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别看驴的命运如此可悲,别小瞧它,它的生命力却异常顽强。它发起情来吼声如龙,简直想不到那矮小的身躯竟能发出如此振聋发聩的巨响。驴还长了一副不合比例的大锤子,俗称“驴件”,竟能与马交配生骡,亦算乱伦了。
上世纪八十年代刚有电视不久,某陕西老农看见电视里主持人手举话筒采访县领导,气不打一处来,指着电视说,“喂,怂坏得很,手里拿个驴锤子,硬往领导嘴里塞!”
驴因为这个常常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远看像多了一条腿,显得滑稽可笑,得了淫荡的恶名。驴因此更抬不起头来。上世纪七十年代南疆喀什某农村有配种站,养有彪壮种公马。逢时便有周围维族农民牵自家小毛驴来配种。那种公马,牵出如同出笼猛虎,跳跃腾踢,雄峻不可一世!而那些小毛驴,矮小瘦弱,背骨突兀如刀。整日劳累,无精打采,垂头丧气,呆立场中。这种“相亲”的场面的确和爱情毫无关系。
那马昂首长嘶,直立压下,小毛驴当即被压趴下。农民们一人抱一条腿,替它撑起来,四条壮汉等于把驴凌空托起,七手八脚,勉强配了。那驴,始终呆滞麻木,毫无兴致,如死一般。这时,你就知道驴是多么可怜,它在繁衍后代这样的大事上,也没有自主权!它就是这样被剥夺了全部生趣,活成了行尸走肉。
以后,它会被宰杀,一头驴只值七元钱,驴皮比驴肉还贵些,驴肉不值钱。驴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它贡献了一切,却一文不值。
六
驴就是这样一代一代成了“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干着重活,吃着粗食,背着恶名,它的生存毫无改变的可能,但它还是顽强地生存着。臧克家有一首诗写老马的悲惨处境,“眼前掠过一道鞭影,它咬咬牙又向前走去”,其实这倒更符合驴的状况。
真正把驴当驴的——不,把驴当一个平等生命对待的,是那个西班牙诗人希克梅特,他写了优美动人的《我和小银》。小银是谁?不是邻家少女,而是一头驴的名字。在这里,第一次赋予驴以平等的生命尊严。
驴当然是看不懂的,更不会捧着这诗篇高声朗诵——当作《解放驴奴》的宣言。驴不知道,时代又变了,一部分人类已经在检讨自己,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意识到人与自然万物平等共存正是人类自身生存的必要条件。人类正在学会理解各类生命,人的审美眼光也变得更宽泛、更包容了。
这些正在影响着更多的人,人开始认识到自己对不起驴了。“天生万物以养人,人应万德以报天”——张献忠的那句话,应该这样改一改了。
人嘛,既然是最强大的,既然是地球的主宰,那就应该更悲悯、更仁慈地对待别的生命。人不应该是希特勒,而应该是佛。人心是佛的时候,地球才能成为极乐世界。那位最早被人嘲笑的“走路怕踩死蚂蚁”的人,他是谁?其实他正是佛。佛在人间,拈花微笑。
【可怜的牧羊人】
可怜的牧羊人!你为什么非要从城里过呢?难道没有别的路可走了吗?转场时从城市走过的牧羊人是可怜的,但不一定是愚蠢的。也许你认为只要是道路的地方都可以通过,除了太高的山和太深的河,你和你的羊群都可以通过。
但是这次你错了,你有些愚蠢。
你根本不知道,也不了解城市是什么。
你不知道比高山更险峻,比河流更湍急的,是一座城市。穿越它,既是一种妄念也是一种蠢行,它很可能摧毁你。
可怜的牧羊人!
你很可能是从南山的菊花台一带出来的,也很可能是想把你的几百只羊赶往古牧地或是北塔山,这都可以,但是你为什么要从城市穿过呢?
现在,你体会到难堪和尴尬了吧?你尝到硬着头皮继续前行的窘迫了吧?
