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孝公觉得此言甚是,但甘龙却当即表示反对,他说:“改变百姓风俗推行教化不是圣人所为,改变旧法制来治理国家也不是明智的做法。因袭旧制,会让百姓更容易接受,而且不费力就可达到成功。依照旧法治理国家,官吏不致茫然,只需照章办理,而百姓也不会迷惑。要是国君坚持改变秦国旧制、改革旧礼制,那么百姓一定难以接受,天下人都要批驳秦国的国君。”
公孙鞅反驳甘龙说:“你说的这些话没有什么道理,只是俗人之见。我们总是把自己束缚在旧有的习惯和制度之中,不愿意有所改变;学士们总是局限在自己原有的见识中,故步自封,不求创新。这样的人只能遵纪守法,却无力变法。夏、商、周的法度、礼制各不相同,却都成就了霸业;春秋时期称霸的五国法度也有所不同。智者改变法度、礼制以利国事,愚者深受法度的束缚、礼制的约束。拘泥于法度、礼制的人自然无法明白变法的含义,也无法接受变法。”
大臣杜挚也表明自己不同意变法:“不能获得百倍的利益,就不可变更法度;无法获得十倍的功效,就不应变换器具。自古以来,都是这么说,因循古人之法就不会犯错,遵守旧礼不会奸邪。”其他大臣也纷纷附和,支持守循旧法礼制。
群臣众口一词的反对,并未让公孙鞅妥协,他坚持己见,毫不动摇地说:“既如此,那我倒要请教诸位,古代的立法制度也各有不同,那我们应该遵循哪一种古代法制呢?帝王不相因袭,我们拘守谁的礼制?伏羲、神农时,教导百姓不杀人,黄帝、尧、舜时期,杀人而不叫妻子连坐。至于文王、武王时期所立法度都是符合当时的社会形势;所行的礼制也均符合当时的情况。古人所为,不正是随着时代变化而制定不同的法度、礼制吗?兵器、盔甲、器具的使用,应该以便利为原则,法度的制定也要切合时政。因而,治世不必依循旧制,治国也不必拘泥古法。商汤、周武的兴起,正由于他们不拘守古法;殷纣、夏桀的灭亡,正由于他们不改革旧礼。如此说来,因循守旧未必合宜,也无须赞扬;改变古法不该受到非议和反对。”
这一番话说得群臣哑口无言,秦孝公也连连称道,公孙鞅又趁机奏请秦孝公不要再疑惑、迟疑了。
秦孝公点头赞许道:“我也曾听闻,在偏僻之地,遇到事情多觉奇怪、不解;而学识狭隘片面的人,对事多在口舌辩论。愚者所引以为傲的,恰恰是足智者感到可怜的;狂妄的人以为得意的,却正是贤者所担忧的。诸位不必再说多了,我决意变法,不会再改变主意了。”
(2)立木为信
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在经过一场激烈的舌战群臣后,秦孝公变法的决心已下,并且打算立即颁布实施新法。但公孙鞅深知“民无信不立”的道理,必须要先取得百姓的支持和理解,才可将变法贯彻执行。
因此,公孙鞅劝阻秦孝公不可操之过急,他说:“据我所知,过去多年来,秦国也曾经采取过一些改革措施,但都未能坚持执行。现在百姓对于颁布的新法必然不会相信。而若是失去了百姓的信任和支持,新法很难能贯彻执行。所以说,我们的当务之急,并非立即实行变法,而是让百姓树立对朝廷的信心和信任。”
秦孝公急忙问道:“那有什么方法呢?”
公孙鞅早已胸有成竹,微微一笑回答说:“您不必担心,我已经想到了一个好方法。”
第二天一早,有人发现在京都雍城(今陕西凤翔县)的南门前,立起了一根长约三丈的木杆,旁边还有几名士兵在看守。人们都觉得好奇,一传十,十传百的,全城的人都跑来看稀奇,还议论纷纷,都不知道这根木杆是做什么用的。等到人群越聚越多,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时,公孙鞅来到了此处,看守木杆的士兵赶紧行礼并喊道:“报告左庶长,木杆早已立好,请您宣布吧!”
