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牛撇捺文集·民族情怀(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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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三寸金莲与自治

著名作家冯骥才以一部《三寸金莲》对中国的“小脚文化”做了细腻透彻形象的描述。中国女人为什么要缠脚?这个问题为史家早已戳破,缠足的目的,在于限制妇女活动,使其更自觉自愿地恪守三从四德的清规,更自觉地依属于男人,作男人的附庸。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脚文化是封建文化的极致,是男子夫权思想和极端占有欲及自私心理的产物。如果它可悲可耻,首先是男人们的可悲,男人们的可耻。

小脚文化是一种变态文化。所谓“三寸金莲”,实质上是一双严重畸形残损的脚丫子。其脚骨已弯屈变形,其肌肉已萎缩坏死。其趾甲已向上长而不是向前长。女人们有了这样的脚,便只能足不出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心甘情愿地为男人生儿育女,缝补浆洗,操持家务,并保持贞操,保全名节。

如果男人们坦率地承认残损女人脚的目的,倒算中国人还有份真诚在。但残忍就残忍在,还要为这残损披上美的外衣,以残损残废为美,而且越残损越残废便越美。所以男人娶妻,面孔是否漂亮,身体是否健康,品德是否高尚,性格是否温柔,生活能力大小似乎都可以不予考虑或不予重点考虑,而首先要求脚丫子必须小到几寸。若缠出个“三寸金莲”来,猪八戒的二姨也有人争相求亲,且定会被达官贵人娶去“压寨”。

更为奇怪的是,这种畸形的审美观居然也为女人所接受,成了女人对美的追求。大字可以不识,女红可以不学,但脚丫子却不能不缠。脚的大小成了决定女人命运的第一要义。

功利也罢,审美也罢,束缚女人也罢,取宠男人也罢,为了达到目的,便须动真格的,用三尺布来死命地缠裹。先是男人强迫女人裹,后来是女人强迫女人裹,到最后便是女人自愿要裹。裹惯了,猛然要取缔要放足,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遭到过包括女人们在内的强烈反抗。

闲话一通“三寸金莲”,并非无感而发。前段时间参加一个会议,有人说,宁夏作为自治区,不但没有用好自治权,还自己控制自己限制自己。彼要我写写此事。老牛退而寻思和琢磨此类自己束缚自己限制自己整治自己,自己给自己戴紧箍咒戴手铐脚镣的事,究属何类,便忽然想起了“三寸金莲”的故事,也便有了本文的题目。

自治中的“三寸金莲”问题与中国历史上的“小脚文化”的相同之处在于同样用缠裹的形式达到使脚畸形残缺的目的,而它们的不同处,却在于没有人强迫其缠足,而要其更加“天足”,但自治者自己却硬要自己裹足。

中央之所以决定成立民族自治区,其目的就是给民族地区以更多的自由度,更优惠的政策,使其具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快的发展速度。但由于长期以来“左”的思想的束缚,“民族区域自治”在很长一段时间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自治政策大多没有执行。改革以来,上面是放权了,但由于人们被捆惯了手脚,放开后便不知如何动作,不是放手大干,而是重新自己将自己再捆起来缠起来裹起来。中央号召干什么,我们的反应通常是冷静到不能再冷静,前瞻后顾,左右观察,步履迟缓。而当中央禁止什么,且主要是对沿海一带发展较快且出现较大偏差的地区时,我们的反应却出奇的迅速,会“令行禁止”,不但禁止,还会倒退几步。经济上如此,其他事物上也是如此。所以很多次的禁令,砍了别人的尾巴,却砍在我们的脖子上。作为我们自己并不学人家“见了红灯绕着走”的应变策略,而是“慷慨赴义”,“引颈就戮”,自己把自己置于死地尴尬之地,且不留半点余地。

很多人反映,如今办项事业,我们自己就通不过,所以根本无法到上面去争项目争资金争支援。我们的许多部门,似乎是专为卡自己而设的,它们不去引导人们想方设法找出路搞建设,做好各种服务工作,而是遇事砍三刀,必致其奄奄一息或一命呜呼方罢手。这种做法,连外面的人们也感到惊奇,他们想支援自治区,而有人却限制接受这种支援。至于有人要冲破樊篱,搞一些更大胆的有别于一般省区的政策,那更是比登天还难。纵观40多年的道路,真正的“自治”成分微乎其微,“治自己”的业绩却十分“斐然辉煌”。

“三寸金莲”的时代已经过去。禁止缠足之初,人们特别是女人们并不理解和接受,但天足既成,女人们自觉方便幸福,男人们也感到美在缠裹。那么将“治自己”变为真正的“自治”呢,大概有人一下子接受不了,会出来加以阻挠。而当由于实行自治而民族地区繁荣之后呢,恐怕下至百姓,上至中央,全国的民众都会为之欣慰振奋。为此,我们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治一治“治自己”的人,制定和实施一套自治制度,把我们民族地区的各项事业搞上去。

