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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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恐怖谷(3)

庄园的建筑是由三角形石块堆砌起来的,上面镶嵌着宝石状的格窗,依然保留着它十七世纪初始建时的模样。原来的两条用于护卫其富于尚武精神的先辈的护城河,外河早已干涸,如今成了菜园。那条环绕着庄园的内河依然存在,虽然现在只有几英尺深了,但宽度却还有四十英尺。河水潺潺流经这里,蜿蜒不绝,因此,尽管水流浑浊,却不似沟堑死水那般不卫生。庄园建筑底层的窗户离水面只有一英尺左右。

通向庄园的必经之路是一座吊桥。吊桥的铁链和绞盘早已生锈、断裂。然而,这座庄园的新主人却精力充沛,把吊桥修葺一新。它不但可以吊起,而且事实上是每天晚上都会吊起,早晨又放下去,使之恢复了封建时期的旧貌,每当夜晚降临,这里就变成了一座孤岛--这一事实是与这个即将轰动整个英国的案件直接有关的。

这座庄园在道格拉斯买下它之前就已经多年没有人住了,随时都有可能荒废坍塌成一堆引人注目的废墟。这个家庭只有两口人:约翰·道格拉斯和他的夫人。无论从性格还是人品方面说,道格拉斯都可谓不同寻常。他五十岁左右,下巴宽大,面容粗犷,蓄着灰白胡子,一双灰眼睛十分敏锐,体形瘦高而健壮,丝毫不减壮年时的气派。他总是乐观大度、和蔼可亲。但是从他不拘礼节的举止中似乎看得出,他体验过远远低于苏塞克斯郡社会阶层的生活。

然而,尽管那些颇有教养的邻居们对他投以好奇而谨慎的眼光,但由于他慷慨大方地捐资当地的福利事业,积极参加他们的烟火晚会和其他盛大集会,再加上他嗓音浑厚圆润,颇受大家喜爱,又常常应邀献上一首动听的歌曲,所以道格拉斯很快便在村民中大受欢迎。他看上去很有钱,据说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做过金矿生意。在与他本人以及他夫人的交谈中,人们了解到,道格拉斯曾在美国生活过一段时间。

道格拉斯的慷慨大方和平易近人给人们留下了好印象,而他那临危不惧、举重若轻的品质更提高了他的声望。尽管他不是一个很高明的骑手,但每次狩猎他都应邀参加,不仅凭着他的决心坚持到底,而且在强大的对手面前他毫不退缩。有一次教区牧师的住宅起火,本地的消防队都已宣告无法扑救,可他却无所畏惧地冲进火海,抢救财物,从而名声大振。因此,尽管约翰·道格拉斯来到此处还未满五年,却已是声名显赫的人物了。

虽说按照英国人的习惯,人们很少未经介绍就去拜访一个迁来本地的异乡人,但他的夫人却也得到了相识者的爱戴。尽管她并不喜欢交际,生性孤独,只是一心照顾丈夫,料理家务。传闻她是一个英国女子,和道格拉斯先生在伦敦相识,那时他正在鳏居。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身材高挑,肤色较深,体态苗条,比她丈夫年轻二十岁。年龄上的差距似乎并不影响他们美满的家庭生活。

然而,据那些深知内情的人透露,他们之间的相互信任并非完全是不设防的,因为与其说道格拉斯夫人不愿提及她丈夫过去的生活,还不如说她其实一无所知。少数观察敏锐的人曾注意到并议论说,道格拉斯太太有时显得过分焦虑,每当她丈夫回家过迟的时候,她就表现出极度不安。平静的乡村容易滋生出流言飞语,庄园女主人这一弱点当然也不可避免地成为人们的话题。而案发之后,这件事就在人们的各种猜测中被赋予了特殊意义,从而显得格外重要。

可是还有一个人,说实话,他不过是偶尔在庄园里小住,但由于这件奇案发生时他也在场,因此在公众的视线中,他的名字就特别惹眼了。他叫塞西尔·巴克,是汉普斯特德郡黑尔斯洛基市人。

塞西尔·巴克身材高大而灵活,在伯尔斯通的大街上人人都认识他,因为他经常出入庄园,颇受庄园主人的欢迎。人们对塞西尔·巴克的关注,主要在于他是道格拉斯先生在伦敦时的旧友,也是唯一对道格拉斯鲜为人知的过往生活有所了解的人。巴克无疑是个英国人,但据他自己说,他与道格拉斯是在美洲初次相识的,而且后来关系密切,这是显而易见的。看来巴克是一个富翁,而且是个众所周知的光棍。

