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天,把我弄得疲惫不堪。费尔普斯大病初愈,身体依然虚弱,他所遭遇的不幸更加使他易于激怒,惶恐不安。我尽力讲一些我在阿富汗、印度的往事,讲一些社会问题,讲一些能给他消愁解闷的事,来使他开心,但都无济于事。他总是对那份丢失的协定念念不忘,他惊异着,猜测着,思索着,想知道福尔摩斯正在做什么,霍尔德赫斯特勋爵正在采取什么措施,明天早晨我们会听到什么消息。夜深之后,他由激动变得痛苦异常。
“你非常信赖福尔摩斯吗?”
“我亲眼见他侦破了许多出色的案子。”
“可是他还从未侦破过像这样毫无头绪的案子吧?”
“错了,我知道他解决过比你这件案子线索还少的案子。”
“但不是关系如此重大的案子吧?”
“这我倒不清楚。但我确实知道,他曾为欧洲三家王室办过极其重要的案子。”
“你很了解他,华生。他是一个如此不可思议的人物,我永远也不知如何去理解他。你认为他有希望成功吗?你认为他能侦破这件案子吗?”
“他什么也没说。”
“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正好相反。我曾经注意到,他失去线索的时候总是说失去了线索。在他查到一点线索而又没有十分把握的时候,他就特别沉默寡言。现在,我亲爱的朋友,为了这件事使自己心神不安,于事无补,我劝你快上床安睡,明天早上不管消息好与坏,都能精神饱满地去处理。”
我终于说服我的同伴接受了我的劝告,但我从他激动的神态看出,他是没有希望安睡的。确实,他的情绪也影响了我,我也在床上辗转反侧,不能入睡,仔细思考这个奇怪的问题,作了无数的难以成立的推论。福尔摩斯为什么留在沃金呢?为什么他要哈里森小姐整日留在病房里呢?为什么他如此小心谨慎,不让布里尔布雷的人知道他打算留在他们附近呢?我绞尽脑汁竭力寻找符合这一切事实的解答,最后才渐渐入睡。
我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七点钟了,便立即起身到费尔普斯房里。他面容憔悴,一定是彻夜未眠。他第一句话就问福尔摩斯是否已经回来。
“他既然答应了,”我说道,“就一定会准时回来的。”
果然,八点刚过,一辆马车疾驰到门前,我的朋友从车上跳下来。我们站在窗前,看到他左手缠着绷带,面色严肃而苍白。他走进宅内,过了一会儿才来到楼上。
“他似乎精疲力竭了。”费尔普斯喊道。
我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对。“毕竟,”我说道,“这件案子的线索可能还是在城里。”
费尔普斯呻吟了一声。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说道,“可是我对他回来抱有那么大的希望。不过,他的手昨天并没有受伤。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福尔摩斯,你没事吧?”我的朋友走进屋内时,我问道。
“唉,这不过是由于我手脚笨拙,擦伤了点皮。”他一面点头向我们问候,一面回答道,“费尔普斯先生,你这件案子与我过去侦办过的所有案子相比,确实是最隐秘的了。”
“我怕你对侦破这案子已经灰心了。”
“这是一次十分奇特的经历。”
“你手上的绷带就说明你曾经冒险,”我说道,“你能不能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
“等吃过早餐再说吧,我亲爱的华生。别忘了今天早晨我赶了三十英里路。大概,我那份寻找马车的广告还没有回音吧?好了,我们不能指望一切都顺利。”
餐桌已经准备好了,我刚要按铃,赫德森太太就把茶点和咖啡送来了。几分钟以后,她又送上三份早餐,我们一齐就坐,福尔摩斯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我好奇地望着他,费尔普斯闷闷不乐,垂头丧气。
“赫德森太太很善于应急,”福尔摩斯把一盘咖喱鸡的盖子打开说道,“她会做的菜有限,可是像苏格兰女人一样,这份早餐做得很好。华生,你那是什么菜?”
