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农村所进行的改革,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一次伟大实践。农村改革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是普遍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广大农民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逐步探索创造出来的。
万里主政安徽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指出:"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的改革是从安徽开始的。"安徽农村第一步改革的起始与成功,得益于万里主政安徽。
1977年6月,中共中央任命万里为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主政安徽后,首先花了三四个月的时间深入农村,看农业,看农民,跑遍了全省大部分地区。在调研中,他发现安徽作为农业大省,农村问题远比城市问题严重得多。他认为,农民吃不饱,生产搞不好,主要是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根本原因是党在农村的政策脱离了实际,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此,以万里为首的安徽省委以极大的胆识,大胆纠"左",破除旧的框框,支持改革,推进改革。
1977年11月15日至22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着重讨论研究当前农村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经济政策问题,制定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简称"省委六条"。其主要内容是:搞好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工作,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大农业;减轻生产队和社员的负担;分配要兑现,粮食分配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家庭副业,产品可以拿到集市上出售;生产队实行责任制,只需个别人完成的农活可以责任到人,等等。"六条规定"的中心内容是强调保护和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因地制宜地发展生产。省委要求各级党委把贯彻"六条规定"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省委六条"的产生,是中国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信号,它奏响了农村改革的序曲,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兴起,起了启动和开拓的作用。
"省委六条"明确提出农村工作"要以农业生产为中心",公开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率先实现了农村工作重点的转移。"省委六条"的诞生,引起了全国关注。1978年2月3日,《人民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发表了题为《一份省委文件的诞生》的通讯。刚恢复工作不久的中共中央副主席邓小平,对安徽省委制定的这份强调保护和尊重生产队自主权的"六条"规定,给予了热情的肯定。他在出访的途中路经四川,向当时的中共四川省委第一书记赵紫阳做了推荐。不久,四川省委派人到安徽了解情况,顶着"左"的压力,仿效安徽颁布了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的"十二条"。从此,安徽、四川两省点燃了中国农村改革的火把。
包产到户的兴起
在中国国家博物馆,陈列着由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于1978年冬签订的一张包产合同书。当这18位农民冒着坐牢的危险,眼含热泪在合同书上按下18个鲜红的手印时,他们或许没有意识到,这是在书写着一页新的历史。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开端的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就在这里起步了。
1978年安徽大旱,大部分地区已有10个月没有下雨,400多万人口饮水告急,秋种无望。当时在安徽主持工作的省委书记万里,急农民之所急,从实际出发,认为集体无法种的土地与其放着无法种,倒不如借给农民个人去想办法。正是这一措施,直接诱发了农民大包干的浪潮。肥西县山南区、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村等首先搞起了"包产到户"。与此同时,四川一部分地区也搞起了"分组作业,定产定工,超产奖励"的生产责任制。这时,从中央到地方,对于"包产到户"的认识还很不一致。同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两个文件,虽然都肯定了包工到组、联产计酬的管理方式,但在几处作出了"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的规定。
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发表了甘肃一个机关干部张浩的来信《"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当稳定》,批评分田到组、包产到组等做法,认为这会搞乱"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搞乱干部、群众的思想,挫伤积极性,给生产造成危害,对搞农业机械化也是不利的。《人民日报》的编者按,也说要坚决纠正分田到组、包产到组的错误做法,给各地包产到组特别是包产到户的带头人造成很大的压力。针对这种批评,中共安徽省委和第一书记万里明确支持农民的试验,并指示省农委给《人民日报》写信,回答那位读者来信提出的问题。3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安徽省农委辛生、卢家丰的题为《正确看待联系产量的责任制》的读者来信,并加了《发扬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因地制宜实行计酬办法》的编者按。这个编者按虽然承认3月15日的来信和编者按"有些提法不够准确","今后应注意改正",但仍然坚持"不准搞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在这前后,农业部组织了多个调查组,到全国各地实地调查,同时又召集了不同范围的理论讨论会。5月20日,《人民日报》又发表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一项有力措施》的文章,但仍然只肯定了包产到组。
1979年6月18日至7月1日,万里到北京参加了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期间,他找到邓小平,把安徽实行责任制和他在农村目睹的情况,向邓小平做了汇报,也反映了各方面的压力和不同看法。邓小平听后,果断地说:"不要争论,你就这么干下去就行了,就实事求是干下去。"这是邓小平对安徽试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第一次表态支持。万里受到鼓舞,信心百倍。回安徽后,他以坚定的口气对地县领导干部们说:"有人在报纸上对我们的新办法做了批评。报纸不种田,不打粮,到了秋后农民没有饭吃,可要来找我们哩!别理那一套,我们照样干!"
1979年,凡是实行包产到户的地区都获得大丰收。在这种情况下,同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虽然仍然只肯定可以按定额记工分,可以按时记工分和评议,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超产奖励,并明确指出"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畜牧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但既然表示某些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可以包产到户,就证明在政策上终于为此打开了一个小的缺口。这个《决定》正式颁布后,生产责任制有了进一步发展,但形式仍然主要是小段包工和联产到组。因为包产到组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问题,因此,不少地方的群众、干部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包产到户的责任制。特别是在长期贫困落后的地区,群众从切身体验出发,要求包产到户的呼声最高,实行包产到户后,生产发展的效果也最为明显。
同年12月1日,万里在一次讲话中,明确肯定包产到户是一种社会主义的生产责任制,他说:"包产到户不同于分田单干。如果说分田单干意味着集体经济瓦解,退到农民个体所有和个体经营的状况,那么,包产到户并不存在这个问题,它仍然是一种责任到户的生产责任制,是搞社会主义,不是搞资本主义。"但是,很多人仍对包产到户怀有疑虑。
1980年1月11日至2月2日,国家农委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安徽省农委副主任周曰礼、滁县地委办公室主任陆子修出席了这次会议。他们在会上介绍了安徽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特别是经营落后地区农民要求实行包产到户的情况,引起了与会代表十分激烈的争论,大部分人对安徽的做法持反对意见。争论的焦点是,包产到户是姓"社"还是姓"资",它是不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符合不符合中央政策的规定?持反对意见者的主要论点是,包产到户就是分田单干,与社会主义不沾边,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他们武断地说,包产到户调动的积极性是农民个体的积极性,不符合社会主义大方向。国家农委的领导也表示要按照中央文件规定办,"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这次会议之后,公开批判安徽推行的包产到户,指责包产到户违背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宪法上"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规定。这种有"来头"的对包产到户的批判,对安徽形成了强大的压力,引起了省内对包产到户的意见分歧。
1980年1月31日,华国锋、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王任重、姚依林等听完国家农委的汇报后,华国锋强调指出,"责任制和包产到户单干不要混同起来",包产到户使老的、弱的也分了一分地,生产上有困难。已经搞了的,要认真总结经验,提高觉悟,逐步引导他们组织起来。倾向性依然十分明显。邓小平在会上一直在沉思。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他就以"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的妙语支持安徽包产到户。这次会上,他未就包产到户直接表态,而是讲了农村工作的另一个问题,即到20世纪末达到小康目标,每人收入1000美元的问题。他说,这是一个战略思想,我们要按1000美元这个目标,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考虑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在不订出规划,不确定目标,四个现代化就没有希望。这实际上是告诫全党:在农村改革问题上,要有紧迫感,要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再不能裹足不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