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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劳伦斯在西澳

世界上许多“西部”都很相似。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春风不度玉门关”和“西出阳关无故人”之说;19世纪初的美国西部,粗犷、荒凉、壮美。这些“西部”早已在我的心目中定型,所以当飞机飞临西澳首府佩斯时,我很激动。我想我就要亲自领略一下澳大利亚的“西部”风光了:茫茫沙海、串串驼队、丛丛胡杨林……还有举世闻名的袋鼠!

飞机钻出云层,开始下降。借着几许熹微,恍惚看到下面是坦荡无垠的绿色大平原,平原上蜿蜒的河流、浩渺的湖泊比比皆是。

惊奇之间,飞机又下降了几个高度,怎么,眼前又变幻出另一幅图景来?却原来,那是一片绵延起伏、波浪般的绿色山峰,那些“河流”和“湖泊”是那一壑壑的烽烟、叆叇,飘忽在绿色的峡谷中,从高处看,恰似奔腾的河水!

踏上西澳的土地,“沙漠之城”的猜想被现实击得粉碎,我才如梦初醒:这座西部边城是一个绿色的世界,是一个花的海洋,简直是“香格里拉”。

佩斯城的城区很小,从东到西不过二十几分钟就走完了,从南到北也大致如此。但市郊的地盘却很大,片片居民区散落四方,绵延几十里不止。越往郊外走,房屋的间隙越大,通往山里的高速公路两旁的野灌木丛中不时闪现出一座座“孤傲”的小别墅。宁静、悠闲之余,给人一种空落落的感觉。我把这种感觉告诉澳大利亚朋友,他们说这很正常,他们的邻里关系大都如此漠然。有住了多年的邻居搬走了,大家也不知道。真可谓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谁知道在这崇山峻岭中住着多少人家呢?汽车疾驶在山路上,我们去瞻仰劳伦斯在佩斯的故居。出于对劳伦斯的景仰,也为加深我对劳伦斯的理解,我提出参观他在西澳旅行时住过的房子。格林先生听说我专门研究劳伦斯,热情地说:“那可是个极好的去处,你可以去那儿体会一下劳伦斯是如何在西澳的密林中获得灵感的。”

就这样,我来到了西澳的达灵顿山中,这里已经成为著名的“约翰森林国家公园”。莽莽群山,云岚出岫。山间一座精致的木宅就是劳伦斯夫妇当年在西澳的驿站。这座老房子当年曾经是一家宾馆,此处有火车通往佩斯和弗里曼托港,交通很方便。劳伦斯夫妇在这里逗留了半个月光景,作为著名的英国作家,受到了当时文化不算发达的西澳读者和文化界空前隆重的欢迎,慕名前来拜访讨教的本地作者川流不息,各种茶会和饭局不断。弗里达后来说:劳伦斯在西澳的日子是有生以来最愉快的,他的心情从来没有如此阳光灿烂过,就像西澳美丽的天气。

但劳伦斯并没有沉溺于这些世俗的崇拜和迎来送往中,一个作家的使命感让他感到这西澳的丛林峻岭值得他探索,这里的异域风景催生着他的一部作品。于是他后来到悉尼不久就挥笔写下了一部以澳洲为背景的长篇小说《袋鼠》。格林先生告诉我,他猜想劳伦斯就是常从他的居室里来这儿散步的,或许劳伦斯就是坐在这片荆棘丛生、令人回肠荡气的峡谷中写下《袋鼠》中有关澳洲灌木丛的那一节的吧!说着他打开《袋鼠》中的一页让我看。我屏住呼吸,一口气把那几页读完,不禁击掌叫绝:“劳伦斯把这西澳的山写绝了。”

一个满月的夜晚,他独自进了灌木丛中。皓月当空,硕大耀目。漆黑的丛林中树干就像赤裸的土著人,在月光下显得苍白,没有一点生命的迹象,一丝也没有。

……在这儿他可以看到远处海边上的佩斯城和弗里曼托城上的烟雾,还可以看到远处的一座孤岛上闪动着火光的灯塔。多么美好的夜晚啊。有什么人在月光下痴人说梦般地叫着。远处的灌木燃起来了,一堆篝火暗红暗红的,那是一圈渐渐蔓延着的火圈儿,真像一圈萤火虫,在雪白耀眼的月色中飞翔在远处黑魆魆的大地上。

读着劳伦斯这清丽的文字,环顾四周、放眼远眺,那是一种多么难得的享受!“没错,劳伦斯写的就是这儿!”

