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懂得,你不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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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是时间改变我们,还是我们改变一切?

【文 李海波】

每一代人认为弥足珍贵的回忆都会被埋入故纸堆,唯有当事者敝帚自珍。

讲一个很老很老的冷笑话。

从前有一只可爱的企鹅,它挎着篮子从南极出来,走了二十年终于到达北极,笃笃笃地敲北极熊的家门,说:“我们一起玩吧。”

北极熊说:“我今天不想玩。”

企鹅说:“哦,那我回家了。”

——题记

1.

十岁那年,我正读五年级,爸爸背井离乡外出打工,留下我与妈妈在家相依为命。我们尽量压缩开销,餐桌上除了自家菜地产的蔬菜外,偶尔买点豆腐、香干之类的廉价豆制品,有客人登门才买一些荤菜。过年的时候,爸爸没有回来过年,留在大庆油田加班,只把一年攒下的工钱寄了回来,日子才稍微好过一些。

邻居家的小伙伴过十岁生日,他家买了烟花炮仗,黑夜亮如白昼,亲戚朋友送了很多礼物,其中有一辆当时罕见的调速自行车,这样的对比让我失落好几天。我妈看出端倪,安慰道:“等你过十周岁生日,咱家也买蛋糕庆祝。”于是我盼星星盼月亮,只等着自己生日的那天,即便得不到自行车,能吃一顿有鱼有肉有蛋糕的饭也不枉活了十年。

快过生日那两天,广播里频频传来暴雨的预报,而我家的稻谷尚未完成收割。母亲不得不披星戴月地赶工,我也要搁下作业帮忙,否则全家的口粮就得泡汤了。傍晚时分,稻谷全部堆垛遮盖完毕,大雨却没有如约而至,母亲算是没了一桩心事,我却忍不住抹眼泪。

妈妈问:“你哭什么?”

我说:“我今天过生日!”

我妈这才恍然大悟,今天是我的十周岁生日。

“你想吃什么,我去商店给你买。”她一边说着一边疲惫地起身。

此时食物于我已经没有诱惑力了,我完全沉浸在自己被全世界遗忘的悲伤之中,只想不分青红皂白宣泄一通再说。事实上,在当时物资供应尚不发达的乡下,夏天的傍晚时分在哪里都买不到像样的食物,新鲜东西要么在上午被人买走,要么在下午发了馊。

恰好门外传来有节奏的声响,“砰砰啪”,“砰砰啪”,那是有人骑着自行车载着保温箱在沿途叫卖冰棍、汽水。于是我抹掉眼泪,恳求道:“那给我买冷狗吃吧。”

我妈赶紧出门将卖冰棍的那人拦下来,一下子买了两根。“冷狗”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风靡大江南北的一种奶油雪糕,与“熊猫”齐名,一元钱一支,地位丝毫不输如今的哈根达斯。正所谓,冷狗在手,天下我有,还要啥自行车啊?

就这样,我十周岁的生日,被两根雪糕便打发了。

当时小学语文课开始教应用文格式,老师要每个学生都给别人写一封信,我妈看到我在写信便说道:“学会写信就给你爸写一封信,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她只是随口那么一说,我却认真了,当夜秉灯夜烛用作业纸写了一封长达四页的信,讲述这一年里的家长里短,写到自己十周岁生日如何度过时,我又不争气地淌眼泪,并且特意让眼泪滴到信纸上,然后矫情地补充:“写到这里,我不禁流下委屈的泪水。”

因为对村里经常贪杯误事的邮递员不放心,我特意跑去镇邮局寄信,信封里面附夹我上学期的成绩通知单,信封外面贴了四张邮票。这是我妈妈特意交代的,她认为邮票贴得越多,邮局就会越重视这封信,它才有机会被送到爸爸的手里。

而后就是漫长而无聊的等待。

几乎每天傍晚,我都守在家门口等候我人生中第一封回信,但邮递员大叔一趟一趟地经过,从未停下。半个多月以后,我终于失去耐心,认为给爸爸写信与向菩萨许愿一样不靠谱,他不在家我们活得也很好。

某个平常的晚上,妈妈坐在木盆边洗衣裳,我在院子里逗狗玩儿,将泡沫抹在它的脑袋上。外面忽然传来敲门的声音,我以为邻居奶奶送新摘的草莓来了,兴冲冲地跑去开门,但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拎着行李的汉子。

他轻唤一声我的名字,而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呆呆地看着他,院子那只傻狗见状不妙,赶紧冲过来狂吠。

他又唤了一声“小黑”,傻狗也愣了一下,随即摇头摆尾起来,在他脚边欣喜地蹭来蹭去,发出撒娇的呜咽声。

“爸爸……”我这才缓过神来,叫了他一声。依照我在信里所写的,我原本应该扑上去搂住他的脖子,任凭胡楂戳疼我的脸颊,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心头一酸就号啕大哭起来。为了安抚我的情绪,爸爸打开行李箱,将礼物一件一件地往外拿,直到一大包葡萄干摆在我怀里,我才努力劝自己差不多就得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封信在路上走了半个月才到爸爸所在的工地,被数十名工友传阅,而爸爸将信随身携带,闲暇时间将它重读一遍又一遍。最终,他抵不住思念之情,向老板提交辞呈,连夜踏上返乡之程。

时至今日,再回想童年时代的那封信,早已不记得具体写了什么字句,但它必然字迹歪扭,格式混乱,夹杂各种语病和错别字,更无半点文采可言。但它偏偏战胜无数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理由,将滞留远方的游子唤回故乡,让故乡的亲人不再望穿秋水,让一个孩子的童年由残缺到圆满。

2.

