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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老项(2)

被一个平时说话轻声细语的美女呵斥,大部分人都会觉得很有威慑力,所以之后很少有人再来打扰我学习。前期在老项的帮助和庇佑下,我的进步非常快,从9分数学一下子飞跃到了两位数,然而到后期,老项连自己学习都觉得有些吃力。虽然高一的时候她称霸过一时,但毕竟是在学神遍地的重点高中,老项很快便被虐得体无完肤,加之我时不时地把她往歪路上拐,老项的学霸光环日渐消散,最终回归成了一个平凡的学渣,最终导致了她的高考成绩还不如我。

事实上当时班上大部分人的高考成绩都不如我,全校还有一大把人的高考成绩也不如我,吊车尾大魔王考上了大学,有传闻当年我们年级复读的人数是往常的两倍。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和我有直接关系,但我想那应该是我人生中最辉煌的时刻了吧。

后来我有问老项会不会怪我,如果不是和我做同桌,你本应该会有个更好的出路。老项敲着我的脑袋说你想什么呢,和你做同桌我不要太开心,而且你本来就很强啊,你比我强很多,这点我早就知道了。

老项对我的认知之深仍然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期。比如在老江的问题上。

虽然升了高三我对老江的堵截已不再是自杀式的恐怖袭击,日渐平静下来之后只会偶尔在走廊过道相遇的时候风声鹤唳一番,和老项做了同桌我也不想把所有人都扯下水让所有话题都和老江沾上联系。但是很偶尔的几次,我坐在椅子上,不明来由地叹着气,或是百无聊赖地写写画画,老项便知道我又在想某个家伙了。她会拍拍我的肩说,不必急于一时,来日方长。我情绪上来了忍不住跟她抒个情说,时间太险,缘分的线要紧牵,可奈何情深,却又缘浅。

老项说,你和他不会就这么容易结束的。我直起身来问她,何以见得。

老项反问我,你是个这么容易放弃的人吗?

我反问我自己,我不是吗?老江已经这么明确地一次次地拒绝我把我推到千里之外,我为什么还不放弃,我有什么理由不放弃呢?

老项替我回答了我自己,是的,老刘啊是不会放弃的。因为老刘从来都不会因为伤了痛了难过了就改变心意,你得让她觉得没有意思没有意义没有劲了,一旦她发现她无法再从这件事中找到任何乐趣和动力,她铁定立马拆伙不干了。

当这项定律在我以后的人生中被一次次验证之后,我忍不住开始怀疑,在短短一年的同桌生活中,我究竟暴露了多少命门,让老项得以把我看得如此之透。老项给我解释,这不难看出来,任何一个和你深入相处的人应该都能知道,你就是个小孩,所以有小孩子的天真和任性,也有小孩子的残忍。

高三那一年冬天,我过生日的时候老项送了我一盆桂花,她把这盆桂花搬到学校来亲手交给我。很香很拉风,我很开心。

我问她咋想起来送我一盆桂花的。她说桂花的花朵很小,但是很香很直接,像你,我希望你能一直这样。

作为一个远近闻名的美女,说老项没有一点花边新闻那是假的。我知道她高二的时候谈过一个男朋友,那男生跟我是高一的同班同学,起先我对他能够追到老项感到不解,后来得知他劈腿了一个相貌相当平凡的女生我就更加不解。在还没有和老项成为同桌前我便对那位男生先进行了疏远,因为一个男的可以犯错可以渣化甚至可以三观不正,但他不能没有正确的审美哪。

后来我和老项做了同桌,非常小心地避开她前男友的话题,反倒老项很大方,摆摆手说,婊子配狗,天长地久,不用放心上。同年年级里来了一个转校生,在动漫的设定里转校生从来都是话题人物,我们这位转校生刚好符合了所有话题人物的设定,他很高很帅是个会弹吉他的艺术生。我有见到过几次他和老项在楼梯间点头而过,我问老项俊男和美女前生都是认识的吗?