劳伦斯是1922年5月4日从斯里兰卡赴美国时途经澳洲的。他从佩斯上岸,逗留了半个月后去了东部,却不期留下了一部被称作有史以来描写澳洲风光最为摄魂的小说,被认为仍然无本土作家能与之媲美。其泼墨的手法如此汪洋恣肆,最适合描述澳洲那广袤粗粝的风景:

这片广袤无垠、荒无人烟的大地令他生畏。这片国土看似那么迷茫广漠,不可亲近。天空纯净无瑕,水晶般湛蓝,那是一种悦目的淡淡的蓝色。空气太清新了,还没被人呼吸过。那片地域太辽阔了。可是那儿的灌木丛,烧焦的灌木丛令他胆战心惊。身为诗人,他认为他理应体验一个普通人拒斥的全部人类的情绪和感受。因此,他任凭自己去感知灌木丛带给人的各种感觉。那片幽灵鬼影幢幢的地方,树干苍白如幻影,不少是死树,如同死尸横陈,多半死于林火,树叶子黑乎乎的像青灰铁皮一般。那儿万籁俱寂,死一般沉静无息,仅有的几只鸟儿似乎也被那死寂窒息了。等待,等待,灌木丛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他无法看透那儿的秘密,无法把握它,谁也把握不了它,它到底在等什么?(《袋鼠》第一章)

溪流边,金合欢花一片金黄,满目的金黄灌木丛似在燃烧。这澳洲的春之气息,世上金黄色花卉中最为馥郁芬芳之气,发自那饱满的一朵朵金合欢花蕾。这里有一种彻底的孤独感。荒无人烟,头顶上的天空一尘不染,还有,稍远处的桉树苍劲晦暗,神奇明快的鸟语啁啾,那么生动,四下里此起彼伏。还有那种难以言表的听似青蛙的奇特叫声。除此之外就是这澳洲灌木丛亘古不变的岑寂了。

这景象很奇妙。桉树看似永生灰暗,据说它一经成熟就从心里开始枯萎。但可喜的是,就在这阴沉、空旷的桉树丛和岑寂的石头荒地,春天里,树上及合欢丛中蓦地泛出最为轻柔的一缕缕、一丝丝毛茸茸的嫩黄来,似乎天使正从天堂里最为嫩黄的地域飞落在这澳洲的灌木丛中。还有这里的馥郁之气,似发自天堂。这里,除去那些怪模怪样艳丽的鸟儿(澳洲森林和灌木丛中色彩鲜艳的鸟儿品种繁多,如叫如笑声的笑翠鸟和叫声如英文“28”发音的“二十八鸟”等等。)和一群群麻雀的叫声,就是难以言表的岑寂;除去一条溪流在流动、蝴蝶和绛色蜜蜂在飞舞,一切都静若止水。就是伴着这岑寂与荒凉,灌木丛在天堂的门边绽放着鲜花,叫人欣喜。(《袋鼠》第十八章)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这里的风景依然故我,仍保持着劳伦斯初来时的苍劲古朴。只是当初那个古朴的小佩斯城不再,变得太现代了,几乎难辨当年容颜。那个质朴的过去只能从历史照片上细细寻觅了。

在劳伦斯故居前读了那一段文字,从那一刻起我就打算将《袋鼠》翻译成中文,因为我既了解劳伦斯,也见识了西澳的风景,又了解了澳洲人的语言特征。这个决心下了很多年,终于在十多年后重访西澳后才完成了《袋鼠》的译文,了却了心头的一个念想,也因此更深刻地认识了劳伦斯文学的要义,否则我还会认为《袋鼠》是劳伦斯无足轻重的作品呢。这主要应该感谢格林先生的启迪,感谢澳洲朋友的帮助,感谢西澳这莽苍苍的山峦和绿玉般的河湖。我与澳洲从此结缘。

西澳高等师范学院现在已经升级为伊迪丝·科恩大学了,或许正是因为它升级为大学了,才能邀请一个中国学者来做访问学者。此时的我与十多年前比自然也有了很大进步,已经出版了两部小说,出版了很多劳伦斯作品译文,还带来了我的小说改编的电影《混在北京》,我可以在文学创作和劳伦斯研究两个领域里开设公开讲座。当然,还因为我来自电视媒体,还应邀开设有关中国电视方面的讲座。劳伦斯肯定无法想象,在他离开这里七十多年后,会有一个翻译他作品的中国人以劳伦斯学者的名义来到此地,却开了些中国文学和中国电视的讲座,因为这里的人更希望多了解的是中国文学和电视,因为这个学院的名字是“语言、文学与传媒学院”,传统的英语系和英语学院正在经历巨大的变化,重点大多开始向实用的传媒研究转移,因为他们要考虑学生的就业问题。因此我知道我能被邀请来,我的学术资质自然是劳伦斯学者,但如果我不同时也是作家和电视台的所谓资深编导,他们就没有邀请我的冲动。我想起文化研究的开拓者霍加特先生多年前一直在叩问“英语系存在的价值”问题,似乎那个年代英语系担负着文化启迪和引领一个国家审美价值取向的重大使命。而现在的英语系或学院正渐渐失去这个崇高地位,甚至多数将被传媒学取代,古典的英语学院使命仅仅由少数几所大学的英语院系来承担了。估计这同样的问题在我们国家就是中文系和文学院的走向和使命问题吧。

