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把头探进小木屋时,我也吓了一大跳。福尔摩斯先生,您知道我平时办事非常冷静,但这一次我确实不能保持冷静。墙壁和地板上都是血,简直像个屠宰场,成群的绿头苍蝇嗡嗡地飞着。让人感到恶心。这个‘船舱’确实名副其实。屋子一头有张床,旁边有个水手柜,墙上有图表和地图,还贴着一张‘海上独角兽’号的油画,非常醒目。在一个架子上居然还摆着一排航海日记。看着这一切,人们仿佛真的置身于船长的舱里。但屋里的惨象,又把人们拉回到现实中。一把钢制的鱼叉穿过船长的胸膛,深深地扎进身后的木墙上,让人觉得他像一只被钉在硬板上的硬壳虫。当然,他早死了,他那张因痛苦而扭曲的脸,显得胡子更加向上翘着。人们都在小声议论着,猜想他为什么被杀。
“福尔摩斯先生,我运用了您常用的方法——不许任何人搬动任何东西,然后把屋外的地面和屋里的地板都做了详细的检查。但结果令我失望,没有发现任何脚印。”
“你真的可以确定你没有发现脚印?”
“先生,我可以对着圣经向您发誓,确实没有发现脚印。”
“霍普金斯,你听说过会飞的动物会作案吗?我经手过许多案子,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只要罪犯有两条腿,他一定会留下脚印。真难以想象,一个运用科学方法的侦探,会在一间溅满血迹的屋子里没有发现任何线索,由此可以看出,你并没有仔细检查现场所有的东西,再狡猾的罪犯都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
年轻的警长被我朋友一番讥讽后,脸红一阵,白一阵,皱着眉头对我们说:“福尔摩斯先生,我当时太蠢了,居然没想到去找您,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当时屋里确实有几样值得特别注意的东西。那把用来谋杀的鱼叉便是其中之一。从现场看,那把鱼叉应该是被人从架子上一把抓下来的。架子上还有两把鱼叉,只有放第三把鱼叉的地方空着。鱼叉的木柄上刻着'sS,海上独角兽号,丹迪港’的字样。由此可以推测,凶手和死者发生过激烈的争吵,愤怒中,凶手顺手操起置人于死地的武器——鱼叉。由于彼德·卡里穿着衣服,而且凶杀发生在凌晨2点。因此我们可以推断死者与凶手有约会,桌上的一瓶罗姆酒和两只用过的杯子也说明了这一点。”
“你分析得不错,这两个推断都分析得很有道理。屋里除了罗姆酒外还有其他酒吗?”福尔摩斯问道。
“有,水手柜上面的小酒柜里还摆着白兰地和威士忌。这些酒瓶没被打开过。显然没有人喝过,因此,这些没喝过的酒对我们用处不大。”
“话别这么说,我看小酒柜还是比较重要的。”福尔摩斯说,“好了,关于酒就到此为止吧,你再给我们讲讲其他你认为与此案有关的物品吧。”
“桌上放着一只海豹皮烟丝袋。”
“它在桌子的什么位置上?”
“在桌子的正中央,我已经把它仔细检查过了,袋子翻口里面有‘P.C.’样的字母,里面有半盎斯水手们常抽的味道辛辣的烟丝,做袋子的海豹皮上还有毛,没有加工过,上面还有根小皮绳可以把它系住。”
“太好了!还发现了什么?”
斯坦莱·霍普金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外面已经磨得起了毛的黄色笔记本,翻开后,可以看见里面的纸张也发黄了,这说明它存在的时间已经很长了。笔记本的第一页上有人名的字母缩写“J.H.N.”和日期“1883”。福尔摩斯把它摆在桌上,非常仔细地检查着。我和霍普金斯的目光也越过他的肩膀,盯着笔记本。笔记本的第二页上印有“C.P.R.”三个字母,再翻后面,连着都是数字,再往后翻,在写有国家和地名的地方后面都有一些令人不解的符号和数字。
“对于这些符号和数字你有什么看法?”福尔摩斯问。
“这些符号和数字容易让人联想到交易证券的一些凭证。我认为‘J.H.N.’或许是某个证券拥有者的名字缩写。‘C.P.R.’也许是另外一个人的名字缩写。”
福尔摩斯说:“想一想,加拿大太平洋铁路的简称是不是也是‘C.P.R.’?”
斯坦莱·霍普金斯一拍自己的脑门,小声的骂着自己真愚蠢。
“您说的对极了!”他大声嚷嚷着。“我们只要弄清楚‘J.H.N.’三个字母代表什么,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我查过证券所的所有凭证,发现在1883年证券所所有经纪人名字缩写都不是‘J.H.N.’,可我觉得‘J.H.N.’是个突破口。福尔摩斯先生,这三个字母也许就是凶手的代码,这一点您必须得考虑到。另外,我认为记录大量有价证券的笔记本应该算做案发现场的重要物证,请告诉我们这次凶杀的真正起因吧。”
案情的发展完全不是福尔摩斯想象中的那样,他脸上的表情说明了这一点。
“我同意你的看法,”他说,“这本没有在调查报告中提到的笔记本,使我的想法有了一些转变。我得重新考虑这个物证的重要性。对了,你追查过笔记本里记录的证券了吗?”
