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锦4:再见萤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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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未来之城 (1)

未来之城

文/傻正

《最小说》超人气作者

夏日的黄昏是一片望不到边际的红彤彤,与血色一般鲜艳的晚霞

笼罩着这座在火树银花中诞生的城池,它突兀挺拔地耸立于这个冷暖自知的世界,像一把锋利的尖刀在时光的画壁上划下深刻的痕迹。

那是我们无法言喻的爱和恨。

温软,你好吗?一些年过去了,我只是想写信,告诉你一些事情,关于我的小说和生活。当然,到现在我还不能保证这些信到最后能否寄出去。更何况,从你离开我到现在,我们压根儿就没有联系过,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还住在原来的地方,那个旧地址是否还能用。但我还是住在美人城,住在521楼上。我还是一个人住在这里,不过,首先,我想告诉你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今年我搬了办公室。你知道,楼层的高矮,表明了人的身份和地位。我的办公室从637楼搬到348楼,这不单证明我们单位的地位提高了,而且意味着我可以有小范围的自由——我现在只需要早上去上班,下午可以在家里写小说。

早上很早就出门,电梯才不会太挤,去挤电梯,就像上个世纪在挤公车,无异于自杀。我从521楼坐电梯到348楼,只要40分钟就能到了。下行的电梯比较快,上去就慢些,以前在老单位,从521楼上到637楼,大概也要一个钟头。晚上我会在家里看书,主要是背英语单词,这东西比电梯还要害人,让我知道什么叫学无止境。下午我会留在家里写小说。写得也不多,每天两千字的速度。每隔两天去211楼的公园跑一次步,偶尔还去打打乒乓球,流流汗。我渐渐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并渐渐地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方式。甚至可以说,一瞬间我发现自己热爱这种生活,胜过去维持一份吵吵闹闹的爱情。

以前的自己太天真了,总以为每个人到了一个年龄,他就必然拥有一份爱情,或者到了某一个年龄就必须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渐渐地我知道我错了,除了一辈子的光棍,每个人基本上都能或都曾拥有过相爱的感情,但很多人,甚至是大部分人,他们至死都不曾拥有过真正意义上的爱情。在这里我将爱情定格为一种纯真未受污染的美,它并不充塞在街头巷尾每个亮着灯的窗口。它只是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飘然而至,偷袭了我们的心灵,而随着岁月的流逝与其他因素的渗入,感觉变异,它就悄然离去了。

第二件事,其实刚才也说了:我在写小说。每天下午,我都把自己反锁在屋里,写一部叫《彼岸世界》的小说。所以,你如果在下午这个时候看到我,就会看到我嘴里叼着一支笔在屋里走来走去——这是我在思考,叼着一支笔是我思考的习惯。如果没有人来敲门,我思考的脚步,可以走得很远。

2026年,这真是个奇怪的年头——你离开我,也已经三年了。但我的时间,仿佛永远地定格在2023年你离开我的那一个背影里。那一年我打了你一个巴掌,并使你永远地离开了我。我在想,也许一直到我死了,我们也不会再相见——而你曾答应过我,我死时,你一定会守在我的身边。你当时还笑我说,好像早就知道我一定会死在你前面一样。但我想是的,这出于一种强烈的预感。

三年了,我不知道你在哪里,也不知道在你身边的那个男人会是谁,我只是在一个城市的角落里偷偷地想你。这个城市时刻都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然而值得庆幸的是,有一种东西古今如一,那就是爱。我是一个38岁的老男人,在诊所专门为一些失眠的人把脉、打针、拿药,但我从来都不敢告诉别人,其实我也经常失眠,只是我已经慢慢地习惯了。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习惯了,无论什么事情,都会慢慢地好起来,其他的一切,都会变得不再重要。

这些年来我有过一些女人,我有时出去相亲,但我从不将女人带到我的家里来,这是一个只有你存在过的空间,这里的一切都保留着你离开时的样子。你离开了很久了,但有一天我发现,我仍然没有忘记你,特别在下雨的天气里,人总是变得格外地脆弱。

