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天使路过
22541200000008

第8章 跟着爱情回家

1.酿酒的作料

上初中的时候,隔壁班的一个男生喜欢上了我所在的班里的一个女生。那个女生虽然长得十分清秀,但是性格却十分内向,常常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让人难以接近。说老实话,连我们班的男生对她都是敬而远之的,可是出人意料的是,隔壁班的男生却对这朵“冰花”发动了火热的进攻。

他的进攻方式是很特别的,既不是写情书,也不是送电影票,而是唱歌。每一个课间,只要教室没有老师,他就会跑到我们班来,向那个女孩子一首接一首地献歌,并且一边声嘶力竭地唱着一边手舞足蹈地表演着,场面真是热闹得很。那时候,我们每天都不得不欣赏永远以他为主角的演唱会,从《让我们荡起双桨》到《小鸟,小鸟》,从《学习****好榜样》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从《驼铃》到《八月桂花遍地开》,品种齐全,应有尽有,把我们的耳朵都快磨出茧子来了。

我们尚且如此,那个女孩子的心绪就更是可想而知了。于是,每一个课间都成了她最难挨的时候。在教室里待着吧,就必须得忍受那个男孩子目不堪睹耳不堪闻的演唱——并且她的座位在第一排,所睹所闻的还尤其真切。可是如果跑到校园里,那她不就恰恰给那个男孩子做了一个绝好的宣传广告吗?

女孩子犹豫不决,苦恼万分。一天,她终于鼓起了勇气,把那个男孩子大骂了一顿,但是男孩子丝毫都不在乎,依然我行我素,甚至更加殷勤起来。

女孩子实在没有办法,就转学了。

不久,那个男孩子也随着女孩子转到了同一所学校,雷打不动地进行着自己那一套进攻的程序。

女孩子被缠得忍无可忍,便告诉了校长。当校长找这个男孩子谈话时,男孩子却振振有词地辩道:“我什么都没有做,只不过是唱唱歌而已。”

校长哑口无言。难道人家说得不对吗?人家确实只不过是唱唱歌而已,总不能连唱歌都要限制一下吧。于是,校长除了对女孩子好言劝慰一番之外,也是无计可施。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了下去。上高中之后,我们一班人都分得七零八落,就很少听到他们两个的消息了。据说两个人还在一个学校读书,那个男孩子执著依然。

十年之后,全班同学聚会,那个女孩子没有来参加。大家谈起当年的往事,无不感慨良多。言语之中,都流露出了几丝为女孩子惋惜的意思,有人甚至说,如果不是那个男孩子胡搅蛮缠,那个女孩子不一定多么有出息呢。

“可是你们知道吗?”一位沉默良久的同学忽然神情特别地说道,“他们现在都十分幸福。你们想象得有多幸福,他们就有多幸福。”

我们惊异地看着他。

“我说的都是真的。”这个同学为自己保留的“秘密武器”的爆发效果而得意地笑起来:“五年前他们就结了婚,现在他们的孩子都快四岁了,他们还开了一家挺大的餐馆,我家就住在餐馆的后面。”

“那她今天怎么不参加我们的聚会?”有人问道。

“她正在餐馆为我们准备午餐呢。”

众人不由得欢呼起来。平静下来之后,自然又是另一番感慨。

在他们的餐馆,看着他们恩爱的样子,我忽然想起了女孩子当初的模样。人生是多么不可思议啊,无论你如何不爱另一个人,是不是都会经不起他这样漫长的灼热的炙烤呢?

我不知道。

也许,感情就是一汪鲜活而生动的水,它会从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漫过,如果你不想去珍存它,那么它就一定会悄悄地从你的生命里流走,消逝得无影无踪。如果你想给它铸造一个精致的容器,那么它很可能就会停下来,由一汪平淡的水变成一坛醉人的酒。只要你一启封,你就会闻到满腑的芬芳,你就会看到自己亲手酿制的一则则美丽的传奇。

酒的主体构成,自然是两颗纯洁的心和一份恒久的爱,而酿酒的作料却只有一味——这就是时间。

2.天使路过

一桌子不太熟的人在一起吃饭,总是要聊东聊西。

“喂,听说了吗?广东有家电视台今年年底要拍古龙的武侠剧呢。”

“是吗?哪一部?”

“《楚留香》。”

“谁主演?”

“还没定,说是要在全球选角。”

“全球选角?顶多亚洲而已。这是东方人的戏,总不可能找个美国人。”

“炒作呗。用大锅炒总不错的。”

“倒也是。”

突然就说不出话来了。菜还没上,还需再找话题说。

“说起来好笑,”有个人终于开口了,“我老家村子里刚发生了一件事,有个村民清明扫墓的时候,祖坟突然塌了,露出了一些金货。就两只手镯,两只戒指,两只手链……”

“哎哟,那得值多少钱哪。他可得祖宗福了。”

“什么福?!这祖坟又不是他一家的,好几房合一个呢。为了这些金货就打起来了。后来公安局赶来处理纠纷,把这些东西都拿走了。文物部门一听说,连忙到公安局去鉴定,鉴定结果出来,这些东西是省二级文物。”

“那还能给这些村民吗?”

“给什么呀,归国家了。这些村民不服,就联合起来告文物部门。说是咨询过律师了,如果是一般的金货,又是祖坟里的东西,就不该划归为文物。即使划归为文物,文物部门也没有强行要人家捐赠的道理。”

“后来呢?”