“现在正在取证。我认为这些有价证券的主人也许都在南美洲,因为距离较远,可能得花相当一部分时间,才能查出这些证券拥有者的姓名及他们的简历。”
福尔摩斯想从那个发黄的笔记本中发现些什么,他一直在用放大镜仔细研究着。
“这儿有点不干净。”他说道。
“先生,我对您提起过,笔记本是从沾有血迹的地板上拾起来的。”
“血迹在笔记本的什么部位?上面还是下面。”
“是下面,也就是与地板接触的那面。”
“这就说明在凶杀之后,笔记本才落在地板上的。”
“您分析得对极了,福尔摩斯先生。而且我还敢肯定,这个笔记本是凶手在忙于逃跑时不小心跌落的,它掉的位置说明了这一点。”
“我猜想你没有在案发现场找到这些证券,对吧?”
“确实如此。”
“你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这是一起谋财害命的案件吗?”
“因为屋里的东西仿佛没有被翻过的痕迹,所以我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
“有意思,真有意思,”福尔摩斯嘴里念叨着,突然他问,“现场是不是还有把刀子?”
“是的,先生,确实有把刀子,它就在死者的脚旁边,刀还在刀鞘里放着。刀子是死者的遗物,他的太太证明了这一点。”
福尔摩斯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
“我认为我有必要去现场调查一下。”福尔摩斯开口说道。
“太感谢您了,福尔摩斯先生,您这个决定终于让我可以松口气了。”斯坦莱·霍普金斯又跳又叫,兴奋得不知该干什么好了。
“走吧,咱们该出发了。”福尔摩斯对年轻的警探摆了摆手。
“霍普金斯,你去叫辆马车。华生,如果你能和我一起去,那就再好不过了。本来一个星期前就该去,那样将对我们的案件有重大突破,但是现在去还来得及,在现场也许还能发现点什么。”
15分钟后,我们在弗雷斯特住宅区边上的一个驿站下车,穿过一片被叫做“不可逾越”的森林地带,这也是英国的堡垒,这片树林有几英里长。森林中的树木较为稀疏,建在附近的钢铁厂把树都砍去炼铁了。荒凉的树林里,零落地长着几棵小树,这片曾经抵当萨克逊侵略长达60年之久的树林永远成为了历史。在那片还有些绿意的山坡上,有一片不大的空地,一间又长又矮的石头房座落在上面。一条拐来拐去的马车道伸向那间石屋。在大路边上有一幢三面被灌木丛包围着的小屋,屋门和挂着窗帘的窗户正对着路,这就是死者的家。
斯坦莱·霍普金斯领着我们进了房子,并向被害人的太太——一位表情黯淡的妇女,介绍了我们。她那张略带菜色的瘦脸上,爬满了皱纹。布满血丝的眼睛深处流露着恐惧,这是对长期苦难生活的控诉。一位面色苍白的金发姑娘站在老妇人旁边,这是被害人的女儿。
“我的爸爸被人杀死了,这我很高兴,我从心底感激那个凶手。”姑娘丝毫不怕我们对她指责些什么。黑彼德确实太不像话了,把自己的家搞得乱七八糟,让人觉得特别不舒服。当我们走出来,在太阳下长长地舒了口气的时候,才觉得被害者的妻子、女儿以前活得太压抑了。
我们沿着一条被死者踏出的所谓的路走向那间小木屋。
小木屋很简陋。墙,靠门的窗户和屋顶都是木头的,屋的最里面也有扇窗户,斯坦莱·霍普金斯拿出那把从死者身上找到的钥匙正要开门,却突然像发现了什么,他停住手,脸上露出不解的神情。
“这锁被人撬过。”他说。
正在检查窗户的福尔摩斯过去一看,门的确被撬过,那划过的痕迹,表明了门被撬的时间不长。
“这个撬门的人很笨,想从窗户爬进去,但是他失败了。”
“撬门的事非同小可,昨天晚上我离开时,门还好好的,我发誓。”警探说道。
我提醒他说:“是不是哪个村民因为好奇或者无聊来撬门?”
“这不可能。”警探一口否定,“村民根本就不敢到这里来,更别说想撬门闯进小屋了。福尔摩斯先生,您对撬门有什么看法?”
“我想我们来得正是时候。”
“您的意思是这个撬门的人就在附近,并且还会再出现,是吗?”
