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自从有了这八只仔犬,一天变得很漫长。时间把焦距对在了它们身上,我们反而成了陪衬。过去别说一天了,一个星期,一个月转瞬即逝;现在呢,在我写这篇备忘录的时候,才过了不到五天。
第一天的时候,八只仔犬是“八大金刚,无名鼠辈”。刚生下来的仔犬,大小恰似实验室里的小白鼠,只不过小白鼠尖头尖嘴,小狗崽儿圆头圆脑,显得肥壮一些。狗崽儿们像鸟鸣一样地轻声叫着,此起彼伏,声部各不相同。它们的嘴和趾爪嫩得发出肉红色,双目蒙蔽,蠕动爬行,朝着它们生存希望的制高点——母乳拼命爬攀,谁不能及早地吸吮足够的初乳,谁就会被淘汰。小狗一生下来,生存竞争就拉开了战幕。
这“八大金刚”连名字都没有,不是“无名鼠辈”是什么?何况生下来的次序也不准,顺序不好排列。只能分清五只纯白,两只棕黑,一只花的最似其母。五只白崽儿中,有三只公犬崽儿,其余皆是母犬。
生存竞争是互不相让的,第三天就已显出差别,两只棕黑色的小犬中有一只瘦弱了,渐渐不动,死了。其余的活泛,有两只白崽儿又肥又大,占有母乳量大,饱吃酣睡,一副富崽儿相。于是得名,一只叫“地主”,一只叫“大头”。
狗狗瘦得皮包骨头,毛色再无光泽,尾巴紊乱有污点。达到了它一岁多以来最不洁美雅观的顶点。但是偏偏在这时候,我们更爱它了,我们和它经历了同欢乐、共患难的一年多,再也离不开它了。
昨天,四楼的女军医到家里来,狗狗护仔,吠声震撼楼宇。军医说:“狗狗不许叫,再叫,做手术把你的声带拿掉!”女军医当然是开玩笑。
但是我对她说,我装作十分严肃认真地说:“实在要拿,把我的声带拿掉算了,别拿它的。”
二十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的好友可能和他作对,变成敌人;那些惯会在我们成功时屈膝奉承的人,很可能就是当失败的阴云笼罩在我们头上时,掷出第一块阴恶石块的人。”
“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唯一毫不自私的朋友,唯一不抛弃他的朋友,唯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犬。”
这是一八七〇年在美国密苏里州的沃伦斯堡,因一起闻名全美的“老鼓”事件引出的《犬的礼赞》中的名句。时间已过去了一百多年,人类对犬的礼赞不但未曾稍减,反而大幅度地上涨了,只有一个原因,人永远不会比犬更可靠。
社会越发展,“声色犬马”之徒就会越广泛,这是潮流,昔时贵族的专利。现在早已进人寻常百姓家。
今天,轻视地球上任何一种生命现象,都将是可悲的、愚昧的、不文明的。
人类正在努力与各种生命平等地相处——这是划时代的进步,而且是人类理性精神的伟大的一步。
于是,我从纸箱里轻轻拿出一只纯白色的仔犬,双手捧着它仿佛捧着一颗罕见的珠宝,一滴晶莹透亮的露珠,小心呵护,移近眼前——它是自在的、无知的、尚未睁眼看见世界的,但同时它也是单纯的、完美的、盲目依赖周围环境的。
一只仔犬,来到世间。
这时,我注意到,狗狗睁大了一双本来就很大的眼睛,半是信赖,半是警觉,它的眼睛始终紧跟着我这双捧着仔犬的手,看它在半空中移动……
二十一
七只仔犬三天见长,五天见变,蠕动变为爬行,盲目渐为睁眼。十五天已经突破藩篱,从纸盒里翻越出来,一个月已经滚滚团团四处乱跑了。小犬确实非常可爱,洁净的毛色,明亮的眼睛,稚嫩的叫声——一切小生命都是可爱的、让人怜惜的,因为它们尚无力量独立生存,可爱就是一种让自身生存下去的特殊武器。它没本事防御任何打击,但它有本事让你喜欢它、舍不得它,凭着这个,小狗就可能获得更多的生存机遇。
在七只仔犬中,一黑一花显得格外醒目,黑的应似其父,花的最似其母。其余五只白犬,有了名号的是“地主”和“大头”,最小的一只白犬是公的,对门老杨给它起了名字“007”。每天眼花缭乱啊,它们到处爬。不断探索新领域,万一不小心踩着就完了。所以晚上必须开灯,不敢移步,这七只生命的“小地雷”,炸不断腿却可炸伤心。
一个念头:必须让它们都活下去。
要看着它们以后变成什么样——这是诱惑,也是动力,而且是一种自然而然形成的决心和信念。对,信念就应该是这样自然形成的,是自发的,还是带有原始动因的。外在条件若不能与发自内心的愿望结合,便只能形成规范而绝形成不了信念。因此,抓屎擦尿,不厌其烦,轻移莲步,心甘情愿。