“正在闹腾呢。还没判。”

又一话题结束。这时的气氛,是有些尴尬的。幸好,菜陆陆续续地上了。于是,就开始说菜,从头说到尾。这样的场合,沉默的时刻是很少的。人人都在说话,人人都想办法说话,说有趣的话,好玩的话,机灵的话,聪明的话,逗人乐的话,生怕一不说话就少了什么,一个饭局下来,听了满耳朵的噪音。回家得好好洗个澡,才能让脑子清净下来。

几个朋友聊天,也常常无话,陷入语言的“停电”期。好不容易一些话题想起来了,也是“草盛豆苗稀”,三言两语就完。所以要有个贫嘴饶舌的,才能喧热起来,张家长,李家短,赵家情,王家爱。实在没话了,他就念短信:“最近流行的超强警句:一、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白马,他可能是唐僧。二、带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他可能是鸟人。三、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让他们找去吧。四、我不是随便的人,我随便起来不是人……”于是众人哈哈大笑,其乐融融。

但若没有这样的人,大家都静静地坐着,偶尔你一句,我一句,电棒管滋滋地响着,花无声地绽放,茶水的哈气暖暖地浸着面容,其实也很好。更舒服的是只有两三个密友,逛衣店说衣服,进咖啡馆说咖啡,没话说的时候,就心事重重地坐着,将沉默进行到底。

那次,一位编辑来郑州约稿,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其中有一个记者,没人说话的时候,她就拼命地找料填空,把每个“停电”期都塞得满满当当,没有罅隙。饭局结束,我和她正好一个方向回家,便结伴散步,缓缓而行。正值处秋,清风袭来,满腹落叶的香气。

“我发现,”她说,“你们的话都很少。”

“也未见得话少,要看什么时候。”我说,“没话说,不想说的时候,就不说。”

“可一群人坐着都不说话,多傻呀。”她说,“我也不想说,可你们都不说,我就只好以大局为重。”

“你的意思是自己很吃亏?”我笑,“可我也没感到沾了你什么光。”

她也笑了,伸了一下舌头。

“如果没话,你也可以不说。”我说,“为什么一定要说呢?”

“总觉得有人的地方就应该说话,好像是一种标志,或者责任。”

“语言垃圾已经够多了,或许,没话说的时候,保持沉默才是真正的责任。”我说。

然后我们一起走在沉默中。微风沙沙,落叶簌簌,大自然的声音是无弦之乐,美妙无比。突然想,沉默其实也是自然的一种啊,因此,在不必要说话的时候,只管沉默就是了,这也是一种顺其自然的方式。可为什么那么多人已经不能面对这种语言的自然?不能顺其这种语言的自然?似乎一进入沉默就感到空缺,就觉得恐惧,就要赶紧进行链接和占据,仿佛这样心里才会踏实。

很惭愧,年轻的时候,我也是这样迫不及待地驱赶着沉默,似乎沉默是个大洞,不堵上就会栽进去。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终于慢慢地克服了这种软弱,在沉默来临的时候,用内心攒下的光,呈出了面如止水。

无话就不说。我不再害怕沉默,我安静地面对着自己和周遭的沉默,没话找话是对自己没有信心的人所做的事情。因为内在虚弱,才需要用语言的稻草来遮盖屋顶。

相对于喧嚣的稻草,沉默是裸露的珍珠,我不会再将它轻易掷地。

相对于激烈的摇滚,沉默是庄重的慢四,我不会再将它潦草打破。

韩国电影《亲切的金子》中,有一句台词让我怦然心动:“沉默的时候,是有天使正在路过。”

多好。原来是这样。无话可说的时候,原来是天使正在路过。那就让我们屏住呼吸,静静地倾听天使的足音,静静的,静静的……

3.跟着爱情回家

她知道他有了外遇,但还是对他好——是一如既往的那些个好:他的那份早餐永远是他喜欢的金灿灿的小米粥,电视的开机频道永远都是他习惯的中央五套,在床上轻咳时纸巾永远都在他最适手的那个位置……过于体贴或者过于平淡都是一种不正常,所以,她一直面如止水。顺其自然,她知道自己只有这样。无论那个女人是谁,最终有权决定的,都是他。

那天晚上,他和她各偎一个被筒,她把自己这边的床头灯扭暗,他把自己这边的床头灯扭亮。她坐起来,预感到已经兵临城下。

“我的一个朋友爱上了一个姑娘,想和他妻子离婚。如果,我是说如果,”男人说,“如果你是那个妻子,你会同意离婚吗?”

“他不爱他的妻子了?”

“是。”

“一点儿都不爱了?”

“应该是。”男人犹豫着,“或许。”

她的心揪痛。傻瓜都知道,这个“如果”是个铁锤,一下子,一下子,要把他们的家击碎。

“我会离婚。”她平静地说。

男人沉默,有些吃惊,没想到这么简单。要知道这么简单,他就把如果去掉了。然而稍顷,他心里又不舒服起来。她为什么会这么干脆?难道也是有什么情况?

“为什么?”他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纠缠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没有意义。”

“一丝挽留的念头都没有吗?”

“心走了,留个躯壳干什么?再说,他若想留,就不会提出离婚。”

“孩子呢?你要吗?”

“当然。”女人说,“好事做到底,不给人家添麻烦。再说也不放心,都说有后娘就有后爹,那还是让孩子跟着亲娘保险些。”

“那他是不是能常回来看他?”

“当然,他永远是孩子的爸爸。这不会变。”

男人的愧疚越来越浓。

“其实,如果……”他又说“如果”了,“如果对方不是个未婚姑娘的话,他是不会想去为她负责的。”

“是啊,想当初,他之所以和妻子结婚,大约也是因为妻子是个未婚姑娘。”她笑,“现在,他已经把未婚姑娘变成了已婚老婆,自然该轮到去负责别的未婚姑娘了。”

“那姑娘说她只有他,没有他她活不了。”

“有道理,一个为爱情伤心的姑娘是活不下去的。至于那个女人,只要有孩子,母亲守着孩子相依为命地活下去,肯定没问题。”

男人沉默。

“母亲和孩子也不一定按照这种格局活下去的。”良久,他又说,“生活还有其他的可能性。”

“当然,她还可以再找。”

“对,对对。”

“运气不错的话,可以找个四十多岁的。如果运气不太好,可以找个五六十岁的。”

“你怎么这么说?”他仿佛自己受了侮辱。

“你想要我怎么说?”她笑,“难道一个离婚女人还能找个和她年龄差不多的男人不成?有数据统计,再婚夫妇年龄差距在三岁之内的比率,只占百分之五。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因为男人越娶越年轻,所以女人越嫁越老翁。若是男人不爱找年轻,你那朋友怎么会离婚找一个姑娘呢?”

“不是因为年轻。”他道,“是因为爱情。”

“爱情?他和妻子当初也有爱情吧?”

