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小家伙确实都是可爱的,一个半月,文恬武嬉,一静一动,淡妆浓抹,尽得生趣。包包有一次咬自己的尾巴转圈儿玩,转数圈儿后,头晕摇晃,停住,行未三步,如醉汉跌倒在地,眼神惶惑难解,憨顽生态,引人大笑。包包是个傻小子,但是包包肥壮,虎背熊腰,动作猛烈,吞吃如抢,别有一番让人喜爱处。
婵婵如演员,影视明星,自怜自爱,也自傲;包包如健儿,体坛猛汉,自玩自闹,也自乐。
它们两个都是有福的,长到两月多,仍吃母奶,得天独厚,无病无灾,成为狗狗身后的“哼哈二将”。
二十六
这一段应该算狗狗产仔后的美妙时光了,膝下有二子,负担减轻,何况这两个家伙已经可以吃食,吃奶只是习惯,渐后形同游戏。狗狗渐渐开始恢复,逐渐增胖,乳房也开始收回去。体形毛色转好。又活泛起来了。
一日,铁路军代办主任熊绪新夫妇及在成都上大学放假回来的女儿来玩,熊氏一家都是爱犬之人,一见婵婵包包,深为喜爱,愿择其一。熊主任拍着胸脯说:“你放心,放在我家不会让它们受委屈的!”
我当时有些舍不得,答应他再过半月,延长一下美妙时光,任其挑一。
约半月,熊主任携名酒好烟登门,只叙友情,半句不提索狗事。我过意不去,说:“你挑一只抱走吧!”
“真的?”
“真的。”
“那我真挑了?”
“挑吧。”
“那我要婵婵了。”
这时,三只狗都在客厅,听着。
熊主任的爱人拍着手对婵婵说:“婵婵,愿不愿意到我们家去?”
婵婵听着,若有所思似的想了一下,突然跳起来,朝她欢快地跑过去,投怀入抱。
“啊?真是天意!”我惊叹道。
这下可好,婵婵也走了。我原以为它将是最终留下的,不料它命属官家,欣然前往,并无半点留恋牵挂。好吧,看着熊主任两口子喜滋滋地抱着婵婵下楼,我送至楼下,看他们登车,走了。
过了几日,打电话询问婵婵情况,熊主任说:“好极了,婵婵有意思得很,太聪明了,不愧是你教育出来的。”
我教育它什么了?它又不识字。我在电话旁笑起来,心想,适应就好,我就放心了。记起婵婵小时,在院里草地上与包包相扑相嬉,有一陌生年轻女郎见了,直通通走过来问道:“卖不卖?”
我看了她一眼,“不卖。”她扭头就走了。凭什么卖给你呀?我心想,我知道你是谁,干什么的?再说,我的狗只送不卖,我不当狗贩子。我卖掉一只,都是对狗狗的不义,那钱,是脏的。
想起广场一位养了一只杜宾犬的老太太,她告诉我说,有一次几个小伙子看见这只犬,喜欢,问她:“阿姨,你出个价,我们想买这只狗。”老太太回答:“这个价没法出啊,你说我孙子值多少钱?”
二十七
送出去的六只狗不断有情况反馈回来,有的还回来探过亲。总之都过得不错,全都长得胖乎乎的,招人喜爱。
007的主人是公安厅的洪松女士,她来抱小狗的时候,一下就选中了最小的007。为什么偏选这只略显瘦小的呢?洪松笑了,说:“人家说我们家三口是三块门板,我,我丈夫,我女儿,都又高又宽,所以我就选这个不门板的。”
结果如何呢?
结果是人家又有话说了,洪松笑着说:“人家说我们一家子都是小眼睛,养了个狗还是小眼睛。”
007眼睛小吗?我怎么没注意?
