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有产者启示录
20148900000005

第5章 争夺话语权(1)

李海仓遇害事件,案情并不复杂,当地各级主管部门很快就拿出了“说法”。但媒体的关切度,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不同的媒体,或者因为自身的定位,或者缘于一线记者的素质和喜好,报道角度开始分散。

把目光转向凶手家属

《华西都市报》在1月25日发表文章:《李海仓遭枪杀案追踪:凶手杀富豪动机令人费解》,其社会新闻的视角十分明显:昨天下午,记者在南街村冯引亮闲置的造纸厂,见到了枪杀李海仓然后自杀的冯引亮的大哥冯引珠。他向记者介绍了一些有关冯引亮的情况。

大哥想不通弟弟为何杀人

对于冯引亮的杀人动机,冯引珠说他实在不能接受。据说,多年前,海鑫集团确曾有意买下冯引亮的纸厂用地,但那时纸厂生意兴隆,冯引亮不肯卖。后来,纸厂闲置,冯引亮要卖,和海鑫集团接触多次,都因价格不合没有谈成。

冯引珠说:“现在普遍的说法是冯引亮因欲把地高价强卖给海鑫集团不遂而行凶杀人,可是,就为了多要些钱,冯引亮就要杀人吗?”

对此有疑问的不止冯引珠,南街村一位看不惯冯引亮平时为人的村民也觉得奇怪:冯引亮的事业虽然走了下坡路,但其生活依然“多姿多彩”,似乎没有必要和根本没有对不起他的李海仓同归于尽。

冯引亮的邻居邓水益还告诉记者:凶案发生前两天,他走在街道上,突然一辆车紧贴着他停了下来,一看,原来是满脸笑容的冯引亮,他兴高采烈地开了几句无聊玩笑。当时冯引亮的情绪很好,看不出有什么不顺心。

冯引珠也否定了冯引亮和李海仓有别的什么深仇大恨的说法。

他说:他们冯家有4人靠海鑫集团生活,包括冯引亮的长子。而冯引亮更是长年不在家,他们会有什么不共戴天的仇恨?

凶手在太原包有“二奶”

在走访南街村民的时候,记者听说冯引亮在甘肃另有一个“家”,那个家里的女人还为他生了一个孩子。记者向冯引珠求证,冯引珠点头肯定。他叹口气:“引亮是有个‘小老婆’,那个女人还生了个男孩。”而村民们告诉记者,冯引亮的妻子和3个儿子住在太原时,冯引亮就和“小老婆”生活在南街村的家里。对于这些,冯引亮的妻子都知道,但她无可奈何。(据华商报)

26日,网上又疯狂转载另一篇视角相近的文章:

李海仓遭枪杀案追踪:凶手妻儿已被取保候审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华商报消息,一度盛传被山西闻喜警方拘留的冯引亮妻儿已离开了公安局回到家中。冯引亮的妻子杨满兰告诉记者,他们母子是被取保候审的,她同时表示,自己此前对丈夫枪杀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海鑫集团董事长李海仓一案一无所知。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闻喜县东镇,听说冯引亮的妻子杨满兰和两个儿子已于1月24日夜从公安局回了家。11时,记者在停放冯引亮尸体的闲置造纸厂里见到了他们。母子3人坐在一间房子内相对流泪,亲朋好友陪坐无言。面对记者,他们什么也不愿意说。直到下午4时许,稍微平静的杨满兰才和记者简单地交谈了几句。据她讲,丈夫常年在外,十几天前才回到家,大部分时间呆在家里,也看不出情绪有什么异常,她此前根本不知道丈夫和李海仓有什么深仇大恨,更没想到李海仓会死在丈夫枪下。1月22日下午她被警方带走后,一直在闻喜县公安局的一间办公室里接受调查询问,可是她一无所知,也讲不出什么。1月24日夜,办案人员让她办理取保候审,她和儿子才回到了家里。她说,冯引亮在甘肃的那个女人可能会知道一些事。

