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熊彼特的后继者们在完善着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两大分支体系时,殊不知这两大创新的最大作用就是推进高科技的产业化。从而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经济竞争力。亦无论是制度创新、技术创新还是产业创新,都必须通过产业化的方式来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更新的物质和精神需求。
熊彼特的“产业突变”,描述了一种创造性的破坏过程,它是“不断地从内部革新经济结构,即不断地破坏旧的,不断地创造新的结构”的过程,同时,这一过程印证着人类需求的递进规律,引导着人类消费和产业创新的前进方向,也引导着新兴产业产业化的前进方向,在这里,我们要说明,要阐释的就是当前适应新兴产业发生与发展的、完备的产业化载体。
科技创新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强大推动力,也是21世纪中国面临的重大课题。在今后15.到20年的时间里实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目标,是决定中国未来在世界上的地位的一场关键战役,是中国发展道路上的一次战略转折。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就必须配套建设各类促使技术创新得以实现的产业化载体。只有建立完备的产业化载体,并且促进各类载体协同作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才能真正推进我国技术创新活动,为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成果转化提供更好的服务,才能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支撑条件。这些载体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来讲,就像阳光、空气和水对人类一样至关重要。
一、世界科技工业园区
美国的硅谷、日本的筑波、印度的班达罗尔等一批著名的科技工业园区作为孵化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基地与载体,在推动高新技术发展中起到的作用令世人瞩目。江泽民主席在1996年11月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中对这一历史趋势概括性地指出:“本世纪在科技产业化方面最重要的创举是兴办科技工业园区。这种产业发展与科技活动的结合,解决了科技与经济脱离的难题,使人类的发现或发明能够畅通地转移到产业领域,实现其经济和社会效益。”“科技工业园区诞生近半个世纪以来,有力地推动着科技研究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推动着世界新技术革命的进程。世界上许多科技工业园区已经成为当地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社会发展新的起点。”
“科技工业园区”是泛指世界各国和地区的不同形式、名称各异的各种科技型经济特区。也就是现在我们通常说的“高新技术开发区”。一般来说,根据科技工业园区的外在特征与内在功能,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1)科学园。是一种实业园,园内主要从事科学研究与产品生产工作。科学园多以研究和开发为主,包括产品试生产或研究开发型生产,也有同时进行产品商业化生产的。世界上第一个科技工业园区——美国斯坦福研究园就属于这种模式。大多数科学园都靠近大专院校发展,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是目前世界上采用最广泛的发展模式。
(2)科学城。概念起源于日本,依其设想,科学城是集产(集成电路及电子计算机等尖端技术产业)、学(工科院校及研究所等科研设施)、住(舒适理想的城市)为一体的有机结合,是将自然景观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新城镇,它追求的是一种理想的城市形式。如日本的筑波科学城、前苏联的新西伯利亚科学城。
(3)孵化器(创业中心)。它是指专为企业技术创新优化环境,培育创新型、技术密集型小企业,使其风险降到最小的组织形式。它规模小,一般由孵化场地、多种服务设施以及行政、经营管理人员构成。如美国创业中心、加拿大创业中心、澳大利亚创业中心、中国创业中心等。
(4)科学工业园。它主要是指通过原有良好的基础设施、优美的环境和高质量的服务来吸引企业和科研机构,以进行工业生产的基地。如法国的格勒诺尔科学工业园和韩国大德研究园地等。
(5)高技术产业带。它是自发或半自发形成的由若干规模较大的各种类型的高新区和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群体连成一片所组成的集结地。是具有较广地域和高技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全功能,集科研、服务、销售机构于一体的科技地带。如美国的硅谷、128号公路,英国的M4号公路和加拿大的北硅谷等。
(6)高技术产品出口加工区。它是出口加工区由劳动密集向技术密集转换而出现的一种新型加工区,实质上是出口加工区的继续与发展;它提供优良的投资环境和研究环境,以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智力为主,将国外的先进技术转化为本国技术,带动传统产业向高技术产业转化的基地,其高技术产品主要供出口。如新加坡肯特岗科学工业园和英国苏格兰硅谷等。
(7)技术城。它是将产、学、研、住结合在一起的以原有地方城市为母城,充分利用母城的各种有利条件,按全新设想建设的,环境优美的、与母城形成整体城市生活圈的新兴城市。如日本熊本技术城、法国里尔技术城和意大利瓦兰扎诺技术城等。
以上几种形式存在一定的包容关系,孵化器是最基础的一级,是科学园的组成部分,如英国几乎所有的科学园都包含有孵化器。科学园也是科学工业园区、高技术产业带、科学城、技术城的组成部分,如硅谷包容了斯坦福研究园、剑桥高技术区包含了剑桥科学园。这几种形式的侧重点不同:孵化器产出的是成熟的高技术企业;科学园和科学城产出的是高技术产品和科技成果;高技术产品出口加工区产出的是以出口为主的高技术产品;而技术城以研究、生产和服务活动为主,目的在于振兴区域经济。
1.世界科技工业园区发展概况
纵观世界科技工业园区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20世纪50年代自发形成到80年代蓬勃发展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3个发展阶段:1951~1980年,是科技工业园区的缓慢发展时期。这一阶段以美国“硅谷”和英国剑桥科学园为代表,是世界科学工业园区的起步、初创阶段。
1980~1990年,是科技工业园区的快速发展时期。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有:科学园发展较快,10年间新增科学园500多个,使世界科学园总数达到641个;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开始创办科学园,使科学园分布扩大到34个国家和地区,当然主要仍分布在发达国家。
