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干脆找国王要去吧,我才不管呢!我受够了。你滚!”他猛地冲了出来,矮个男人拔腿就跑。
“哈!我们不用去普里克斯敦了。”他压低声音对我说,“来吧,看我们能不能从这家伙身上得到什么。”我们穿过那些看热闹的人,福尔摩斯追上那个人了,拍了一下那人的肩膀,那人立刻转过身来,我借着煤气灯看见他的脸一下子白了。
“你是谁?你想干嘛?”他声音一颤一颤地问。
“对不起,”福尔摩斯温和地说,“我听到你和那个老板的话了。我想我能帮你。”
“你?你是谁?你怎么能知道是什么事?”
“我叫歇洛克·福尔摩斯。我的职业是了解别人所了解不到的事。”
“可你不会知道这件事吧?”
“请原谅,我什么都知道。你在找布瑞金利基从普里斯敦路的欧可夏特太太那买的鹅;他把它们转卖给了阿尔法餐馆的温迪盖特老板,温迪盖特又把鹅给了俱乐部,最后会员亨利·贝克先生得到了其中一只。”
“哎呀,先生,您就是我要找的人。”矮个男人伸出颤抖着的双手喊道,“我简直无法跟你们解释这事对我的重要性。”
福尔摩斯拦了一辆正好路过的四轮马车。“既然如此,与其在这么冷的街上谈话,不如找个舒适的地方去谈。”福尔摩斯说,“但在动身前,我想问一下先生您尊姓大名?”
那个人瞥了我们一眼后,有些犹豫地说:“我叫约翰·罗宾逊。”
“不,不是,我想知道你的真实姓名。”福尔摩斯平和地说,“办事可不能用化名。”
矮个男人的脸腾地红了:“我,我叫詹姆斯·赖德。”
“这就对了。世界宾馆的领班,上车吧,很快你就可以知道事情的一切了。”
矮个男人轮番打量着我们,眼神中半是害怕,半是希望。最后,他还是和我们上了马车,虽然我们一路沉默,但从矮个男人粗重的呼吸、时而紧握又时而松开的手可以看出,他紧张极了。半小时不到,我们就到了贝克街的公寓。
“到了!”福尔摩斯打开门高兴地说,“这炉火真好。赖德先生,你好像很冷。来,坐到这张围椅上来,我换上拖鞋就来处理你的事。现在,好啦,你是想知道那些鹅的下落吧?”
“是的,先生。”
“或许我该说你那只鹅。我想你只是对其中一只感兴趣,尾巴上有一条黑斑的那只吧?”
“哦,先生,您能把它的下落告诉我吗?”赖德激动地喊了起来。
“它到我这儿来了。”
“这儿?”
“是的,它真是一只了不起的鹅。你对它那么关心,我毫不奇怪。它死后还下了个蛋——天底下最漂亮、最贵重的蓝色小蛋。我把它藏起来了。”
福尔摩斯打开保险柜,把蓝宝石拿了出来,宝石寒光四射,晶莹若星。赖德右手扶着壁炉角战战兢兢地站起来,惊愕的脸拉得老长,他不知道该放弃还是该声明宝石属于他。
“这场戏该收场了,赖德。”福尔摩斯说,“站稳点,别掉到火炉里去。华生,你扶他坐下吧,然后给他一点白兰地,看来他还不是猖狂之徒。行了,现在看起来有点活人样了。老天,他真瘦小啊!”
赖德喝了点白兰地后,脸上有了些血色。他坐了下来,惶恐不安地盯着福尔摩斯。
“现在我几乎了解了这个案子的全过程,也掌握了可能用得着的一切证据,所以我们其实不需要你说什么。不过,为了使这个案子更完整,我还得问你一两个问题。赖德,你以前就听说过伯爵夫人的这颗蓝宝石吧?”
“凯瑟琳·库萨克告诉我的。”他大声说。
“哦,是夫人的女仆。就像它以前引诱过好多比你还要好的人那样,它对你也很有诱惑力,可你怎么不用高明点的方法呢?赖德,我想你天生就是个狡猾的坏蛋。你知道那个叫霍纳的管道工以前犯过类似案件,所以人们很容易怀疑是他。你和你的同谋在伯爵夫人的房间做了点手脚,然后想法把霍纳叫到房间来;等他一走,你就撬开首饰盒,然后贼喊捉贼,使那个倒霉的家伙被捕了。而你——”
赖德扑通跪到地上,一把抱住福尔摩斯的双脚。“看在上帝的份上,你饶过我吧!”他尖声喊道,“我还有老父老母,他们会很伤心的。我以前从没干过坏事,今后也决不会再犯了!我发誓,我以圣经的名义发誓。千万别起诉我,看在基督的份上,千万别这样!”
“坐回去!”福尔摩斯喝斥道,“现在你知道求饶了,你有没有想过那个倒霉的霍纳?他很冤枉地被送上了被告席!”
