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王小萍)
梵唱
秋天有两样好,都是我的期待。一是蟋蟀鸣叫;二是黄叶满地。蟋蟀其实是从大暑之后就开始叫了,立秋声音渐稠,处暑繁密,白露是高潮。霜降后渐渐冷落。好像一首绵长的乐曲,回旋反复,随着季节而由低渐高,又由高至低,随着时间成了虚空。我像迎接一个好友的来临,期待、欣喜、欢聚、分别,最后我站在落满了霜的小径上,看着落叶覆盖了她的脚印,树枝遮挡了她的身影,最后,她与天边的流云融在一起,淡青色的一痕。
处暑前一天,我约他一起到郭纳那里喝茶,回来他护送我步行回家,路边草丛里的蟋蟀掩盖了我的心跳,我们走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到家,麦冬丛里蟋蟀叫声清亮,如急雨落地,月亮在天边如一朵温润的玉。我喜欢远远地看他,就像黑暗里倾听蟋蟀的声音。尤记今年第一声蟋蟀鸣叫,是大暑的前一天,我在海桐树边散步时听到蟋蟀叫,怯生生的,我疑心自己听错了,蹲下听。第二天,又听到了,除了这棵圆圆的海桐树,在另外一幽静的小路边的草丛里,也有一只在叫,声音响亮。我偷听蟋蟀叫的样子很是可笑,走过我身边的人都回头看了我一眼。
今年夏天特别漫长,立秋之后,高温持续,我在绝望怀疑的时候,草丛里蟋蟀的叫声明显密集起来,这使我面对烧灼窒息的气温,浮躁渐平,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在蟋蟀的叫声中,秋天总会到来的。阴历七月十二,凉风至。夏月微黄,蟋蟀跳进我的小院子里,一共四只。在空气微凉的夜里欢快嘶鸣。我能想象花盆里那只应该是只圆头大眼,有中年男人的肉肚子,洪亮的声音表明他的好心情。石榴树下的应该是母蟋蟀,叫声轻柔,我想象她的模样也俏丽娇柔。他们是不是在凉风中恋爱呢?
白露之后,我几乎每晚都散步,为了听到蟋蟀叫,我特意走到竹篱边,人迹少至的河边丛林。蟋蟀是真正的隐士,越是黑暗、安静、干净的地方,他们吟唱声最密集。而灯光密集的地方,顿时销声匿迹,他们如我似的避开光亮、喧闹、主流,自觉地成为一个边缘人。散步中还有一个收获,水边的蟋蟀叫声连续不断,还有水音,如同小溪潺潺。而茂密的丛林里的其声铮铮,有金属音,像西洋乐队试音。菜园里蟋蟀像个丰衣足食的宝玉,悠长绵绵,都是闲愁。
中秋将到,月亮好像被白露擦得更亮一些,我有多长时间没有怀念人了,这薄凉如白露的月光把我的心弄得又湿润又温柔,让我恍然间想起他。这是中秋前的一夜,已经子夜,月亮丰润洁白,月光清澈如银,院子里石榴和葡萄的叶子一地花影,我在月光下走着,菜地里的蟋蟀叫得正欢,中秋的果实与草根应该最甘甜如蜜,他们的叫声在月光下轻灵地飞着,那声音也有月光的清凉,我在想,如果此刻谁还没有爱上别人,那以后的日子就不要再爱了,我永远也不会告诉他在这样一个秋夜里,我在想念他。这些秘密也许只有蟋蟀知道。
每天在月光下听听蟋蟀叫,若有若无地想着一个人,这样的日子算不算我最好的日子呢?我现在好怕一场秋雨,因为雨水会拉低气温,夜晚温度在20摄氏度以下,蟋蟀就停止鸣叫了,他们悠长美好的声音就会消失在暗夜里,秋唱,来去都是迅疾。以最温柔美好的姿态与最清澈决绝的舍离示现无常。而红尘万事万物,莫不如此。越是美好,越是凋零得快。越是想握紧,越是漏掉。不若就少睡片刻,多耽搁点时间在月亮下走一走,侧耳倾听那秋夜梵唱。
且珍重每一次相逢相遇。且当一切开始与结束,皆是梵音袅袅。
这一刻,且听虫鸣。
“小苦而微甜”