科学园在各国和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带动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是科技工业园区的稳定发展时期。在这一阶段,科学园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蓬勃兴起和发展,如中国内地在。80年代后期创办科学园的基础上,继续兴办建立了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几百个地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而且涌现出像北京中关村、深圳高新区等一些有相当知名度的科学园。
根据高科技发展状况和文化传统,我们可将世界科技工业园区的分布划分为北美、西欧、东亚和其他地区。北美是高技术区的发源地,而且数量众多、类型多样,并以美国科学园为典型代表,在世界高技术区发展过程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美国的科学园主要分布在加利福尼亚洲、北卡罗来纳州、马萨诸塞州和得克萨斯州等4个地区,加拿大的科学园主要分布在多伦多、蒙特利尔和渥太华等地区,这些地区的共同特点是有众多大学和科研机构,是智力密集地区。西欧的科学园比较密集,主要以发展本土高科技为主要特征,是为了应对美国的挑战产物。近些年来,北欧地区也相继建立了一批科学园。
东亚地区是科学园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其中日本、中国(包括台湾)、韩国则是科学园比较集中的地方。这个地区科学园的共同特征是:大多为政府规划的产物。其他地区如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新西兰,前苏联的东欧国家,以色列、巴西、印度、阿根廷、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建立了科学园。
2.世界科技工业园区的建设及运行机制
在世界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和运行的过程中,各国都重视和发挥政府的作用,积极推动科技工业园区的发展进程。他们普遍采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统一规划。随着园区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和发展,其管理日趋完善,多数园区已不是自发行为的产物,而是一开始就采取了有计划、有步骤的建设。由中央政府直接主持科学工业园区建设的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的做法,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亚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日本的筑波科学城、韩国的大德研究园地、新加坡肯特岗科学园、加拿大的北硅谷,以及前苏联的新西伯利亚科学城等,都是由政府和当局统一安排、统一规划的。
(2)加强园区立法。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在举办和建设园区的过程中,都比较注重园区的立法,做到依法治园。园区涉及到的法律大体上有两个层次:一是一般科技活动都要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二是园区活动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前者属于园区法制建设的大环境,后者属于小环境。从表面上看,多数发达国家没有专门针对园区制定法令法规或政策措施,但由于他们在科技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科技成果流通、专利、版权、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标准化、涉外科技等方面的法律较健全,良好的大环境保证了园区健康发展。在亚洲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除了制定上述的法律以外,还特别注重制定园区本身设置和建设所涉及到的法律和法规。如日本制定了《高技术密集区促进法》和《筑波研究学园都市建设法施行令》、韩国制定了《高技术工业都市开发促进法案》等。
(3)实行优惠政策。一些国家和地区政府专门为科技工业园区制订了若干项优惠政策,其中以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优惠政策最为全面。这些优惠政府主要有:房地产租售优惠;税收优惠;贷款优惠;外资引进优惠。
(4)资金筹集机制。高技术产业既是技术密集又是资金密集的产业,资金是科学工业园区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需要多源头、多渠道来筹集资金:
政府投资,其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和研究设施的建设、基础研究、政府计划项目等。它包括直接投资(政府通过预算拨款投资于园区建设设施,或以专项增款支持某项技术开发)和间接投资(政府实施财政补贴、奖助计划、发放低息贷款、基金会等)。
民间资金,其主要来源于大公司、私人银行、保险公司、个人、大学及慈善事业基金等。美日的民间资金在园区开发总经费中所占比重较高。
银行融资,如日本的中小企业金融金库和民间金融机构专门向高技术中小企业贷款,美国由银行建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向高技术公司进行贷款。
外国投资,外资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科技工业园区的重要资金来源,如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的科技工业园区都是以吸引外资作为主要资金来源。外资的主要渠道包括直接投资和银行贷款。
风险投资,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的科学技术与金融相结合的投资机制,是科技工业园区的一种主要的筹资渠道。风险投资是高科技产业的生命线,如美国的硅谷就聚集了全美近1/2的风险投资公司和1/3的风险资本。主体模式有:一是以私营风险投资公司为主体的美国模式;二是以大公司、大银行为主体的日本模式;三是以国家风险投资行为为主体的西欧模式。
(5)官产学协力机制。世界绝大多数科技工业园区运行中,政府起着主导作用,企业是研究、开发和生产的主体,大学和研究机构则是研究人才、创新思想和研究成果的摇篮和发生器。构建它们三者关系的措施主要有:建立密切官产学关系的组织机构。如日本通产省在技术城设立产学官共同研究中心,法国里尔技术城建立的科学协会等等,都是促进官产学密集合作的组织。官产学联合搞研究开发,联合研究开发的项目大到国家重点公关、小到公司的委托项目。大学与企业、企业与企业开展横向联系。
(6)企业准入机制。世界各国普遍设有由有关专家组成的甄选委员会或小组,就根据条件对要求进入园区的单位或企业作严格审查。如研究方向是否属高新技术范围;研究开发经费占整个业务预算的比例是否较高;拥有的成果或专利是否有商业价值;是否具有开发新产品的潜力;是否对环境造成污染;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的比例是否较高。园区不仅接纳高新技术企业和单位,同时也接纳风险投资公司、资讯服务、教育与培训等方面的机构、贸易公司、财会管理及服务性的第三产业等。经甄选委员会评审确认后,最后由园区最高决策机构批准。批准后单位在同管理机构签订合同后方可进入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