我不知道你所在的那座城市的情形,那里是否也是这样阴冷潮湿(晨有晨雾,夜有夜雾,我们诊所的风湿科总是门庭若市);是否也和这里一样,有着一些在半空中的房间——地面离我似乎已经很远;是否能给我带来苍凉的感觉。

假如你现在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你就可以幸运地看到一束阳光,斜斜地照进来。在美人城中,能看到阳光,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即使它不会在屋子里存在很久。假如你煮了一杯咖啡,一直在沙发上静静地坐着,你就可以看到夜慢慢地从外面走进屋里,直到一切都完全黑了下来。在天黑下来之前,其实高楼里所有的灯都已经亮了。但假如你有耐心,不急着把灯打开,你就可以体会黑夜来临的整个过程,就如我童年时在乡下看到那样。还有一点,假如在此时,你听到的外面窗玻璃发出的尖厉刺耳的声音让你起鸡皮疙瘩,请你捂住耳朵,但不必害怕。这是外面的疯子在飞檐走壁。

这高楼每天都有人在变成疯子,就像每天都有人在死掉一样。变成疯子的疯子在各个高楼之间跳来跳去,发出奇怪的笑声,快乐无忧,比陈大同从铁索上攀过对岸要来得利索些。当然有时候也会掉下去,所以街上行走的人都很小心,每隔十秒钟就会抬头望一下天空,以防有人掉下来把自己砸死。路上的汽车除了有向后看的后视镜之外,还装了向上看的望远镜,以减少事故的发生率。政府对此束手无策,只反复提醒市民注意安全。

我曾站在窗口,看到对面阳台上一个疯子跳楼的情景。他就如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孩,整个下午都一直在笑着,好几次,他爬上了栏杆,张开双手,嘻嘻哈哈地走着,不时向楼下张望。我想,他应该看到了云和街道上变成了密密麻麻的黑点的人流。到了最后,他一手撑着栏杆,一手叉腰,双腿一蹬一缩,人很轻盈地越过了阳台的栏杆。

失足的疯子多数都会张开双手,做飞翔的姿势,死之前,他们完全沉浸在飞翔的快乐之中。弗洛伊德曾认为,飞行的梦与性欲有关,我不知道这些疯子真正在飞翔时,是否也兴奋异常,性欲蓬勃。但也少数在摔下去的瞬间如梦初醒,这是一批不幸的人,他们在死之前体验了极度的恐惧,伸出尖尖的指甲,划过高楼的窗玻璃——我阳台上的窗玻璃,已经被划破了几次。每天临睡之前,我总会想到今夜有多少个疯子从半空飞落,就如同古人起床时会想昨夜的雨打下了多少落花一般。在这件事上,古今并无二致。

傲尘里的死都是寂静无声的,而美人城中的人,总是死得嘭然有声。我生活的环境,大概就是这样。

温软,我的小说《彼岸世界》将分为三个部分:一为私奔,二为起义,三为流浪。三个部分象征了对爱情、体制、人生的颠覆和反抗。我想在这里表述这一代人的悲剧:我们经过了重重的反抗,自以为在不断地颠覆,站在时代的前面,改变了一些东西,但最后还是回来了,还是回到传统本身。然而不幸的是,我写着写着就开始离题了,就如我给你写信,写着写着,我也不知道这是信,是日记,还是一个写手的创作手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这个小说变得越来越诡异,它似乎带上了灵性,完全不在我的操控之中。

我写这封信给你的时候,信难求刚刚死去,逃亡还没有开始,而且,老实说,我还没有想清楚要怎么开始它。但信难求偷偷地成为哑巴的父亲,这真是我始料不及的——他们事先一点也没有告诉我。但我也不打算将这个小细节告诉哑巴,因为我还没有想清楚哑巴会如何处理这件事,更无法预料哑巴听到这件事之后的反应,因为哑巴不是陈小鬼。我想,当我完成私奔的时候,它会变成了一场逃亡,完全没有私奔的影子,或者说,这种私奔已经变了味道,自己完成了它荒诞的一面。