“一份火腿加蛋。”我答道。
“太好了!费尔普斯先生,你喜欢吃什么,咖喱鸡还是火腿加蛋?要不然,就请你吃你自己那一份吧。”
“谢谢你,我什么也吃不下去。”费尔普斯说道。
“啊,来吧!请吃一点你面前那一份。”
“谢谢你,我确实不想吃。”
“好,那么,”福尔摩斯调皮地眨了眨眼,说道,“我想你不会拒绝我的好意吧?”
费尔普斯刚一打开盖子,就突然发出一声尖叫,面色像菜盘一样苍白,呆望着盘内。原来盘内放着一个蓝灰色小纸卷。他一把抓起来,直愣愣地看着,然后把那纸卷按在胸前,高兴得尖声喊叫,在室内如痴如狂地手舞足蹈起来,然后倒在一张扶手椅中。他由于过分激动而虚弱不堪。为使他不至昏厥,我们只好给他灌了一点白兰地。
“好啦!好啦!”福尔摩斯轻轻拍着费尔普斯的肩膀,安慰地说道,“像这样突然把它放到你面前,实在是太坏了,不过华生会告诉你,我总是忍不住想把事情做得带点戏剧性。”
费尔普斯抓着福尔摩斯的手吻个不停。
“上帝保佑你!”他大声喊道,“你挽救了我的荣誉。”
“好啦,你知道,这也关系着我自己的荣誉。”福尔摩斯说道,“我应该请你放心,我办案失败,和你受托失信一样,都是不愉快的。”
费尔普斯把这份珍贵文件揣进他上衣里面贴身的口袋。
“我虽不想打扰你吃早餐,可是我是迫切想知道你是怎样把它找到的,在哪里找到的。”
福尔摩斯喝完一杯咖啡,又把早餐吃完,然后站起身来,点上烟斗,坐到椅子上。
“我说我先做了些什么,后来又是如何着手去做的。”福尔摩斯说道,“从车站和你们分手后,我就悠然自得地徒步经过优美的萨里风景区,来到一个名叫里普利的小村落,在小客店里吃过茶点,然后灌满水壶,口袋里装了一块夹心面包,做好了一切准备。直到傍晚,我才又返回沃金,当我来到布里尔布雷旁边的公路时,已是黄昏时分了。
“我一直等到公路上没有了行人,我想,那条公路上行人从来不太多的。于是,我爬过栅栏,来到屋后宅地。”
“那大门日夜都不上锁的啊。”费尔普斯突然喊道。
“不错,可是我特别喜爱这么做。我选择了长着三棵枞树的地方,在这些枞树掩蔽下,走了过去,屋子里没有一个人能看到我。我潜伏在旁边的灌木丛中,从一棵树匍匐前进到另一棵,我裤子膝盖破成这样就是证明,一直爬到你卧室窗户对过去的那丛杜鹃花旁边。我在那儿蹲下来,等候事情的发展。
“你房里的窗帘还没有放下,我可以望见哈里森小姐坐在桌旁看书。当她合上书关牢百叶窗退出卧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一刻了。
“我听到她关门,清楚地听到她用钥匙锁门的声音。”
“钥匙?”费尔普斯突然喊道。
“是,我事先吩咐哈里森小姐,在她就寝时,从你的卧室外面把门锁上,并且亲自拿着钥匙。她完全按照我的话执行了,肯定地说,要是没有她的合作,你就不会找到你上衣口袋中的那份文件了。她离开后,灯也熄了,我依旧蹲在杜鹃花丛中。
“夜色晴朗,但守候起来仍然是令人厌烦的。当然,我的激动心情,就如同渔家躺在河边守候鱼群一样。不过,时间等得非常久。沃金教堂的钟声一刻钟一刻钟地响着,我不止一次地想,也许不会发生什么事了。可是,终于在凌晨两点钟左右,我突然听到拉开门闩和钥匙转动的响声。顷刻间,供仆役出入的门开了,约瑟夫·哈里森先生在月光下走了出来。”
“约瑟夫?!”费尔普斯突然喊道。
“他光着头,披着一件黑斗篷,以便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立即把脸蒙上。他蹑手蹑脚地接近窗户,将一把长薄片刀插入窗框,拨开窗闩。然后他撬开窗户,又把刀子插进百叶窗缝中,把百叶窗打开了。
“我从藏身的地方可以看清室内的情况和他的一举一动。他点燃壁炉台上的两支蜡烛,动手卷起门旁地毯的一角,弯腰取出一块小方木板,那是供管道工修理煤气管道接头时用的。这块木板盖着丁字形煤气管接头,有条给厨房供煤气用的管子通往楼下厨房。约瑟夫从这隐蔽之处取出一小卷纸来,把木板重新盖好,又把地毯铺平,吹熄了蜡烛。因为我正站在窗外守候他,他一下子撞进我怀里。
