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地方文化研究辑刊(第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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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尹昌衡政治生涯两件大事论辨 (2)

《报清记》记保路运动中,诛杀赵尔丰后,成都城中"汉民多想复仇,满人益惧"。满人往日骄肆,自视皇民,耀武扬威。积怨多时之汉民有"复仇"冲动,自不为怪。尹昌衡身为都督,单骑入满城安民,说满城中军民曰:"五族皆兄弟也。且清朝待我厚,我无报,安忍灭诸君乎?予问满民有食乎?曰:窭甚。予泫然慰之曰:勿虑,我当为诸君图之,皆大感,争以酒奖进......明日以五万金输之,令汉将与满将交欢,予与将军裕昆迭宾主。罗纶复移居满城。汉满咸睦。"

清兵下江南,制造"嘉定三屠,扬州十日"大屠杀,已是大错特错,罪不容诛的历史悲剧。推翻清廷,自不能以错对错,又制造一轮屠杀。尹昌衡、罗纶的处置是历史的一大幸事,是辛亥革命的一大幸事。辛亥革命推翻帝制,未以民族互残为代价,是一次文明革命。今日回顾,减少了后人多少遗憾!

尹昌衡为什么反复念叨清廷对他的恩泽?这与他的家世背景密不可分。尹氏祖宗遗训是忠孝传家,敦伦不官。尹氏子弟须耕读为本,忠孝持身,但不能应科举。故尹昌衡自幼即有陶渊明志趣,功成身退是少年尹昌衡就立下的志向。但尹昌衡母系家族,却是一忠烈家族。据尹昌衡著《述先记》记载,尹昌衡外祖父刘世敏,与昌衡祖父为好友,但选择人生方向各有不同。刘祖"俊姿鹤立,明目电耀",少壮曾举孝廉于乡。先醉章句之学,后弃章句而采经书、子书、壬遁黄老而自为著述。曾著政书、兵略、天文、地志凡十卷。再后,感慨著述无救于时,而思别图。于是,"同治初,外祖刘世敏受蜀督骆秉章知遇,统川西团练。方集众,逢石达开部先锋兰大顺兵万余,犯天彭。刘氏率弟子十九人坐讲,杖剑于濛阳金福桥"。兰大顺欲招降刘世敏,不果。"车裂刘而杀十九人"。骆秉章兵至,剿灭兰军,请清廷追抚刘世敏遗族并在金福桥敕建刘世敏祠庙祭祀。尹昌衡幼时曾入刘祠参祀。即尹昌衡之母为清廷烈士遗族,尹昌衡亦为遗脉。尹昌衡童年时,可能随母享受过清廷抚恤。

由于家族背景与个人成长原因,尹昌衡始终未加入同盟会,未成为国民"党人"。

四、时局推动尹昌衡成为辛亥革命导火线的杰出领袖

鸦片战争以后,列强瓜分中国形势已成。义和团失败以后,清廷内政外交几为列强控制。中国政局的"半殖民地化"日益加深。救亡图存是不甘灭国灭种的中国人最迫切的时代使命。如何救亡图存?志士仁人各探方略。林则徐禁烟开埠,无济于事;康梁变法,百日维新,短命结束。六君子被杀,光绪帝被囚,康梁逃亡海外;洋务运动,在清廷体制内筹办"洋务",要受洋人与清廷双重压制,加之腐败不堪,难以成功。孙中山被迫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为此欲借助日本势力,曾一度秘密承诺日本在华特权。列强在亚洲已经吞灭了印度,瓜分了东南亚,霸占了印度支那,还剩下最大最美一块蛋糕--中国,列强都想多吞食一份。四亿中国人的生死存活,列强当然不会管顾。在他们看来,"东亚病夫"死何足惜。清廷一味怕洋人,一味镇压本国人民。于是列强干脆以清廷为攫取中国资源的合法工具,清廷则甘当列强镇压中国人反抗侵略的帮凶打手。二恶勾结,国运危急,族运危急。

列强在中国疯狂抢夺路权、矿权、财权,要以宾夺主。以四川修铁路为例,英国要掠夺缅甸、西藏到四川的铁路,尤其是谋筑川藏铁路;法国策划攫取越南到四川铁路,进而吞灭四川。日本要掠取川汉铁路建造权,美国要强迫渗入川汉铁路借款股东权。最可恶的是列强互相勾结施压,阻止中国自建粤汉、川汉铁路。强迫清廷向列强签约借款卖路。清廷又屈服于英、法、德、美的压迫承诺借款卖路。川人闻讯,义愤填膺,起而保权保路,终于爆发保路运动。保路是表面,保权才是实质。

保路运动初期,在蒲殿俊等人领导下,采取清廷体制内的合法斗争形式,抱着光绪牌位请愿保路,当时斗争目标集中在"保路"上。政治上既不反赃官,更不反皇帝。四川保路运动应分前后两段,斗争性质有所区别。第一段以君宪人士蒲殿俊等为代表幻想清廷收路为国有,为保商团士绅路股路款而保路。这一阶段以蒲殿俊退出军政府而结束。第二阶段以尹昌衡、罗纶重组军政府为标志。为保国家主权而保路,其斗争性质已然具有反帝反封建品质。斗争目标重在捍卫国家主权。

前后两段时间分界线为1911年10月前后。此时四川保路运动性质起了大转变--提出了"破约保路"口号。"破约"指破除列强强迫清政府签下的借款卖路不平等条约。"保路",指保住中国人的筑路主权。"破约保路"的矛头直指列强和清廷,具有早期反帝反封建专制性质。有两份文献可以为"破约保路,争取民产立宪"提供历史佐证。一份是1911年10月13日成都《民立报》发表的《川人告哀文》,文中提出川人保路是为了保卫国家主权。另一份文献为1911年10月14日成都《民立报》发表辛亥领袖之一宋教仁《论川人不应只停留在争路应以建设民主立宪为期》(此文后更题为《论川人争路事》)。