我很希望自己的小说能带上某种宇宙意识。一部关于宇宙和虚无的叙事作品,大概是非常奇妙的,那是古今许多聪明人都在追求的。关于宇宙意识,在我的理解里,是一种很轻的叹息,对着悲哀、不幸和苦难。我希望将来有人会说:中国写手傻正,写出了一部怎样怎样、如何如何的作品——中国写手傻正——这种称呼令我神往。它比作家这个称呼更令我神往。我把这种神往偷偷地告诉你,也是告诉你一种真实的心境和欲求。

我一直认为,一个好的写手,他应该教会读者一种阅读的情绪。但同时,我深知这样做,我会失去很多的读者。但写作是我人生的事业——人的事业有两种:一种是谋生的事业,一种是人生的事业。前者要严谨负责,努力完成;后者却可以为之终生奋斗。所以,写作这部小说,我一直在一种非常古怪的悲哀之中。一种厚实而透明的忧愁。面对由复杂结构组成的东西(比如由复杂的物质组合而成的人),我需要不断地沉思。

温软,我想同你描述我的碧河世界。

碧河太大了,大得使我对它产生了恐惧。你知道,我对一切大的空间都产生恐惧,因为大的空间总会让人孤独。就像我这里有三个房间,都是空的,每次我坐在同样空荡荡的客厅里,想到背后有三个空而大的房间——它们本来应该住着人的,有着人的呼吸和声响,但没有——我就感到孤独寂寞。但渐渐地,我也爱上了孤独,我甚至渴望拥有它。

除了孤独的感觉之外,我对待傲尘这片土地,就如同对待一个我暗恋的女子,有三种复杂的情感:1.爱她。2.怕她。3.尽量避免与她正面接触,却总是用思想和想象的触角,偷偷地触摸她,具体到每一片叶子,每一块石头,每一只蚂蚁。我喜欢这样的触摸,它能带给我温暖而踏实的感觉,就如同淼儿带给陈小鬼的感觉一样。

碧河太大了,我们的触摸应该从傲尘开始。

温软,我想告诉你那个傲尘世界里所有的东西,但我们的视线只能先从心字大街开始。观察一条大街有很多种方法,可以肯定,如果你是一个游人,那么你和睡在路边的一个乞丐的观察方式,将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而就角度而言,如果你吹着哨子昂首而行,你对心字大街的认识就是自下而上的:一块被屋檐和楼台切出来的天空,时有时无的白云、窗台、飘动的窗帘、灯笼、门前的石狮子。如果你是掐着指甲低头走路,那就是由下自上,你的目光就只能看到青石铺成的终年湿润的路面、水沟、下水道的盖子、鱼鳞和纸屑、路边的青树、屋檐下挂着的玉米串、飞得很低的燕子或者蜻蜓,假如你偶尔一抬头,还能看到一只白色的或者黑色的小猫在屋顶悠闲地走过。

在心字大街上,每当夜晚灯亮起来的时候,每个窗口就像一张张嘴巴,开开合合,在嘴巴里面时刻都发生着一些故事,故事贯穿了过去现在和将来。在美人城,当所有的窗口都亮着灯,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白色的灯的方阵;而在心字大街上,橘黄色的灯光十分温柔含蓄。这也是我爱它的重要一点——这非常贴近我的童年。

心字大街上还有一些水井,非常古老。最古老的水井,连弥落大叔都说不出它的年岁。最古老的水井在粗牛的铁匠铺旁边,每天早上,粗牛都得起个大早,到水井旁去提水,装满屋里的水缸。粗牛他爹说,这口井是这条街的灵气所在,傲尘的祖先曾经用这里的水,锻造过傲尘史上最好的刀和剑。他说傲尘史上最好的刀是烟波浩渺,是一个姓信的望族的传家之宝。而最好的剑是什么,粗牛他爹没有说。

粗牛他爹长着一张凶横的脸,但其实他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好人,对人和善,每次陈小鬼去他家,他都会给小鬼吃他自己烙的烧饼。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陈小鬼根本就不喜欢吃烧饼,总是推推让让,粗牛他爹以为小鬼客气,拼命说多吃点多吃点,不用客气。回过头还对粗牛说:“你看看,人家小鬼的家教多好,谦让有礼!学着点!”小鬼只得皱着眉头保持微笑说:“大叔您的饼做得就是香,大家都喜欢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