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懂得,你不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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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而你在哪里

【文 清尧】

似乎再难的事情,在梁辰看来都是云淡风轻,他不甚在意就一笑了之了。我突然想,当年吼他那句话,也许不是嫉妒他有丰足的家境,而是他这种浑不在意的大智若愚。

1.

我跟梁辰绝不是一路货,这是我从初一开始就认定的死理,之所以跟他扯上一段友情,必然是家里风水不好或者平时没烧香拜佛遭了报应,换来一场孽缘。小镇不大,整个镇上只有一所中学,邻居成了同班同学,再凑巧变成了同桌,概率也不是很小。

十三岁的梁辰皮肤黝黑,头被剃成板儿寸,花季雨季多美好的时光,眼神里愣是有几分痞气,上课丢老师粉笔头,下课拽同学小辫儿,考试时攥几张字条,总归一句话:初中三年,他就没闲过。梁叔叔几乎每周都要去老师办公室挨一顿臭骂,末了竟鬼使神差般找我妈合计,把我们俩的座位调在一块,美其名曰互相帮助。呵呵,我就冷笑了,就他这一小地痞能帮我啥,学习搏击术去劫富济贫?开什么玩笑。不过在我妈的威逼利诱下,我还是屈服了。

等后来某一天,我得知梁叔叔其实是我妈的初恋情人时,我特别愤愤不平,好家伙,为了逝去的爱情竟不惜将儿子推进火坑。

当然这是后话,我不得不面对眼前的水深火热。成为同桌的第一天,我就摆好“好学生”的姿态,坚决不理他、不看他、不碰他,这“三不原则”是我从战略上藐视他的第一步。当然第一天就战略失败,功亏一篑了。梁叔叔为了体恤我,特地叫梁辰带了一堆零食,结果这家伙扯着嗓子在我耳边喊:“你再不理我,我就全吃光啦。”嘿,我这暴脾气怎能让他得逞,立刻很没有原则地和他分享起美食来。

末了,他咂咂嘴,说了句让我至今都难以接受的话:“你们好学生是不是都心理变态呀?”

那天我和他因在自习课上吵架,被班主任叫进了办公室,这也是我唯一一次被罚站,站在教导处走廊。人来人往,有人窃窃私语,有人捂嘴一笑。

梁辰这家伙倒好,像个没事人,抖着小腿哼着小曲,甚至跟来往的熟人攀谈起来。我十几年的“革命生涯”何曾受到过如此羞辱,连呼“晚节不保呀晚节不保”,还不忘瞪着他。

他看了我一眼,愤愤地道:“叫你跟我吵架……”居然不思悔改,简直可恶,过了会儿他补了一句:“对了,你妈跟我说,让你以后放学去我家先做作业,做完再回家。”

我一个踉跄没站稳,差点摔了出去。

2.

我看过一个笑话,这么讲:一位绅士每天下班都会给街角的乞丐十美元,直到有一天,他突然给了乞丐五美元,乞丐很奇怪你为什么只给我这么点,绅士说因为我结婚生了孩子家庭负担比较重。乞丐恼羞成怒,你为什么要用我的钱去养活你的家人。

我用这个笑话明里暗里提醒过梁辰很多次,希望他明白,我对他的帮助只是出于道德仁义,当然换句话说如果不是我妈这座大山,你休想我帮你,你不能把我对你的帮助当成理所当然。但不知他是真傻还是装傻,就是没任何反应。

他中考成绩很糟糕,但凭借着梁叔叔的人脉,花了几万块和我上了同一所高中。所以我原本充满憧憬的高中生活,也与他扯上了关系。

他高一时突然蹿高,个子长到了一米八,皮肤虽然依旧黝黑,但因为五官变得立体,整个人像是被镀上了一圈金边,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有了大批大批的爱慕者,有女生会突然拦住我,在我脸红心跳之后塞给我一封粉红色的信笺,我刚想说点什么,便会被抢白“麻烦帮我给梁辰”。

我不得不说,我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我和他之间似乎来了一场本末倒置的对换,他成了越发闪亮的人,而我变得平庸无比。

高二文理分科,我选了文科,他选理科,临分科前他双臂环胸在我面前说:“选理科有什么不好,哪有一个大男人会选文科。”

我抖威风地说:“你管我。”

他像一只垂头丧气的公鸡说:“我爸非逼着我选理科。”

我故作轻松,长叹一口气:“梁叔叔终于做了一个英明的决定。”