“我想他应该还会再来,他第一次来的时候根本没想到门会锁着。他想用一把小刀把门撬开,但是他没弄开门上的锁。他再来时会怎样呢?”
“带上容易撬开锁头的工具等天黑了再来。”
“我们的想法不谋而合,我们必须在此等着他出现,要不我们就是笨蛋了,现在我们进屋瞧瞧。”
地板和墙上的血迹没有了,但家具还保持着原来的位置。福尔摩斯用了两个小时仔细地检查了每样物品。没有发现重要线索,这从他脸上能看出来。
“霍普金斯,你动过这个架子上的物品了吗?”
“我摸都没摸过。”
“肯定有什么重要的物品被偷走了。你们看这个地方,比其他地方要干净一些,小偷拿走的也许是书或盒子之类的东西。现场我已经勘查完了。好了,华生,你陪我去树林散散步吧。我也放松放松。霍普金斯,你再呆一会儿,看看能否见着我们想见的人。”
当我们布置好了圈套,已是晚上11点多钟了。霍普金斯想把小屋门打开诱敌,但福尔摩斯认为那样做不妥当。只要有一把比较坚硬的刀,就能撬开锁头。福尔摩斯出了个主意说,我们应该在第一扇窗户外面的灌木丛中躲起来。这样,只要来的人点灯,我们就能躲在暗处看清他究竟想干什么。
世界上最枯躁无味的事就是守候,不过这让人觉得有点刺激,想想就要到手的猎物,心情一阵紧张,深夜里悄悄潜来的是什么猎物呢?如果是一只老虎,要和它进行艰险的搏击之后,才能将它抓获。如果是一只进行偷袭的豺狼,它只能攻击那些懦弱的人和没有任何防范的人。我们躲在灌木丛里,静静地等待着猎物。晚归村民的交谈声和疲惫的脚步声引起了我们的警惕,但是这些声音很快就没了。从远处传来的教堂钟声,告诉我们夜已经很深了,这时下起了小雨,我们头上的树叶在黑夜中被雨打得很响。
教堂的钟声告诉我们已经2点半了,这是天亮前最黑的时候,突然一种非常尖锐的响声,打破了寂静。声音是从大门方向传来的,我们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有人从马车道上走过。紧接着夜又恢复了寂静。过了很长时间后,我还怀疑刚才是不是一种幻觉。突然尖利的金属摩擦声和重物的打击声打破了黎明前的黑暗,我们都在想这个人不笨,选择这个时间撬锁,这回或许是因为技术和工具都比上回好吧,居然把锁头撬开了。随着火柴的划亮,蜡烛的点燃,使我们透过窗帘能看清屋内的一切。
这位神秘的撬锁者是个瘦小的年轻人,大约20出头,在蜡烛光的照射下,那黑色的胡须把他的脸映衬得更加惨白。我清楚地看见他在不停颤抖,蜡烛光也随着一起颤抖,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胆小之人。从他身上你能深刻体会胆颤心惊的含意。他头戴便帽,上着诺福克式的上衣,下着灯笼裤,十足的一个绅士。他还在不停地抖着,一双贼眼惶恐地四处打量,这一切都被我们清楚地看到了。他哆哆索索地把蜡烛放在桌子上,随后走到一个角落,他在我们的视线中消失了。我们开始行动了,这时他突然又折了回来,手里拿着从航海日志中抽出的一个大本子。他把发抖的身体靠在桌上,手不停地飞快地翻着那个大本子,突然他停了下来,看起来是找到了他想要找的东西。他看了一眼后,做了一个显得非常恼火的手势,把大本子合上,又小心地放回了原处,并吹灭了蜡烛。他刚一打开门,霍普金斯便抓住了他的脖领。当他弄明白是怎么回事时,我听到他颤抖着发出了一声长叹,看样子他很害怕。蜡烛又重新亮了,那个可怜的家伙缩着身子,把自己发抖的身体拼命地往黑暗里躲,不料他碰到了水手柜,然后就一屁股瘫在了上面,这时他显得很无奈。
“嗨,朋友,你是干什么的?这么晚了你来这儿想找点什么东西?”警探问他。
这个人努力想把自己发抖的身体停下来,但是没有做到。然后望着我们挤出一点笑容来,但这笑比哭还难看。“你们是侦探吧,”他可怜地笑着问道,“你们要是认为我与彼德·卡里船长被害一案有关的话,那你们就冤枉我了。我可以发誓,我和这件凶杀案没有任何关系,我是清白的。”
霍普金斯说:“我们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这点你放心,请你先告诉我们你的尊姓大名。”
“约翰·塞普桑·内立根。”他机械地回答着。
福尔摩斯和霍普金斯对视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这么晚了,你来这儿的目的是什么?”
“你们能让我相信你们吗?不,我没理由相信你们,因此,我对你们什么都不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