老项说,我们是初中同学。话语中欲言又止,眼神里却是就此打住。

之后我只见过他俩在活动课的操场上散步,艺术生跑来班里问老项借过两次政治书,其他的事情就算是身为同桌,我也只能对各位看客说对不起我什么都不知道。老项太低调了,她又不是个倾诉欲特别强的人,我当然觉得他俩肯定有什么至少预备有什么,但是老项不愿意说,我便什么都不问。

直到高考前,有一堂晚自习,艺术生跑来班门口把老项叫走了,快放学了老项才回来。她有些倦怠地坐回座位上,趴着,一动不动。许久之后,我感到她的肩膀在微微抽搐。

老项在哭,同桌的第六感让我觉得我是知道原因的,但又觉得我其实还什么都不懂,于是便不晓得怎么去安慰,只能陪老项干坐着。老项哭够了,肿着一双眼睛抬起头看到教室里已经没人了。她问我为什么还不走,我扬扬手里的试卷说,刚做完一份试卷,最后一题不太会。

她拿过我的试卷,说,哪一题我帮你看看。然后把纸张铺开。而在那道大题的空白处,是我之前用铅笔轻轻写的一句话。

——时间太险,缘分的线要紧牵。

老项一定是看到了这句话,所以才在面对试卷的时候深深地怔了一下。次日我再把试卷拿出准备研究一下那道大题,看到纸张的空白处有一块微小的褶皱。那是老项在那一刻流下了一滴我没有察觉的眼泪。

随即隔壁班传来艺术生又转学了的消息。

我想那滴留在了试卷上的眼泪,应该是年轻时的老项对我也是对她自己最毫无保留的一次表达吧。

老项其实是个顶文艺的女青年。高三我们的功课很紧,平时最大的娱乐活动就是看杂志,我从来不买,都是老项买。她会买《萌芽》和《上海一周》,还有《彭城晚报》。《彭城晚报》的红尘男女版是我俩共同的最爱,每次看完都要对故事里的狗血男女狠狠吐槽一番。

老项很喜欢郭敬明,收集了他所有的书,非常执着地喜欢着他,非常坦白地说喜欢他。我高中的时候喜欢金庸和小波,对那些小抑郁啊小情绪啊特别不感冒,是她把一本《幻城》塞到我手里对我进行了启蒙并叮嘱我“要准备好纸巾会看哭的!”。上了大学后,机缘巧合下,郭敬明变成了我的郭老板,她知道后很开心,在电话那头有点颤抖地问我她的偶像是不是很温柔很努力很上进,不等我回答就自言自语地为跟偶像的关系又进了一步而开心着。

虽然她从不提起,但我一直都想着要帮老项要一本老板的签名书,可是一直都给忘了,对于这点我感到非常非常歉疚。

坐同桌的时候我喜欢给老项推荐各种歌曲,那个时候还是用的3.5寸硬盘,一个硬盘里最多能放十首歌。我隔三差五地就会给老项一张硬盘,里面的歌她听了之后都很喜欢,从此之后她就对我的审美和品味很信任。

刚升上大学在我失踪的那段时间里看到她在她的QQ空间里悼念我,还放上我高中时候给她的歌做背景音乐。我忍不住冒泡说你居然还记得这首歌呀。

她说,要是把这首歌忘了,就太对不起我的高中了。

老项不光信任我,她还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粉丝。

高中时大家写的课堂作文要么就很明媚很忧伤,要么就很颓废很YY。而我一意孤行走批判性的写实贫嘴路线,在各种800字议论文中讽刺校风校纪的缺陷,对各位老师进行调侃,对社会现状毫不留情地予以抨击和评说。老师大概是觉得我太坦诚了吧,于是也很坦诚地毫不留情地给我的作文一个不及格的分数,对我很是打击。

