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历史故事精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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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文韬武略的故事(7)

对诸侯国政策上的宽容,使得一些诸侯王又骄奢淫逸起来。他们在封国中,无视朝廷法律,有的杀人抢掠财物,有的奸淫妇女,荒淫乱伦,有的甚至谋害朝廷派去执政的国相,采取种种手段,与朝廷暗中对抗。如胶西王刘端为人狠毒狡诈阴险,多次触犯朝廷法律。朝廷派人调查他的情况,他便暗中派人调查执法大臣的罪状,抓住把柄,有罪的向朝廷汇报,无罪的就下药毒死,这样伤害了许多朝廷的命官。赵王刘彭祖,表面恭谦有礼,而内怀歹毒。每逢朝廷派来国相,他都穿着粗布衣服亲自去迎接。在谈话时他故意设下圈套,引诱国相说些犯忌讳的话,若稍有失言,便偷偷记下来,进行要挟,使国相乖乖受制,如不听从,便上书告发,进行诬陷。刘彭祖为王60余年,皇上派来的国相没有能任满二年的,都因罪被罢免。严重的受诛,轻的受刑。因此,大臣谁都不敢去赵国任相治事,他便独专国权。

“推恩令”缩小封地

诸侯王的不法行径,不仅激化了封国内的阶级矛盾,而且直接破坏了封建国家的统治秩序,削弱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武帝在对匈奴作战的繁忙国事中,不得不分神考虑如何妥善处理日渐发展的封国势力。

新受武帝宠幸的侍从之臣中大夫主父偃,猜透了武帝的心思。一天,向武帝奏道:“陛下,如今诸侯之势日有所增,臣以为实非社稷之福!”主父偃的话语出惊人,正中武帝下怀。武帝点了点头,让他说下去。主父偃接着说:“古代的时候,诸侯的封国方圆不过百里,朝廷强,封国弱,所以容易控制。现在,诸侯王有的连城数十座,封地方圆千里。朝廷对他们的约束宽缓,他们就骄横奢侈,荒淫作乱;对他们约束稍稍一严,他们就会凭借自己的强大而联合起来反抗朝廷;如果以法削割他们的封地,他们就会萌发反叛的念头,发生像吴、楚七国之乱那样的事情。”说到这里,主父偃略略停顿了一下,他要看看武帝的反应。

“那么大夫对此有何高见呢?”武帝急切地问。

主父偃胸有成竹地说:“臣以为可行推恩之策。现在诸侯王的子弟有的多达十几人,而只有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的人虽然也都是诸侯王的亲生骨肉,却不能享到一尺的封地,这就使得仁孝之道不能充分地体现出来。陛下可下诏给诸侯王,允许把朝廷给他们的恩惠推及到其他子弟的身上,用本国的封地立众子弟为侯。这样,得到土地和爵位的人,个个都会高兴,感谢皇上的恩德。皇上广泛推恩,诸侯国的领地越分越小,势力也就自然衰弱。如此,还用朝廷强力去削夺吗?臣不敏,愿陛下采择施行!”

汉武帝听了,连称妙策。夸奖道:“大夫确实不负朕的信重!”

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策”,暗示梁王刘襄、城阳王刘延先做出个表率。元朔二年(前127年)正月,二王上书,奏请愿将部分属邑分与其弟。武帝立即批准,并下诏说:“诸侯王中有人想推广自己所享受的恩惠,分封领地给众子弟者,可一一奏报,朕将亲自给他们确定封邑的名号。”于是,各诸侯王纷纷报呈,请求推恩。从元朔二年(前127年)至征和二年(前91年),武帝共“推恩”分封王子侯178人。有的诸侯王国最多分封为33个侯国,一般的也都是分封为10余个侯国。这些新分封的侯国,由朝廷定封号,归属于各郡统辖。武帝后期,朝廷直辖的郡由汉初的15个扩展到80余个。昔日诸侯王国“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的局面已不复存在。

汉武帝贯彻生父偃提出的“推恩策”,是非常厉害的一招。一方面,那些势力强大的诸侯王被削弱了,他们再也无力和中央对抗;另一方面,那些由贯彻“推恩令”分得了土地的王子侯们,对武帝十分感激,一箭双雕,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对加强中央集权有利,十分符合武帝的心意。

