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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老马(1)

前几天吃泡面的时候突然想起来,我现在吃泡面的方法还是老马教我的。

老马是一个对我的人生影响很大的人,不管是她的生,还是她的死。

老马死的时候二十二岁。

二十二岁时我周围所有的朋友都活得无比狰狞,包括我。我们仿佛身在一场战役之中,到处刀光剑影时时兵荒马乱,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像个将军一样壮烈且光荣地牺牲。然而到最后,只有老马完成了这项艰巨的任务。

老马死的时候我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当时我在国外读书,她的死讯是我们共同的好朋友通知我的。那应该是10月份的一个下午,澳大利亚已入深春,迎来了百花齐放的时节。我早早地来到学校,因为当天有一个蛮重要的测验。快要开始上课时,我接到了好友的电话。出国后我很少会接到国内朋友主动打给我的电话,通常都是我抗拒不了思念的力量打电话给他们,所以看到来电显示我很激动,刚想耍两句俏皮话,那边却是一阵低沉的缄默。

良久,朋友在那边开口说,老刘,给你说个事儿。

我傻呵呵地问,啥事儿啊。

朋友说,老马死了。

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不管是老马的死,还是老马的死讯,我都还没有准备好。

我才刚开始洗心革面重返校园决定用功读书重新做人,这家伙就给我放了这么一个大招。这太突然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于是在那漫长而昂贵的一分钟越洋电话的沉默里,我用铅笔一遍遍地在书本上画圈圈。事实上这个习惯也是跟老马学的,她紧张不知所措的时候就会在纸上画圈圈,她说这样能让自己快速冷静下来。所以很快,我冷静下来之后,对着电话那边说了句,滚一边儿去。然后挂上电话,去参加考试了。

考完试回到住处,打开QQ就收到一大堆留言,全是和老马有关的。刷新一下好友状态,全都在哭天抢地。我看烦了,关上QQ开始翻找电脑里的电影看。正好翻到了《美国往事》,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看,但这真是一部异常冗长而跌宕的电影,我的耐性只能维持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后我便忍不住关上播放器,留着第二天继续看。

老马的下葬应该是她死后第四天办妥的,期间朋友每天都有给我发信息,给我播报她后事的进程。老马是回民,回民的风俗是不让葬礼大办,朋友给我拍了一张老马坟墓的掠影,一个简简单单的坟头,好像连个墓碑都没有,那应该算是我见到的老马的最后一面。

刚好那一天我看完了《美国往事》的最后一部分。这部包含了青春、友情、回忆和美国社会动荡进程的史诗一般的电影。

我清楚地记得,这部片子是老马带着我看的,那年我们十二岁,初中一年级。

在老马家,十二岁夏天那个湿漉漉的午后,我们坐在地毯上第一次看完英文原版的《美国往事》,老马转头学着电影里男主角的腔调问我:“what would you do without me?”

我转过头近距离地看着她狡黠的笑容,看着她十二岁时如满月般光洁的脸庞,一时语塞不知该作何回应。可是她一副认真的架势用眼神非得跟我要一个说法,我便耸耸肩佯作无所谓的样子答了一句:“I don't know.”

我十二岁的时候刚认识老马,她就已经是一个很酷的女生了。她长得很漂亮,是那种妖艳的漂亮,很早就知道如何打理刘海,小小年纪就会用眼神说话。她有一个外校的混混男朋友,那个男生每天都在学校门口等她。老马成绩很好,老师便对她染了一小撮的黄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时年级里有一半女生很崇拜她,另一半女生很讨厌她。

我和老马并不在一个班,已经忘记是什么时候和她说上第一句话,对她谈不上喜欢或者讨厌,甚至谈不上有感情。初一时我还是一个在学习上力求上进的骄傲女生,每天把头发一丝不苟地束在脑后,露出光滑的额头,有些不苟言笑,看人的时候白眼球多过黑眼球。所以有时候在走廊过道上遇见老马,至多点头而过。真正和她熟络的开端是在初一暑期的英语竞赛培训班上。

第一天的培训课上完我觉得实在无趣,第二天就拿着我的随身听来到课堂上。那时候大家还在听磁带,正版磁带9.8块,对于初中时候的我们已经不是一笔小数目了。当时我随身听里放的应该是一张老狼的专辑,忘记是那张《恋恋风尘》还是《青春无悔》,也有可能是其他的。老师在讲台上费力地讲解着,我在教室的角落里,把耳机隐藏在头发里,偷偷摸摸地忧伤着。突然老马戳了戳我的后背,狡猾地冲我笑笑,示意她看出了我在摸鱼。我一紧张,让她的笑容乘虚而入。

