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罗是人所共知的,这位苏格兰名人的第一本传记在他生前即已问世。“约翰·罗体系”在法国垮台之后,欧洲所有的文字都描写过他,18世纪法国政治著作家无一人不提及他的。
19世纪,随着现代银行的创立,信贷和投机交易的大发展,出现过研究这位信贷的热烈倡导者的活动及思想的新浪潮,他被当做天才的冒险家和伟大的经济学家。
20世纪——“通货膨胀的世纪”——使人们对这位名人重新发生了兴趣。约翰·罗想通过发行信贷和纸币来保证经济的持续繁荣,这个思想正是现代资产阶级国家反危机政策的基础(当然是以新形式出现的)。资产阶级学者认定,约翰·罗和凯恩斯是极为相似的:“法国的财政大臣、来自罗利斯顿的约翰·罗(1671~1729年)……同约翰·梅纳德·凯恩斯之间的相似是这样深刻和广泛,甚至连他们个人生活的某些方面也是如此,这使有的唯灵论者以为,好像能在凯恩斯那里发现被重新改造了的约翰·罗。”新近出版的一些关于约翰·罗的书籍的标题是很有意思的,《通货膨胀之父》,《信用的魔法家》,《银行家罗不寻常的一生》。
约翰·罗在大部头的经济思想史著作中占有光荣的地位。
危险的事业和大胆的思想约翰·罗1671年生于苏格兰首都爱丁堡,他的父亲是钱号经理,也放钱生息。1683年他的父亲购买了一块不大的领地罗利斯顿,从而成了贵族。由于有钱,加上仪表堂堂,派头十足,约翰·罗很早就开始了赌博和打斗的生活。20岁时,用一位同学的话来说,罗“已对形形色色的浪荡生活非常熟悉”。他觉得爱丁堡过于土气了,于是就到了伦敦。
在伦敦,这位年轻的苏格兰人很快就以“花花公子罗”的外号而闻名。1694年4月,他在决斗中打死了人,法官以杀人罪判他死刑,经一些有影响人物的说情,威廉三世国王赦免了他,但死者亲属仍不放过他。不等事情最后了结,罗在朋友们的帮助下逃出了监狱。他从30英尺高处跳下,结果脚脱臼了。他的出路只有一条——到国外去,他挑选了荷兰。
在伦敦三年期间,罗不光寻欢作乐和大吃大喝。由于受到了一些相当好的实际教育,他还具备了各种货币事务上的计算能力,他对于1688~1689年革命以后伦敦所出现的熙熙攘攘的财政事务倒是相当熟悉了。英格兰银行于几年后成立,这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
约翰·罗是银行事业的浪漫主义者。这个说法现在看来不免奇怪:银行和浪漫主义者怎么能联系在一起呢?但是,当时是资本主义信贷萌发时期,它的可能性(机会)多得不可思议。无怪乎约翰·罗在自己著作中多次把银行制度和信贷的发展比作“发现了印度”,即发现了通向印度和美洲的海路。贵金属和稀有商品正是通过这条海路流入欧洲的。当时还未曾经历过的信贷力量在约翰·罗那里找到了自己的赞助者、颂扬者和预言家。
在荷兰,约翰·罗精心研究了当时全欧最殷实、规模最大的阿姆斯特丹银行。1699年罗的足迹又出现在r巴黎,之后他去了意大利,带着一位年轻的有夫之妇、英裔女人凯特林·西涅尔,此后她便陪伴他到处漫游。在创办一个新型银行这一想法的驱使下,约翰·罗于1704年回到了苏格兰,想在这里实现自己的设想。
国家正处于各种经济困难夹击之下,商业停滞,城市中的失业,企业精神受到压抑。好得很!罗有解决这些困难的办法——1705年他在爱丁堡出版了《论货币与贸易,由国家供给货币的建议》一书。罗无论从什么意义上说都不是理论家,他的经济兴趣也从未越出过货币信贷问题的范畴。但是由于为自己的方案而进行的顽强斗争,他在这个问题上所提出的思想在经济科学中却发生了作用。
圣西门公爵是约翰·罗人品的一个重要目击者,他不止一次地说过,罗“是一个有体系的人”。为了实现自己体系的基本原理,罗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
约翰·罗断言,经济繁荣的关键在于国内货币数量充裕。他并不认为货币本身就是财富,他清楚真正的财富是商品、企业和贸易,但是充裕的货币在他看来可以保证充分利用土地、劳动力和企业家才能。