谋反者予以一网打尽

正当“推恩令”顺利执行的时候,发生了淮南王刘安和衡山王刘赐谋反的事件。

刘安和刘赐是亲兄弟,是武帝的堂叔。刘安本是个喜欢读书、弹琴的人,聪明好学,写得一手好文章;他的文学造诣很高,连武帝也很钦佩。《汉书》说武帝让他写解释《离骚》的《离骚传》,“旦受诏,日食时上”,也就是一天就完成了。武帝在给刘安写信时总要反复推敲,字斟句酌,写完之后还要请大文豪司马相如润色一番,以便在叔父面前表现自己的才华。

但刘安是个有野心的人。他招揽宾客数千,这些宾客有的是学问家,也有许多轻浮之辈,他们常常怂恿刘安的野心。建元六年(前135),天上出现大彗星,就有几个术士对刘安说:“孝景之时,吴楚起兵,天上曾经出现彗星,星长不过几尺,但血流千里。这次彗星大多了,横贯天际,恐怕要有更大的战乱啦!”

刘安想,武帝这时还没有儿子,一旦大乱,天下诸侯都起来争夺皇位,谁当皇帝就要看实力了。于是他暗暗积蓄人力、物力、财力,修治兵器,派自己的女儿刘陵到长安去结交、收买武帝近臣,探听消息,随时准备起兵。

淮南王的密谋活动不久便走露了风声。一天,淮南王宫的禁卫官雷被与太子刘迁比剑,伤着了刘迁。刘安为此斥责雷被,并把他撤职。雷被便潜逃到长安,向武帝告发淮南王要谋反。

刘安还做好了登基后用的皇帝之玺,以及丞相、御史大夫、文武百官之印,还制定了起兵反叛的计划。对这一切,武帝都派人了解得清清楚楚。元狩元年(前122),刘安和衡山王刘赐谋反,武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派廷尉的属官率兵包围了淮南王宫,刘安、及其同党被一网打尽。刘赐与刘安有勾结,这次也一块儿被捕了。结果是,刘安、刘赐二人自杀,两位王后、太子及参加谋反的人,都被处死,那些与刘安有过交往的人,也都被判死刑。

为了进一步削弱诸侯王,武帝又制定了“附益之法”,禁止诸侯王交结宾客,限制诸侯王的活动,仅让他们得到“衣食租税”,不许他们参与政事。元鼎五年(前112年),武帝为祭祀宗庙,规定诸侯国必须奉献助祭的“酎(zhoòu)金”,又以所献酎金分量不足或成色不好,废掉了106个列侯。武帝还制定“左官之律”,把那些到诸侯王那里去做官的人称为“左官”,“左官”是被歧视的,他们再也不能到中央政府去当官。

2.重商兴利,发展经济

在经济上,汉武帝一方面继续采取汉初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政策,另一方面在财政方面采取许多新举措,加强中央对全国经济的控制。

武帝时期,因经常对匈奴用兵,致使国库严重空虚,因此曾实行过纳粟拜爵、“算缗”等经济政策。但是,武帝深知靠卖官鬻爵、实行算缗、告缗,只能暂时应付财政危机,要想从根本上富国强兵,还必须采取发展经济的有力措施。重商兴利、发展经济就是汉武帝所采取的一系列财政经济措施的重点。

重用商人,搞活经济

武帝懂得要扭转经济危机的严峻局势,敛聚财富,兴业富国,靠那些只会读孔孟之书,谈天下之道的儒生是不顶用的,必须充分发挥那些懂得经营之道的富商大贾的作用。元狩三年(前120年),大农令郑当时向武帝推荐盐商东郭咸阳和孔仅二人。东郭咸阳是齐地的大盐商,孔仅是南阳的大冶铁商。二人都是“致产累千金”全国知名的大商人。武帝任命二人为大农丞,总领全国的盐铁事务。武帝又命侍中桑弘羊主持计算,协助东郭咸阳和孔仅共行理财之事。汉初以来,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法律制度规定商人不得为官。东郭咸阳等人的任用,从此打破了商人不得为官的禁令。这是汉王朝工商业蓬勃发展的必然结果。

桑弘羊是洛阳人,景帝四年(前153年)生于一个富商之家。13岁时入宫为侍中,一直在武帝身边,参与国家大事的谋划。桑弘羊精于计算,善于筹划经济。武帝任命他为东郭咸阳、孔仅二人的助手,正是发挥了他的长处。这一年他34岁。东郭咸阳、孔仅、桑弘羊三人,尤其是桑弘羊为武帝中期以后汉王朝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的增加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统一货币,稳定市场