我看到了自己在她漆黑的瞳孔里慌乱的神情,一时半会儿竟不知道该怎么辩驳。老马趁机把我的耳机扯下来,挂在了自己的耳朵上。

我时常会想那个夏天在老马的记忆里会是什么样子。

有段时间她经常会问我,还记得是怎么和她相识的吗,什么时候在哪里当时发生了什么。我不太喜欢和她一起追忆似水年华,因为她太诗意又浪漫,她会用她的方式去修饰和美化很多回忆,最后会导致我的记忆也产生错乱。所以我会告诉她我不记得了,是在冬天吗下着大雪吧。

但其实我记得很清楚,那个夏天,她扯过我的一只耳机的动作和神态,像生命最初的模样,天真无害。如果能有一种永恒,我多么希望可以是这一刻。

老马听完一首歌,刚好下课铃响,她托着下巴问我,你也喜欢校园民谣啊。

她用了“也”字,让我稍感了兴趣。因为那个时候班上的同学别说喜欢校园民谣了,就连有随身听的都不多,他们更喜欢用像砖头一样大块的复读机,每天每天重复着“good morning teacher”。然后我们说起了老狼、高晓松和朴树,当时朴树并没有走红,老马对他就已经非常着迷。老马大概觉得我和她是一类人吧,便非常不客气地邀请我去她家玩。事实证明,初中时候的老马的文艺段数真的比我高很多,一些在日后影响我很深的电影导演和歌手都是由老马给我启蒙的。

那个暑假我除了在老马家看了《美国往事》,我还看了《教父》《红》《白》《蓝》《十宗罪》等,都是些怎么也看不懂的东西,老马带我认识了王家卫和岩井俊二,看的第一部也是至今为止最喜欢的一部王家卫的电影便是《重庆森林》,而这部电影几乎每年都会被我翻出来看两遍。它非常意外地成为了我某些哲学思考的起点,比如为什么谎言和欺骗可以被原谅,为什么有些东西是有期限的,为什么人执着于选择自己愿意相信的那一面而不是真相的那一面。

老马比传说中还要高端和超脱,这我感到很害怕,因为我家里的书柜里全是一套套的漫画,关于电影的东西除了周星驰我再也说不出其他,而当时我开始觉得一个叫作周杰伦的单眼皮男生的歌非常好听。我庸俗而平凡,很容易就被流行的东西打动,骨子里透出的凡人属性,只是巧合下和老马的兴趣有了一个交集,根本无法与她并驾齐驱。老马很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但她没有对我的无知有任何的龃龉,不厌其烦地从她家的DVD柜架上掏出一张张新碟给我看。

那个暑假无疑是我们最亲近的日子,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把老马家里所有的电影看了一遍。我见过老马的爸爸,是个非常英俊硬朗的设计师,所以20世纪90年代末的时候老马家的装饰风格已经是格调很高的裸色系,客厅的墙上贴着一排芦苇,会随风摆动,轻易营造出一种动态的视觉效果。老马的妈妈是个家庭主妇,会弹钢琴,经常在我们看电影的时候去书房旁若无人地弹起《哥德堡变奏曲》的片段。

老马对我说她的父母并不和睦,所以她妈妈总是看上去不开心。我很惊讶,老马竟然把这样私密的家庭问题透露给我,大概是把我当成了很好的朋友,而我其实并没有打算跟老马成为好朋友。初二刚开学,我们在学校相遇,老马在楼梯口殷切地喊我名字,同行的好友有些讶异我和她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熟络,我都是摆摆手说一般熟人而已。

“一般熟人”这个措辞被我用来形容和老马的关系用了很长时间。哪怕时至今日,老马已经死了很久,当别人说起我和她的时候,当别人探究起我和她的关系的时候,我都会习惯性地摆摆手说,没有你们想象中那么好。

相识很久的友人听到我这样凉薄的描述,不便苛责我,却也会愤愤不平地替老马说一句,你可真狠心啊。

我一直都不是个狠心的人,却不知道为什么,在老马这里,我一次次地狠下心来刻意拉开与她的距离。一开始我以为那是因为我有点怕老马,不仅仅是因为她的美她的优秀她的超凡脱她的俗格格不入,还因为她会手里拿着一根烟和她的混混男朋友站在学校门口若无其事地接吻,我见到过不止一次她把年级里的女生堵在厕所里没有任何理由地给了对方一巴掌,她上课时公然和老师吵架然后跑出教室路过我的班级门口的时候肆意地叫我名字跟我打招呼。