然而这个英明的决定一点都没有妨碍他像个社会闲散人员一样,随时出现在我教室外。文科要背的东西实在太多,而文科班姑娘们“强悍”的成绩更是给我当头一棒,我很快从妹子好多选哪个追的梦境中清醒了过来。而梁辰依然那么没心没肺,似乎不知道学习为何物。凭什么我一个人这么苦其心志?终于有天他来找我时,我忍不住咆哮道:“你不学习没人管你,我要学习,你可以上一个很糟糕的学校靠着你爸养活你一辈子,我不可以!”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自己到只能对平时的好兄弟发脾气,谁让他有个那么有钱的老爹。

他开始不怎么来找我,从那天开始我才明白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不见了——除他之外,我竟然没有朋友。我平日里冷冰冰的不常说话,爱躲在自己的小圈子里不善交际,这么多年来我身边一直热热闹闹的原因竟然是他,这让我的心情更加火上浇油。

梁辰依然是梁辰,走在校园都是呼朋引伴,一起打球的兄弟,一起拎着饭盆吃饭的兄弟,一起趴在走廊阳台上对着女生吹口哨的兄弟,而我形影相吊,与我做伴的除了饭盆就是书本,怎一个凄凄惨惨戚戚了得!我想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对梁辰说四个字:滚回来吧!

在他滚回来之前,我们俩来了一场正面交锋。学校组织辩论赛,辩题是文科和理科哪个对社会更有用。我和梁辰分别是两方一辩。这场辩论赛与以往不同的是,谁输谁赢由现场观众决定。比赛当天我精心准备,舌压群雄,梁辰被我步步紧逼完全没有招架之力,我暗自窃喜,大仇今日得报,实在大快人心。可万万没想到,比赛结果居然还要纳入观众投票,等投票结果出炉,梁辰那队因为超高得票夺冠,就连主持人都不得不昧着良心打哈哈:“理科队一定有着闪光点打动了诸位观众。”我心里暗道:“呸,梁子算结下了。”简直没天理,实力派居然输给了偶像派,这浮躁的社会呀!

旋即收拾资料准备打道回府,冠军同学拨开人群,向我走来,他依旧嬉皮笑脸,冲着我肩膀就给了一拳,说:“喂,我快过生日了,想好送我什么礼物了吗?”

我瞥了他一眼,冷冷道:“兄弟,你套近乎的方式可真炫酷狂霸跩。”

得,看在他主动滚回来的分上,我就不计较了。

3.

高三上学期,他出了一次意外,打篮球时摔断了腿。我收到消息狂奔到篮球场时,他正疼得直哼哼等着救护车,我一路护送他去医院,在他家人还未到来时,帮忙办妥了各种手续。

骨头错位,加上有些韧带积水,医生给出的建议是回家休养一段时间,避免任何运动。梁叔叔思考了许久才下定决心地说:“要不休学一年,明年再重上高三?”

梁辰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才不要比眠生这家伙低一级,再说我天资聪颖,我留级没道理啊,老爸?”

“现在是说这种玩笑话的时候吗?”梁叔叔很生气。

不过再生气也拗不过他的倔脾气,梁叔叔决定让他坐着轮椅去上学,我光荣地担任了护送人。我推着他走进教室的第一天,整个教室都轰动了。梁辰拿出走红地毯的气势,一边挥手一边道:“大家的热情我感受到了,不枉我负伤回来学习!”

似乎再难的事情,在梁辰看来都是云淡风轻,他不甚在意就一笑了之了。我突然想,当年吼他那句话,也许不是嫉妒他有丰足的家境,而是他这种浑不在意的大智若愚。

梁辰的伤渐渐痊愈,而高考也如期而至。我高考那年的作文题目叫《品味时尚》。我在考场上差点骂出了声,这是个怎样逆天的作文题目,原本准备的那些感人肺腑的故事段子,都无法使用了。出了考场,下了一场六月的雨,倾盆大雨哗啦啦,我带了伞,却不想打,一个人走在雨中,哭出了声来。

我想过很多种高考失利的原因:数学太难一道没答上来,听力太差英语不及格,就是没想过会败在语文上。一直不怎么擅长条理清晰的议论文,所以作文铁定走题,之后的附加题更是草草了之,估摸了一下,语文成绩惨不忍睹已成定局。

三年寒窗苦读,如今因为一张纸而被板上钉钉。我一路毫不顾及男儿本色,哭得稀里哗啦,觉得整个世界都绝望了。路上大家都纷纷投来异样的眼光,直到我一路走到家,一回头才发现梁辰就跟在我身后不远处,他没带伞,浑身淋了个湿透,站在那里,眼神有些古怪,却始终没有上前问一句怎么了。

时隔多年,偶然聊起这件事,梁辰一反平时的不羁和淡然说:“你呀,骨子里就是一个诗人,我这不是担心你效仿前辈们做出一些不可挽回的事情吗?”