洪松说:“007眼睛是小。”
洪松的女儿今年夏天考上了北师大,从北京打回电话来说:“不许把007送人。007要是送了人,我就不回家了。”瞧瞧这态度,有多坚决。
大格格宝点给了亲戚家的小孩赵蕾,日子过得不错。赵蕾的父亲小时候被狗咬过,本来不喜欢狗,现在他一准备去上班,宝点就上去咬住他的裤腿不让走,他也喜欢起来了。
还有陆长瑞那儿的乐乐,就是原先的“大头”,更不用说。长瑞的爱人喜欢摄影,有一张拍乐乐的,非常精彩。它蹲在一高处,背景暗蓝,愈发衬出它通身的蓬松雪白,像一只北冰洋的小白熊,黑眼、黑鼻子、黑嘴,颇有雄俊不可一世之气概。
最近,长瑞向我透露了他的一个想法,这想法在我听来有些荒唐,但他是认真的,他说,想请狗狗及其七子聚一聚,吃个饭。
我一听就笑了,这个陆长瑞,也算异想奇思了。“那主人算不算?”他说“当然算”。
一个人爱狗可以爱到什么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在养狗人的心目中,狗已非兽,而是家庭成员。这是什么呢?这是改革开放富裕生活带来的文明。而这,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是不可想象、不可思议的事。二十八
自婵婵走后,包包成了狗狗的唯一伴侣。母子俩自断奶后越来越亲密,随着包包长大,它俩成天打闹追逐,形影不离,疯疯癫癫,无法无天。汪曾祺在世时有文“多年父子成兄弟”,狗狗和包包呢,现在已是“三月母女成玩伴”。狗狗全无母亲样子,精力恢复,疯跑猛闹,和包包玩得个不亦乐乎。
除了吃,就是玩,然后就是睡。包包睡相极可爱,和小孩儿玩累了睡觉一样,惹人怜爱。难怪洪松说她的007睡相特可爱,有时真想上去亲它一口。
包包也是这样,它睡在沙发上,你去摸它柔软的皮毛,它用前爪子把你手挡开。你再搅扰它,它迷迷糊糊从你身边离开,走到沙发那头儿,倒下又睡。过一会儿,你可能忽然闻到一股臭味儿,这才知道,睡梦中的臭包包放屁啦!可是你还怨不得它,它正睡觉,自己也不知道。
包包的缺点处,是因为它太能吃所以屎多、屁多,常被戏称为“粪缸”“皮囊”。但是这些缺点抹杀不了它的可爱,它以浑然不知的天真活泼赢得了最后的独宠地位,也是势在必然。
它的皮毛极其柔软,抓在手里,有一种特殊的质感,一抓一把,似乎在皮肉间有一段空间,随意滑动,非常好玩。
它长到三个月时,老杨给了一个小铃铛,用红绒线穿起来,给它挂在脖颈上。嗬!这一下不得了啦!包包被铃声吓得到处乱钻,惊恐万状,无所适从。好不容易从沙发底下弄出来,站在地下,一动不敢动,唯恐动时铃响。
为安慰它,抱在怀里,才发觉它浑身发抖,包包不适应异物,包包吓坏了。看它那副可怜相,只好把铃铛又摘了。狗狗戴铃铛时,也不习惯,但没包包这么严重,一两天就适应了。
铃铛拿走了,包包又恢复自信了。金秋时节,引两犬在院中散步,过草坪,越台阶,霜天竞自由。两犬撒欢,我独凝思,见一阵微风,竟引得一时落叶如雨,纷纷飘落。落叶满阶红不扫,良辰美景奈何天,不禁使人顿觉此乐不能常在,倍觉珍惜。
我非犬,我不能如犬之欢;犬非我,犬亦不能知我思之远。两种生命,相互依存,如白驹过隙,共同穿越浩茫时空中之一瞬。
狗狗,包包,这些你们知道吗?
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
也许懒得去知道,也许知道得比人还深入,只是没法子告诉你罢了。
二十九
前天,妻姐说要不把包包拿到她那儿去吧?她一个人在家,养一养包包,做个伴。下午,女儿、女婿、儿子三个人开了一辆车来,把包包接走了。
包包一走,家里顿然冷清了。送走了那么多小犬,对狗狗似乎无大碍,但是包包一离开,少了包包,仅只两天,家里就像丢失了一件重要的东西——生气和灵魂。那个落寞和孤单啊,无法补缺。
再看狗狗——狗得洛夫娜,似乎比原来变得小了,它生育了一场,结果呢,八个子女先后终于都离去了。
【人对不起驴】
一
人类真是一种等级观念根深蒂固的动物!不仅在人类当中分着三六九等,即便对待自然万物,心里也分着。那个张献忠虽然不是哲学家,但是他的“七杀令”里的一句话却道出了一个大道理——“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人吃万物,天上飞的,地下跑的,水里游的,土里钻的,一律通吃,大小不漏。不仅吃,还奴役,剥夺其自由天性,改变其遗传特性,豢养役使,直至其耗尽精力,再吃。
人类才是地球上主宰万物生灵的恶霸!如果万物生灵是二战时关进集中营的犹太人,那现在的整个人类就全都是希特勒!希特勒不是极力鼓吹种族优越吗,现在人类完全继承了他的衣钵,认为人类优越,是高等动物,万物之灵,所以其余的低等动物应该被捕捉、奴役、屠杀、吃掉!其实我们吃掉的恰是我们的同宗同族,近亲远亲,千万年以前可能正是从同一物种中分化进化而来,都是地球这颗大蛋孵化的生命。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人确实是对不起万物的,也对不起地球这个家园和母亲,但是,人最对不起的,还是驴——人对不起驴。
二
驴是和人关系最近的家奴,但是在人的各种文献中,很少提到驴。可能是因为不值得,人对驴的轻视贱看由来已久。唐人柳宗元的一篇写驴的文章定了调子,那不像一篇文章,简直是一幅漫画,极尽嘲讽、挖苦、丑化之笔墨,把驴的愚蠢、自负、无知渲染得让人过目不忘。
驴——首先变成了蠢驴。
驴是不是真的比别的动物蠢呢?似乎不是。你看那活蹦乱跳的小驴驹儿,一双大眼睛,明眸皓齿,身材匀称,长耳朵,短尾巴,嘴唇一片白晕,很机灵呀,很可爱呀。为什么长大成驴后就变成了蔫驴、乏驴?耷拉着耳朵,还耷拉得不对称;垂头丧气,踢一脚动一步。驴脾气,死倔死倔,一副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倒霉鬼样子。
驴的精神状态很不好,既没有人家骏马的昂扬向上、一往无前、马到成功,也没有牛的脚踏实地、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它情绪低沉、悲观厌世、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根本不准备有所作为。它是一副卑贱的、任命的、看破红尘的表情,它对人这个主人不满,有怨气,消极怠工,但又没有勇气正面反抗,没见过驴咬人踢人。但是从驴背上掉下来往往比从马背上,甚至骆驼背上掉下来摔得重,“驴是鬼,摔下来不是胳臂就是腿!”驴个子矮,跑起来没有多少节奏感和协调性,摔下来往往猝不及防,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重重落地,不是胳臂断就是腿折!
