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虽然情感都有着各自的独立性,然而,当它们同时存在时,两者便会自然地融合在一起,所以,如果将福或祸置于那种情况之下,以至除了直接的欲望情感或厌恶情感之外还引起了任何特殊的情绪,那么,欲望情感或厌恶情感必然会获得新的力量而表现得更为强烈。
以上这种情况是极为常见的,一般的对象在激发起相反的情感时都不例外。对此,我们也是可以观察到的。
一般来说,两种情感的对立会在精神中产生一种新的情绪,这种情绪比相互均衡的任何两种感情的并发能够产生更大的纷乱。并且,这种新的情绪会轻易地转变为那种主导的情感,而把它的猛力增加到超过那种情感在不予抵抗时所能达到的程度。
所以,对于我们为何总是不由自主地对被禁止的东西心生欲望,或对某些不合法的行为怀有无限兴趣等之类的问题,就不难理解了。因为义务概念在和情感相反的情况下,不但难以克服情感,而且还会在我们的动机和原则之间产生一种对立,从而使那些情感得到增强。
需要指出的是,不管以上这种对立发生于内在的动机还是外在的阻碍,都会产生同样的效果。因为在这两种情况下,情感都会获得新的力量。心灵在克服障碍的过程中会激发起精神,情感便因此而越发活跃。
另外,同对立一样,不定心理也有着此类影响。思想会在激动的过程中由一个观点迅速转变到另一种观点,由此,各种各样的情感便会因不同的观点而接续出现;但所有这些情感都只在心中产生一种激动,并且都被注入主导的情感。
所以我认为,静心之所以削弱人的情感,只是因为静心消除了增加情感的那种不定心理。心灵在自由放任的状态时,会很快萎靡,因此,为了保持它的热忱,每时每刻都应注入一个新的情感之流。对此,与静心相反的绝望也有着同样的影响。
激发起任何情感的最有效的方法,其实就是把这种情感的对象投入一种阴影中,将其一部分隐藏起来,那个阴影在显露出足够的部分,以使我们喜欢那个对象的同时,又给想象留下了足够的空间。此时,不但模糊现象产生了一种不定感,而且,想象也为补足这个观念作出了足够的努力,精神由此得到激发,情感也被注入了一种额外的力量。
相反的绝望和静心产生了同样的效果,离别在不同的情况下也有增强情感或是减弱情感的两种效果。正如拉罗希福科公爵所说:“离别消灭微弱的情感,却增强强烈的情感;正如大风能吹灭蜡烛,却会吹旺一堆大火。”
论好奇心或对真理的爱
如果一个人仅仅把线和角的关系告诉我们,我们是不会感到多大的快乐的,即使他的判断是如何的准确和诚实。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要运用我们的耳朵,就足以听到真理。我们甚至无须集中注意力,卓越的才能也显得那么多余。
我们已经探讨了心灵的诸多部分,也考察了多种情感,但却忽略了对真理的爱好。其实,这种爱好是我们进行一切探究的最初根源,这真是一个不小的疏忽。所以在此,我将对这种情感给予一定的考察,并指出它在人性中的根源。
真理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对观念本身之间的比例的发现,另一种是我们的对象观念与对象实际存在的符合。
对于第一种真理,不管我们是用两脚圆规来发现两个物体的相等,还是借用数学理论来加以证明,我们都会发现结论的正确性。这样,这种真理就不会仅仅作为正确的真理而被人们追求,它甚至还会给人们带来额外的快乐。
真理的证明过程,既可以是理性的,也可以是感性的,而且,心灵对这两种论证都有着同样的信念。不论是在简单的算术演算还是深奥的代数演算中,真理和信念的性质都是一样的,但在这种演算中,所获得的快乐是极小的,不过也不至于使人陷入痛苦。
由此,我们便不难发现:我们在追寻真理的过程中发现的快乐,并不都是由真理本身而得来,而是由其赋有的某些性质得来的。
人们在发现和发明真理过程中所运用的天才和能力,是真理使人愉快的首要条件。任何显而易见的道理,总是不被人们关注,甚至本身深奥难懂的道理,如果在得到的过程中总显得那么轻而易举,那么它也是难以引起人们的重视的。
毫无疑问,我们都很喜爱数学家们科学而严密的论证过程,所以,如果一个人仅仅把线和角的关系告诉我们,我们是不会感到多大的快乐的,即使他的判断是如何的准确和诚实。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要运用我们的耳朵,就足以听到真理。我们甚至无须集中注意力,卓越的才能也显得那么多余。而天才的运用,恰恰是心灵的一切活动中最令人愉快的。
虽然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发现了天才是我们从科学那里获得快乐的主要原因,但我还是产生了这样的疑问:仅凭这一点我们是否就能获得很大的快乐?其实,那些为我们所发现的真理,还应有相当的重要性。
常人总是很容易地将代数问题增加到无穷,然而,数学家们是很少做这类研究的。他们总是把思想转向较有用、较重要的问题上面。所以,现在的问题是,这种效用和重要性是以什么方式在我们心理上起作用的呢?