“那只是当初。现在,爱情死了。”

“他的爱情再生性这么强,用不了死这个字,太大。不伤及肉和骨,蜕皮这个词就足够形容了。”

“那她的爱情呢?”他隐忍着她的讥讽。

“她的爱情根本就没必要提。”女人说,“他若顾及她的爱情,就不会想离婚。”

男人沉默。

“话说回来,无论现在的爱情如何,只要有过爱情,知道爱情曾经是多么美好,我就已经很满足了。”女人说,“所以,我谢谢你。”

“谢我干什么?”男人有些惶恐,“不过,不过是假设。”

“即使不是假设,我的答案也不会变。”女人说,“我会带着我没办法蜕皮的爱情活下去,尽可能找一个岁数大点儿的人品好的男人,把自己和孩子以后的生活安排妥当。我要吸取一切教训,争取成为下任丈夫爱情史上的最后一次运动,”女人微笑,“在做过首任丈夫的首任妻子之后,又成为末任丈夫的末任妻子,这感觉一定很奇特。”

“你不能这么想!你不能这么对待自己!”

“为什么?”

“因为你是我的妻子。”他把她拉到怀里,“我心疼你。”

“心疼不是爱情。”她幽幽道。

“心疼——疼惜——爱惜——爱情。”他在手心里画着,玩起了《开心辞典》中的词语转换游戏,“当然是爱情。”

她的泪,顺着笑纹,刷地落下来。

4.柴火妞儿

若干年前,刚刚开始写东西的时候,大约是因为冲劲十足,在编辑那里夺了一些宠,使得有人对我颇有微词。其中有一句流传了很多口的话就是:“她有什么,不就是个柴火妞儿吗?”——这都是后来才知道的。朋友对我转述的时候,还有些掖掖藏藏,生怕我恼似的。

可我笑了。

“我就是个柴火妞儿,她说得对极了。”我说。

前两天,和一个仰慕已久的文学前辈聊天,这个词又被他用出来。“好好写,认真写,你除了这枝笔,什么都没有。你是一个柴火妞儿啊。”说过了又忙注解:“你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

我又笑了。

“我就是一个柴火妞儿,您说得对极了。”我说。

柴火妞儿,是对农村女孩儿的一个普通俗称。在农村长到二十多岁,我从来就没有忘记过,我是一个典型的标准的柴火妞儿。我也从来没有为别人把我看成柴火妞儿而生过气。把山看成山,山生什么气?把水看成水,水生什么气?把土看成土,土生什么气?把云看成云,云生什么气?——同样,把我这个当初整日在玉米棵的拔节声中醒来,在豆苗叶的甜腥气中睡去的人来讲,除了柴火妞儿还有更合适的称谓吗?

虽然被移植到城里已经快十年了,但我从来没把自己看成城里人。城市生活使我常常觉得自己像一个被截肢的人,坐在轮椅上,看着舒服,其实腿脚都麻木得失去了感觉。而到了乡村,接了地气儿,它们立马就活泛起来,弹性十足地走来跳去。眼睛也清亮起来,远远地就看到了黄瓜花上的嫩刺。耳朵也灵敏起来,隔着街门就能辨出哪位街坊在咳嗽。话也稠了,谁家的柴米油盐婆媳妯娌都有兴趣叨问几句。手也狂了,摘别人家的枣和果子就像摸孩子们的头一样随意。任凭那些安不清辈分的老者和叫不出名字的同龄大着嗓门吆喝我,也大着嗓门回应。在村子里悠来逛去的时候,我常常有一种幻觉: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村子,从来没有。若是在这个村子里成婚作妇,也未见得不如现在快乐。

有这样感觉的人,怎么会生气别人叫她柴火妞儿呢?

其实还常常遗憾地觉得自己把柴火丢得差不多了,已经柴火得很不够了。忆起来,大约是我最柴火的时候:冬天的夜晚,和伙伴们一起去看电影,早早地便到村委会占地儿,穿着红底白花绿叶子的棉袄棉裤,系着红底蓝格金线的围巾,梳着两把硬刷子,扎着两条脱丝拉缕的红纱绸,砣着两团红脸蛋儿,哆哆嗦嗦地嗑着咸咸的瓜子儿,想想吧,那是多么柴火!那柴火味儿是多么地道正宗!

真的不是赌气,也不是解嘲。我就是柴火妞儿,我喜欢柴火妞儿这个名字。我甚至觉得,对我来说,没有比这更亲切更温暖的名字了。做柴火妞儿的时光多好啊。鞋上沾着草尖儿的晨露,脚脖留有麦茬儿的划痕,指缝衔着野菊的香气,嘴角溢着棉桃的笑容……朴实,干净,纯粹,自由。对我来说,还有比这更好的时候吗?

然而再也回不去了,无论多么想。这些柴火的细节和历史我不怎么提起,不是以之为耻,而是因为懂的人不多,也是因为想在心里品味和珍惜,想把这些柴火味儿细细地反刍进自己的文字里,和时光玩一个捉迷藏的游戏,在游戏里昔日重返,好好的,好好的待一会儿。

我是土地小小的女儿,我是一个柴火妞儿。这是我最认可的乳名。这个乳名,是我毕生的也是最本质的骄傲和荣光。

5.母亲的底线

衣柜最上层的一格放的是一些久远的衣物,把它们安置在那里已经不是为了备用,更多的成分似乎是为了怀念。其中有一个小小的木匣子,匣子里有一方的确良质地的白色绣花手帕,距现在已经有十八年了。

帕上绣的是一朵黄灿灿的野菊。

十二岁那年,为了迎接自己的第一个本命年,我决定自己献给自己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为自己绣一方手帕。因为我生在深秋,最中意的图案自然就是家乡城墙上那处处盛开的野菊了。准备好布以后,我就去请教母亲。母亲的花绣得好是方圆百里的人都知道的。而且从不收费,主家只要备好所需的东西就行了。那时侯还没有听说过什么电脑机绣,哪家娶媳家女能求得母亲手绣的门帘或枕套,简直就是一件称得上荣耀的事情。只要喜日定下,他们就会以最快的速度来母亲这里排班,有的甚至还没定下日子就早早备下东西放在了这里。因此家里的一张旧木桌上就经常堆积着一叠布料和许多五颜六色的丝线。每有空闲,母亲就会坐下来,让双手在绣架上轻轻舞蹈。这时的母亲沉静安详,仿佛世界上除了绣花,就再也没有别的事情。