(载《宁夏工作研究》1992年第4期)

“活”之讳

“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句名言流传于世恐怕有几百上千年的历史了,由此可见中国人之对于“活”的条件要求并不十分的高,而生存的愿望却是出奇的强烈。“活”字在汉语中除了生存之义外,还有另外几层含义:其一是指不固定性,即可以发展变化,与僵死和呆板相对应而存在;其二是指工作,比如“做活”“活计”等等。此外还有表示肯定语气的“活该”中的“活”以及“活受罪”中的“活”,“活死人”中的“活”,“活宝”中的“活”等等,也各有其特定的含义。

进入80年代以后,中国的理论界、舆论界和企业界用得最多的一个词,叫作“搞活”。这是个动宾结构,连动结构,还是偏正结构,我弄不清,只隐隐约约悟得其中含义,是要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办法更多一些,路子更宽一些,发展更快一些,使其生命力更加旺盛,青春气息更加浓厚。对于企业,“搞活”似乎尚未包含使已“死”者活转过来的使之开胸顺气免于一“死”的意思。因为中国的改革,企业破产始终是个敏感区或曰禁区,要企业“死”似乎不太现实,企业界并无此担忧,理论界也不会无的放矢。

世事多变。不久前理论界、舆论界、企业界悄然发生了一个变化,即将“搞活”改成了“搞好”。稍倾,又有人明令不准再提“搞活”。

噫,中国历来有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长者讳;有姓讳、名讳、行为讳。历史学家陈垣等人有专著探讨各种“讳”,而此番又出了个字讳,且是“活”字之讳,其因也何,其意也何,其作用也何,我们委实弄不明白。

是“搞活”任务已经完成了?但比照原来赋予“活”的许多内容,却实实在在没有做到。有些企业不但未增加“活力”,反而更“死”更僵。有些企业效益下降,严重亏损,已越过临界“红线”,步入威胁生存的死地。

是“搞活”的提法对企业不利,因而废弃,在一个宗教观念淡漠的国度似不可恨。

突然讳“活”,缘由为何?在下不才,探索不出,只好揣度。我想主要原因不外乎一条,因为久搞不“活,因而“活”字对当事者有一种潜在的精神压力。百姓可能要问,你今天喊“搞活”,明天喊“搞活”,句句不离“搞活”,为何你们越搞越不“活”。而要“搞活”企业的人们也因为越“搞”越不“活”,而感到问心有愧,或有难言之隐,所以与其将来落骂名甚至受处分,不如废弃敏感扰人的“活”字不用,而另觅新词。好在虽然咱们的老祖宗没有留下多少工业文明商业细胞,但却留下了足以使后人免于尴尬,能进退自如的大量的可伸可缩可左可右可阴可晴易于诡辩的汉字汉词。从浩如烟海的汉字中挑一个使自己左右逢源的字,那真是探囊取物,易如反掌。

那么换哪个字恰到好处最为有利呢?四万多个汉字中,以“好”为先。“好”字的好处,在于它符合一些人善于定性疏于定量的思维习惯。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什么是大好,什么是小好,并无严格的量化标准。不好量化,便好糊弄。折腾几年,当事者无信心无能力搞“活”,但可以说搞“好”了。你说不好,你以什么为根据?这个“好”字用得委实妙,它(应该用“她”,或造一个类似“您”的尊敬词来称谓),确实解了一部分人的围,救了一部分人的急,为一些人开辟了一条可进可退,能伸能缩,永远正确,永远光荣的道路。其业绩辉煌,功不可没。

从企业界再向外升发,探索现代中国人怕“活”讳“活”之原因,更为有益。但限于水平,仍然得靠臆测。我想政治界、理论界、舆论界讳“活”,大抵是把“活”字与那个“乱”字联系起来作思考的。搞“活”了企业固然好,倘搞“活”了社会,加速了社会的民主化、法制化、现代化进程,岂不触动某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造成他们意想不到的后果。因此以不提“搞活”为安全。何以有此一改?因为在老牛看来,这个“活”字是“三”与“舌头”的结合。“三”的古义是“多”,是“全部”。“活”字又像“三千口”的联体,意味着众口难调,“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七嘴八舌难以忍受,若国人纷纷运用起自己的言论权来,岂不要“坏”大事?为“舆论一律”计,也不能随便提什么“搞活”。老牛这番话虽不无牵强附会之嫌,但并非胡言乱语。事实上,它确实抓住了某些人不那么坦荡的胸怀与不那么磊落的心理。“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句话中的“活”字,很可能会被人们以其他的字换掉。现代的中国人除“活”之外,还会讳其他字吗?会的。

“活”字是应该避讳的。

(载《学习与交流》199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