝目前处于“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发展阶段。

二、毛泽东和党中央文献的有关论述

毛泽东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1957年,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把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与“建成”加以区别,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有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

1959年,毛泽东在读前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还谈到,社会主义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他还说,后一个阶段可能比前一个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

在我国,从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内,我们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一直处在不完全清醒的状态。

1958年8月,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会议上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认为这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决议》指出:“人民公社建成以后,不要忙于改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在目前还是以采用集体所有制为好,这可以避免在改变所有制的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实际上,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中,就已经包含有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了。这种全民所有制,将在不断发展中继续增长,逐步地代替集体所有制。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一个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内就可完成,有些地方,可较慢,需要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过渡到了全民所有制。如国营工业那样,它的性质还是社会主义的,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然后再经过多少年,社会产品极大地丰富了,全体人民的共产主义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都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教育普及并且提高了,社会主义时期还不得不保存的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都逐步地消失了,反映这些差距的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也逐步地消失了,国家职能只是为了对付外部敌人的侵略,对内已经不起作用了,在这种时候,我国社会就将进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时代。”

《决议》还提出:“现阶段我们的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建立人民公社首先是为了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速度,而建设社会主义是为了过渡到共产主义积极地作好准备。看来,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

当时,在我国的一些地方,曾经流传过这样一个“顺口溜”:小农经济独木桥,走一步来摇一摇;互助组,石头桥,风吹雨打不牢靠;合作社,是铁桥,要上天堂上不了;人民公社是金桥,共产主义路一条。

在较长的时间里,我们又认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处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激烈斗争的“过渡时期”。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公报提出: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需要几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在这个时期里,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这里强调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长期性,其直接目的显然是为了论证阶级斗争的长期性,而不是为了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后来,以这个错误论点为基础,形成了“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后果。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并据此明确提出和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对于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我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始终重视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早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在他那著名的《矛盾论》一文中,就科学地阐明了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他指出:“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他强调指出:“任何过程如果有多种矛盾存在的话,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它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因此,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320页、第322页)正是基于这种科学认识,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每个历史阶段,总是倾注全力,正确分析和把握当时的社会主要矛盾,并据此确定党和人民的奋斗目标,制定实现这一目标的总路线、总政策和各项具体的工作路线和具体政策。

1956年9月,党的八大政治报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国内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这一矛盾的实质,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国内主要矛盾的最初表述。这个表述,虽然在文字的表达上有不够准确的地方,但其基本精神是正确的。首先,它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规律为依据,并且集中地反映了这种基本矛盾运动的特点和要求。其次,它体现了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性质。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得到满足,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而这正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的必然要求。最后,它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社会主要矛盾决定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正是依据对我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分析,党的八大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明确指出:党和全国人民的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指出,党和国家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70页)随后不久,他又明确指出,我国现正处在转变时期,即由阶级斗争到向自然界开战,由革命到建设,由过去的革命转到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遗憾的是,在后来的实践中,这种正确的思想和主张并没有得到真正贯彻执行。

三、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重大贡献

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概念

在党的纲领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这在马克思主义历史上是第一次。前面已经指出,对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提出过一些可贵的思想,但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不可能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论述。后来的社会主义者,包括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领导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过“超越阶段”的思想。列宁和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问题,曾经分别提出过某种设想,但由于种种原因,都没有明确地作出科学的概括。

1987年11月16日,邓小平在谈到建设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时,特别强调指出:“我们现在所干的事业是一项新事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干过,所以,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在实践中摸索。”(《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8-259页)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在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正确总结我国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和新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重大发展。

(二)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发展进程的认识

纵观20世纪世界社会主义的曲折历史进程,我们清楚地看到,包括我国在内的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都不同程度地发生过失误。这突出地表现在,对本国经济文化的落后性认识不足,对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因而在实践中实行了一些超越阶段的办法和政策,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历史经验证明,能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及各阶段的国情特点,是社会主义事业能不能顺利进行的关键。应当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正是总结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经验取得的一个重大理论成果。

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进程,党的十三大报告初步作出了科学概括。这些概括,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多侧面地揭示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点,诸如:生产力不发达,商品经济不发达,教育科学文化不发达;经济结构亟待调整和优化,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不成熟不完善,经济、政治、文化体制不完善,等等;与此相联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进程,必然呈现出长期性、可变性、渐进性等特点。这表明,邓小平和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逐步深化和提高,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程的理解和把握逐步清醒和自觉。

(三)科学地揭示出马克思主义同本国国情相结合的动态过程

早在1956年11月,邓小平在回答国际青年代表团的提问时就说过,“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了这样的原则,即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以此来指导我国的革命,指导我国的建设。这个原则是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根据过去革命中失败和成功的经验总结起来,并在第七、第八两次党代表大会上加以肯定的。当然,这只是一个原则,原则的运用还会遇到许多具体问题。一个国家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不论是革命时期还是建设时期,如何使马克思列宁主义与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相结合,这是一个需要不断解决的问题。”(《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版,第258页)在这次淡话中,邓小平还全面阐述了如何实现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与本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问题。他指出:这个结合“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叫普遍真理,另一方面叫结合本国实际。我们历来认为丢开任何一面都不行。在我们中国共产党看来,普遍真理有这样一条,就是消灭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将来还要实现共产主义。能不能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呢?不能。如果离开了这条普遍真理,不实现社会主义,那末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共产党就不要存在了。但是,中国怎样才能比较快地消灭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呢?这就必须研究本国的特点。离开本国的特点去硬搬外国的东西,这条普遍真理就不能实现。”“根据我们的经验,普遍真理与具体实际,二者结合很不容易。”(《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版,第259页、第260页)普遍真理与具体实际相结合“是一个需要不断解决的问题”。邓小平的这一重要思想,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和实际价值。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部实践,包括成功的实践和错误的实践,从正反两方面证明了这一点。邓小平在他一生的实践活动中,都坚持和实行这种结合。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更是倾注全力,来思考、探索和实际解决这个结合。从本章第一节第一部分的介绍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既是邓小平思考和解决这个结合的一个重大成果,又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实现新飞跃,开创新道路,创立新理论,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国情基础。不仅如此,它也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正确认识本国国情,科学判断本国目前的社会性质和所处发展阶段,从而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本国国情的成功结合,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做法和经验。

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新的实践中的发展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它指导我们更清醒地认识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纵观20世纪世界社会主义的曲折历史进程,我们清楚地看到,包括我国在内的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都不同程度地发生过失误。这突出地表现在:对本国经济文化的落后性认识不足,对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实践中实行了一些超越阶段的政策和做法。邓小平和我们党通过总结社会主义曲折发展的历史经验,明确地认识到,在我们这样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在主客观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但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还必须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至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那还需要更长得多的时间,需要多少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

这就使我们能够更清醒地认识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从而更准确地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

(二)它指导我们党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