“妈,教我绣花吧。”这一天,我走到母亲身边说。母亲笑了。“你?”她说。

我郑重地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母亲没再说什么。她找出许多方方正正的塑料布,每一张塑料布上都画满了用浓重的圆珠笔迹勾勒出的花草和小鸟。母亲找到了一朵小小的菊花,让我照描到布上。然后把布绷进圆圆的绣花架里,挑了几样深浅不一的黄色丝线。

“我只要这个黄!”我拿起那枝金黄色的线。

“不行。”母亲说,“这个黄太炫了,一朵花不能只用这一种色。这个色只适合用一点才能衬出它的好。”

“怎么衬它?”我很惊奇。

“得先上底线。”母亲说,“底线就让我给你上吧。”

我注视着母亲的手。她先用的是冰黄,冰黄的黄色淡得几乎看不出,然后是月黄,鹅黄,再然后又是蛋黄,橘黄,柳黄,粉黄……一层层地织上去,一层层地淡下来,几番过去之后,她把针递给我,“你可以用金黄了。”我小心地拿起针,轻轻地落下。——一切都不同了。野菊在其他黄色的映衬下熠熠生辉,仿佛每一缕花瓣都浸透了阳光的亲吻。她活了。

“底线是花的路。底线的色要宽要浅,才显得出后色的好。这也象一个人做事情,开始不能浮气暴躁,要放稳步子,扎扎实实的,才能走得好,这样挣来的光彩也耐看,耐品。”母亲说。

手帕绣好之后,我只用了没几天,——那也多半是为了炫耀,后来就不知放到了哪里。直到二十岁时母亲去世,才在她的遗物里发现。我把它放在掌中,耳边响起母亲当时说的那些话,那些懵懂年少时如风过耳的话,在一瞬间蓦然随着泪水聚集,顿悟如雨。

这么多年过去了,绣菊仍黄,母言犹在。还有一点越来越明了:我原本就是野菊,母亲就是我的底线。如果说我生命中有些微寥寥金彩,那全赖于母亲为我铺出的刻骨深爱。

6.两双木屐

前两天读晨报,看到一篇文章里提到了木屐的声音,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曾经穿过的两双木屐来。

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那时,每到夏天,农村孩子们大多都是赤脚,偶尔也会穿一穿鞋子,那鞋子就是木屐。木屐的原料是不需要花钱的,谁家娶媳妇嫁姑娘都要做几件家具,讨几块边角料的木材,用锯子削巴削巴都可以做几双木屐。板子一般都是一指厚的,比划着双脚画个大小,根据大小锯好鞋边,再用砂纸把脚底的那面磨平,然后找一块旧帆布或是劳动布剪成脚面,用钉子钉在板子的前端,一双木屐就算成了。在凉爽的夏夜,洗了澡,穿上木屐在街上走来走去,满耳便都是噼啪噼啪的声音。

小伙伴的木屐都是劳动布的,劳动布的颜色不蓝不白,我不喜欢。于是,当父亲给我磨好板子,要往上钉劳动布时,我拒绝了。

“那你想要什么布?”父亲气呼呼地说。

我一眼看见了墙边木床上铺着一张方格粗布床单,那种方格是由绛红和天蓝交错组成的,很好看。我就说:“我要那种布。”于是母亲就沿着床单的一边,为我剪了长长的一缕,又一层层地折叠了起来,用针纳好,让这布变得更结实厚密,最后,父亲把它钉在了板子上。我试了试,觉得又舒服又漂亮,就一溜烟儿地跑出去炫耀。可没有想到的是,这双不拘一格的木屐却没有得到期待中的风光。我受到了同伴们的一致孤立:女孩子们都说我“烧包”,男孩子们则说我是“小狐狸精。”——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荣膺的绰号。

我哭着回到家,问母亲小狐狸精是什么意思,母亲笑了,没有回答我,只是说:“管他们呢。”可我还是很小心,没有再穿这双木屐出去。很快,父亲又给我做了一双木屐,钉上了那种劳动布。和所有劳动布的颜色一样,它不蓝不白的,蓝得不纯粹,白得也不彻底,很沮丧的一种颜色。至今想起来还觉得黯然,然而我却穿了很久。而那双方格布的木屐则一直放在床下的一个小箱子里,偶尔我会穿上它在家里走几步,更多的时候它都是躺在箱子里休息。穿的时候,小小的心里其实也是很复杂的,有骄傲,觉得它真的是漂亮,有珍爱,觉得穿着它仿佛有些奢侈,也有知趣和遗憾,知道它是不被外面的目光所接受的,就象自己的小脾气只能对母亲使一样,这种方格木屐的小情调也只能在自己家里撒撒野。——忆及至此,也蓦然发现,当自己的个性与大众发生冲突时,自己并不象自己想象得那样勇敢和决然,却是畏惧的,妥协的。这种性情深处的软弱和怯懦,从这双方格木屐的命运里就已经有所显示了。——其实,现在想想,如果当时坚持穿出去,又有什么呢?母亲说得多好:“管他们呢。”而我的错误就在于,既想享受独特的创意,又不想承受被隔离的寂寞。我想兼而得之。于是,就只有在最庸常的选择中保持着一种不甘的梦想,而这不甘的梦想又因为没有实践的机会而不能肆意,不能淋漓。——也是一种自作自受吧。有享受,也有承受。

后来,脚随人大,这双木屐终不能穿了,放来放去不知放到了哪里。但是一想起父亲低头打磨它时的神态和母亲一针针纳着那块方格粗布时的情形,心头就会涌起一丝淡淡感伤。

7.婚纱上的泪痕

前两天去参加表弟的婚礼,看到他和新娘向姨妈姨父鞠躬的场景。姨妈和姨父在众目睽睽之下木讷地笑着,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姨妈的手里还抓着一把准备给客人们分发的糖果。我眼泪止不住落了下来。

每次参加婚礼,看到这样的场景都会让我落泪。

1995年的春天,我决定和林结婚,把决定告诉母亲,她就开始按老家的规矩为我准备结婚用品:龙凤呈祥的大红金丝缎面被,粉红色的鸳鸯戏水绣花枕套,春草般淡绿小花的床罩床单,双喜印底的搪瓷脸盆,大红的皂盒,玫瑰红的梳子……纺织类的物品一律缝上了红线,普通生活用品一律系上了红绳。做这一切的时候,她总是默默的。和别人说起我的婚事时,她也常常笑着,可是那笑容里隐隐交错着一种抑制不住的落寞和黯然。