“啊,约瑟夫先生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凶悍得多!他拿刀向我扑来,我不得不再次抓住他,在我占上风之前,我指节让刀划伤了。在我们结束搏斗之后,他由于仅能用一只眼看人,看起来像个凶犯,可是他听从了我的劝告,把文件交了出来。我拿到文件,便放他走了。不过,我今早给福布斯发了一份电报,把详情都告诉他了。如果他动作麻利,能抓住他要捉的人,那就太好了。可是如果像我预料的那样,他赶到那里人已经逃走了,说不定,那政府还巴不得呢。我想,霍尔德赫斯特勋爵、珀西·费尔普斯先生都宁愿这件案子不经法庭审理才好呢。”
“我的天啊!”我们的委托人呻吟道,“难道在我极其痛苦的十个星期中,这份失窃文件始终和我一起在那间屋子里吗?”
“确实如此。”
“那么约瑟夫,约瑟夫是一个恶棍和盗贼了!”
“恐怕约瑟夫是一个比他外表看来更阴险、更危险的人物。从他今早对我所说的话来看,我推测他在股票交易中亏了血本,为了转运气,什么坏事都做得出来。他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一逮到机会,他既不顾他妹妹的幸福,也不考虑你的名誉。”
珀西·费尔普斯坐回他的椅中,说道:“我的头都昏了,你的话使我更加晕头转向。”
福尔摩斯说教似的指出:“你这件案子最主要的困难之处,就在于线索太多。极重要的线索被毫不相干的迹象遮盖了。我们只要从众多的事实中,甄别挑选出主要的,就能按顺序把它们串起来。我开始对约瑟夫产生怀疑,主要是因为你曾打算在失窃的那天晚上和他一起回家,我很自然想到他必然会来找你,因为他对外交部很熟悉,又是顺路。后来,我听你说有人急于潜入那间卧室。
“我想,只有约瑟夫才可能把东西藏在那间卧室里。你曾对我们说过,那天你和医生一起回到卧室时,是怎样让约瑟夫搬出卧室的。那时,我的怀疑就变成了肯定。特别是头一夜没有人陪你住,就有人企图潜入室内,这说明这位不速之客对房内的情况很熟悉。”
“我是多么有眼无珠啊!”
“我侦破这件案子的事实经过是这样的:约瑟夫·哈里森从通向查尔斯街的那个旁门走进外交部,因为他熟悉路,所以在你离开办公室时,他直接闯进去,发现那里一个人也没有,立刻按起电铃来。正当他按铃时,他发现了桌上的文件。一瞥之间,他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得到一份极有价值的国家文件,他把它装入口袋里扬长而去。正如你所回忆的那样,过了几分钟打盹刚醒的看门人才提醒你注意铃声,这一点时间足够盗贼逃跑了。
“他乘第一班车回到沃金,检查了赃物,肯定了它的价值,便把那份协定藏到他认为非常安全的地方,企图一两天内取出,送到法国大使馆或他认为任何可以出高价的地方。你突然返回家,让他措手不及,他被迫从那间卧室搬了出来。
“从那时以后,屋里一直至少有两个人在,使他再也无法拿出他的珍宝。这种情况简直使他急得发疯。不过他终于逮到了机会。他设法潜入室内,可是你没有睡熟,他的计划失败了。
“你也许还记得,那天晚上你没有服用平常吃的那种药。”
“我记得。”
“我想,他一定在药里做了手脚,他相信你一定会毫无知觉了。当然,我知道,不管什么时候,只要还有机会,那他还是要再去试试的。你离开卧室自然是他不可错过的大好机会。我让哈里森小姐整日待在屋里,为的是使他不能趁我们不在时先下手。一方面,我要让他误认为没有危险;另一方面,正如刚才说过的,我要监视着卧室内的动静。我早就知道文件多半是藏在卧室里,但我不愿拆开所有的地板和壁脚去搜寻它。我让他自己从隐藏之处拿出来,这样我就省了许多麻烦。你们还有什么地方不明白吗?”