就这个问题而言,其难处在于:许多哲学家们为了寻找他们所认为的对世人重要而有用的真理,在时间、健康、财富等方面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可从他们的所有行为看,他们却没有任何为公众服务的精神,丝毫也不关心人类的利益。而一旦他们认为自己的发现毫无重要性可言,那么他们就会完全丧失研究的兴趣,虽然向来他们对研究的结果实际上是毫不关心的。这种决然相反的情况似乎是一种矛盾。
为了解除这个矛盾,我们必须考察:有些欲望和爱好不超出想象的范围以外,而只是情感的微弱的影子和影像,并不是任何实在的情感。
例如,不管是陌生人还是敌人,不管其对居民有无好感,甚至怀着憎恨,任何人在观察任何一个城市的防御工事时,都会因这些工事达到合格的程度而感到一种相应的快乐和满意。而由于这种快乐发生于对象的效用,而不是发生于它们的形式,所以,它也只能是对居住在这个城市中的居民的一种同情,毕竟所有这些建筑技术都是为了居民的安全而采用的。
至此,肯定会有人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反对的声音:作为一种情感,那种疏远的同情的基础是非常薄弱的,我们通常所见的哲学家们的那种勤奋和努力在这种浅薄的情感中是绝不会产生的。
关于这个问题,我要重述一下前面说过的话,即:研究的快乐主要源于心灵的活动,源于天才和知性在发现或理解真理的过程中的运用。
如果我们的快乐需要靠真理的重要性来补足,那么,真理的重要性的这种作用,也不是直接使我们的快乐得到某种程度的附加,而是它吸引甚至固定了我们的注意力。而当我们漫不经心或不经意时,知性的同样活动对我们就没有影响,也不足以传来我们处于另外一种心情中时由这种活动所可能得到的那种快乐。
心灵的活动固然是快乐的主要基础,但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在追求目的或探求真理的路上获得一定程度的成功。
对此,我有自己的看法:当心灵带着一种情感追求任何目的时,虽然这种情感并不是由那个目的发生,而只是由那种活动和追求发生,但由于感情的自然过程,我们也会关注那个目的,并且会因追求目的过程中遭遇的失败而感到不快。
为了更形象更准确地说明上述道理,我将举出打猎与哲学的例子。
众所周知,打猎的快乐在于身心的活动,如运动、注意力、困难、不确定因素等等,但这些活动必须伴有一个效用观念,然后才能对我们产生作用。一个富甲一方而又没有贪恋的人在猎取山鸡时会感到快乐,但对捕打乌鸦却提不起任何兴趣,这是因为前者可以食用,后者则无任何作用。
的确,在以上这个实例中,效用或重要性本身并不会引起任何情感,而只是作为想象的支撑。所以,即使以上这个人在其他任何事情上忽略了十倍甚至更多的利益,但打猎几小时并获得一些鹬类后,他还是会感到高兴。
为了使打猎和哲学的平行关系显得更为突出和准确,我们可以说:在这两种情形下,我们的活动目的本身是可以被鄙视的,但如果我们自活动进行便开始注意这个目的,那么,当这个目的遭遇挫折和失败时,我们便会感到非常的失望和不快,就像我们在失去猎物或推理陷于误区时会感到懊丧一样。
如果这些情感还需要另外一种平行的情感,那么我们可以考察一下赌博这种情感。
赌博给人的快乐,正如打猎和哲学一样,是以同样的原则为根据的。利益是赌博之所以快乐的主要原因,但不是惟一原因。如许多人在抛弃必得利益的情况下来从事这种娱乐,便说明这种快乐并不仅仅由利益而来。
其实,这种快乐是由两种原因结合而来的,虽然这些原因在分开时便不起任何作用。这种情况正像某些化学作用一样,两种清澈透明的液体在混合后产生了第三种不透明的有色的液体。
赌博过程中,我们对赢得赌注的关注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然而,正是由于这种关注,我们才感受到了赌博的快乐。并且,在注意力被完全吸引的情况下,任何困难、变化、运气的突然转变都能强化我们的这种兴趣,我们的快感便由这种关注而产生。
人们多半具有懒散的惰性,所以任何为他们提供消遣的东西,虽然其所凭借的情感掺杂着一种痛苦,但大体上仍会给人们带来一种明显的快乐。这种快乐在这里被对象的本性增加了。而因为这些对象既是可感知的,且范围又很狭窄,所以容易被注意并使想象感到愉快。
最后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数学和代数中真理的爱好那个理论,也可以推广到道德学、政治学、自然哲学和其他一些学科。但除了表现于各个科学中的知识的爱好之外,人性中还赋有一种好奇心,这是由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原则得来的一种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