劳伦斯的年代更没有传媒研究和传媒学院,甚至没有新闻学和大众传播学这样的词汇。因此现在有个中国人以劳伦斯学者的身份来澳洲讲传媒,估计会令劳伦斯瞠目。但我就是在这样的语境中在澳洲访问了两个月,熟悉了很多与《袋鼠》有关的背景和澳洲英语,然后回国后集中精力翻译了这部澳洲主题的小说。如果没有那两个月的澳洲生活,我也能翻译这小说,但隔靴搔痒的感觉肯定会有,而有了澳洲生活的体验,再翻译,我能随时感到我就是身临其境,就是在澳洲,出了门或许就能与劳伦斯邂逅。这样的感觉该有多么好!

有时我真的觉得自己研究和翻译劳伦斯的路数过于奢侈了。居然要两次在春天里亲临西澳,要有那么多的澳洲朋友指点迷津,才得心应手地翻译一部《袋鼠》,而英国的许多劳伦斯学者和专家还没有来过澳洲呢,他们都羡慕我两次的澳洲之旅。我和澳洲,和劳伦斯还真的是缘分不浅。这方面我简直是上帝的宠儿了。

劳伦斯是在初春的8月离开的澳洲,我两次都是在8月来,我想我们隔着一个古稀,欣赏到的却是永远不变的澳洲风光。他在《袋鼠》里留下了对澳洲绮丽风光的描述,那是英文里对澳洲最流利的赞美诗,澳洲人无论如何要对劳伦斯心存感激,他们本土的文学家可能因为“身在此山中”,可能对澳洲的秉性更有骨子里的体验,反倒无法以如此印象派画家手法描写澳洲的风光。而且,澳洲的作家估计是不会像劳伦斯那样如此激情四射地说:“我爱它,它进入了我的骨血,令我陶醉,我爱澳大利亚。”他还说:“我这辈子从来没有受过诱惑。如果说是夏娃引诱男人堕落,那么是澳大利亚引诱了我……”(《袋鼠》第十八章)

从澳洲访学归来,我似乎也是受了澳洲的诱惑,写下了散文《烟花十月下澳洲》。我相信,这样的景色劳伦斯肯定也见过,但他没有顾及写这些,他的笔墨都用在了灿烂如霞的金合欢花上了。我因为自感卑微,写不出气势恢宏的澳洲风景,就写了这些小花小草,但这些卑微的小花漫山遍野,居然也开得声势浩大,如烟如霞:

却原来,这里并无严冬,冬季里日照依然充足,不少树木枝叶转成草绿甚至微红但仍不肯归根,去意徊徨之际,无声春雨已催发一茬嫩芽新枝,便有了落英与落叶媲美的独特春景。加之澳洲草木品种繁多,其landscape更显得芜杂斑驳,青黄并存。有些树天生灰白沧桑,叶子生就暗淡,如桉树;还有的树无叶,花却绚烂,如火红的“火焰树”;更有无数孱弱但顽强的植物,不肯自生自灭,在这干燥的沙海边缘歪七扭八地长着,树皮皲裂甚至爆焦,但依旧绽开着昏暗的小花,如同蓬头垢面的干花,丑陋地美丽着;最有排山倒海气势的是满目黄绿的金合欢花,一蓬蓬、一簇簇,不鲜不艳,却永远莞尔微绽,涂出这片landscape的底色。难怪实诚的澳洲人敬重它,将它的黄绿定为其国旗的颜色。

驱车高速公路上,蜿蜒起伏的大路常常将人带入柳暗花明的境地,蓦地展示出一片片色彩各异的野花绣毯来。金黄、洁白、蔷薇紫或三色相间,那是一种叫作everlasting(长生草)的小碎花,耐旱、耐曝,巴上一星儿土就能扎根、就能“星火燎原”,叫我想起我们北方春日里斑斓遍野的“死不了”(马齿苋)。世上处处都有这种朴素的美丽景象,品种不同,但民间的叫法都一样(长生——死不了)。只因澳洲地广人稀,这等小花竟成了大气候,泼墨般地辉煌灿烂。如果没有它们,那低回的高速路旁就只剩下焦黄或红赤的土地及苦巴巴的沧桑灌木丛了。那变幻莫测的绣毯倒像是大块大块的画布,那些干枯着顽强泛绿的苦难之树恰似一幅幅印象派的静物写生,两者明暗相间,相映成趣,构成又一幅春秋并存的landscape。

冷静与热烈同生,凄秋与荣春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