货币是商品流通的媒介。货币混乱,严重影响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稳定统一。汉初,听任郡国自由铸钱。汉文帝五年(前175年),又取消了不准私人铸钱的禁令,各级官府和私人都可以随意铸造钱币。在市场先后流通的钱币,种类繁多,有高祖年间铸造的“榆荚钱”、有吕后二年(前186年)改行的“八铢钱”、吕后六年(前182年)又通行的“五分钱”、文帝五年(前175年)新铸的“四铢钱”等等。这些频繁更改的货币,都不可能一下子完全统一于新币,实际上是各类货币都在流通。由于各种货币轻重不一,需要互相换算,使用起来,混乱而又不方便。这些货币的铸造,既不统一,大小轻重也不一致。一些豪强和大商人,为了牟取暴利,铸造时常常是偷减钱币的重量,铸钱的重量严重不足。如文帝时的“四铢钱”,最轻的钱币才达法定重量的百分之十三。流通时只好用天平称量。因为钱币的重量不够,一百钱还要加上若干钱。钱币的质量也严重不纯,铜内常常夹杂着铅、铁等其他金属。这些劣质钱的大量铸造和使用,导致了物价飞涨,破坏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生活。

自由铸钱,不仅使国家经济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而且助长了封国、豪强割据势力的发展。如“七国之乱”的祸首吴王刘濞,就是以冶铜铸钱、煮海为盐等积累了大批财富而发动叛乱的。

景帝中六年(前144年),认识到了自由铸钱危害的景帝,下诏禁止私人铸钱,收铸钱权于各个郡国,私自铸钱者处以死刑。

武帝即位后,为了整顿财政,曾在建元元年(前140年)改铸三铢钱。建元五年(前136年),废三铢钱,重铸半两钱(实重四铢),但是盗铸之风仍然愈演愈烈,盗铸的钱愈来愈轻。物价居高不下。

元狩四年(前119年),武帝接受御史大夫张汤的建议,决心对货币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制造了三种货币:第一种是白金币、由银、锡铸成。币分三品:上品重八两,圆形龙纹,面值三千钱;中品重六两,方形马纹,面值五百钱;下品重四两,椭圆形龟纹,面值三百钱;第二种是铜币,取消半两钱,改铸为三铢钱;第三种是皮币,用御苑中的白鹿皮制成。每个皮币长宽一尺,缘上绣五彩花纹,面值40万钱。皮币不在民间流通,它是用于诸侯王朝觐皇帝时垫璧的托衬。还规定,盗铸钱者处以死刑。但这次币制改革,由于币制不合理,钱的质量不好,盗铸的人仍然很多,特别是白金币的面值远远超过本身的实际价值,盗铸者更多。盗铸者不仅有商贾,还有地方官、甚至列侯。吏民犯私铸钱币罪判为死刑者达数十万之多。最后不得不允许赎罪或赦免。元狩五年(前118年),因三铢钱太轻,令郡国改铸五铢钱,再次废止三铢钱,元鼎二年(前115年),又废止了白金币。同年,武帝又令京师铸赤仄钱,一枚赤仄钱相当五枚五铢钱。赤仄钱集中于京师的钟官制造,造币权趋于统一。但由于一枚赤仄钱相当五枚五铢钱,使藏钱、用钱者一下子遭受贬值几倍的损失,因而受到抵制。加之屡屡盗铸不止,所以仅用两年也废止了。

武帝总结百余年货币改制的经验教训,终于认识到,要真正禁止盗铸货币,保证货币的质量,确保货币的正常流通,必须完全由中央垄断货币的铸造和发行。元鼎四年(前113年),武帝采纳大农丞桑弘羊的建议,下令:第一,取消郡国铸币的权力,由中央政府指定上林苑水衡都尉所辖的钟官、技巧、辨铜三官分别掌管鼓铸、刻范和原料,统一铸造货币;第二,新铸造的货币重五铢,文曰五铢,“重如其文”。因为五铢钱是由上林三官所铸,所以称为“上林钱”或“三官钱”。三官钱是全国惟一合法流通的货币。非三官钱不得流通。第三,郡国所有的旧币一律作废销毁,将铸钱的铜输入三官。

这次货币改革,一是把铸钱的原料集中控制在中央,使私铸币者得不到铸钱的原料;二是由中央统一铸造,技术高、质量好,不易仿盗:三是货币“重如其文”,使盗铸者无利可图。因此,这次币制改革获得了成功,终于取得了对富商大贾、豪强等私铸钱币斗争的胜利。货币的统一、货币的稳定,加强了国家的经济力量,加强了中央集权。武帝所铸的五铢钱,一直流通到隋王朝,700年不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