童年和少年的我是懵懂的,开始有些懂事就已经在外面上学了,没有时间和母亲在一起好好地待待。父亲去世很早,兄弟姊妹又各处一方,很长一段时间里,家里只有母亲和奶奶,两位老人都很孤独。毕业之后我工作分配回到了家乡,在家里住的时间越来越多,才开始以从未有过的亲密贴近来享受母亲的温暖。但仿佛这样的时光才过去几天,就又到了出嫁离开的时刻。不过作为一个成人的女子,这似乎也是一种自然的选择。于是,我就一边难过一边想,无非是举行一个仪式罢了,结了婚我也还是母亲的女儿,只要和以往一样常回家看看,住住,和母亲多聊聊,就什么都有了。

婚礼那天清早,我和女伴们在里间化妆试衣,母亲在外面接待着络绎不绝的亲友。透过房门的缝隙,我偶尔会看见她在人群中穿梭着,分发着糖果和瓜子。她脸上的神情是平静的,安宁的,也显示着喜事应有的笑容。我略略地放了心。

随着乐曲的响起和鞭炮的骤鸣,迎亲的花车到了。男方略坐了坐,就开始举行仪式。按照我们当地的风俗,嫁娘要在堂屋里一张铺着红布的椅子上坐一坐,吃上几个饺子,才能出门。我坐在那张红布椅上,端着饺子,一眼便看见母亲站在人群后面,她的目光并不看我,可我知道这目光背后还有一双眼睛,全神贯注地凝聚在我的身上。我把饺子放进口里,和着泪水咽了下去,有亲戚絮絮地叮嘱:“别噎着。”

到了辞拜高堂的时候了,亲戚们找来母亲和奶奶,让她们坐在两张太师椅上,我和林站在她们面前。周围的人都沉默着——我发现往往都是这样,在男方拜高堂时是喧嚷的,热闹的,而在女方就会很寂静,很安宁。而这仅仅是因为,男方是拜,女方是辞拜。

“姑娘长大成人了,走时给老人行个礼吧。”一位亲戚说。

我们鞠下躬去,在低头的一瞬间,我看见了母亲的脚。她穿着家常的蓝黑格子布鞋,蓝袜子,鞋面上还落了一些瓜子皮的碎末儿。这一刻,她的双脚似乎在微微地颤抖着,似乎有一种什么巨大的东西压在她的身上,让她坐也不能坐稳。

我们转身出门。我没有看见母亲的脸,我想母亲也没有看见我的。但是,我们都知道对方的泪。

后来,又参加过几次女伴们的婚礼,发现每个女伴在这一刻都会落泪,而新郎都是在平静中流溢着掩饰不住的喜悦,便在很长时间里以为结婚对男方来说是一件丝毫没有伤感的事,直到在弟弟的婚礼上才知道自己错了。弟弟和新娘在向母亲和奶奶鞠躬时,我落了泪,也真切地看见了弟弟和母亲的泪。我忽然明白: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无论是娶妇还是嫁女,父母和孩子心情里那种风霜与沧桑在这高潮时节的蓦然涌动,都是共同的。从此,父母知道,自己一直执手相挽吵打宠溺的孩子,真的长大了。他们要和青春如玉的伴侣开始属于崭新一轮的家庭历程。而自己却老了,会在时间表上离自己最心疼的宝贝越来越远。而儿女也知道,虽然还可以经常回家看看,但必定会越来越少地享受到独身时与父母之间那种单纯明朗的天伦情愫,也会越来越多地在不经意间看到他们鬓边又萌生出的雪一样的白发。

树枝从树干上悄悄地杈开,无声无息。一切仿佛都如同从前,然而再也不会回到从前。仪式只是个仪式,然而仪式也绝不仅仅只是个仪式。很多时候,仪式就是分水岭,仪式就是标志牌,仪式就是一个苍凉的手势,让我们和亲爱的人渐别渐远。

从此,每当看到绚丽的新娘花车,我都不再为它外表的繁华和欢悦所迷惑。我知道飘逸洁白的婚纱皱褶里有不为人看到的点点泪痕,那些泪痕宛如一粒粒圆润的珍珠,由父母的蚌壳与孩子的蚌壳在慢慢分离的伤痛中育出,也永远戴在彼此的心上。

8.领悟生命的细节

虽是经过了漫长而真切的煎熬,但是,当掌心里实实在在地立着一个小小的孩子时,我还是困惑地不敢相信。

有两句有趣的俗语:“臭虫说它的孩子香,刺猬说它的孩子光。”自家的孩子在自己眼中是格外乖巧,凡俗的我,当然也不例外。尽管在心里明明知道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却还是觉得他分外地好。

其实,也知道好的不是孩子,而是自己对孩子投注的那份专一执著的倾爱和无与伦比的深情。从这一点来说,人自私的本质简直是无孔不入。

有一天,我蓦然发现:老人和婴儿都没有牙齿。

这是一个不值得惊奇的事实,我惊奇的只是事实背后的对照:婴儿无牙让人觉得有趣和喜悦,老人无牙让人觉得迷茫和伤感。因为,婴儿虽然暂时没有牙,但是充满了萌生的希望。而老人的无牙,却充满了逝者如斯的苍凉。

时间常常傲慢地主宰着命运的游戏。人生许多雷同的表象下,实际上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滋味。

每次看到我的孩子,年近八旬的祖母就会回忆起她那个夭折的女儿:“那真是一个可人意的小闺女呀,圆盘大脸,喜眉笑眼。很少哭,总是自个儿躺着耍,让我干活。你拴牛爷锄地路过咱家门口时,总要抱抱她才走;王老六见了她,也总要亲摸亲摸她的脸蛋儿。人人都说她是一个银娃娃。可就是那一次,你九爷把她架在脖子上架脱了手,把孩子摔到了地上。她就开始吐起来。吐了哭,哭了吐,折腾了两天两夜,就不中用了。才五个月啊。”

她脸上的神情清晰而平静,却让我不敢正视。

也曾听到许多老妇人向我讲叙她们夭折的孩子。那时候,大部分底层妇女因为不懂得节育,所以生的孩子特别多。又因为医学不发达,夭折的孩子也就特别多。这样多来多去,孩子就在许多人眼里变成了司空见惯的概念和数目。但是每当听到类似的故事,虽然已是昨日烟云,我还是会深深地疼痛于她们的叙述。因为养育孩子的日日夜夜让我明白: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无论她存活的孩子有多少,她都不会忘记她某个夭折的孩子。孩子在母亲心中,永远是她的血,是她的肉,是她的心灵被撕扯下的活生生的一角。

小孩子是不讲什么文明的,打嗝放屁吃喝拉撒全不避人,人们却觉得这十分可爱。人若大了依旧如此,不但不可爱,反而会被看做白痴。我常常不解:为什么小孩子就能够被接受呢?