他写道:“国内贸易有赖于工人就业和商品交换……国内贸易’有赖于货币。货币数量越多,就业人数就越多……良好的立法可以使货币流通达到最大限度,使货币流向对国家最有利的部门;但任何立法……也不能使人们就业,如果流通中没有足够的货币为更多的人支付工资的话。”罗显然不同于老的重商主义者,尽管他也在流通领域中寻找经济发展的动力,但他决不颂扬金属币,反而完全贬斥它。二百年后凯恩斯称金币为“野蛮人的残迹”,罗也完全可能这样说。货币不应是金属的,而应是信贷的货币(它由银行按照经济需要而创造),换言之应是纸币:“使用纸币是迄今增加货币量的更好的方式。”罗的体系由两个十分重要的原则构成。第一,对银行家他规定要实行信贷扩张政策,即让他们有权发放超过银行金属货币储备若干倍的贷款。第二,他要求银行是国营的并执行国家的经济政策。
这是不难理解的,尤其因为类似问题(在其他条件下以其他形式)在今天仍具迫切性。如果银行家的资本是100万英镑,吸收存款100万英镑,又发行并贷放100万银行券,那么,该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是这样的:资产(借方)负债(贷方)金币200万英镑私人资本100万英镑贷款100万英镑存款100万英镑银行券100万英镑合计300万英镑合计300万英镑这样的银行当然是绝对可靠的,因为它的英镑完全可以偿还存款和银行券,它们可以在任何时候求现。可是罗不无理由地问道:该银行的用处就这么大吗?一般的用处当然是:保证清算,保藏黄金以免丢失和磨损。但是如果银行发行银行券(比如1 000万)并用以拯救经济,则它的作用便会无可比拟地增大。这样便可得下表:资产(借方)负债(贷方)金币200万英镑私人资本100万英镑贷款1 000万英镑存款100万英镑银行券1 000万英镑合计1 200万英镑合计1 200万英镑这个银行冒着一定的风险:如果银行券持有者要求兑换300万时,会出现什么情况呢?银行倒闭,或者说停止兑现。但是罗认为,冒这个风险是值得的和必要的。其次他还认为,如果银行在某个时候不得已而停兑,这也不是多大的灾难。
在上述例证中,银行的黄金储备只占发行银行券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甚至更少(如果计人存款利息的话)。这就是所谓部分储备的原则,它构成了整个银行业的基础。依据这个原则,银行就能够有弹性地扩大信贷,充实流通。信贷在资本主义生产发展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约翰·罗是最早看出这一点的人之一。
但是,在这个原则中存在着危及银行系统稳定性的危险。银行家倾向于“贪得无厌”地膨胀信贷以取得利润,这就有可能使银行遭到破产,给经济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
另外一个危险,或者这一危险的另一方面,是国家滥用银行的这一非同寻常的能力。如果银行扩大发行银行券,不是为了满足经济的实际需要,而完全是为了弥补国家预算赤字,那将会出现什么局面呢?“通货膨胀”这个词当时还没有发明出来,不过正是它威胁了约翰·罗的银行以及他进行试验的那个国家。
约翰·罗看到了信贷的长处,但他没有看到或不愿看到它的危险。这是他的体系在实践上的主要弱点,结果导致了体系的崩溃。
罗的观点理论上的缺陷在于他幼稚地把借贷、货币和资本等同起来。他以为扩大贷款和发行货币即可创造资本,从而增加财富和就业。然而,任何信贷也不可能代替扩大生产所必需的劳动及物质资源。
罗在自己的第一本著作中所规定的并于10~15年后在宏伟规模上付诸实践的信贷制度,具有鲜明的财政冒险主义的特点。约翰·罗属于“信用的主要宣扬者”之列,同时马克思又嘲讽地指出,此人“具有这样一种有趣的混合性质:既是骗子又是预言家”。
征服巴黎
苏格兰议会拒绝了创办银行的建议,英格兰政府也两次拒绝了罗的申请(这一呈文使他十年后获罪)。为了准备苏格兰和英格兰合并的法令,罗不得不再去大陆。他在那里过着赌徒一般的生活,大搞有价证券、珠宝和古旧书画的投机买卖。
孟德斯鸠在《波斯通信》(1721年)中,借一个旅游欧洲的波斯人之口讲述了这样一种具有讽刺意味的现象:“说到欧洲大多数地方的赌博……成为一个赌徒,这本身是一种社会地位。这个称号可以代替显贵出身、财产、尊严以及他所拥有的一切。它已经成了社会地位中的一个等级……”