“我会逃走的,福尔摩斯先生。只要我离开这个国家,先生,对霍纳的起诉自然就撤销了。”
“哼!这个问题我们等下再谈。现在你先向我们交代你的罪行。宝石怎么进了鹅肚?鹅又怎么弄到市场上了?从实招来或许还有活命的希望。”
赖德使劲舔着干裂的嘴唇。“我一定老实交代,先生,”他说,“霍纳被捕以后,我想得马上带上宝石逃跑,因为警察随时可能搜查我的房间。宾馆里没什么可藏东西的地方,所以我假装出去办事,去了趟我姐姐家。她家在普里克斯敦路,她丈夫叫欧可夏特,以饲养家禽为生。一路上,我觉得警察或侦探无处不在。尽管那天晚上很冷,可我赶到普里克斯敦路时,已经满头大汗了。姐姐问我为什么脸色这么苍白,是不是出事了,我说宾馆里发生了盗窃案,弄得我心神不宁。然后我抽着烟斗走到后院,盘算着怎么办才好。
“我以前有个叫莫兹力的朋友,在基尔本,他后来变坏了,最近从本顿维尔监狱放出来。有一天他碰到我,和我谈起了如何偷盗和销赃。他干了一两件坏事,被我抓住了把柄,所以我相信他不会出卖我。于是我决定找到他,让他做我的同谋。他肯定会帮我把宝石变成现金的。可是怎样才能平安抵达他那里呢?我想起到姐姐家来的路上是如何的害怕,我随时都会被警察拦住,搜查,而蓝宝石就放在我的马甲口袋里。我靠着院墙这样想的时候,那些鹅在我脚边走来走去,突然,我有办法了,我想只有这样才能逃避最精明的警察或者侦探。
“早在几周前,我姐就跟我说过,圣诞节我可以从她养的鹅里任选一只作礼物。我知道她说话算数,于是决定立即挑一只出来,好把这宝石藏在它肚子里带到基尔本去。院里有个小棚,我把其中一只鹅赶到棚里,抓住了,撬开嘴后,用手把宝石尽可能深地塞进它的喉咙。那只鹅使劲一吞,把宝石吞了下去。我摸了摸,感到宝石顺着它的食道滑到了嗉子里。那只鹅翅膀扑楞扑楞地挣扎起来,我姐姐听到后赶紧跑了出来。就在我转过身和我姐说话的刹那,那畜生竟挣脱了我的手,跑回鹅群中间去了。
“‘你抓鹅干什么,杰姆?’她问。
“‘你不是说要送一只给我作圣诞礼物吗?’我说,‘我在摸哪只最肥的呢。’
“‘哦,’她说,‘我们已替你选好另外关起来了——我们叫它杰姆的鹅——是只大白鹅。我总共喂了26只,一只给你,一只自己吃,剩下24只拿去卖。’
“‘谢谢你,麦琪。’我说,‘假如你不介意,我就要我刚才抓的那只。’
“‘我们给你留的比你刚抓的那只重3磅多呢!’她说,‘是专门养肥了送你的。’
“‘没关系,我还是拿我自己挑的那只好些。’
“‘随你,’她有点不高兴了,‘你挑中哪只了?’
“‘那只尾巴上有条黑纹的,就是正中间那只。’
“‘行,杀了再拿吧。’
“嗯,我按她的吩咐把鹅宰了,然后把它带到基尔本。我把所有事情跟莫兹力说了,谈这事找他可真是找对了。他听了就大笑起来,直到呛住了才打住。我们拿刀把鹅剖开后,我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宝石根本就不在里面,连影子都没有!我这才意识到出了多大的差错。我急忙跑回我姐家的后院,可那里连一只鹅都没有了!
“‘那些鹅呢,麦琪?’我问她。
“‘卖给经销商了,杰姆。’
“‘哪家经销商?’
“‘布瑞金利基,科温特花园市场的那家。’
“‘那里头有没有一只尾巴上有条黑斑的鹅?’我问,‘和我挑的那只一样的?’
“‘有。那两只带黑斑的鹅,我从来就分不清楚。’
“我一听马上明白了,连忙跑到那个布瑞金利基那里。可他把那些鹅也给卖了,而且死活不告诉我到底卖到哪里去了。您今晚都听到了,他一直这么对我。我姐以为我疯了,我有时候自己也这么认为。现在,现在,我因为这只不过碰了碰的财富就把人格卖了,烙上了窃贼的印记。上帝帮帮我吧!帮帮我!”他双手捂脸,哭得涕泪直流。
好长一段时间里,我只听到赖德的抽泣声和福尔摩斯的手指有节奏地敲打桌子的声音。后来,福尔摩斯猛地站起来,把房门一把推开。
“你给我滚!”他说。
“滚?先生!哦,上帝保佑您!”
“少啰嗦,快滚!”