鲁迅先生对自身的疾病并不是非常敏感。“我一向很少生病,上月却生了一点点。”虽然肺炎、胃病,尤其是龋齿从不间断地困扰着他,他尚可淡然处之,有时甚至以为生点小病是一种雅趣。他在日记里写道:“记得幼小时,有父母爱护着我的时候,最有趣的是生点小毛病,大病却生不得,既痛苦,又危险的。生了小病,懒懒地躺在床上,有些悲凉,又有些娇气,小苦而微甜,实在好像秋的诗境。”
由于是20世纪60年代出生的人,因为时代原因,对鲁迅的解读始终有点偏差。好像他除了横眉冷对外,就没有了别的表情。但最近却常常觉得他的有趣,他把生小病说成是“小苦而微甜”“秋的诗境”,真是别有意趣。至少他是个很有趣的人,总是比那些正经而无趣的人好过。
我最近正好右肺中叶有条索状炎症,粘连住胸腔,呼吸时疼痛难忍。此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正是“小苦而微甜”,疾病迫使我放下了手中的工作,住进了医院。我在第二天的微博里写道:“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疾病让人对生命的本质洞若观火,那就是生住坏灭,无人逃脱。好在我是肺病,和林黛玉、林徽因同一个病,好像萧红和鲁迅也是这病。能和爱的人得同一种病也是好的。萧红和鲁迅还能在病中握笔如刀,好字成兵。锦绣文章原也是如此得来,如蚌磨珍珠。”
肺病大概都是因为劳累过度、精神过度沉郁的产物。所以文人得这种病的很多,鲁迅、郁达夫、萧红、林徽因等,肺病在抗生素出现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是被认为患者本身内心抑郁太多,感情得不到释放才导致的疾病。更早的结核病则一度被认为是一种“优雅”的病,得了它,你便有艺术气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欧美地区的人将结核病视为生命力量的象征,患者在激烈咳嗽后脸颊上的绯红被视为一种生命力量消耗甚至爆发,而其平时苍白虚弱的面相则被视为一种天生的贵族气质——纤弱、敏感、高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给“浪漫情感的爆发”以绝对的鲜明对比。美国作家苏珊·桑塔格在书里写道:“结核病曾经被认为是一种爱情病的变体。”
鲁迅的犀利、冷峻和愤怒的文字当然是和他的疾病(比如说肺炎)息息相关的,从苏珊·桑塔格的角度来看,他的疾病又是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病态中国的一种个人化隐喻。
而萧红的肺病更像是她个人命运的象征——沉郁、挫伤、无欢的人生。悲剧紧贴着她的肉身,正如她对朋友说的,她一生走的是败路。社会的衰败和个人的挫败既困扰着她,又促她清醒;无数人的苦难和死亡,不断地震撼着她,并召唤她写作。
从重庆岁月开始,她“那衰弱的实际上已潜伏了肺结核的身体”,仍然发奋写作,写下了《回忆鲁迅先生》以及长篇小说《呼兰河传》,在寓居香港的最后岁月里,她虽然咳嗽、头痛、失眠,病象大显,她却仍然写完了《马伯乐》第一部,还卧伏在病床上,两夜完成了《小城三月》。正是持续的疼痛,使她的情绪和情感,带上了一种苦难性质,故而在颜色、比重、速度、形态方面有了异常的改变。她把所有这些主观的东西,在自由叙述中重新植入被创造的世界,从而深化了她的悲剧主题。