想了许久,我才明白:小孩子全无心机,毫无邪念,这种内在的纯洁就是他最大的文明,所以其外在行为可以不被深究。而披满尘霜的大人们因为内在已经杂质重重,浊浪滔滔,已无什么本真的文明可言,所以只好在表皮敷衍一下,聊作安慰。

——这种解释当然是开玩笑。当然只要你愿意,也完全可以不把它看做玩笑。

在当母亲之前,见到别人的小孩子,总会故作亲热地逗一逗。与其说是喜欢孩子,不如说是为了讨大人的开心,心里还暗暗嘲弄当爹娘的可笑。

及至自己有了孩子,逢到别人逗他时,不论人家是真情还是假意,心里居然也不由自主地陶醉得很。这才明白为什么人们会写出“可怜天下父母心”的句子,也方才明白什么叫做自欺欺人和自得其乐。

“你说,许多人逗孩子时为什么喜欢把孩子扛到肩膀上去?”一天,正痴迷心理学的爱人突然问我。

“喜欢孩子呗,爱孩子呗,要把孩子宠得高高在上呗。”

“太肤浅了。”他摇头叹道,“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象征。”

我惊奇地看着他。

“这意味着父母如果真的爱孩子,就应当这样视野开阔地去爱,高瞻远瞩地去爱。这样才能爱得有收获,爱得有前途。”

我笑而不语,但是在心里,我对他的话却充满了由衷的信服和赞叹。难道不是吗?如果每一个身为父母的人都能这样珍重地把上天赐予自己的生命扛上自己坚实的肩膀,任何一个平凡的孩子都会像真正的天使一样在湛蓝的天空里展翅翱翔。

儿子很胖。抱着他把尿的时候,总是被他的身体结结实实地挡着视线,看不到前方的动静,于是只好倾力去听那“潺潺流水”声。有时候,外界的声音很大,听不到水声,也就无法判断他是否出了恭,于是就伸手去他的腿间摸索——摸到一两滴晶亮的水珠时,我便放了心;摸不到水珠时,就还得时刻警惕着。

用手摸尿珠儿,这在以前简直是不敢想的腌臜事儿。有了孩子就不觉得了,也方才明白,在母爱纯净的底色下,没有什么不洁的事情。

儿子五个月之后,开始看见碗就发慌,只瞧他四肢齐动,口中高呼,激动不已,于是就教他吃粥。但是他显然不知道什么是吃,只是一味地吮吸。一勺子喂下来,“功夫在诗外”被他演绎成了“饭食在嘴外”,粥全贴上了两腮。往往吃不成个什么章程,饭也搅得一塌糊涂。

吃剩饭的任务无疑就落到了我的头上。

其实完全可以把剩饭倒掉。只是有了儿子之后,蓦然懂得了千方百计地节俭度日,也彻底领悟并实践了《增广贤文》里的话:“为人要学大,莫学小,志气一卑污了,品格难乎其高;持家要学小,莫学大,门面一摆阔了,后来难乎其继。”既然持家要“小”,那么剩饭理所当然也是“小”中的一项,于是我便不舍得倒掉了。津津有味地吃着儿子的剩饭,也觉得不失一丝香甜。

但是奇怪的是,我吃剩饭的对象仅限于儿子。思忖良久,方才明白,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我从来没有把儿子看做是身外之人。在我本质的意识里,儿子是我的一部分,永远都是。即使将来他长大了,他独立了,我也会一厢情愿地顽固地把他留在我最深最厚的那块情感领域。想想似乎挺没出息,不过再想想,哪个真正的母亲不这样?

不知不觉,天儿热了起来。一天晚上,儿子睡觉时把肚子上的毛巾掀到一边,我要给他盖,爱人道:“没事儿,让他凉快会儿吧。”我的手也就懒了懒。没成想第二天儿子就不玩了,趴在我肩头直闹腾,一量体温,三十八度,赶紧带他去看医生,吃了两顿药,半夜突然又烧到了三十九度。于是奔命一般上医院,打针,忙活了一整宿没睡。天亮了,再一量体温,三十六度四,心里才算落了地。心情忽然也像温度计里的水银,从高压挤迫的烦躁“刷”地一下子走进了宁静辽阔的广场。

“都是你不好。”我埋怨爱人。

“我不对,我有罪。”爱人笑道,调侃里又充满了认真,“看儿子打针那会儿,我心里真恨自己。要是能替,我真要去替他。”

“你还看呢,我连看也不敢看。不过说真的,只要儿子需要,割我一块肉给他,我眉头都不皱一下!”

安恬的晨曦中,一向平安的我们絮絮叨叨酸酸溜溜地向着酣眠的儿子倾诉着他听不见也听不懂的海誓山盟。与其说是讲给他听,不如说是讲给我们自己。我忽然想起八岁那年,我因患胸膜炎住院,做手术时母亲一直陪在我的身边,一边抹泪一边问我疼不疼,打了麻醉的我嘻嘻笑着说不疼,心里还纳闷母亲为什么哭。

泪水不由得落下来。而今,母亲已经去世多年,我方才明白她昔日的落泪。

“你看你,这会儿又哭什么,烧不是已经退了吗?”爱人疑惑地劝慰我。

我没有回答。我知道,正如母亲把她温柔酸痛的泪水忠实地延续到我脸上一样,他也会把他从父母身上获得的关怀和慈爱一滴不留地输送给我们的孩子。只是,也许和我的方式有些不同而已。

9.情感的小金库

总是觉得有很多情感是不可以命名的。它不是爱情,不是友情,不是亲情,不是温情,不是忘情,不是深情,不是同情,不是恩情,不是一见钟情,亦不是那些所谓的人之常情。但是它就是那么在我的生活中存在着,让我无法忽略,也无法忘记。

比如一个早上,我正骑着自行车走在上班的路上,车链忽然微微一松,掉了下来。我下了车,怎么弄都弄不上。眼看就要迟到了,身后有个男孩子一声不响地停下来,默默地帮我弄好。看着他平淡的表情,我本来想要道声“谢谢”的,忽然又觉得没有必要了。仿佛是相处多年的邻居,说什么都显得外气,于是就只有沉默。等他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心里才有了一丝淡淡的遗憾——因为不知道他的姓名。可是这点遗憾很快也就烟消云散了——因为我莫名其妙地相信以后一定还会碰到他。

这是什么情感呢?