这说明,驴能载人,也能覆人。
苦命的驴,干重活,吃陋食。不受宠爱,当不了宠物;不受尊重,当不了敬物;做的是牛马活,没有牛马的地位。动辄被打骂,逆来顺受,驴就像个后娘养的孩子,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用的时候谁都能想起来,不用的时候谁都想不起来。往院子后面一扔,死不了就行。
驴呀,确实是六畜中地位最低贱的,元朝地位最低的是九儒十丐,驴不是儒,只能是丐。
三
驴虽贱,却也是遍布神州东西南北,哪里也少不了驴,驴是干活儿的苦力,哪里少得了干活儿的?坐船进入贵州的驴一声大叫吓了老虎一跳,虽然最终被识破伎俩让老虎吃了,但毕竟创造了一个“先声夺虎”的弱者神话,以此永垂青史。关中有驴高大整齐,力比骡马,大有“超驴”之势。估计受到待遇较好,超过凡驴,是驴中的佼佼者。不过,不管待遇再怎么好些,驴还是驴。
在历史上,驴虽然不是史家注意的重点,一不小心还是有一些影像留下来。汉唐是扩张向上的朝代,汉唐人崇马。有马踏匈奴、马踏飞燕传下来,还有唐人的昭陵六骏,那是一个“铁马冰河入梦来”的时代,一个“为嫌诗少幽燕气,故向冰天跃马行”的豪迈时期,所以唐诗少驴。
但是到了宋,经济文化繁荣,文夫气弱,驴出来了。你看那个《清明上河图》上,驴多马少;你看那个宋朝的英雄陆游,“细雨骑驴入剑门”。可不可以说,“汉唐马精神,宋明驴脾气”?不管怎么说,驴也是一个朝代的象征呢。
驴是平庸之辈,但平庸之辈就不该受到尊重和善待么?人里面大多数人也只是平庸之辈,真正能创造历史、改变历史的只是极少数,而他们之所以能够创造历史,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理解、顺应了绝大多数人的梦想和要求。所以驴,又是任何一个时代的平庸草民的象征。草根人物,底层小民,尽似驴之生存状况。
四
忽忆南疆之驴,天山南麓喀什、和田、阿克苏的广阔农村,正是驴,支撑起、驮载着当地维吾尔农民的绿洲生涯,至少有上千年的历史。那里,每一个县都有数万头甚至更多的驴,而人,只有几万、十几万,最大的县几十万。那里的驴矮小、坚韧,看起来有些幽默,著名的智者阿凡提骑的就是这种驴。这种矮小的小毛驴看起来要比高大整齐的关中驴更像驴,更具灵性,因而也显得更有文化感。机敏的画家黄胄一眼就看中了这种可爱的小毛驴,捕捉住了它的形象。维吾尔红衣少女和小毛驴,构成了国画中的新笔墨;而黄胄自己也被打成了“驴贩子”。
但是更多的时候,小毛驴驮的不是轻盈美丽的少女,而是体重一百公斤的胖大汉,大汉两腿几乎垂地,毛驴四蹄颤抖,驮着比自己重得多的人,奋力前行。更多的时候,一头小毛驴拉着一辆架子车,车上铺着毯子,毯子上坐着一家人,去赶巴扎。一个村、一个乡的人家都去赶巴扎,毛驴车互相连起来,只需前面的一家赶车,于是形成了南疆特有的“毛驴车火车”。驴就是这样,像蚂蚁一样超负荷地、勤恳无悔地为人类工作,为什么不应该对它们的生命给予应有的尊重呢?驴自然不会对人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的要求,但是驴的眼睛大,它看见了人是怎么对待那些受宠的动物了,这会很伤驴的心。同样是造物主创造的生灵,怎么相差就那么大呢?驴会这样想:那些宠物们究竟为人类干了啥呢?不就是长得怪点,所谓时髦吗?凭什么驴的拼命干活比不上宠物们的乖巧讨好呢?
驴不知道,时代变了。
驴更不知道的是,人类的等级观念根深蒂固。人吃不饱肚子、受苦受累的时候,认识驴;人一旦过上了好日子,人一享福,就把驴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