降半旗

在各种报道中,很多记者都想找到李海仓事件中新的报道“点”。

这期间还有一件引起人们兴趣的事,1月23日,当地的镇政府为悼念李海仓,在镇政府门前降半旗以表哀思。社会争论的焦点是,为这样一个民营企业家下半旗是否违反《国旗法》。有篇文章的标题就是“如此下半旗违反《国旗法》。”文中引述《国旗法》规定说,以下五种情况下方可降半旗。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逝世;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逝世;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逝世;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的贡献的人逝世;五、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哀。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降半旗,由国务院决定。依照本条规定降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文章评论道,李海仓是杰出的民营企业家,获得过“五一劳动奖章”,两次当选为全国劳动模范,但按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标准,似乎还算不上;就是符合第一款的第三条规定的这一标准,是否需要下半旗,也要由国务院决定。至于“李海仓同志治丧委员会”发布了举行追悼会的日期,却也没有消息证明“治丧委员会”是由国家成立的或者国务院对此作出了决定。当地的人们在沉痛悼念李海仓的时候,其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既然有《国旗法》,治丧活动还是要依法办事才好。不然的话,李海仓在九泉之下会多一层不安的。

其实对李海仓的遇害,当地百姓和山西省及运城市各级政府是十分悲痛的,但对于李海仓这样身份的民营企业家,治丧采取什么规格意见并不统一。镇政府“降半旗”这一举动被媒体捅了出去,当地的领导非常被动。

舆论失衡

作为一名财经记者,这自然不是我关心的话题。在众多的报道中,倒是《江南时报》的一篇评论使我眼睛一亮。它的标题对我来说很有刺激——防止“富人关怀”泛化,而且文中还直接提到我所在的中华工商时报。该文的主要观点如下:

按照拥有财富的多寡,将人分为穷人、富人和一般阶层,这已经是一个不用争辩的“分法”了。穷人因为他们在经济、社会地位诸方面的劣势处境,理应成为被关怀的对象,此所谓“穷人关怀”,近期以来舆论对于民工讨薪的广泛声援便是一例。作为“新阶层”的富人除了在经济上存在绝对强势外,在政治认可、社会认可等方面都还处于需要关怀的弱势境地。一段时间来,对富人“原罪”的谅解,对社会“仇富”心态的争辩,对富人进入政治高层的欢呼,无不体现了这种“富人关怀”的存在。“富人关怀”与“穷人关怀”的并存,真正体现了社会的公正平等,闪现出这个社会整体向上的光芒。然而,当前的“富人关怀”已经出现泛化的倾向,李海仓被害事件所引发的关于富人生存环境的讨论,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种泛化的存在。

也许由于李海仓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的身份,个人资产1.95亿美元、名列《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第27位的身家,以及海鑫集团拿出4600万元参与公益事业的义举,他的被害在山西当地乃至全国都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但是,这一切都不能改变事件本身作为一桩普通刑事案件的性质。或者说,我们不能为这一事件强加上臆想的有关于富人的“警示”或“看法”。

然而此后舆论中的臆想成分恰恰占据了上风,而且以“富人关怀”的名义出现。中国青年报在1月23日的相关报道中说:“一个私营企业家竞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杀,私营企业家的生存环境、投资环境问题等引人深思。”1月24日中华工商时报发表《一位民营企业家之死》的社评,认为“社会公众所关注的其实不仅仅是李海仓作为一个生命个体的命运,更多的当是出于对中国的先富阶层生存状态的探询。”显然,媒体将李海仓被杀事件上升到了事关富人生存环境和生存状态的高度。首先,我不知道这一具有太多偶然性的“个案”到底有多大的普遍意义,李的被杀能否代表富人们普遍面临着这种威胁?其次,穷人的生存环境与富人的生存环境相比,到底谁更迫切地需要关注?不想举什么例子,也不必举什么例子。

“富人的生存环境”作为一个问题,显然是一个伪问题,只能看做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富人问题讨论的惯性使然。以“富人关怀”的名义出现,则是典型的“富人关怀”的泛化。