再比如一个下午,忽然接到了一个旧日学友的电话,约我到公共汽车站见一面——他出差路过这里。我连忙放下电话,急急地赶去,远远地就看见他站在公共汽车站的大门口,站在那些公共汽车扬出的此起彼伏的灰尘中,灰尘轻轻地荡了他一头一脸,而他似乎却浑然不觉。就这么远远地看着他,辛酸的感觉慢慢地深深地浸透了我的肺腑,仿佛在这一瞬间我就知晓了他这些年所有的沧桑。

见过之后,我们坐在候车大厅的椅子上,相顾沉默了许久。其实我们在学校时就只是很一般的朋友,一个学期都说不了几句话的。现在相隔多年,一时间更是无从谈起了,但是我们还都是那么固执地坐在那里。我不肯找个借口离开,他也不肯找个理由分手。我们在坚持什么?我们在等待什么?那些过去的时光一一在眼前浮现的时候,我们心灵的焊接点又在哪里?

可我们管不了那么多了,我们不想去辨析什么,我们只想守住此刻的沉默。在嘈杂喧嚣的公共汽车站,我们这两个曾经共乘过一辆车的人,似乎只想依靠着彼此去重现青春最后的光华和温暖。

这是什么情感呢?

记忆里还有一个晚上,我正躺在床上看电视,电话铃忽然响了起来。拿起话筒,聊了几句,才知道打错了。等对方道过了歉,我却还是愣愣地握着话筒,对方似乎也觉察到了什么,又问道:“你还有什么话说吗?”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的声音很熟悉,好像我以前在哪里听到过,而且不止一次。”我说。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对方居然也很认真地说。

于是我们便共同回忆起来。是在哪一个商店里,还是哪在一次会议上?是在哪一位朋友家,还是在哪一条大街上?我们想遍了我们能够想到的所有场合和所有地方,记忆和感觉却总是不能吻合。后来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确实是刚刚才认识。但是在刚刚认识的过程中,我已经觉得我们能够达到的相知程度和最好的朋友也没有什么差别了。

然而一直聊到说“再见”,我们也没有问彼此的姓名。既随缘来,也随缘散,任缘聚缘散缘如水吧。

这又是一种什么情感呢?

还曾经在帮大街上一位农妇推平板车时流过泪,但绝不是为农妇流的。亦曾经在辅导小侄女做作业时悲哀过,但这种悲哀也绝不是为了小侄女。更曾经无数次地想在为年迈的祖母洗脚时亲吻一下她的小脚,却又怕吓坏了她老人家……这些感情,我自己真的无法为之定位,也真的弄不明白。我不清楚她们是什么,但是我无比真切地触摸到了她们的存在。

这些情感,到底是什么呢?

因为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所以我从来不对别人讲。我知道这不能对别人讲——这个世界上的明白人太多了,我知道只要我一讲出来肯定就会有人给它们命名和定位。然后还会有人把它们规规矩矩地放到条条框框里,去批判,去赞扬,或者去评论。

不,我不想这样。

我只想把它们储藏起来,建立一个情感的小金库。这些金子是纯净的,是永不贬值的,是在我自己的沙子里淘出来的。也许它们并没有什么固定的形状,也没有什么漂亮的图案,但是它们是天然的,是美好的,是一曲发自我最温柔最善良最无邪的那块心灵腹地的无主题变奏。我珍爱它们,因为它们是我心灵的财富。即使有一天我的身外一无所有,我也不会失重。

因为有它们。

是的,它们是金子。但它们绝不是那种交易用的砝码和那种装潢用的饰物。

10.青春叛逆史

记忆里初中时的自己是一个乖乖女,成绩不错,老师宠爱,家长赞扬,同学瞩目。前些天整理那时的日记,才诧异地发现:记忆是会骗人的。我根本就不是自己以为的那样珠圆玉润,顺畅通达。根本就不是那样。她完全突破了我现时的记忆,见证着我,让我看到:原来我曾经是那样一个不安分的,叛逆的孩子。

第一页可以称之为叛逆的记载是把自行车骑进河里。小学是在村里上的,没有机会骑自行车,初中到了乡里,表姐把一辆很娇小的女车给了我,于是,每天两次上下学就成了快乐的旅行。我在自行车把上系了一个大大的红蝴蝶结,让她迎着风在我的歌声中飘来飘去……沿路有一条小河,水波清澈,浅不没膝,一天早上,我照例骑车上学,走到半路,一个衣扣开了,我懒得下车,便腾出一只手去整衣服,车把只靠另一只手撑着,就有些歪。歪的方向是朝河的。待整好衣服,车已经靠近河堤的边缘了,如果此时纠正,完全不会让车出轨。可鬼使神差,我突然想:要是把车骑进河里会怎样呢?那会是一种什么感觉?这么想着,简直就是故意地让车顺着河堤冲了下去。——在冲下去的一瞬间,我清楚的记得,我还往身后看了看,没有人。一阵失控的跌撞之后,我如愿以偿地栽进了河里。河水好凉啊,河草好密啊,河泥好软啊。当我从河里爬起来,居然傻乎乎地这么想着,还对自己做了个鬼脸。到了学校,我找住校的同学换了衣服。她问我怎么会进河里,我支吾说车坏了。而那辆可爱的自行车经过这次重创之后,真的不久就彻底坏了,我换骑了一辆笨重的大车,但是,我从没有对进河那件事情感到后悔。