但是老项很喜欢看,每次课堂作文或者考试作文她都非常积极且很有兴致地把我的作文要来看,哪怕是已经被老师判为反例的失败作文她都予以很高的评价和赞赏。她会指着这段话说“你怎么写得这么好!”,然后指着那段话说“这话打死我都写不出来!”,最后捧着我的作文本说“我一辈子都写不出来这么好的东西这可怎么办啊!”。我心想姑娘你已经长得这么美了完全没有必要拥有其他技能了。

她对我的喜欢和崇拜完全是真情流露毫无做作和表演的成分,因为老项的鼓舞我才把我的文风坚持了下来。高三毕业之前我把我的课堂作文本送给了老项,还在扉页提了字,具体写了什么我忘记了。有次闲聊的时候不小心提到了这件事,她说这个作文本她还留着,然后很失望地说,你居然都忘记了你在扉页上给我写的话,太伤我的心了。

我大惊,不知道是不是当年写了什么严重的话,被当成了到处留情的把柄。

以后的日子里不管是为生计所迫还是真情流露我一直都在笔耕不辍地书写,老项也一直扮演着脑残粉的角色,她会问我是不是还在写又写了什么,跟我爸妈似的动不动就囤积数十本同一期的《最小说》或是《文艺风象》。等我真出了单行本,老项每次都是二话不说就去订购五十本。感激感谢的话自然不用多说,因为她是用她老公的信用卡买的。

老项一直在说,老刘你得继续写下去,我喜欢看你写的东西,你得让更多人看到,让大家都像我一样喜欢你。

大概正是由于她这些真挚和直白的鼓励吧,我竟然一丝不敢懈怠。

老项是我朋友中结婚比较早的那一波,我还在国外读研究生的时候她就嫁给了一个好脾气的温柔大叔,是个肿瘤科医生。有年春节回国的时候她邀请我去她的新房做客,她和她老公在厨房忙里忙外地做饭招待我,吃完饭我和老项坐在沙发上聊天,她老公就不停地给我们泡茶切水果。

她和她老公是我继我爸妈之后见过的又一对让我感到万分温馨的夫妇,老项最终得到了和她性格最匹配的幸福。她不需要什么跌宕的剧情和狗血的意外来为她书写历史,就是这么平淡如水的美满日子最适合她。

从她的新房参观完走之前,老项指着她家的客房说,看见没,这间房子是给你留着的,你回国之后就可以来这里长住了。我听了之后心一暖,说不错不错,不过你可以先把墙纸换一换,比起条纹状的我更喜欢格子状的。

一年之后,老项生了个大头儿子,眉目间有妈妈的柔美,也有爸爸的俊朗。她有了家室,能够小聚的机会更是少了很多,可一旦联络起来,从没有任何生疏的距离感。

我和老项喜欢在晚自习的时候聊天,多少宝贵的时光被我们扯犊子扯了过去,如果能把那些时光全部用来做数学题,当然了,也不见得能提高多少分。

我依稀记得有一次,高考前夕,好像是5月份的一个晚自习上,老项突然转过脸跟我说,老刘啊,我突然发现,我每天面对你的时间比面对我爸妈的时间多多了啊。我掰掰指头算算,每天七点到校,晚上十点放学,除去午饭的两个小时,一天在一起的时间就有13个小时,一周上课6天,高三这个周期差不多有300天……我简直要跳起来,说,何止比跟爸妈的时间还多,有了亲儿子都不可能这么密集地相处吧,幸亏你长得好看,要不然天天这样看到你我肯定要吐了。

老项哈哈笑起来,说,我这么天天看着你也差不多把你这张脸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了。

我说,反正一时半会儿我是忘不了你长什么样子了。

老项说,我也是,应该会记很久。

我问,能记多久。

老项说,一辈子太假了,差不多能记到我得老年痴呆那会儿。

那年我们十多岁,时光是碎碎地走着。后来我们二十多岁,岁月是大片地流着。

后来我们都长大了,后来我们都老了,后来我们都忘记了好多事情,后来我们又帮彼此回忆起了很多事情。

后来老项开始叫我刘大姐,我开始叫她项大婶。

但老项永远是我认识的人中,能把校服穿得最好看的女生,没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