所谓情书,不过是一张字条而已。

初中时代,同学们尤其喜欢带着扑鼻香气、花里胡哨的信纸,信纸的角落里印着不知所云的所谓优美语句。譬如“恰似一阵微风,悄无声息地拂过我的心房,捎来幽幽清香”,或者“I will remember those colorful days forever”,总而言之,雅俗共赏。

当年由于生活费有限,便仗着有一点文笔,在几个扛把子死党的庇护下干起代写情书的勾当。有人负责对外洽谈业务,有人负责调查妹子的底细,有人负责传递情书,连后续服务都有人专门跟进。一封普通的情书八块钱,专业一点的怎么着也得二十块吧,如果是重点投入的VIP项目,那给个五十块钱没问题吧?

如果讨价还价,说明不够爱,一定是这样的。

某个夏天的中午,大多数学生都在寝室里午休,我坐在教室角落里佯装用功,其实是在加班加点地赶一份价值五十块钱的VIP情书。不消多久,大功告成,我将那位金主喊过来,让他自己誊写一份,因为我的字迹太清秀,无法取信于对方妹子。

接待完毕,我就趴在自己的座位上睡着了。

一声铃响,午休结束,学生们陆陆续续回到教学区。我揉着惺忪睡眼望向角落的座位,金主已经离去。此时,角落里突然传来一声惊呼:“啊!”众人都闻声望了过去,只见大华同学激动万分地站在那里,而后他环顾四周异样的目光,又半是尴尬半是欣喜地坐了下去。

很快,一个消息开始风传全班——大华收到匿名情书了!

大华是本班的体育委员,高大魁梧,就是长相一般,而当时流行的是谢霆锋那样的白面小生,傻大个儿根本不吃香。正因为如此,他内心有些自卑,不太与女生说话,英语口语练习时与班花的对话也不过是“Hello, how are you? See you.”

目前的情况显而易见,那位金主誊写完毕之后将我的手稿留在大华的桌上,大华误以为是某个女生向他示爱了。当有人问他那个女孩是谁,他一边望着窗外路过的学妹,一边故作生气地说:“不知道,连名字都不留,太可恶了。”

我原本打算向大华告知真相,以免一个无辜的灵魂被蒙在鼓里,但话至嘴边,死党阿荣突然将我拖走,义正词严地问:“你怎么忍心告诉他真相?”

“那你说应该怎么办?”

阿荣说:“我们已经商量过了,他不是以为有女孩表白嘛,那我们杜撰一个女孩出来,你就以那个女孩的名义写字条和他周旋,让他每天都生活在幸福之中!”

我不禁有些疑惑:“你们有这么伟大?”

“别逗了。”阿荣嘿嘿一笑,“我们只是晚一点再告诉他,那才更好玩啊!”

如此丧心病狂、残酷无情、乘人之危、落井下石的计划,简直正合我意。

就这样,我们精心杜撰出一个名叫“小野”的学妹形象:齐耳短发,一米六五,肤白貌美,嗜爱甜食,学业优异,志在南大,温柔内向,不愿露面,鸿雁传书,有缘则见。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以小野的名义写一封情书给大华,他们再找一个信得过的学妹佯装小野的闺密从大华那里取走回信。原先还有些疑虑的大华彻底成为一个陷在甜美初恋之中的男生,连QQ昵称都由“黑色夜风”变成“水晶男孩”了。

明眼人都能一眼看出他的变化,若不是陷在爱情中的少年,怎么会在寝室穿衣镜前反复摁压翘起的头发,怎么会在进球以后偷偷环顾全场试图找出某一张面容,又怎么会在那些不相干的女生面前昂首挺胸、镇定自若?

“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他在回信里问。

几位幕后肇事者商量一番,让我写道:“我希望自己考入南京大学的时候,那里能有一位相识的学长等候多时,在你高考之前,我们暂时不联系了。”

这只是一张作为结局的白条而已,大华一度醉心于篮球,学业不上不下、不死不活,离南京大学还有从北京到西雅图的距离,按照这个节奏,他永远不可能见到心目中的女神。

不料,收到白条之后不久,大华便头悬梁锥刺股,以一根筋贯穿天灵盖到脚板底的姿态抱起佛脚。在我们眼里,这只是大华一时激情所致,不消一个礼拜,他就会淡忘小野的期待,届时我们再将真相告知,尽情享受恶作剧成功的快乐。

然而,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在距高考仅有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大华敢死队式的突击有所斩获,他的考试排名一点点地顽强攀升,竟从第三四十名的位置硬生生地挪到前十名,连校长都知道本班有一匹杀出重围的黑马。

老大把我们几个参与者召集起来开了一个小会议,他说:“大华和小野的事情,以后我们谁都不许提,谁敢提一个字,哥们儿就跟他不客气!”