百姓们一下都望向了公孙鞅,好奇地等待着。公孙鞅环顾左右,走到木杆前,大声地宣布说:“如果有人能将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可获赏黄金十两!大伙都听清了吧!”
人们一时搞不懂什么意思,没有人回答,有人在人群中悄声议论道:“嗯?我没听错吧?扛根木杆到北门就赏十两黄金?”“可能这根木杆比看上去还要沉吧,我们根本扛不动?”“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啊?”
公孙鞅听见了这些怀疑的议论声,他清楚,这正是因为长期以来,朝廷的所作所为,令百姓对朝廷充满不信任造成的。人们你看我,我看你,心里不敢相信:只是扛着这根木杆到北门就能拿到十两黄金,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情?莫非是官府使的什么计谋?看到人们迟疑不决,竟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公孙鞅又宣布道:“请大家听好了,现在,要是有人将这根木杆从此处扛到北门,奖金将会是黄金五十两。”人们一听这话,立刻惊叫声不断,还有人咋舌长叹,不由得都大大动心了。
就在不少人还在犹豫观望之时,只见一个大汉从人群中挤出来,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说:“五十两金灿灿的黄金,为什么不要呢?既然没有人敢来,那就我来做吧!”说完,就一用劲,把木杆扛在肩头,转身向北门走去。人群一下就像炸了锅一样,都跟在大汉身后,向北门跑去,想看看究竟是什么结果。大汉把木杆送到北门,又在人群的簇拥下返回了南门。公孙鞅高兴地亲手把五十两黄金递到大汉手中,并表扬说:“因为你听从了朝廷的命令,并且完成了这件事,这是你应得的奖赏。”
这件事一天之内就被传遍了城里城外,很快全秦国的百姓都知晓了,人们都说左庶长公孙鞅说话算话,他所颁布的命令绝不可违抗。紧接着,公孙鞅采取了一系列取信于民的措施,百姓对他和朝廷越来越信任。他觉得时机已经成熟,就奏请秦孝公颁布新法。
变法所执行的措施,促进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发展,但对奴隶制旧势力造成了很大的打击,因此变法遭到了守旧派的极力反对和破坏。就连太子驷,也在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的唆使下,公开抗拒新法,并且以身试法。公孙鞅了解到太子身受老师的教唆,于是,他宣称:“太子之所以触犯新法,罪责都是在他的两位老师身上,他们失职没有教导好太子,所以要处罚老师。”
在征得秦孝公的批准后,公孙鞅“劓”(割掉鼻子)了公子虔,“黥”(脸上刺字)了公孙贾。为了进一步警戒那些反对变法的守旧派,公孙鞅还处死了对抗新法的贵族祝欢,还在渭水边镇压了700多名破坏新法的平民,此外,将一大批所谓的“乱化之民”都迁到了偏远蛮夷之地。在公孙鞅笼络民心和高压政策的双重手段下,朝野上下再没有人敢公开反对变法,新法得以顺利地在整个秦国推广实行。
3.新法治国,强秦称霸
公孙鞅将变法分为两次进行,虽然新法有严酷的一面,但还是成功地达到了其主要目的:发展生产,富国强兵。在公孙鞅掌权秦国的二十多年里,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将新法贯彻实行。
(1)第一次变法
公孙鞅的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6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公元前356年,公孙鞅在秦国实行了第一次变法,其主要内容是:
①登记户籍,实行连坐法。以往秦国的乡、邑、聚(村落)都是自然形成居住区,大多没有登记户籍。而新法首要就规定了将居住区作为国家的基层行政单位。每户居民都要登记户籍,并以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什,这种形式和后代的保甲制度很相似。什伍内各家互相纠察。一家作奸犯法,别家若是隐瞒不告的,就要同罪连坐。同时详细规定了:不告发奸人者处以腰斩;告发奸人者与斩敌人首级者均获赏;藏匿奸人者,与投降敌人者受同等的处罚。而且新法还规定了旅客登记制度,必须持有相关证件才能住宿,否则一且查出违规,客舍主人也要治罪。