我早早地就认识到,我不可能与她为伍,她太不适合这个世界了。但其实大概那个时候已经隐隐约约注意到了一些其他原因,我不光不可能与她为伍,我更不可能与她有什么更深一步的交往。可是年少的我总是抗拒不了老马的热情,我无法把自己的样子从她炙热的眼神里抽离出来,我不敢当面对她说不。可我又不可能真正委身与她相伴,所以整整十年,从我们相识到老马去世,在这十年的时光里,我的成长几乎都是在挣脱和背叛老马的过程中完成的。

中考老马考去了另一所重点高中,我被保送直升本部高中。暑假最后一次见面,老马问我开学了我可以来找你玩吗?我不喜欢她对着我小心翼翼的模样,别过头说,看我有没有时间吧。

事实上当时我没有预料到高中开学之后我竟然会这么有时间,因为我几乎都不怎么去上课。十六岁的我无法阻挡地来到了自己的叛逆期,灵魂怎么都不能安分守己地待在身体里,满脑子都是为什么,对这个世界怀有莫名其妙的恶意,开始尝试各种下坠的方法。成绩理所应当地成了大问题,身份一下子从原来的保送生变成了年级里的后进生。老师和家长都很着急,我的各路朋友也争先恐后地来对我进行心理上的疏导。我知道这样不行,也知道这样不对,可我就是无法振作起来,我找不到一个理由说服自己摆脱那样的状态,于是放任了自己的软弱。

对这件事唯一感到喜闻乐见的便是老马,她无疑成了一个向下的作用力把我往更深的地方拉去。有段时间她几乎每天都会守在我们学校后门的出口处等着我,因为我每次都是从那里蹿出来逃课的。我无处可去,又不想待在教室,和老马一起混日子便是我唯一的选择。她会花大把的时间陪我滑冰逛街看电影,让我有种她已经退学的错觉。

我问老马你为什么这么有空,都不用去上课吗。

老马反问我你为什么这么有空。

我想了想说,我在把时间放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老马盯住我的眼睛说,我也是在干更有意义的事情。

老马把她高中新认识的男朋友介绍给我认识,一个刘姓男生。刘同学这么有名,我一提起他的名字,好像大家都知道,异口同声地说:“就是那个大神经病啊!”

一开始我并不同意这种说法,刘同学是学画画的,必然有着和常人不一样的艺术细胞。他有一副好皮囊,就已经给他打下了一个良好的群众基础,他和老马一样浪漫,据说他给老马画过一张裸体画。我问老马喜欢他什么。老马说,有一次看到他一个人坐在画室里,很孤单,就很想陪着他。

老马的人际交往之广超出了我的想象。她认识很多稀奇古怪的人,比如乐队的鼓手,电台的DJ,货车司机,作家,诗人,她毫不客气地把我带到她的圈子里介绍他们给我认识。和老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像那个误闯桃花源的渔夫,被骇人的丽影吸引着,也惊慌失措着。

高一有一段时间我又频繁地去老马家,她已经更新了她的DVD库存,全是那些在市面上找不到的禁片,架子上又多了一堆摇滚CD。这些东西太适合我当时的精神状态了,它们像鸦片一样麻痹着我,让我忘记现实,给我快乐的幻觉。

人生真的只要有音乐有梦想有自由就好了吗?我不要读书,我不要未来,我不要出路,我只要能快乐一天是一天就够了吗?这就是我想要的更有意义的事情吗?

每天从老马家回去自己家的路上,我都有那么一两个瞬间的疑问。在难得的清醒时刻,在我觉得人不应该这样放纵自己的时候,老马却会用她的眼神来质问我,这样不好吗你觉得不开心吗我们这样多快乐啊。

我想更多让我害怕的不是我当时的放纵,而是老马的眼神。她急切想要与我一起下坠的眼神,她紧紧拉住我不放我走的眼神。人应该是有能察觉到危险的本能吧,我不知道那个深渊底部到底是什么,但肯定是我无法承受的可怕。终于有一次,我下定决心不再去老马家,老老实实地回学校上课,去和我那些真正的朋友过真正高中生该过的日子。抄作业也好,上课睡觉也好,考试作弊也好,集结一群女生去聊八卦也好,那才是我该过的生活。而不是和老马躺在她家客厅的沙发上,看一群人做爱,听一群人吼叫,去负担我本不该现在就遭遇的抑郁。

几天后的放学时分,我在学校门口看到了老马。她在等我。我把视线从她那里挪开,而她快速追上来,若无其事地跟我说,我又买了一堆新CD,全是打口碟,来我家听吧。

我摆摆手说,不了,马上要期末考试了。

老马撇撇嘴故作俏皮地说,哟,这是要发愤图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