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醇中毒 常被当作乙醇(酒精)饮用造成急性中毒,中毒早期呈酒醉状态:恶心、呕吐、头痛头晕、呃逆、腹痛、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意识朦胧、惊厥、昏迷甚至死亡,眼部出现双眼疼痛、复视、幻视、神经乳头萎缩、失明。发现中毒者,以1%碳酸氢钠液洗胃,足量碱性药物应用纠正酸中毒。严重者应采用血液或腹膜透析治疗,同时应用乙醇更利于清除体内甲醇;防治脑水肿,积极治疗视神经损害。
五、噪声病
从人的生理上讲,凡是认为不需要的,影响工作、学习、生活,对生理功能有干扰的声音就是噪音。在特定的情况下即使是非常动听的音乐也不例外。1980年我国制定的《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规定工作地点的噪声一般允许标准为85dB(A),暂时达不到的企事业可放宽到90dB(A)。
长时间接触噪声可造成听觉疲劳。严重者发展为永久性听力损害,影响日常的语言交流,即噪声性耳聋。噪声环境中,人的心情烦躁、注意力难以集中、工作效率减低,可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心悸、失眠以及易激动、易疲劳。血压及心律改变,食欲减退,易患消化性溃疡病。女性可发生月经不调、妊娠反应和妊娠高血压发生率增高。
噪声造成的听力损害目前并无有效药物治疗。一般可给予烟酸、维生素B族、黄芪、丹参等,能促进耳内血液循环,改善听觉细胞营养和代谢。严重者应脱离噪声环境。有其他表现的对症处理。噪声病的重点在预防:改善工作、生活环境,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如长时用耳机高声调听音乐等)。注意个人防护,在噪声环境中使用耳塞或耳罩。
六、光污染
在人们生产生活环境中还存在着另外一种污染——光污染,而且这一长期被人们忽视的污染源有可能成为21世纪直接影响人类身体健康的又一环境“杀手”。光污染主要是指各种光源(日光、灯光以及各种反折射光)对周围环境和人的损害作用。国际上一般将光污染分成三类,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
白亮污染:阳光照射强烈时,城市里建筑物的玻璃幕墙、釉面砖墙、磨光大理石和各种涂料等装饰反射光线,明晃白亮、眩眼夺目。而长时间在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视网膜和虹膜都会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视力急剧下降,白内障的发病率高达45%。还使人头昏心烦,甚至有失眠、食欲下降、情绪低落、身体乏力等类似神经衰弱的表现。
夏天,玻璃幕墙强烈的反射光进入附近居民楼房内,增加了室内温度,影响正常的生活。而弧形的玻璃幕墙可反射汇聚光,还容易引起火灾。烈日下驾车行驶的司机会出其不意地遭到玻璃幕墙反射光的突然袭击,眼睛受到强烈刺激,很容易诱发车祸。
人工白昼:夜幕降临后,商场、酒店上的广告灯、霓虹灯闪烁夺目,令人眼花缭乱。有些强光束甚至直冲云霄,使得夜晚如同白天一样,即所谓人工白昼。在这样的“不夜城”里,夜晚难以入睡,扰乱人体正常的生物钟,导致白天工作效率低下。人工白昼还会伤害鸟类和昆虫,强光可能破坏昆虫在夜间的正常繁殖过程。
彩光污染:舞厅、夜总会安装的黑光灯、旋转灯、荧光灯以及闪烁的各色彩色光源,构成彩光污染。而黑光灯所产生的紫外线强度大大高于太阳光中的紫外线,且对人体有害影响持续时间长。