第二页叛逆的记载是和老师之间。好象是上初二了。当时我是历史科代表,历史老师沉默寡言,我和他一向说话不多,也不喜欢他惨淡无味的课。他常常用十分钟就把课讲完,然后就是让我们做作业和背诵。经常有同学在他的课上读课外书,我也很想,可碍于自己是科代表,就不好意思那么做。一次,早早地做完作业,也背会了,我实在想看抽屉里的小说,又不想象别的同学那样偷偷摸摸,就举起手对历史老师说:“老师,我可不可以看小说?”他当然大怒,厉声斥责了我,说:“不可以!”我争辩说:“那么多同学看你都不管,我为什么不可以?何况我还报告了呢。”——我怎么能够明白:有些事情是做了不可以说,而有些事情是说了就不可以做?和历史老师的冲突结果是我被免了科代表一职,然而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紧接着的全乡历史知识竞赛,以往每次必当主角必会获奖的我竟然被他剥夺了参赛资格,我认为这是典型的公报私仇,当然也是大怒,对一个关系很好且有点儿二小子脾气的女同学诉苦,她帮我出主意:“可以告他,就不信没有说理的地方!”信寄出去了,一周之后,县教委便派人下来调查此事,还把我们叫去谈话。——想来简直惭愧极了,我的信居然是写给党中央的,信封上的地址便是“北京党中央收”!虽然没有达到目的地,在县邮局便被截了,但还是在教育系统引起了不小的的轰动。最后的结果,是那位历史老师被调离到一个村小教学。我似乎是胜利了。然而现在忆起,却全无胜利的喜悦。其实客观地说,那位历史老师又有什么大错呢?即使平庸,即使小器,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应该有被原谅和宽容的余地。不幸的是那时的他碰上了那时的我,于是,我青春的尖刺便扎上了他尘俗的旧衣。不知道他那时有没有觉得痛?也不知道他现在怎样了?

此外的叛逆事件还有若干:之三,老师让发言表达自己的未来的理想,众目睽睽之下,我说自己喜欢军人,长大要当兵。如果当不了军人,也要嫁给军人当军属。老师尴尬,同学大笑,而我却在日记中振振有辞地写下心中的不平:“当军属难道不光荣吗?”之四,老师让我上课堂示范讲解,中间有提问环节,我大声喊老师的名字:“张长富!”大家瞠目结舌,而那老师却坦然站起,我问他答,配合默契,课后还表扬我大胆:“既然扮演老师,就应该有这样的勇气。”也是这位老师,鼓励我毛遂自荐去当“大班长”这个年级最大的官儿;怂恿我在全校大会上唱歌,说板书;纵容我和他气势汹汹地吵架,争辩;聆听我稚气地阐述对早恋的认识和看法……他喜欢我展现个性,喜欢我锋芒毕露。让我每次想起他的笑容就觉得温暖:在青春叛逆史上,有这样一个顺着自己叛逆的老师,是多么幸运啊。

转眼到了而立之年,回头看看,我总是有些惊奇那时的自己:不懂怕,不知怕,自信,明朗,大胆,激烈,好奇。象一棵小野树,只是不管不顾地疯长着,没型没样,但是充满着原始的生机和宝贵的活力。——由衷地希望这种真纯的叛逆还没有消失,还以另一种形式隐藏在我的生命里,随着岁月浸根入土,长叶开花,成为青春留给灵魂最好的礼物。

11.等待的石桥

清楚地记得:那条河里的水在白天看是黑黝黝的,如流墨。但是,在夜里,却反而是闪着白光的。

明天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这是最后一夜。我睡不着。于是便在学院附近的这座石桥上踱步,一遍又一遍。远处小卖部的灯光如疲倦的小小的芒果,仔细嗅嗅,似乎还可以闻到淡淡的混合着烟草气息的果味。

我走过去,拿起那部红色的公用电话,传呼了他。

我传呼了他。放下电话时,我对自己自语。我终于传呼了他。终于违背了自己一贯冰冷的理性,去做这样一个激情的试探。

很早就发现了彼此的好,也常一起混在别的同学堆里吃饭,有时会在大教室里闲聊一两个通宵,甚至故作坦然地去逛过一两次公园……听别人说他时,面色淡淡。自己说他时,面色亦淡淡。他更是不露丝毫的口风和破绽。惟有两个人单独在一起时,一切就不同了。仿佛黑白画着了彩,一湖水起了风,干茶叶浸了壶。那种鲜活和灵透,无言可喻。

可是什么都不说。这所成人学校,使君有妇,我亦有夫——一个俗滥而顽固的套子,是不敢打破,也懒得打破。而且即使真的走到一起又能怎么样呢?因着这样的怯懦的虚想,就预知了那种云淡风清的告别。

但是,我还是传呼了他。

这一刻,我到底想干什么?我不知道。我是不甘心那种一眼望到底的生活吗?我是想制造一种疯狂的源起和可能吗?我是想释放一下困顿太久的冲动和渴望吗?或者我是想确定一下这份感情的可燃量和含金度吗?

也许,都有。也许,不仅仅如此。但是,没有等到回话。等了好久,始终没有。

我坚信他收到了传呼。而且,知道是我。

是你又怎样呢?我开始嘲笑自己。然后,我缓缓地,沿着石桥走了回去。

第二天早上,我接到了他的电话。他“喂”了一声,便沉默着。

“昨天我给你打了传呼。”我说。

“我知道。”他说。

“为什么不回?”知道自己问得笨,但还是要问。

“不敢。”他说。

长久的沉默。我挂断电话。他知道是我。他不敢回——这是我不敢奢望的答复。这个答复,比任何表白任何承诺任何歉辞都贵重。因着这贵重的墙垛,我们都守住了一整晚惊天骇浪的城池。

不是不明白,而是太明白。不明白时便可以苛酷别人,太明白时就只有苛酷自己。于是因着这份苛酷的明白,水便可以依旧缓缓地流着,爱便可以依旧规矩地走着。所谓的责任的意义,便混搅在生命的每个细节中,坚实而模糊地支撑着。

而我只记得那晚的石桥陪我等待的模样。它如目光偶尔的结晶,又如尘土瞬间的漂白。在这个无比现实的世界上,它让我瞥见自己偶尔不现实时的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