任何概念都有它特定的内涵和外延,泛化的结果是模糊了这一概念的特定性,将许多非本质的、似是而非的东西加入到外延之中,反而使其内涵不断缩小趋于灭失。“富人关怀”的含义在于,先富阶层在其生存与创富过程中存在某些本质难题,对社会形成诉求,社会当以道义的、舆论的、行动的措施予以援手。但是,并非所有事关富人的问题或伪问题都可以成为“富人关怀”,否则会导致“富人关怀”的泛化。而泛化的结果,一方面造成真正“富人关怀”的焦点虚化,使社会民众的目光散落在并不需要关怀的地方,从而最终导致“富人关怀”的落空,有损先富阶层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于比较效应的作用,“富人关怀”的泛化势必导致“穷人关怀”的弱化,造成舆论失衡,进而引起社会心态失衡,最终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

我们的社会需要“富人关怀”,但“富人关怀”的泛化倾向必须防止。(周东飞)

平心而论,这是一篇意在认真探讨问题的文章。我个人认为,由李海仓遇害这一个案而上升至先富阶层生存环境的讨论,表面上看确实有些“惯性”。但是,作者忽视了另外一种舆论惯性:强化社会群体分离和对立意识。从这个角度看,工商时报24日的社评并非无的放矢。不信的话,我们不妨看看发表在1月27日人民日报华东新闻头版上的一篇文章。

文章指出,善待财富及创造者与保护贫困者基本权利,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无论是从社会角度还是从经济角度,都不能将二者割裂开来;应当树立正确的财富观。

文章最后引述官方媒体一篇关于民工被“欠薪”问题的调查说,有部分民工表示,如果自己的血汗钱要不回来,会考虑采取报复手段,而不再是忍气吞声。文章指出,尽管只是极少部分民工有这样的想法,但也足以让我们警醒。

这篇文章,我无论如何也无法将其与李海仓事件联系起来。而且文章提出兼顾善待财富者与保护贫困者权利,但又以民工“欠薪”为例,将二者有意对立,其用意难辨。

通电全国

在对李海仓遇害事件的各种报道中,媒体的参与,使争论不断地升温,但始终没有来自官方的态度。1月27日,新华社发了一篇通稿,这篇稿子,被很多人视为是来自官方的态度和声音。

李海仓不幸遇害引起高度关注

全国工商联表示痛惜并派员赶赴山西

【新华社北京电】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山西海鑫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海仓1月22日不幸遇害事件,引起全国工商联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

据全国工商联有关负责人介绍,事件发生后,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第一副主席梁金泉、副主席胡德平等均深感震惊。他们对遇害者表示哀悼,分别作了指示和批示,并派员赶赴山西,慰问家属,协助山西省有关部门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该负责人说,在山西警方的努力下,案件侦破工作目前已基本结束。据查,凶手冯引亮系山西闻喜县东镇南街村居民,多次欲将其已没有使用、转让权的企业土地,强卖给海鑫公司,敲诈勒索,因屡遭拒绝,故行凶杀人。

该负责人指出,李海仓是一位优秀的民营企业家。他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安置就业7000余人,2001年纳税1.5亿元,个人和企业累计捐助社会公益事业超过4600万元,为繁荣当地经济、发展环保产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光彩事业奖章等荣誉称号。他是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工商联副会长,并于2002年11月当选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该负责人强调,李海仓的突然遇害令人惋惜、令人痛心,这是工商联工作的一个损失。

该负责人对山西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快速查清真相、保护企业、处理善后的诸多努力表示感谢,并希望海鑫公司员工坚守岗位,配合调查,保持正常的生产、安全秩序,保持稳定,继续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壮大地方经济实力做出贡献。

案情出现多种“版本”

在这些公众层面的话题下,关于李海仓的死因,媒体始终没有停止调查。在一些媒体看来,李海仓命案仍然疑云重重。有的报道说:李海仓遇害一案,近日在山西闻喜县东镇众说纷纭,很多人对于运城市有关方面对外统一发布的案件详情,即冯引亮杀人动机是敲诈勒索不成而进行报复提出各种疑问,猜测李海仓与冯引亮之间存有更多更深恩怨。

《经济观察报》的一篇报道就是一例。

文章写道:

案情出现多种版本

对于全国工商联九届执委副主席李海仓遇害一案,运城市有关方面的权威说法是:凶手冯引亮之前多次欲将其已经转包给他人企业的土地强卖给海鑫集团,进行敲诈勒索,因遭拒绝,故铤而走险,行凶杀人。中央及地方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目前省市县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侦破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