说起黛玉的病,很多人会说“肺痨”,就是现在所说的“肺结核”。是不是肺结核,《红楼梦》里说得并不清楚。第三回林黛玉初到贾府时,众人见黛玉年纪虽小,其举止言谈不俗,身体面貌虽弱不胜衣,却有一段风流态度,便知她有不足之症。因问:“常服何药?如何不急为疗治?”黛玉道:“我自来如此,从会吃饭时便吃药,到如今了,经过多少名医,总未见效。”用中医的话来说,先天不足,“肺弱”那是必定的。她和病断不能遇上求而不得的爱情,而偏偏又叫她遇上了,宝玉算是她的克星。正如《魔山》中的人物解释的那样:“疾病的症状不是别的,而是爱的力量变相的显现;所有的疾病都只不过是变相的爱。”在19世纪,结核病常被理解为热情耗尽后失意的恶果,基于这种理论,医生为结核病人开出的药方包括——恋爱。
民国另一个才女林徽因一样也是死于肺病。她也是在很年轻时就感染上这种要命的病。
1930年下半年林徽因就因病不得不离开任教的沈阳回北京治疗。次年2月诊断出患了肺结核,当时这是绝症。此后宿疾多次复发,20世纪30年代中期病情加重。特别是在李庄期间,她徘徊在死亡的边缘,仍专注于古建筑研究,挣扎着查资料、写文章、改书稿,她衰弱、枯瘦的形象,显得比任何时候都动人……即使在新中国成立后她病得油枯灯尽,她还强撑病体,参与设计国徽和人民英雄纪念碑,改良景泰蓝的图案。就像她的诗《秋天,这秋天》所写:“秋天的骄傲是果实/不是萌芽——生命不容你/不献出你积累的馨芳。”
疾病让人格外凝视自己,被使用了40多年的肉身开始造反,不配合,使小性子,提醒我要好好待她。我坐在医院大杏树下,在回忆自己到底是何时感染了这种病呢?即使小心谨慎如套中人,还是毫无来由地感染上。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也许是在某个公交车站,也许是一次机缘巧合,也许就是在某天擦肩而过之际。这种疑难杂症。连医生也很难说清病因,也许是因为一场小雨,也许因为一次握手,也许就是因为共同的忧郁。感染肺病的过程就像一次爱情。
这天刚刚下过雨,我坐在医院门口边的大杏树下,抬头看了看茂密的枝叶,有点点蓝天在闪烁,树下的人个个萎靡不振,走起路来歪歪扭扭,那曾经都是白衣飘洒的少年呵,时间已然毁坏了他们的肉身,疾病更是击穿了他们的灵魂,让人感叹,做一棵树是多么好,成天自认为高贵的人类其实是多么不堪一击,与树比起来,我们甚至没有一棵杏树坚强与健康。我想主要是人类向自然索取太多,他们要房子、要车、要名要利,每一样的失败都让肉体内增加了暗伤,而树仅仅需要阳光与雨水,也许还有鸟鸣和风声,如果不是残暴的人类某一天要突然砍伐她的躯干,这棵杏树可能一直都会在门口为病人们撑起绿荫。
今天,师弟到病房里看我,他笑嘻嘻地说,你这种病也不是每个人想得就得的,只有才女才得这病的。我也笑道,呵呵,十几年没有病,病一次也风雅一下。但是我记得作家阿城戏谑地说,治疗肺病后来变得很简单,现在这种病几乎不再发生了。很巧,这时浪漫主义也结束了。
马尔克斯的春天
我从3月底开始读这本范晔译的《百年孤独》,看得很慢,文字太浓烈了,读得太快就像吃好食物噎满了喉咙,突然有出不来气的感觉。4月17日,离开济源回郑州,下楼了,我折身回来,取了《百年孤独》,18日早晨,我要去舞钢开会,整理背包时,这本书像是一只大鸟一样突然从包里跌落下来,硬壳外的封面裂开了。中午大雨如注,我在微博上看到马尔克斯去世了,我的眼睛里一阵子热,外面是大的春雨,哗哗地响成了一片。我想,我与遥远的美洲哥伦比亚的这个人是有感应的,也许我包里的书在跌落的一瞬间,他的灵魂开始离开肉体,他的死好像带走了我与奶奶最后一丝感应,我的心空洞洞的,那种消失多年的冰水一样的冰又回来了。我在哗哗的雨声里哭了。