《川人告哀文》写道:(一)"原川乱之起,起于铁路国有。国有政策,夺吾人之生命财产而送诸外人之政策也......当铁道政策之始生也,湘人激昂于前,粤人抗议于后......吾川于是时未见全文,无所置喙......六月见借款条约,始知丧权失利,无异卖路,群情大哗。于是有保路同志会之设。其宗旨专在征款破约,而不敢议政策。......而破约改款之事,特一大臣与外国资本家之关系耳"。(二)"川人所争者,四省之路,而非一省之路也。盖使川路而得,则川汉、粤汉与之俱得。

川路而失,则川汉、粤汉与之俱失......铁路问题遂解决乎?四省人之生命财产遂陆沉而不可复拯乎?全国危亡之机遂隐伏而不可去乎?"(三)川人保路教训有二:第一"以情礼要求政府"之方式"不可恃"。"我以文明,彼以野蛮;我以和平,彼以破坏。如此欲偷苟全,其道无由。"第二"立宪不可信也。宪政大纲,孰有过于保护人民权利者。今资政院、资议局成立,而数千万外债不借入,数省铁道权之收买,不许议员一过问......此议长议员者,于代表人民意见则屏之。于代表人民罪状则用之,此真中国独创之宪政也。苟为议员者尚迷信此宪政,不得不自斫其舌;为人民者尚迷信此宪法,不得不先自焚其家。"

《民立报》对清廷的声讨,对清廷宪政的质疑,代表四川保路运动已经走出清廷宪政框架,迈上辛亥革命的新途。保路运动有了反正独立、"保卫国家主权"的明确政治目标。

宋教仁的文章更对川人保路运动之实质作了高度肯定与激励。宋文云:(一)"自政府定借债修路政策,强收粤汉、川汉铁路为国有。借英法美德四国债款为修筑费。并以会计监督权、用人权、购料权予四国债主。以管路权、展路权、湘鄂二省租税征收权,听彼限制。蔑视四省之民意,断送四省之主权。于是始则有湘鄂人争之不得,粤人又争之亦不得。最终乃有川人奋起力持,设保路同志会。誓要求政府取消借款契约,收回川汉铁路国有成命,听归商办。始事以来,坚韧不懈,以与政府相抗着,已二阅月。其意志之强固,毅力之宏大,迥非湘鄂粤人所能及(羞死湘鄂粤人)"。(作者按:原文如此)。(二)保路风波,使吾民知"伪立宪"之不可信,清廷政府之"不足恃"。

"数年来,彼辈所戴伪立宪之假面。遂由是一旦脱去,毫无顾忌。吾民处此而犹信其能节制淫威,尊重舆论,保护吾侪权利,盖不为迷梦,已不可得"。(三)"假使川人潜察政治盛衰倚伏之故,达观世界大势变化推移之数,不复规规于争路,由消极而进于积极。为四万万汉满蒙回藏人民首先请命,以建设真正民权的立宪政治为期。湘鄂粤及各省人同时并发,风起水涌,以与川人同其目的。吾恐数千年充塞天地之专制恶毒,或因此一扫而尽,亦未可知。区区借款夺路之虐政云乎哉!"1911年10月14日宋教仁之论几乎是一大预言。川人保路风潮,果然引燃了鄂人的武昌起义。二千年之专制恶毒帝制家天下终于被推翻,故保路运动其实质是反帝反封建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先声。

尹昌衡被时势浪潮推上了干城英杰的历史地位。

尹昌衡早年如君宪人士一样,救国报国志向坚定,但对清廷尚存幻想。一方面感愤"大陆近沦胥,斯人敢弃捐。国情殊蠢蠢,我志益拳拳"。一方面又誓言:"满腔君国泪,洒尽是何年?"但川人保路运动的残酷斗争,使尹昌衡随"运动"性质的升华而升华。诚如张培爵当年《蜀军政府始末》所记:"四川发难于各省之先,反正于各省之后。......重庆于十月初二宣布独立,建设蜀军政府。成都亦旋于十月初七日反正,建设大汉四川军政府";"培爵于阴历十二月廿日由渝出发,三月初九抵省。即商行营同人,电请尹都督就任正都督之位";"十月十八日成都东较场兵变......幸有尹、罗都督出而戡乱"。由张培爵所写第一手史料可证。尹昌衡虽曾持"忠清立宪"观念,但眼见清廷愚昧而官吏脏暴,在人民惨痛流血现实的警醒下,作为血性男儿的他,不得不奋起反正,保境安民,揭起脱清革命性质的旧民主革命义旗。

尽管尹昌衡并未加入同盟会和国民党,但尹昌衡在武昌起义导火线之保路运动中的功勋实绩是毋庸置疑的。其在辛亥革命中的地位亦不容低估。在新旧交替、乱云飞渡之乱世,尹昌衡亲冒矢石西征,挫败藏独叛乱;又协助北洋政府从外交上挫败英帝国藏独阴谋。其对中华民族领土完整,民族统一之卓越贡献,更是彪炳史册,令人敬仰。

辛亥革命中,事实上形成了早期最广泛的反帝反封建统一战线。志士仁人,在同一大目标下,先是各自为战,然后逐渐联合起来,组织起来,汇成洪流,冲决封建帝制,创立民国。辛亥革命的果实属于中国各阶层人民!尹昌衡是辛亥革命救国志士中的精英。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