梁辰的高考考得很好,他在同学之间一向是一呼百应,因为担心我,他就这样默默错过了高考后最后的青春狂欢。

4.

高考成绩出炉,我与理想的院校擦肩而过,之后的填写志愿就成了无所谓的敷衍,原本期待的大学生活成了泡沫。梁辰居然考得不错,原本可以去上海的一所重点院校,他却让所有人跌破眼镜,随随便便就填了南京的一所大学,他说好不容易念完高中,大学怎么也得好兄弟们在一起滚滚红尘,醉生梦死。

大学没有辜负我们,我们却辜负了大学,除了逃课,混迹各种社团,在爱情里轰轰烈烈,再也想不起世上还有“学习”二字。

大三的时候我恋爱了,和一个很温和的女生,我们认识于社团,参加过假面舞会,征战过辩论赛,革命友情太深厚,以至毫不犹豫就发展成了坚贞不渝的爱情。

我用这么简短的方式告诉梁辰我恋爱了的消息,他在那头笑骂了一声:“还不错,总算赶上一把黄昏恋了。”

我嘻嘻哈哈,心情大好,说:“黄昏恋才更有意思,下次出来一起吃个饭。”

第一次三人游气氛异常尴尬,我们一起看了场电影,吃了顿牛排,中途基本没说过几句话,大眼瞪小眼,气氛怪怪的。

我打着哈哈说:“带你见过梁辰,就相当于见过半个家长了,哈哈。”

女孩羞红了脸,梁辰依旧板着张脸。

我们渐渐少了联络,没课的时候我骑着单车带着女孩绕了一圈又一圈玄武湖,逛了新街口,去了夫子庙,我们做了太多浪漫的事,浪漫到我忘了还有一个挚友,他叫梁辰。

当然这段浪漫的感情并没有维持太久,大半年后她被隔壁系的男生挖走了,至此我的初恋告一段落。我心情郁闷想找个人倾诉一下的时候,翻遍整个手机通讯录发现只有梁辰还能诉诉苦。

他把我臭骂了一顿,然后说:“你等我一会儿。”过了几个小时,便出现在了我的学校。梁辰拍着我的肩膀,凶道:“真没人性啊,恋爱的时候把哥们儿抛在一边,现在失恋了终于想起我。”

看我不发一语,他意识到我是真的难受,便骑着我破旧的捷安特带着我去了一条弯弯绕绕的小巷,在一家烧烤铺子门口停下车。

他轻车熟路:“老板,一扎啤酒,烧烤老样子来两份。”转身对我说:“这里我常来,味道不错,你可以尝尝。”

有那么一刻我竟有些恍惚,原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有了常去的地方而我却不清楚。我们俩的的确确疏离了好长一段时间。

对着烧烤举杯畅饮,灯光晃晃,他说:“大丈夫何患无妻!拿出爷们儿气概来。”

5.

他大学毕业,被学校派遣去了西部一家国企,朝九晚五,薪资丰厚,我留在了南京。当他跟我说这个决定的时候,没有丝毫犹豫。我忍不住想起了高考前的梁辰,忍着疼痛负伤坚持完黑色高三,也想起了大学填写志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本地大学的梁辰,他说要跟大家在一起滚滚红尘,然而这次他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地选择了那么远的地方。直到偶然一次回家,我妈絮絮叨叨拉着我聊了好久,我才知道他爸爸的厂子破了产,人到中年居然患了癌症,家道中落千金散尽。我妈说:“你看人家梁辰多孝顺,为了让家里生活好点,不惜跑到鸟不拉屎的西部去。”

我一面教育我妈不能有地域歧视,西部也是一块沃土,一面在心里哭出声来。

他去了好远好远的地方,那个地方坐火车要坐两天多才能到南京,那个地方高度缺氧,容易有高原反应,偶尔《新闻联播》里还会插播各种动荡的新闻,而那个陪伴我走过热血青春的男孩,去了那个遥远的地方。

他会在那里扎根,会在那里娶妻生子,生活美满,阖家幸福。

时光似乎回到了刚认识的时候,他一脸痞相,笑容有些邪魅,眼里似乎藏了一整个夏天,随意地让我这个好学生发现这世上有人活得这么恣意。我不知道他是经过多少辗转反侧才去了远方,也不知道他生活是否快乐,只能从偶尔的电话短信里得知他的点滴。

他说:“我在一个有山有水风景如画的地方,你要不要来?”

收到这条消息时,我正在弘扬广场吃着炸鸡,耳机里正在放那首红到尽人皆知的歌,歌里唱——“我在人民广场吃着炸鸡,而此时此刻你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