不知为什么,这个春天我重新又买了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读《百年孤独》是大二的暑假,读完像是被子弹击中,半天呆在那里,不知道该做什么,好像是第一次读完《红楼梦》的感觉,那个时候正是我内心最黑暗的时候,奶奶的离世,使我感到世界成了玻璃容器外的世界,乱纷纷的,却全与我无关,每天我都觉得冷,像是泡在冰水里一样,我的孤独在这本书里得到了救赎。
马尔克斯帮助我重新认识了自己的乡村生活,像一道闪电一样从我的天空中劈开,他书中死去多年的人随时回到马孔多小镇,与隔世的人说话,这些魔幻的细节也给了我安慰,好像借此我重新与奶奶相聚,我只要抱着这本书,就获得了一种力量,我想看到奶奶,她马上就出现在我的眼前,她还穿着绸质的白上衣、黑裤子,头发丝毫不乱,她那有着家族特征的高鼻子,她清瘦的身子,莲花瓣一样的小脚。她的眼睛还是那样慈爱与清澈,我们互相看着,永远都没有分开。“不要找小眼睛的男人做丈夫。”她再次提醒我,使我爱上了一个有着一双好看大眼睛的男孩。
奶奶去世后,这个家族陷入孤独的困境中,三儿与哥哥与姐姐都成为仇人,三儿中年后娶的女人,虽然弥补了他的懒散,但他认为她“不是一个女人”,两人吵声不断,甚至大打出手,我更是陷入无边无际的孤独中,洛阳、谷社寨、槐树庄都不是我的家,我如风中蓬草,到处飘浮,无处可系。每到一个家庭,更重地感觉到自己的局外人身份。
这三个家庭都有着独特的气味,洛阳延安路的那个平房——前边是厨房,后边是卧室,洗手间是公共的,所以屋子里永远有一股食物与尿还有酒与几个人体味混在一起的味道,是一种懊恼的小市民味道。谷社那个大院子,孩子成群,人声纷乱,前面的大池塘里雨水不断地涨高着,水草摇曳,鸭子们一边摇晃着从水里出来,一边拉出青黑色的便便,严陵河绕着寨墙像个玉色的飘带一样奔流不息,那里的味道都带着夏天的水汽,腥甜还有一股凉意——是一个浑身淋得湿透了的中年女人身上的味道。而槐树庄,这个连续死了三代人的地方,有着阴冷诡异的气息,从前都是特别寂静,现在更是死寂一片,有月光的晚上,更是恐怖,蓝森森的月亮照着三儿制造的爆炸现场,像是一个沉入时间深处的战争,破碎的瓦片都像匕首一样闪着锋利的寒光,硕大的老鼠在废墟里吱吱地叫着,无视我的存在。有一天晚上,应该是大二的暑假,每天晚上11点,大门都会在黑暗里啪啪地响起来,这个门用的还是门拴——就是用木头插入另一端,我以为是风鼓动着门发出的声音,披衣起床,拉开大门,门外是蓝色的月光,鬼魅般地照着。我关门又睡,声音再次响起,如是者三。后来,我只好叫来了女友,她也听到了。她吓得脸色惨白,一夜失眠。这个空寂的院子有着阴冷怪异的死亡气息,灵魂们随时出入,我觉得自己在这个院子里也会慢慢和鬼魂们一起随风消失掉的。
我在这样的孤独中重新阅读《百年孤独》,在这个家族的孤独中消解着自己的孤独。这个离我很远的马孔多家族的故事使我免于一场精神浩劫,我知道孤独是人类活着的代价,即使是亲人之间,人与人也是活在自己内心世界里,无法真正地从对方身上获取温暖。我几乎认命了,到了二年级的假期,同宿舍的女孩子们都迫不及待地回家了,宿舍里一下大得空空荡荡的,我从图书馆里抱回来一摞书,每天像个虫子一样藏身到书里,相对于那三个家,宿舍显得安静而自由,我随便地穿着睡裙,在洗手间里唱歌洗衣服,有时候也会带一个西瓜进来犒劳自己,图书馆那个卷头发的小伙子已经认识了我。当我第五次去还书时,他笑笑地说:“暑假不打算回家了吗?你已经看了30多本书了呵。”我笑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
然后我在快开学时回到了洛阳,因为我穿了一件膝盖以上的白裙子,养父的眼睛又开始斜起来,尤其是喝了酒后,他眼睛翻向我:“大学怎么了,大学就可以这样穿裙子啦。”我俩吵了一架,然后我走了。