这时正是秋天,城市还相当炎热。城里人还穿着短袖衣裙,光鲜漂亮。城里人在街上看着你,他们的目光仿佛在看一个野生动物。
你穿着皮袄皮裤,头上顶着那个标志性的防御暴风雪的狐皮帽子,你太不合时宜了。你穿得太厚了,你不出汗吗?就像一只企鹅突然出现在炎热的非洲草原,你完全走错了地方。
还有你骑着的那匹马,无精打采,低垂着头颈,鬃毛和尾巴上粘着干刺球。这可不是人家阅兵式上排列整齐的清一色骏马,这是一匹肮脏可怜的老马,在完全陌生的城市水泥路面上,它脚下踩出的声响就像一个农妇第一次穿上高跟鞋那样。马很明白,在这里自己很卑微,和骑在它背上的主人一样找不到感觉。
羊群更是慌乱、紧张,像一群衣衫褴褛的难民,拥挤在一起不知怎么办才好。有时互相呼唤几声,声音微弱,底气不足,在草场上那个劲儿全没了。它们从来没见过这种地面,没有一根草,也嗅不到土壤的气味,连一块石头都没有,就如同走进了一个巨大的屠宰场,末日的预感在羊群中传递。
两只硕大的牧羊犬,像两堆乱毛在自己行走,它们跟在羊群边上,完全不敢行使自己牧羊的职责。更多的时候,它们躲避街道上的人,顺着墙根低头溜走。尽管它们非常低调,还是引起城里少年的注意,他们喊它,朝它扔石头,它连叫也不敢叫一声,头也不抬,匆匆躲避扔过来的石头,像过街的老鼠。它偶尔抬头看一眼马背上的主人,它发现,主人这阵子比它还可怜。
可怜的牧羊人。
他就是这样带领着自己的部属通过城市,像一群战俘,毫无尊严。没有经过任何一场战役,就已完全溃败。城市不发一枪一弹,不派一兵一卒,甚至连一句话都懒得说,就使牧羊人的内心像春洪携卷过的土崖那样坍塌了。
他的那张被烈日和暴风雪涂染而成的青铜色的脸,显得有些过于夸张,和目前的现实有些距离,使他更像一个古董或过去年代的遗物。他眯着眼,所以看起来就像没有眼。他的稀疏的黄胡子也未经修饰,不伦不类,丝毫不具美感。
在这座城市无所不在的审视中,他自惭形秽,无地自容。不仅如此,他和他的羊群、马匹、狗,携带着过于明显,与周围格格不入的强烈膻腥气和山野气。这气味在牧场上并不明显,似不存在,但是一到这里,立即膨胀,爆炸,令城里人面露厌恶,掩鼻而过。
城市正是这样,它会让你感到自己卑贱,在它面前,你会觉得自己连奴仆都算不上。它耸立在那里,是一座用金钱堆砌起来并精雕细刻的崇山峻岭,像一座皇帝的迷宫。它比它的统治者更直观、更让人敬畏。它在远处闪闪发光,宛如地平线上的一个梦境,吸引你诱惑你;一旦走近,你才能感到它巨大的排斥力,你会被震慑住,心慌意乱,手足无措。
此刻牧羊人就像一只刚从洞穴里爬出来的小动物,迎头碰上了这头巨兽,他一入迷阵,无处可逃,他找不到任何参照物,也找不到敌手和对手。他原本在旷野、山林间熟识最隐秘的路径,暴风雪也迷不住他;他还有一双金雕般锐利的眼睛,一双分得清密林深处野猪还是兔子脚步声的耳朵,还有百步之外指什么打什么的枪法,可是在这里全都没用了。他只能这么眯着眼睛茫然地向前挪动,不知什么时候穿过这座冷漠无情的迷宫。
他原来出发的时候是几天前的事了,顺着一处峡谷出来向北拐过来,那块地方林木茂盛,背阴的山坡上立满了黑松林。那些松树认识他,他回转头望那些松树的时候,感觉到了那些笔挺高大的松树也正凝望着自己。他点点头,向这些高贵的巨人表示感谢,沿着峡谷,一条小河一直追随他和他的羊群,河不宽,水却非常清澈,他看见一只野兔子跳过去,隐入灌木丛中。还看到几只旱獭,半坐在半边堆起松土的洞口旁,啁啾地叫着,叫声和它们的长相不太符合,像是禽类的鸣叫声。在那种地方,他随时可以选择居留之地,他停下脚步,用铁锨翻土,土质松软,是千百年的枯叶朽枝培育出来的沃土。然后他支起帐包,从小河里提一桶水,捡一些落地的干枯松枝生起火来,不一会儿,奶茶的香味就弥散开了。
晚上他睡在花毡上,枕头旁边和身体周围是青草和野花,鼻孔里充满了新鲜的草味和野花的香气。他躺在那儿,望着毡包顶上的天窗,深蓝的夜空近在眼前,星星还有月亮,也正在夜空里望着他……他耳畔是马嚼夜草的声音,牛喷响鼻子的声音,羊群走动的声音,狗偶尔吠叫几声……
那时候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可怜过,相反,他很充实,也很自信,他是这空旷山野丛林草原河流的主人,也是这里的所有的小兽小鸟的帝王。他性欲充沛,他儿子女儿成群,而且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美男子。
但是现在,他陷入城市的困局,像个傻瓜一样找不到出路,他和他的羊群变得一文不值。
哎,可怜的牧羊人,你为什么非要从城里过呢?