人如果长期接受这种照射,可诱发流鼻血、脱牙、白内障,甚至导致白血病和其他癌变。彩色光源让人眼花缭乱,不仅对眼睛不利,而且干扰大脑中枢神经,使人感到头晕目眩,出现恶心呕吐、血压升高、心急燥热、失眠等症状。科学家最新研究表明,彩光污染不仅有损人的生理功能,还会影响心理健康。
第七节特殊情况中毒
一、急性酒精(乙醇)中毒
一次饮人大量酒精可以造成急性中毒,又称酒醉,如果长期反复地饮用较多的酒精可以造成酒依赖和慢性中毒。酒精进入消化道后,如人体是空腹,则95%在一个半小时内被吸收,两个半小时可全部吸收完。过量者严重的可造成呼吸、循环衰竭。慢性中毒者可造成肝脏、心血管、神经等多系统损伤。酒依赖(酒瘾)者在断酒时可产生戒断症状,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我国有此病的发生率约3.73%。
急性酒精中毒表现与饮人量、血中酒精浓度和个体对酒精的敏感度有关。中毒早期常较兴奋,呼吸有酒气,面色潮红或苍白、呕吐,话多或胡言乱语,易感情用事或制造麻烦,继而发生共济失调,步态不稳,动作笨拙,言语不清,出现复视、眼球震颤,最后进入沉睡。中毒者面色苍白,口唇发紫,出冷汗,体温下降甚至昏迷,心跳加快,大小便失禁,因呼吸衰竭或因呕吐能导致吸人性肺炎或窒息而死亡,还可发生脑腔隙性梗死、心肌炎和低血糖等并发症。如昏迷超过10小时者预后不良。
慢性酒精中毒者主要表现为营养不良,维生素B,缺乏,酒精性肝炎最后发展成酒精性肝硬化,出现肝功能损害和门静脉高压症(脾肿大、腹水、食道下段和胃底静脉曲张等)。
酒依赖者常无节制地不分时间、场合、地点酗酒,一旦突然减量或停止饮用,在半天之内相继出现戒断症状:发生手足和舌头颤抖,焦虑不安、失眠或多噩梦,呼吸心率加快,体温升高;可因出现幻觉而产生过激行为;3~5天后可出现震颤谵妄、共济失调、发作性癫痫,甚至因迫害妄想发生自伤、伤人或自杀等。
轻度的急性中毒者无需特殊处理,卧床休息、不要受凉即可;亦可饮用浓茶或咖啡即可自行恢复。严重者在饮用2个小时内者可给一定比例的碳酸氢钠洗胃,过度兴奋和躁动不安者可给小剂量安定类镇静剂,不能用吗啡、氯丙嗪和鲁米那钠等镇静。严重中毒者可采用血液或腹膜透析治疗;静脉应用高渗葡萄糖;肌肉注射维生素BB及烟酸等能加速酒精在体内氧化,可促醉酒者清醒。
用于催醒的还可给纳络酮肌肉或静脉注射,必要时1小时后可重复使用。
对慢性中毒者应劝其戒酒,治疗已发生的各种并发症。酒依赖者要进行戒断治疗,包括心理治疗、营养治疗和药物(如戒酒硫等)戒断治疗。
二、吸烟对人体的危害
燃烧的烟叶产生的烟雾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如尼古丁、酚、苯并芘、多环芳香烃、吲哚,以及甲醛、乙醛、氨、氢氰酸、镉、铅和一氧化碳等,其中已确证的致癌物有四十余种。烟雾中的尼古丁吸人人体能迅速进入大脑,由于使人能产生一种满足、心情愉悦的感觉而长期吸用致成瘾。一旦停止吸用可产生焦躁不安、注意力难以集中、精神抑郁、失眠等戒断表现。
长期吸烟的人群和生活、工作在这群人中间的被动吸烟者在我国高达7亿人以上,而由于吸烟引发疾病死亡的约200万人,占全世界因此项死亡人数的五分之一。现代研究已确认的吸烟危害有致癌,引发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消化道疾病,内分泌紊乱、不孕不育等。