赖德不敢再说什么,一阵急促的“通通通”的脚步声在楼梯上响过后,大门接着“嘭”地响了一下,然后马路上传来清楚的奔跑声。
“华生,”福尔摩斯拿起了他的陶瓷烟斗,“毕竟警方没请我帮忙了解案情。当然,如果霍纳有危险,就另当别论了。可这个家伙不会出庭作证了,到时,案子就会不了了之。我想,我隐瞒事实可能也是犯罪,但我也可能拯救了一个灵魂。这家伙不会再干坏事了,这次把他吓坏了。把他送进监狱的话,那他下半辈子就得以罪犯的面目出现,更何况现在正是宽恕的时节。机遇把这么一个离奇的事件交给我们,解决了就算了吧。”
【绝顶聪明的杀手】
布莱克博士在自己家中被人开枪打死。独自住在郊外的布莱克博士的尸体是在第二天早上被帮工玛琪发现的。尸体倒在书房正中央,胸前中了一枪。屋内带着灯罩的电灯从天花板垂下,布莱克博士穿着礼服,倒在灯下。在博士身旁有一只被打碎的灯泡。
窗户关着,挂着厚厚的窗帘。在窗帘和玻璃上有一个弹孔,死亡时间推定为昨晚9点左右。探长奎恩和助手默尼奉命赶到。当地治安队长把情况作了简略介绍:“犯人是从院子对面的杂树林里开枪的,距离约40米,一枪命中,枪法的确不错。根据这点,不久就可找出犯人。”
奎恩探长仔细地检查了一遍现场,提出疑问:“黑色窗帘的布料很厚,即使屋内开着灯,室内的人影也映不到外面去,而且,布莱克博士是在电灯下方被击中的,他的影子更不会映到窗上。那么,犯人究竟怎么瞄准射击的呢?难道是偶然被打中的吗?”
奎恩探长的疑问,治安队长无法解答,只得答应天黑时做一下试验。这时,奎恩看见了博士身旁的碎灯泡,找了支电笔试了一下灯座,发现灯座有电。
天黑的时候,经过试验,证实了奎恩的疑问。“从窗帘缝隙处,只能知道室内是否开灯,然而,罪犯只一枪便命中了他,的确是个神枪手。”治安队长感到有些奇怪。
“已大致知道犯人是谁了吗?”奎恩探长单刀直入地问。
“有两名重大嫌疑犯,是布莱克博士的两个侄子,加森和尼克。博士现在是独身,又没留遗嘱,遗产将由他们两人各自继承一半。博士有相当大一笔遗产。”
治安队长找来了加森和尼克。由于没有确凿证据,无法定案。实际上,案发的当晚,两人在叔父家共进晚餐。之后,3人在书房隔壁的起居室里谈话。据说8点30分的时候,加森和尼克回家去了,帮工已于7点30分先走。此间,两个侄儿分别都进去过书房一次。先是加森在闲谈中,博士的烟抽完了,他进书房去取。临走之前,尼克从书房里借了书后回去的。其间,布莱克博士一次也没进过书房。这些,刚才加森和尼克都作了证词,而且布莱克博士一直把他们送到门口,然后关上门。不料进入书房后被射杀。第二天早上案发时,他家门还紧关着,并没有人破门而入的迹象。
再说,两个侄儿住在各自的公寓里。据他们说,在叔父家门前告别后,一个向南,一个往北各自回去了。奎恩探长想到这里,闭目沉思着。片刻后,奎恩突然睁开眼睛,对治安队长说:“白天在现场时,灯罩灯座是有电的,而在博士身旁有一只被打碎的灯泡。”
“是的。”
“那我知道谁是凶手了。
治安队长问道:“是加森,还是尼克?”
奎恩探长用肯定地语气说道:“是尼克。”
“为什么?”
“尼克在回家前最后一个进入书房,这便是证据。”“嗯?”治安队长糊涂了,“奎恩探长,只凭此似乎还不能证明什么。”
奎恩微微一笑,说道:“尼克从书房出来时,事先摘下电灯泡。侄儿们走后,布莱克博士进入书房,按下墙上的开关,发现电灯不亮,一看是灯泡没了,他便去更换灯泡,或许是嫌麻烦,他没有关开关。这样,在灯泡接触灯座的一刹那,灯泡亮了,而博士恰好站在灯泡正下方,所以,从书房的窗户看到电灯亮的瞬间,布莱克博士肯定会站在电灯的正下方,即使窗上没有映出影子,罪犯也能瞄准射击,试想,有什么人会如此精确地知道电灯的位置呢,恐怕只有它的主人和他的侄子们吧!”
“而博士被击中倒下后,灯泡自然从手中丢了下来,所以会摔碎在博士身旁……”治安队长似乎还沉浸在对当时情景的想象中。
“没错,”奎恩探长点了点头,站起身来说道,“好吧!让我们去捉尼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