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薛禾文】
梦想以光年的速度成长,它有千百种姿态,无非爱与深爱。
有一天梦想成真,我自由地生活,无拘无束。
梦里面的你很美,梦里面的花很香。
现实的世界很美好,我存在。
1.
在写这个标题的时候,我和这本书的主编说,你知道吗,这个标题,是我第三次用了。
第一次是在初中的作文课上,具体写了什么不记得了,只记得被当作范文挂在了黑板旁边,挂了很久,直到有一次放学,自己趁着人都走光了,去撕下来丢进垃圾桶——每天都被挂在黑板上压力山大。
第二次是高二的作文课上,那时候已经学会了议论文三段论法宝,先讲个故事,再总结几句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意思的话,最后就是扣题,每次都还能得个不错的分数,那时候的梦想是什么,好像就是现在这样吧。
一个文学梦,说起来有点可爱,又有点幼稚,被父母撕碎的“闲杂书籍”一直被我好好地珍藏在自己的宝箱里,倔强地和父母说我长大要做编辑当作家。小时候并不懂得作家和编辑的区别,反正都是写字的,在长大之后,我也并没有把它区别得那么开。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是和文字打交道,都是我所喜欢的。
父母说你会吃不饱饭的,全中国这么多能写作的人,为什么你可以?
是啊,我也这样否定着自己的梦想。于是大学的时候,我没有选中文专业,而是学了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心理学,想想都可笑。
在大一上第一节课的时候,老师说,你们知道心理学最重要的是什么吗?就是对人感兴趣。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从此改变了我的方向,我知道那不是自己热爱的,因为我对人一点兴趣也没有。相比于和人相处,倾听别人的烦恼,我更喜欢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享受一种所谓的孤独感。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是我第三次写这个标题,心里特别感慨,因为这一次是真正的梦想照进现实。
原谅我的不深刻,对于当年一个拿过1200元一个月工资也能过活的人,梦想照进现实,便是我用我的文字和笔养活了我庞大的身躯和不怎么高尚的灵魂。
2.
过年回家的时候,和很久不见的高中同学约了见面,时光似乎并没有在我们脸上留下什么,只是多了几分生疏和客气,之后不知道是谁变了,但是终究有些东西不一样了。她开始谈她的工作,很顺利运气也很好,短短一年便从一个小职员熬成了部门经理,下面有一个网管、一个助理和一个实习生,似乎工资也翻了番,言语间颇为得意,和我炫耀了几次,她现在的工资在同学中确实是不错的。
按理说,我应该接,你的工资是多少?但是我只看着她,淡淡地说了句那挺好。在她几次三番的暗示下,到这次会面结束我也没有问她的工资数额。只是觉得有些可笑,也有些可悲,这就是朝夕相处了三年的同学,在十年后的会面,现实得令人发指。
唯一温馨的记忆是她说,我记得你小时候很喜欢写文章,然后经常会给班上的同学看,现在你也在做自己喜欢的工作,这样真好。
嗯,是啊。再多的话却不知道说什么了。现在想想,还是我不够大气,我应该告诉她我的工资,然后再问下她一个月多少钱,表示一下遗憾以及慰问,说到底,还是在那个关键时刻,我怂了。
至于怂的原因,可能是自己骨子里的清高,好歹也是半个文人,不屑于与她讨论这些铜臭?或者是不想看到那些尴尬出现,工资高又怎样,工资低又如何,其实我们不过是去见见年少时候的挚友,去分享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昨天。
听你说那时候第一个看到我的新作品会很开心,即使那只有短短的几百字,听你说以前我们互相起的外号很温暖,即使那些是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听说你过得还不错,即使依旧租住在拥挤的胶囊公寓,但是那是北京,你很满足,这样就好。
3.
在和高中同学见过面之后,我开始长久地陷入一种怀旧的情绪中,我会一直想起以前的人和事,会追溯到那些久到发霉的记忆。
我想每个女生都会遇到一个把自己变成作家的人,你会为他的顾盼欣喜,你会为他的难过而担心,你会为他的路过而心动。
你会以为那大约是爱吧,但是经年之后,你才明白那真的只是心动,就像你路过专柜看到TIFFANY(蒂芙尼)的彩钻只一瞬间光彩夺目,但马上会明白,那并不属于你。
我的第一篇文章便是给一个男孩写的,准确地说,那是我的同桌。想想那时候的自己是很早熟的,在那个还有三八线的年代,我已经学会了脸红心跳,这是多么的不合时宜。而且我发现在我想给他写情书的时候,我却只会去抄袭那首蹩脚的诗:
“那一月,我转过所有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
那一年,我磕长头拥抱尘埃,不为朝佛,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我翻遍十万大山,不为修来世,只为路中能与你相遇。”
仔细想想,自己都不懂这首诗是什么意思。
记得那天我用专门写作的本子,带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把这首诗工工整整地抄了上去,一边抄一边还不忘看看同桌有没有过来偷看,还好同桌只是埋头于他的《幽游白书》,完全没空搭理我。放学的时候,我假装放错了本子,就把那个本子装进了他的书包里,然后自己回家开始无限伤春悲秋。他看到那个本子会不会明白我的心思呢,是不是会知道我喜欢他呢,会不会以后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就这样忐忑了一个星期,却始终什么都没有发生。终于,有一天,我还是去问了他,有没有看到我的笔记本?同桌摇头说没看到,表情无比真诚。
后来,在我各种明示暗示下,他终于发怒,你不就是说我拿了你的笔记本吗,告诉你,这学期,我回家就从来没有打开过书包,书都在书桌里放着呢,不信你翻!说着还把书包整个倒出来给我看。
一片狼藉里面躺着我的粉色笔记本。
不就个破本子吗?还给你!谁稀罕!