正是这条道路为约翰·罗创造了社会地位和财产。关于他赌博方面的才能有不少神奇的传说,诸如沉着冷静、神机妙算、非凡的理解力以及赌博得手给他带来的巨额酬金。当他最终决定在巴黎定居时,他带到法国的财产约有160万利弗尔。不过,巴黎吸引他的不仅是赌博和投机。随着财政危机的尖锐化,他越来越感觉到这里正是实现他计划的地方。国库空虚,国债剧增,信贷动摇,经济处于停滞和萧条之中。罗认为,所有这一切都能通过创办有权发行钞票的国家银行的办法加以扭转。
1715年9月路易十四死去,罗的机会来了。他在过去几年间曾逐渐地向菲利浦·奥尔良公爵暗示了自己的想法。奥尔良公爵是老国王的侄子,他在国王继承人年幼时是摄政王。他信任约翰-罗,在他排挤了其他对手,掌权后不久便召见了约翰·罗。
摄政王用了半年多时间说服贵族委员会和巴黎议会,因为后者害怕激进措施,而且不信任外国人。罗倾向于拒绝国家银行的主意,而赞同私人股份银行。实际上这不过是一种迂回机动的把戏,从一开始银行就同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1716年创办中央银行,它在头两年取得了惊人的成就。约翰·罗俨然成了一位才华横溢的行政官,精明强干的实业家,老练的政治家和外交家。在摄政王的支持下,他牢牢掌握了法国所有的货币和信用系统。中央银行的钞票(罗在这一时期成功地控制着它的发行)遍及流通,时常甚至以对硬币的差价而在流通中生了根。同巴黎的高利贷者相比,银行贷款利率适中,因为在工业和商业中曾自觉地对它予以了调整。国民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复苏。
大破产
约翰·罗并不忠于祖国,但他忠于自己的思想。开始,他向苏格兰和英格兰,向萨沃依公爵和热那亚共和国提出自己的思想,结果均遭拒绝,未能取得成功。当法国终于采纳了他的建议时,他真诚地感到自己是一个法国人,不久他便入了法国籍。后来,当他觉得为了体系的成功而有必要改信天主教时,他就这样做了。
毫无疑问,罗确实相信自己的思想。为了在法国实现这一思想,他投入的不仅是金钱,而且是全部心血。圣西门公爵这样评论约翰·罗:“在他的性格中,没有任何的贪婪和欺骗。”这是可信的。但是,他的体系的确定不移的逻辑本身却把他变成了一个骗子。
1715年12月,约翰·罗在给摄政王的信中再次解释了自己的想法。信中有一处令人费解、简直是故弄玄虚的地方:“但是,银行并不是我的想法中的唯一的东西,甚至也不是最主要的东西。
我要创立一种制度,以其有利于法国的变动而使欧洲感到震惊,这些变动比发现印度或建立信贷更有意义。国王陛下能够把王国从目前的令人失望的境地中解救出来,使王国比任何时候都强大,使财政走上轨道,振兴、支持和发展农业、工业和商业。”两年以后,隐藏在这些含糊不清的语言背后的东西终于清楚了。1717年底,罗创办了他的第二个大企业——印度公司。因为这个公司创办之初是为取得当时归法国所有的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开发权,所以当时人们把他的公司称为密西西比公司。
表面上看这没有什么新奇。在英国,东印度公司已经活跃了一个多世纪,荷兰也有类似的公司,但罗的公司与众不同。它不是商人小团体的联合,在它们之间分配股息。密西西比公司的股票预先就是售卖给较大的资本家集团以在交易所积极流通之用的。
该公司同国家有十分紧密的联系,而不限于从国家那里得到大量的特权,以及在许多方面的垄断权。要知道,在公司董事会中,同这位沉着冷静的苏格兰人并排就坐的竟是法国摄政王菲利浦·奥尔良公爵本人。中央银行于1719年初移交给国家,更名为皇家银行。公司同银行合并。银行为资本家提供货币信贷以便购买公司股票、进行它的金融事业。这两套系统的管理权统统集中在约翰·罗一人手中。
总之,约翰·罗的第二个“伟大的思想”就是关于资本集中与联合的想法。在这里,他又成了超越自己时代的预言家。只是在19世纪中叶,股份公司在西欧和美国才突飞猛进地发展起来。
今天,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股份公司已经囊括了几乎整个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