于是,“小野”成为我们几个人共同保守的机密。

高考之后,哥们儿几个各奔东西,分散全国各地,逐渐将这个恶作剧淡忘。而大华未能实现惊天逆袭,没有考上南京大学,但也考上江苏警官学院。

多年以后,我们那一拨人再次相聚,很多人已经娶妻生子,大华也是一名前途无量的警官。趁着酒劲与气氛,我们将当年的恶作剧一五一十地告诉大华,他先是乐呵呵地听着,最后又灌下一杯酒,颇有黯然神伤的意味。

“没事吧?”我问。

他叹道:“没事,只不过暗恋那么久的女孩竟然是一个子虚乌有的存在,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就像做了一场梦。”

那天大华喝了不少酒,而喝醉的人大都是话痨,他一直重复着“人生如梦”四个字,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直到宴席散去,大华的未婚妻开车来载他,我们才明白他为什么要说人生如梦——他的未婚妻容貌清秀,肌肤白皙,留着齐耳短发,身高约一米六五,她尽心尽责地扶着醉醺醺的未婚夫,言语间满是细水长流的温柔。

3.

我高中那三年,小灵通开始普及使用,暂时履行如今手机的职责,我女朋友也配备一台。但我爸妈不可能在这方面为我花一分钱,而传字条这种原始的沟通方式到了宿舍熄灯之后就不再适用,于是我不得不将魔爪伸向下铺的哥们儿子石,借他的小灵通一用。

与现在一样,不计套餐的短信一毛钱,但当时的一毛钱可以买半只菜包子,所以还是极其昂贵的。我将一元钱硬币递给子石,说:“借我发十条短信。”

子石收了硬币,将小灵通借给我,强调道:“我记了数的,别多发。”

这是借手机发信息的江湖规矩。

一条短信限定70个字,为了节省费用,我们尽可能地充分利用有限的容量,尽量让屏幕上方的“可用字符”为0。譬如,我会这样发过去:“宝贝,明天降温,你要多穿衣服,不要着凉,你要是生病了,我会很心疼的。我特喜欢你穿那件蓝外套,和我前天那件很配,像两套情侣装。我爱你爱你爱你。”——连标点符号,一共70个字。

而她也会这样回应:“知道啦,我会乖乖听话,不会生病的。明天我穿那件蓝外套,你也穿你那件嘛,但我们不能走得太近,否则被老师看出来的话就惨了。亲爱的,我也爱你,Mua!”——同样恰好70个字。

在当时的我看来,所谓幸福就是有一天可以不算计短信的字数和费用,随心所欲地与她聊天,如同面对面聊天一般自由。我们一度坚定地相信,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那我们的爱情可以禁受一切考验与挫折,可以一直延续到走进婚姻殿堂的那天。

后来,小灵通逐渐退出市场,手机普及,我们进入大学校园的时候都拥有自己的手机,每个月的套餐里都包含一千条短信。于是,我们不必再像以前那样小心谨慎,一条短信发一句话也就差不多了,当初理想中的幸福终于实现了。

我说:“我下课了,准备去吃饭,你呢?”

她回复:“我已经在吃啦,人好多,下午想去游泳。”

与此同时,短信又开始沦落,人们更多地使用网络来沟通交流,即时通讯软件更加便捷和有趣。QQ、微信、微博、YY、陌陌,我们不但能收到对方的文字,还能听到对方的声音,甚至看到对方的一举一动。对于当年掐算字数发短信的我们而言,这就是天堂,这就是香格里拉,然而,我们再也寻不回当初收到一条70字信息的幸福了。

兴许有人会说:“你只是找不到那个陪你发70字短信的人了。”

我只能说:“呵呵。”

也有人会说:“时代在发展,人类在进步,你只是落伍了。”

我只能说:“哦。”

无论如何,谁也阻挡不了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每一代人认为弥足珍贵的回忆都会被埋入故纸堆,唯有当事者敝帚自珍。人们梦想着神一般的无所不能,于是攀越一个又一个科技巅峰,触摸天神的苍穹,抵达撒旦的深海,即便身处星球的另一端,宇宙的黑暗处,依然可以在须臾间一问一答。

只是,我们窃取原本只存在于想象中的部分能力,却丧失很多作为凡人的幸福,不会有人“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也不会有人翘首以待“云中谁寄锦书来”。有的只是,轻描淡写的问候,不痛不痒的回应,当年的天涯咫尺,变成如今的咫尺天涯。

到底,是时光改变了我们,还是我们改变了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