由于烟雾中含有大量致癌物质,吸入人体后可产生细胞毒和诱发细胞突变,同时又降低人体对肿瘤细胞生长的监视、杀伤和清除等的免疫能力,因而可以产生以肺癌为主的多种癌症。每日吸烟在35支以上的烟民肺癌发生率比不吸烟者高出45倍,普通烟民则高出13倍,而因肺癌死亡者中有85%由吸烟造成。吸烟者中发生喉癌和膀胱癌的几率也明显高于不吸烟者,而口腔、唇、舌、食道、胃、胰腺、结肠、肾脏和女性的卵巢、子宫、乳腺等部位和脏器的癌肿的发生与吸烟也有一定的关系。
烟雾中的尼古丁和一氧化碳可以促使人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造成心肌缺血,并使血液黏稠度增高,凝血系统功能紊乱,故而吸烟者的冠心病发病率较不吸烟者高3.5倍,病死率高6倍,心肌梗死发生率高2~6倍。如果有高血压、高血脂同时又吸烟的患者的冠心病发生率则高出9~12倍,其中风的危险性则要高出近20倍。
长期吸烟者常患有慢性咽炎和声带炎,常感咽部不适,同时造成支气管分泌物增多而清除能力减弱,使肺泡间质纤维化和壁间隔破坏。故而吸烟者经常咳嗽、痰多,运动时呼吸困难,发生慢性支气管炎的比例比不吸烟者高2~4倍。随着吸烟量的增加和时间的延长可引起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气肿,最终发生肺原性心脏病。
吸烟尚可促使胃酸分泌增加,削弱胃、十二指肠的防御能力而诱发上消化道慢性炎症和溃疡。女性吸烟者可发生月经不调、宫外孕发生率增高、雌激素水平低下、骨质疏松、更年期提前到来。
孕妇吸烟可导致胎儿发育不良,造成流产、早产、生长发育异常等,并可影响后代,使其癌症发病率明显升高。男性吸烟者体内性激素水平下降,使性功能减退或障碍,睾丸功能损伤造成不育症。特别是对一些被动吸烟者造成相关疾病的发生。如丈夫吸烟,其妻子肺癌发生率较丈夫不吸烟女性高1.6~3.4倍;丈夫每天吸烟10支以上,其妻子的胎儿产前死亡率提高65%;吸烟家庭儿童的呼吸道疾病发生率也明显提高。
鉴于吸烟有如此多、如此大的危害,故吸烟者对社会、家庭,特别是对吸烟者本人都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尤其损害健康。而戒烟后,随着毒性逐渐减小,大多数病变都可以好转。随着“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日益加深,吸烟者对吸烟危害性的认识也日益加深,只要用自己的意志和毅力抵挡吸烟的诱惑,并辅以针灸、戒烟茶、戒烟糖等配合,就可以达到戒烟的目的,消除这个“损人不利己”的习惯。
三、毒品成瘾
可吸食、注射致成瘾的毒品有很多种。这里指的主要是阿片(鸦片)、可卡因、大麻等麻醉类或精神药品。阿片是罂粟未成熟果实划破流出的乳白色浆汁干燥后制成。其含有各种阿片生物碱25种以上。临床上常用的是吗啡、可卡因和罂粟碱以及人工合成的代用品,如杜冷丁(哌替啶)、美沙酮、芬太尼、安那度(安依痛)等。阿片进一步制纯后即为海洛因等。
吸食毒品3~4次甚至1~2次后即可成瘾,其初用时的副作用如恶心、呕吐等现象可消失。产生一种欣快感,一切不愉快的烦恼和痛苦都可暂时消失,好像生活在一个虚幻的世界里。一旦终止应用就可出现戒断症状:兴奋不安、哈欠连天、流泪流涕、手足颤抖、恶心呕吐、失眠乏力、全身起鸡皮疙瘩,甚至全身疼痛、剧烈腹痛、抽搐、意识丧失。一旦获得毒品吸食后,立即精神焕发,判若两人。为了获得吸食后的欣快感和防止戒断带来的痛苦,吸食者可以不计后果、不顾法律、不要人格,采用各种手段来获取毒品,即使危害个人、家庭和社会也在所不惜,严重地危害了社会。其劳动力减少,家庭破裂增多,犯罪率增加,使性传播疾病如淋病、梅毒、艾滋病和疥疮增多。孕妇吸毒尚可经血传播给胎儿,使新生儿也出现类似的戒断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