七只小犬嘤嘤呜转,宛如最好听的合唱,七部和声,犬其鸣矣,求其母奶,长到半月大时,咂奶之声吧唧可闻,就像七个婴儿挤在母怀,一派盛况空前的景象。
大约三个星期后,选一良辰吉日,用一个装葡萄的红塑筐装了,带出院里晒太阳、见世面。小狗们初次脚踏实地(原先都是离地五米的楼上),匍匐爬行,嗅闻大地和季节的气息,三分惊恐,七分好奇。明艳温暖的西部阳光里,掺着春夏之间微微带点清冽的熏风,抚摸着、梳理着七个新来的小生命。小狗们有一种敬畏的表情,对空间,对陌生的环境,对充满各种气味、声音信息的新领域,既有本能的向往,又有天生的恐惧。
在它们看来,这个小小的院子,可能是太大了,太复杂了。这大概也和我们人类一样,往往重寻童年生活的环境时,奇怪地感到和记忆中的印象一比,变小了。
单纯的生命正在面对复杂的世界,适应,学习,成长,壮大,最终有些生命比世界更强大,他改造并重新创造它。所谓“划时代的”,就是让客观世界重新诞生一次。
二十二
狗狗实在是太能吃了,一天要吃四顿,每顿能吃一整盘羊头肉。吃仿佛成了它的任务、它的使命,它变成了一架机器——产奶器。你几乎可以眼看着它是如何不停顿地把大量的羊头肉转化为乳液奶汁。必须承认,它是一架优良的产奶机,源源不断,固态液化,保证着七只仔犬贪婪地、昼夜不停地吮吸。七张嘴,后面有七个空间不小的肚子,需要它的奶去填满,这个任务相当艰巨。
狗狗的身体只有那么大,而日渐增长的七只小犬需求量与日俱增,有时候七只小犬一齐扑上去吃奶,几乎把狗狗埋起来了,它们合起来比它还大。这时,你甚至会觉得这不像是哺乳,而更像是一场劫掠或抢夺。小狗们一副“我才不管那么多呢”的样子,越来越像一群小土匪和小无赖,反正吃奶不犯法,天经地义。
狗狗却是任劳任怨的,拼命吃,尽量喂。它有时也躲着小狗,但是架不住一群都上来哄抢,当场按倒,哄抢一空。
母爱真是生物的伟大天性,纵使重复演绎了不知多少万年,具体到每一个,仍是感人。如此这般,一个月下来,对狗狗及其仔犬来说,已经是历尽沧桑。只需一个月,母子双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仔犬一个个长得健康肥壮,满地乱跑,除了吃奶,已可争食碎肉了。而狗狗已经瘦得骨架支棱,皮毛憔悴,黯然失色。昔日光彩不存,无力活泼好动,它把吃下去的肉连同自己身上的血肉一同奉献出去了。真可以说也是“绿肥红瘦”了。
狗得洛夫娜只用了三个月,经历了短暂的“爱情”,漫长的怀孕,成功的产仔和哺乳这样几个重要的阶段,一只狗应该经历的它都经历了,现在,它舔着小狗的毛,憔悴而自足,瘦弱却安详。是的,每一只小狗都是它生的,每一只小狗都肥壮、滚圆、完美无缺,它们被它护卫、管理、引导,最后离开它,到未知的环境和命运里去生存。
每每想到将把这其乐融融的一家子拆散,总觉得不忍心。可是不忍心又怎么办呢?总不能在一套百十平方米的单元楼里养八只犬吧?
小狗在长啊,三五天不见,就是另一番景象。
形势逼人。
二十三
正在为犬满为患伤脑筋的时候,斜刺里又杀来了“程咬金”——鹿鹿偏在这时挤将进来,八只不够,九只。
鹿鹿是一个朋友送的。早在我没养狗的时候,朋友就许诺,“我送你一只外国名犬”,结果,这只外国名犬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而且大驾光临加盟寒舍,它就是鹿鹿。
鹿鹿不仅英俊,而且稀罕,是一只纯种的德国微型杜宾犬,三个月大,两公斤重,体型小巧如赵飞燕,可在盘中舞,而且终身就这么大,堪称室内宠物之精品。
鹿鹿虽小,形象不凡。黑色背毛短而发亮,白颈白爪,两耳直立,断尾,臀后有褐红鹿斑。其行动敏捷,善于跑跳,聪明伶俐,能解人意,令人一望见爱,不能不要。
鹿鹿来了,与狗狗一比,如德国贵妃之遇中国农妇,反差立现。狗狗顿时显出不欢迎的样子,闭目塞听,采取鸵鸟战术不承认主义,任其上蹿下跳讨好主人,冷眼相看,不予理睬。
鹿鹿开始主动上前拉关系,希望能被承认,甚至跑去看望小狗,获得某种类似“姨妈”的监护权。狗狗警惕性很高,断然不准其接近小狗。仿佛狗狗知道这一套假装友好的表示,是以后进一步夺取正统地位的开端。