后来我谈了一次不成功的恋爱,更深地陷入孤独中,我只好抱起《百年孤独》,让这本书和这个伟大的马尔克斯来抚慰自己的心灵。我差点像书中那个带着父母骨殖来马孔多的丽倍卡一样,由于内心的狂热与孤独无法控制地吃土,吮吸手指,啃手指甲。大学四年,我读了四遍《百年孤独》,这本神奇的书,一次次地安慰着我的焦虑。在我最喜爱的两本书里,《红楼梦》像是中药,慢慢地治愈着我的心疾,而《百年孤独》像是西药,每次吃下去都会退烧,好转。现在做这服药的人走了,我茫茫然,又是怅惘,又是悲伤,看见这本书就要起了悲伤,连带窗外的春天也黯淡了。
相见
每年春节都要回去看三儿的,今年就不必了,他于秋天就睡到地下去,和奶奶做伴了。他的死终究让我悲伤得很,连续几个月都有点抑郁。加上又是在写萧红,不知为什么,有时竟隐约觉得胸痛。写作的时候看看窗外灰蓝的淡漠的天空,更觉得活着的空茫。
春节照例是回老家,车刚刚停在巷道里,就听见头顶上有人在说话,有人站在二楼在帮助指挥车,一大簇迎春花正在爆开,可以想见再有一个月那小黄花如流水一样从屋顶倾泻下来。一个人顶着一头不太驯服的头发,走下来,是我的初中数学老师。他还是那样瘦,眼睛还是像年轻时一样有神,只是脸上多了一层时间的烟尘,苍苍的,好像秋天早晨的雾气。“你种的迎春?”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得到了鼓励,马上高兴地让我们去院子里看他的腊梅,还没有进院子,就闻到那凉而幽的香气,高大的腊梅树举着满身的花朵,把院子都照亮了。“我种的,20多年了,县城公园里的树也没有它高,开的花也没有它多。”一股孩子气的表情又跳出来了,那时苍苍的烟尘开始飘散,好像我们一起乘着花香回到30多年前,那时,他刚刚师范毕业,喜欢一个高个子圆脸的女老师,他追着她每天在杨树林边打羽毛球,我们站在边上傻看,女老师的脸冒着热气,脸蛋越来越红,像是桃花都落在脸上了。而他的眼睛越来越亮,像是星星都凝在他的眼睛里。但终于有一天,一个县委书记的儿子穿着锃亮的马靴径直走进她的宿舍,所有人的眼睛都被吸引了,那门口的杨树上站了几只喜鹊,不停地叽叽地叫着,门在大家的注视下突然关闭了。我看见站在人群里的数学老师的肩膀抖了一下,像有个重重的石头砸在他的身上。后来,他开始约物理老师散步,但我觉得他眼睛里再也没有那样明亮的光芒。一天晚上,坐在北边窗子的同学突然尖叫了一声,大家都涌向那个窗口,窗外的花影里,两个熟悉的身影紧紧地拥抱在一起,黑暗里,好像看到物理老师的鼻头更红了(她是个塌鼻梁,有时一激动鼻头就有点红)。后来,听说他与物理老师结婚了,再后来,他成了丈夫弟弟的媒人。
我正在赞叹梅花,他转身进了屋子,出来的时候,举着一个砍排骨的大刀,“我给你一枝梅花,回去闻香味”。制止已经来不及了,他跳上花池的台阶,对着一枝疏落的梅枝砍去,几下子就举着一枝梅花送给了我。他又拿着大刀回屋了。我真的被震惊了,大刀砍梅花,真是又惊诧又感动。那小火苗一样的花朵此刻散发着冰泉一样的冷香。“老师还是30年前的样子,一点也不老,你有童心。”我喃喃。他惊喜地接话:“你真了解我,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子。”他接过丈夫点的烟,笑起来了。我知道,我们还能相见,那梅花就是信物。岁月的风没有吹散,也不可能吹散这香气。