【谷仓顶上的羊】
萨依巴格乡六月的阳光是白花花的银屑,洒满在空中和地上,亮得耀眼,逼得人透不过气来。加上到处都是干燥、倔闷的黄土,仿佛在和一切生命赌气,誓死不开尊口,非把你闷死了才乐意。偶尔有一些树,沙枣或馒头柳,杨树或槐树,也只是些灰淡的暗绿,丝毫打不起精神。
县委副书记余会全在一群乡、村干部的陪同下走在土路上,脚下踏起的土末沾在裤腿上,像是刚刚不小心踢翻了石灰桶,有股狼狈相。余会全心绪茫然,好像午睡没醒透,他的心境也似这环境,非常糟糕。而且他意识到,这段路颇似他眼下的人生路,了无生气,没有指望。他想着远在数千公里之外的妻儿,温馨不再,光阴两隔,一下子换了个世界,反差这么大。再想到他工作的那个局里的人人事事,每想到一个都觉得人家脸上挂着嘲讽。
晦暗的情绪令人沮丧啊!余会全差点儿把这句心里想着的话说出口来。这给了他一个警示,使他想起自己的身份,一个县委副书记随时随地在公众面前都必须像一个县委副书记,这不比一个演员扮演一个角色容易。
想到这儿,他努力振作起精神,步子忽然变快了点。
下午的安排是检查萨依巴格乡新建的一个粮仓。远远地已经可以看到了,那个粮仓挺高大,耸立在一片场院上,席棚尚未遮盖,木架像一个庞然大物的骨架标本,空空荡荡地兀自耸立在那儿,等待着长肉长皮。
余会全站在空仓下望过去,粮仓规模不小,木料也全是好木料,散发着干燥而又清新的香气。几个身穿衬衣头戴圆顶皮帽的维吾尔族村民,正在木架上扭过脸来看着他。他觉出自己脸上微微有些笑意,算是打招呼吧。
忽然,他的目光被一个东西吸引住了,好像光天化日之下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事物,有点不可思议——谷仓顶上站立着一只羊。那只羊仿佛不是站立在高大的粮仓顶上,而是站立在险峻的绝壁断崖之上。它旁若无人,君临万物,大有占领一座古堡的帝王之气概。此刻,它根本没有理会脚下出现的这几个人。
啧,这是怎么回事儿?这真是有些奇了?大白天的羊怎么跑到那么高的谷仓顶上去了?余会全半张着嘴,目瞪口呆。他盯着那只羊看,他看出那不像一般的羊,那是一只体格硕大、皮毛淡黄的羊。那羊看起来要比普通的羊起码大一倍,非常雄伟,眼神里也有一股毫不驯顺的桀骜之气。
“谁把那羊弄到上边去的,啊?”余会全仰着脸朝上面喊道。
乡党委书记刘军也跟着这样喊了一句。
仓顶上的村民说了些什么,声音不高,面部表情有些幽默,好像他们和那只羊是一伙的,是同谋。
副乡长乌买尔自觉地充当了翻译,他翻译了村民的话:“谁也没有把那只羊弄上来,是羊自己把自己弄上来的。”
“自己?”余会全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摇摆着脑袋说:“那么高,羊怎么上得去?”
上面村民的话又翻译过来了,仍然很简单:它有办法。
“有办法?有什么办法?”余会全再次观察了粮仓周围,仓的一边和一座旧仓库的土墙紧挨着,尽管那是土墙,少说也有三米高。他想象不出那只羊是怎样跃上这么高的仓顶的。
此时,羊成了余会全最大的悬念,诱发了这位县委副书记久违的童心。他好长时间没有这么好奇过了,对高处,对异样的羊,对那些处于非常态的事物,他充满兴趣、蠢蠢欲动,像个傻孩子一样非要弄个水落石出不可。
“把它从上面先给我赶下来!”他命令道。
村民们照他的指示去做了,毫不费力,轻轻一轰,那羊就下来了。它从仓顶上轻轻一跃,就站到了土墙上;然后在墙头像散步似的踱至中间,墙下有一堆粪土,它头朝下顺势一跳,就这么下来了。它下来后,仿佛一个高层人物来到了人民群众中间,面容和蔼,态度矜持,频频点头示意。
余会全有一种被接见的感觉,但略有遗憾的是,那只羊对他表情淡漠,连看也没有仔细看他一眼,却对几个维吾尔族村民表示亲昵。尽管如此,余会全还是对这只羊产生了某种微妙的崇敬之情,因为它的确是显得太不同凡响了,其肥壮、硕大与高贵,均非凡羊可比。他起了疑惑,就问:“这羊怎么和一般的羊不一样?”
副乡长乌买尔询问了村民,然后转告他说,这只羊嘛,根本不是平常我们吃的羊,它是铁提力克山上的野羊。村里的猎人,上山打猎嘛,打死了它的妈妈嘛,那个时候,它还小得很嘛,小娃娃一样,可怜得很嘛。所以他们把它牵回来,养大了,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乌买尔说:“它的体重八十多公斤,喜欢上房,厉害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