鹿鹿固然狡猾,狗狗亦非善主儿,这两只狗斗心眼儿,也不比人差多少。这是一场生存权、领地权的暗暗竞争,谁能取宠、取信于主人,谁就是胜者,失败的只能另谋出路。
每次带鹿鹿遛弯儿,都会受到旁观者的欣赏称赞,它活跃极了,奔跑轻盈如飞,而且听话,宛如小鹿依人。但是它有个毛病,出去遛它,它不屙不尿,憋着;一回家,就跟进了厕所似的,准屙准尿。它这一点太气人。怎么教也改不过来,那么聪明的狗,就这点儿不能觉悟。还有就是它太闹,哪儿都能跳上去,一刻不停,晃得人眼晕。
特别是,当它一蹦,跳进我怀里又撒娇又讨好时,一回头我看见卧在角落里的狗狗的眼神。那眼神太让人受不了啦——那是被冷落、被遗弃、被疏远的眼神,是失宠、是无奈、是凄凉、是冷漠。怨妇逐臣,不过如此;只见新人笑,谁闻旧人哭;狗狗默默无言,它不争宠,远远旁观,只是用眼神告诉你它的伤心和苦楚。
那一瞬间,我知道,它赢了。
我不能为一只名犬让狗狗失望,我不能在狗狗的生存问题上背信弃义,我不能忘了狗狗小时的活泼可爱、大了以后的忠诚朴实。如果我不要它了,它以后的命运会有多么悲惨,这是明摆着的。我要为它的一生负责。
鹿鹿在我家养了一个月后,终于有一天,院子里开来一辆漂亮轿车,把鹿鹿接走了。
鹿鹿轻轻一跳,理所当然地坐在前排座上,像个贵族,非常适应。车子开走时,我看见它耸立的双耳直指前方,它没有回头……
二十四
或迟或早,狗狗还将面对新的问题,那就是,小狗要一只一只离开它,送人。我们不能预知到时候它怎么表现。按人的观念设想,这应该是最难将息的事,妻离子散,从母怀里夺儿,肯定痛不欲生。
狗狗到时候要大叫大闹怎么办?
你看它对小狗那么温存体贴,倍加呵护,心中总是不忍,担心目睹分离时的那一刻。
结果,第一只小狗送人,是白色的大格格。抱走时,狗狗睁大眼睛盯着看,不叫不闹,它是眼睁睁地看着大格格被抱走了。
自公元二〇〇一年八月九日开始,陆续送走了五只,全为白色,三公两母,狗狗的态度都一样,目送。始知狗的母子关系并不维系终生,小狗渐大,甚至驱之出去自立门户,狗狗并不心疼。
此正为人犬观念不同之处。不料,送走第五只白色公犬(即“地主”)后,狗狗没什么,反倒是老伴一个人在灯下伤心痛哭了一场。
我说:“咦?你怎么了?哭什么呀?”
她说:“狗狗太可怜了……一个一个都走了。”
是啊,我们是人,将心比心,难免会伤痛难舍。然而狗却不是这样的,它们的血亲关系很短暂,只在哺乳期。略一长大,便可随人自去。这也是狗的生存需要决定的,它没法子终身抚养它们。
半月后,送出去的小狗回来“探亲”,母子双方跟不认识似的,互相嗅嗅,保持距离,压根儿没有我们想象中的“相见欢”场面。
二十五
这时,除了狗狗,家里只剩两只仔犬了,纯白的都送出,杂色的反成了稀罕物。不过,八只小犬刚生下来时,我就最喜欢这两只,一黑黄、一花白,团团绒绒,特别好看。
花白的那只最似狗狗,两耳金黄色,背部有浅红纹理,尾巴上红根白梢,中间有一滴像墨汁不小心溅上去似的黑点,余处皆雪白。满月后,美貌惊人,每次走进客厅,均可谓“闪亮登场”,步态优雅从容,表情矜持,不由人不联想到古时的美女貂婵。我估计,貂婵当年那份风姿,大致相近,于是得名“婵婵”。
婵婵确实是美,谁见了都夸,它不光是可爱,主要是从小就有美女风范和较为自觉的“美人意识”——它吃相文雅,不贪不抢,它打闹有分寸,适可而止;它干什么都晚一步,显得不急不躁,心里有底。说到底,人家是天生丽质,狗里面的“美女坯子”。
黑黄的那只叫“包包”,就完全是另一种风格了。说它是黑黄不够准确,其实是栗黄色,黑脸黑嘴,三只白爪像少戴了一只白手套。它一生下来,背脊上有一道通贯全身的黑色纵纹,额眉处有一形似弯月的白星。长至半月,背上纵纹渐无;长至一月,额星不若幼时鲜明。因其黑嘴黑脸仿佛误饮墨汁时染的,再加上额间有白月,性格憨直鲁莽,颇像黑包公,故取名包包,外号“黑老包”。
由是,我家便有一美女、一判官。婵婵包包,相映成趣。开始,婵婵最受宠爱,包包满不在乎,毫不吃醋,仿佛认为“长得漂亮,受宠应该”。婵婵常置于案头、茶几、怀中。越看越好看,甚至认为“若照它的样子制成玩具,保准受欢迎”。
往往这时候,婵婵反应冷漠,摆出一副“想看你就看吧”的表情,它无动于衷,缺乏热情。包包则相反,热情过剩,又舔又咬。性格不同,人犬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