他显然也没有想到会从书包里倒出我的笔记本,有些窘迫,却故作生气的样子把笔记本丢给我。两个人就这样结下了梁子,到毕业都没有再说过话。
想想真是幼稚得可笑,这是一场失败的初恋。
但是在那些日日夜夜里,本子里的内容也日益完善,担心父母说自己早恋,于是自己的故事便改个名字写成了别人,就当是在写一个一个别人的故事,只是自己是主角。现在早已不记得最初那个毛头小子的样子,却记得这是梦想开始的地方。
4.
从大学第一天就明白自己不会在心理学这条路上走的太久,于是果断弃暗从明,参加了据说历史上淘汰率最高的社团,以30:1的比例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在学校里的文学社团站住了脚。为了编辑校刊而学会了盲打,也为了自己校刊的栏目内容丰富而谈了一场无疾而终的恋爱,影响了自己以后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你看,我们总会在某个时刻,遇到一个命中注定的人,他也许不是你的,但是你们注定会相遇,因为他会教给你长大。
因为他,你会懂得,有一种分别叫寒暑假;你会明白,有一种不舍叫毕业分手;你会看开,有一种爱叫爱而不得。
大学毕业之后,自己有些失去了方向,去做过家教咨询,一个月1200元,做了半年。那也是一段让我印象深刻的经历,如果没有那时候的自由与迷茫,我想我不会更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过于自由的上班时间,自由来去,每天咨询室里只有自己一个人,经常看天发呆,还自我满足得一塌糊涂。直到冬天来临,才发现要过年了,自己连一张小小的归家车票买起来都困难,才幡然醒悟。
人可能就是这样,迷茫然后困惑,像只小兽一样不停地寻找心灵的出口,找到了便是脱胎换骨,找不到便是永坠幽冥。
5.
就这样,在2009年12月7日,我记得特别清楚,在那个叫“花”的地方,我的梦想第一次真正闪耀现实。第一次知道食堂的中午饭是不用钱的,第一次发现同事也是一种很萌的生物,第一次发现原来在某个地方,有这么一群共同的人,为了我曾经被鄙视的“不切实际”的梦想而努力奋斗,那种感觉真不错。
用心理学的话来说,那就是归属感和认同感吧,一群奇葩在一起,每天开心地过日子,为了自己的小理想、小房子而努力奋斗,日子阳光灿烂得一塌糊涂。
自己的小聪明、小才华也慢慢得到展现,每天有帅得冒泡的上司,有腹黑发胖藏得很深的学长,有各种光鲜亮丽的同事,也是在这里,遇到了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人,说贵人是不是有些老气,其实她确实是我生命里的贵人,在之后很长很长的时间,一直到现在她都在庇护着我,给不那么勇敢的我无比的勇气和信念,让我敢走自己的路,让我无所畏惧,勇往直前。
2011年,已经成名的她选择了入行不到两年的我做了她的编辑,在面对所有人质疑的时候,她只说我相信自己的选择。
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现在想想似乎就是昨天的事情。陪她熬夜写稿,过年的短信都是求稿子过个好年,为她制作图书,梦里都还想着策划封面,再到出席她《妖孽只在夜里哭》的签售会。
在签售会上,我看到无数蓝色气球,上面写的,夏七夕、禾文姐辛苦了。在那一瞬间,我红了眼眶,但是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感动和眼泪。绝世风光之后的辛苦操劳,只有亲自经历过的人才懂,很庆幸在这一路上,我们遇到了彼此,也成就了彼此。
2013年我们都有了更多的选择,在我迷茫的时候,是她告诉我放心,无论我遇到多大的困难,她都一定会站在我这边。
我想,我是幸运的,遇到了那个会守护我梦想的人。
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实现我在《妖孽只在夜里哭》的序言里写下的希望,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时间那么长,我们都还年轻。
今天的我,坐在21楼的阳台上,看楼下的迎春花开,阳光绚烂,那些关于梦想关于现实,在脑海里融合又被一个字一个字敲打进键盘,记录着开心或是难过。
我想梦想照进现实真的没有那么难,只要坚持自己最初的梦想和爱,上天总是会眷顾那颗温暖的心的。
我们用自己小小的努力搭建一座大大的城堡,里面有你,有我,有她,更有关于明天更加辉煌的希望和憧憬。
时间都去哪了,时间去了心里,时间照进了现实。
最后,我想和你们说的是,千万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梦想,只要一直坚持,你一定可以等到梦想照进你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