突然动念想去看看她,自上大学那年相见,已经30年了。我其实是常常想起她的,她做了我两年养母,后来就与丈夫离婚,我回到奶奶身边。考上大学那年夏天,养父带着我去县城找她,那是18年后的第一次相见,她应该也有40多岁了,很美,有一种掩饰不住的风情,从眉睫里流出,她从一大堆花布里抬起头,表情有点紧张,淡淡地有点防备地看着我,领我去她家里坐坐,她的家在城墙下的小院,院子里有棵苹果树,结得累累地弯了腰,不一会儿,三个男孩子背着书包奔跑进屋子,她站起来,向门外走,养父和她并排走着,我远远地跟在后面,心里一阵冰冷,一阵炽热。
她的侄女也是丈夫家的表亲书芳,领着我去找她的姑姑——我曾经的养母。我买了许多水果,沉重地从车子上拿下来,书芳先进院子,我站在院子外面等,旁边是护城河,里面的污水好像已经结了冰,不时有走亲戚的人群从我身边走过,还有孩子们在墙角放鞭炮,啪地一响,把安静的空气都炸裂了,一股硫黄的味道浓重地飘荡着。我站了足够久,正月的寒气顺着腿像蛇一样爬进身子里,身体里那小小的暖在飘散,我盯着路口,眼睛都盯得痛了。书芳终于出来了。她长着与姑姑一样的大眼睛,这双眼睛在我心底里闪烁过许多年。她低着头,好像很对不起地说:“家里儿子儿媳都在,她不想让你去,没法给孩子们交代。她一会儿出来与你说话。”“理解,理解。如果不方便,咱们就走吧。”我的心已经开始痛了。“已经说了,就在河边等等吧。”
河边是一家私立幼儿园,种着月季和瑞香,还有一大丛迎春。几只公鸡昂着头在那里踱步,阳光在它华丽的羽毛上闪来闪去,把我的眼睛都闪花了,河里冰上到处都是鞭炮屑,好像是人世间烦恼都炸飞成了碎末,散落其上,对着太阳展览。她终于来了,先是看到满头白发,像墙角集了一冬天的白雪,上面落满了尘土,这白看上去有点脏。接着是她的脸,完全是老人的脸,暗黄的,上面有那颗我熟悉的痣,好像只有那颗生动的痣没有变,其余都变了,她完全成了老人,她看着我,眼神是凉而陌生的,絮絮地解释着。她的嘴唇在冷风里一开一合。我什么也没有听到,只听到女贞树林里的布谷深长地呼叫着。然后,她拉住我的手,她的手关节都突出了,终生的劳作毁掉了一个女人全部的美。好像一阵生理上厌恶让我身子起了一层疙瘩。我告诉她,养父死了。突然死了,心梗,已经死三年了。她自语:“他有心脏病。”她的表情像河里的冰,平静而冷淡。好像在说一个不相干的根本不认识的人。她完全不是我想的样子,她应该有点悲伤吧,年轻时爱过的人死了,而且她也是70多了,离死亡一天天地近了,她为什么如此冷漠,好像她不曾与之生活过。我掏出钱,想放进她的口袋,她那关节突出的手死死地紧抓我,直到我觉得手臂疼了。我的泪水开始朝外涌,满腔的想念,此刻都化为冷烟,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也许终生都不会再相见了。
我头也没回,我不想回头,人生是多么难堪而冷淡。但我不会忘记奶奶说在我病时,她整夜抱着我,不眠不休,在屋子里走动,直到我睡下。她为我做饭,一锅蒸蛋糕送我嘴边,我紧团嘴唇摇头不吃,她会不厌其烦做五六样饭,让我自己挑选。我也不会忘记她离婚后抱着我去洛阳,在雨夜里站在养父窗外,来回徘徊,期望破镜重圆,她焦虑而伤心的泪水像急雨一样打在我的脸蛋上。
时间已经将她与我隔得太远,也许她根本不想见到我,那些破碎的回忆她甘愿埋葬。也许,她已经完全成了石头,那些年轻时的风烟,已经完全消失在时光尽头。梦十年不出一觉,况且已经30年,我退下手臂上那个玉镯,扬手扔进水沟里,我看到玉镯像一个赶死的鸟一样,纵身向着冰面射去,一声响,水花四起,她已经不见。次日清晨,当我打开箱子,把一个新的玉镯套上手臂,爱渴、执着纷纷于眼前坠落,那枚舍去的玉镯凝固我的体温、脉动。我怎能不知,它原也是浑朴的一片冷石!
原载2014年第5期《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