公孙鞅主张轻罪重罚。在他看来,只有重刑才能起到威慑百姓的作用,使得人们小心行事,不敢触犯一点法律,轻罪都不敢犯,重罪自然更加无人敢犯。公孙鞅为了保护私有耕牛和马,对盗窃牛马的人竟一律判以死罪;为了统一度量衡,还规定“步过六尺者有罚”。
②崇本抑末,鼓励农业生产,抑制商业。新法规定,一户凡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就必须分家,各自成立一户,违者赋税加倍。粮食和布帛生产多的,可以免除劳役以示奖励;因为懒惰而受穷的人,全家都要被罚作“官奴婢”。公孙鞅鼓励发展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形式,促进了封建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发展。而以一家一户为基础单位的小农经济,也逐渐成为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
在鼓励农业生产的同时,公孙鞅主张抑制末利,即限制商业发展。在《商君书·垦令》中连续列举的二十条鼓励垦荒的措施,其中不少都是起到抑制商业的作用。规定市上酒肉税额比成本高达十倍之多;规定加重关卡和市场上的商品税,不准私自贩卖粮食以牟利。还规定经商之户必须如实登记家中奴隶(厮、舆、徒、童)的姓名和数目,以方便官府摊派徭役。另外,公孙鞅还主张“一山泽”,即由国家统一管理山泽之利。这一切抑制商业的严厉措施,都是为了扶持小农经济的发展。
③奖励军功。立军功者按照功劳大小获得爵赏;私斗者按照犯罪轻重受到不同刑罚。将士官爵的提升和斩首敌人的数目是紧密相关的。并废除了那些从未立过军功的宗室子弟的名位,重新按照军功确定尊卑爵秩。
④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经过第一次卓有成效的变法,秦国的农业生产得到了极大发展,军事力量也增强了。秦国重新开始了对外扩张,并入侵了魏国西部,从河西打到河东,直扑魏国都城安邑,将其攻陷,魏国不得不将国都迁到大梁(今河南开封)。
公元前352年,秦孝公将公孙鞅提升为大良造,这是相当于相国兼将军的重要职位。
(2)第二次变法
公元前350年,根据秦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的发展状况,公孙鞅调整了策略,进行了第二次变法。这次变法的重点在于进一步改革经济和政治,以求得富国强兵之路。其主要内容为五点:
①废除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公孙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决裂阡陌,教民耕战”。“决裂”就是为了废除井田制。公孙鞅这一次的土地改革,先是废除了井田制,即“坏井田,开阡陌”,同时重新设置了新的阡陌封疆,并用法令形式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
②推行县制。将原有的乡、邑、聚(村落)合并为县,当时秦国共设置了四十一个县,设县令、县丞等官,还设有县尉。县令是县之长,县丞掌管民政,县尉掌管军事。公元前349年,“初为县,有秩史”,在县官以下,设置有俸禄的职位低微的官吏。推行县制的最主要作用就是形成了中央集中制的管理,体现了君主专制。
③迁都咸阳,修建宫殿。根据当时的时局形势,为了让秦国谋取中原,向东方扩展,公孙鞅提议将秦国都城从雍迁到咸阳。因为咸阳靠近渭河,物产丰富,交通便利,且地处秦国中心,迁都咸阳,还可以摆脱不少旧贵族势力的负面影响,有利于实行新法。并仿效各国都城,在咸阳城里修建冀阙(宫门外的一种高建筑,用作悬示法令)和宫殿。
④统一度量衡,“平斗桶(斛)、权衡、丈尺”。度量衡的统一,对当时秦国统一赋税制度、俸禄制度,都起到了不少作用。
⑤废除残余的戎狄风俗,严禁父子兄弟同室居住。在秦国西南和西北部以少数民族居多,他们虽被秦国统一,但仍然保留着许多不良的戎狄风俗。公孙鞅颁布法令,让少数民族的日常生活、起居习惯必须以中原风俗为基准。
在两次变法的作用下,十年间,秦国出现了惊人的变化,因为上下一心,贯彻新法,秦国一跃而成为“家给人足”,“乡邑大治”,“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霸权大国。就连周天子也派使者送祭肉给秦孝公,封他为“方伯”(一方诸侯的首领),中原的诸侯国也纷纷向秦国道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