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①,将以愚之②。民之难治,以其智多③。故以智治国,国之贼④;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⑤。常知稽式,是谓玄德⑥。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⑦。
【注释】
①明民:使百姓聪明。
②愚之:使百姓淳朴。
③智多:多智巧诈。
④贼:败坏者,这里指祸患。
⑤稽式:法则,法式,准则。
⑥玄德:玄妙的德行。
⑦大顺:顺乎自然,即归于“道”。
【译文】
古代善于行“道”的人,不是用“道”来使百姓聪明,而是使百姓淳朴。百姓之所以难以统治,是因为他们智慧太多。因此,以智慧治理国家,是国家的祸患;不用智慧治理国家,是国家的福泽。懂得这两者之间的道理,也是一个准则。经常记住这个准则,这叫作“玄德”。“玄德”是多么深奥啊!辽远啊!和万物一起返回于自然啊!然后就完全顺乎于“道”了。
【延伸阅读】
老子看问题的视角,往往与众不同。通常人们总是认为,聪明比愚昧好,但他却说,愚昧比聪明好!这是什么道理呢?老子的观点是:聪明的人,见多识广,难免巧诈,其淳朴的本性逐渐就消失了;愚昧的人,没有知识,安分守己,其真诚的天性能够顺从于自然。一个国家,巧诈狡猾的人多了,就难以治理;安分守己的人多了,就易于治理。
读了《老子》这一章关于“智慧”的论述,我马上联想到《圣经》中的伊甸园。
园中有两棵特殊的树,一棵是人吃了它的果子就能永生的生命树,另一棵是人吃了它的果子就能分别善恶的智慧树。上帝将亚当安置在伊甸园中作看守,并对他说:“园中各种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采来吃,只是那棵分别善恶的知识之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了后必死无疑!”
按照《圣经》的说法,亚当是上帝造就的,上帝见他一人独居太寂寞,又乘他熟睡之际,取下他的一根肋骨,造了一个名叫夏娃的女人,让他俩匹配为夫妻。当时他们由于无知无欲,所以虽然赤身露体,但并不觉得羞耻。唆使他们偷尝禁果的,是狡猾的蛇。
《圣经》中记载:
一天,一条狡猾的蛇问夏娃:“上帝真的不许你们吃园子中央那棵树上的果子吗?”夏娃回答:“是啊,园子里所有树上的果子都可以吃,只有一棵树除外。上帝说过,我们不能吃园子中央那棵树上的果子,甚至不许摸它,不然,我们就会死。”蛇狡诈地笑了笑,低声说:“你们不一定死!”夏娃听信了蛇的话。她走到那棵树下,见果子已经熟透,十分诱人,便摘下一个吃了,觉得香甜可口,就又摘了一个给亚当吃。他们吃下果子以后,马上感到自己赤身露体、一丝不挂是多么羞耻。一切都变了。
过去,在美丽舒适的伊甸园里,他们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在园中漫步,同上帝交谈,而现在,他们感到羞愧和恐惧,躲避着上帝。上帝呼唤他们:“亚当!夏娃!你们在哪儿?”亚当应声答道:“我在这里。因为我赤身露体,不敢见您,就藏了起来。”上帝问:“你们是不是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亚当回答:“是夏娃给我吃的。”上帝生气地对夏娃说:“你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吗?!”夏娃答道:“是那条蛇骗了我!”
亚当和夏娃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上帝从他们耻于自己赤身露体,发现了他俩偷吃禁果的秘密。上帝震怒之下,诅咒了蛇、女人和男人。蛇必须终生用肚子行走,女人必须经历怀胎生养的苦楚,男人必须艰辛耕种,汗流满面才能糊口。
上帝怕人再吃生命树上的果子,从而得以永生,就把亚当和夏娃赶出了伊甸园,并派天使手执发出火焰的宝剑把守在那里,不准他们重返伊甸园。
亚当和夏娃偷尝禁果,成为人类罪孽的根源,世代相传,全人类在上帝面前都成了罪人——这就是基督教所说的“原罪”。
按《圣经》说,人类的始祖是因为偷吃智慧果而被赶出伊甸园的,这是对上帝的背叛。因为上帝不准他们吃智慧果,不希望人类获得智慧。人类一旦有了智慧,就能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就能主宰自己,摆脱上帝。
人类有了智慧为什么会触怒上帝?因为上帝无法再操纵人类,人类有了自律自立的能力。同样,世间的统治者也不希望人民充满智慧,因为充满智慧的人民就会不服摆布。你剥削他们,他们也会算账;你压迫他们,他们就会反抗。所以老子要说“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愚昧的百姓肯定容易统治,但这样一来,国家就不会发达,社会就不会前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