“第一次他本来可以从门里进去,为什么偏要撬窗户呢?”我问道。
“从门里进他得绕过七间卧室,另外,他从窗户却可以毫不费力地跳进草坪。还有什么问题吗?”
“你不认为,他有行凶的企图吗?那把刀子只能做凶器用啊。”费尔普斯问道。
“可能是这样。”福尔摩斯耸耸双肩回答道,“我只能肯定地说,约瑟夫·哈里森先生绝对不是一个肯发善心的君子。”
最后一案
我怀着沉痛的心情提笔写下这最后一案,记录我朋友福尔摩斯杰出的天才。从“血字的研究”第一次让我们相遇在一起,到他介入“海军协定”一案。由于他的介入,防止了一场严重的国际纠纷。尽管我写得并不连贯、不具体,但我总是竭力把我和他共同的奇特经历记载下来。我本来打算只写到“海军协定”一案为止,绝口不提那件造成我一生惆怅的案件。
两年过去了,这种惆怅却丝毫未减。然而,最近詹姆斯·莫里亚蒂上校发表了几封信,为他已故的兄弟辩护。我无从选择,只能把事实真相如实地公之于众。我是唯一了解全部真相的人,并确信时机已到,再隐瞒已没有什么用处了。
据我所知,报纸上对此事只有过三次报道:第一次,见一八九一年五月六日《日内瓦杂志》;第二次,见一八九一年五月七日英国各报刊载的路透社电讯;最后一次,就是我上面提到的几封信,那是最近才发表的。第一次报道和第二次报道都过分简略,而最后一次,是完全歪曲事实的。我有责任把莫里亚蒂教授和福尔摩斯之间发生的事实真相第一次公之于众。
读者可能还记得,自从我结婚及婚后开业行医以来,福尔摩斯和我之间极为亲密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变得疏远了。
当他在侦办案件过程中需要个助手时,依然不时来找我,不过这种情况变得越来越少了。我发现,在一八九○年,我只记载了三件案子。这一年冬天和一八九一年初春,我从报上看到福尔摩斯受法国政府的邀请,侦办一件极其重要的案子。我接到了福尔摩斯两封信,一封是从纳尔榜寄来的,另一封是从尼姆寄来的。我猜想他一定要在法国逗留很长时间。然而,一八九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晚间,我竟意外地见到他走进我的诊室。尤其使我吃惊的是,他看来比平日更为苍白和瘦削。
“是的,我近来把自己搞得过于疲惫了,”他看到我的神情,不等我发问,抢先说道,“最近我有点儿吃紧。你不反对我把你的百叶窗关上吧?”
我用以阅读的那盏灯,摆在桌上,室内仅有这点灯光。福尔摩斯顺着墙边走过去,把两扇百叶窗关了,把插销插紧。
“你是害怕什么东西吧?”我问道。
“对,我害怕。”
“怕什么?”
“怕汽枪袭击。”
“我亲爱的福尔摩斯,怎么回事?”
“我想你是非常了解我的,华生,你知道我并不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可是,如果你危险临头还不承认有危险,那就是有勇无谋了。能不能给我一根火柴?”福尔摩斯抽着香烟,似乎很喜欢香烟的镇静作用。
“很抱歉,这么晚来打扰你。”福尔摩斯说道,“我还必须请你破例允许我现在从你花园后墙翻出去,离开你的住所。”
“可是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呢?”我问道。
他把手伸出来,我借着灯光看见他两个指关节正在出血。
“你看,这并不是无中生有吧。”福尔摩斯笑道,“这是实实在在的,甚至可以把人的手弄断呢。尊夫人在家吗?”
“她去拜访朋友了。”
“真的!就剩你一个人吗?”
“是的。”
“那么我正好可以向你提出,请你和我一起到欧洲大陆去做一周旅行了。”
“到什么地方?”
“啊,什么地方都行,我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