论年龄,他比道格拉斯年轻得多,最多四十五岁。他身材高大、膀大腰圆,像一个职业拳击手。那粗黑浓密的眉毛下是一双目光如炬的黑眼睛,即使不靠他那双本领高强的大手,也能在众多敌手中冲出重围。他不爱骑马,也不热衷打猎,总是叼着一只烟斗,在这乡下古镇里转来转去。不然他就与主人一起出去兜风,主人不在时就与女主人驱车出游,一起欣赏这优美的乡村景色。

“他是一个慷慨大度、性情随和的绅士,”管家艾姆斯说,“不过,天啊,我可不敢冒犯他!”巴克与道格拉斯交往甚密,与道格拉斯夫人的关系也非同一般--这种友谊似乎不止一次地惹恼她那位丈夫,这连她家里的仆人们也看得出。这就是祸端发生时,这个家庭中的第三个人物。

老宅子里还住着另外一些人,不过只提一提艾姆斯和艾伦太太就足够了--大管家艾姆斯是个受人尊敬、一丝不苟而又能干的人;而艾伦太太则身材健硕、开朗乐观,为女主人分担了不少家务活。其余六个仆人就与一月六日晚上的事件无关了。

那天夜里十一点四十五分,当地的警局里接到了第一次报案。这个警局的负责人是来自苏塞克斯保安队的威尔逊警官。当时,情绪激动的塞西尔·巴克冲向警察局的大门,拼命地敲警钟。“庄园里发生了惨案,约翰·道格拉斯被人杀害了。”他上气不接下气地报了案,又匆匆回到了庄园。威尔逊警官是在几分钟后赶到庄园的,那时时间刚过十二点。此前,他已向苏塞克斯郡当局紧急报告了当晚发生的重大案件。

威尔逊警官到达庄园时,发现吊桥已经放下,房间里灯火通明,庄园中陷入一片混乱,在场的人无不惊慌失措。大厅里,面色苍白的仆人们彼此紧挨地站着,惊恐万状的管家站在过道里,不断地搓着双手,只有塞西尔·巴克看起来还比较镇定。他打开走廊尽头的大门,示意警官走进来。这时,伍德医生也赶到了,他是个活跃的开业医生,非常能干。三个人一起走进了这不幸的房间,惊慌失措的管家也紧随其后,并顺手关上了门,以免那些女仆们看到这触目惊心的场面。

死者仰面平躺在屋子中央,四肢摊开,身上穿的粉红色晨衣下还有一件睡衣,赤脚穿着一双毡拖鞋。医生在他身旁跪下来,将桌上的一盏油灯端在手里,只看了一眼,就明白已经无法救治了。受害者伤势惨重,胸口上横着一把形状奇特的武器:一支火枪,枪管在离扳机前一英尺的地方被锯断了。两个扳机用铁丝捆在一起,同时发射,能造成更大的杀伤力。而且显然射程非常短,全部火药都喷到了死者的脸上,头部几乎被炸得粉碎。

乡村警官也无能为力,他感到困惑不安,甚至无法承受这忽然降临在自己身上的重大责任。“什么也不要动,等上边派人来。”他惊恐地凝视着那可怕的头颅,低声说道。

“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动过任何东西,”塞西尔·巴克说,“我保证,这里的一切完全和我发现时的一模一样。”

“惨案发生的时候是几点?”警官说着从怀里掏出了笔记本。

“刚过十一点半,我还穿着外衣。听到枪声时,我正在卧室的壁炉旁取暖。那声音不大--像是被什么东西捂住了似的。我跑下楼来到那间屋子里也不过半分钟的工夫。”

“当时门开着吗?”

“是开着的。可怜的道格拉斯就跟现在一样躺在那儿。他卧室里的桌子上放着一盏灯,几分钟后,我才把它点上了。”

“你没有看见其他人?”

“没看见。后来我听见道格拉斯太太从楼上走下来,就连忙跑过去把她拦住了,以免她看见这可怕的景象。艾伦太太也来了,她搀走了夫人。艾姆斯赶来后,我们又重新回到那间屋子里。”

“可我肯定听说过,吊桥在夜里都是吊起来的。”

“是的,在我把它放下之前,桥一直是吊起来的。”

“那么凶手如何逃走呢?这不可能!道格拉斯先生准是自杀的。”

“一开始我们也是这样想的,可是你看!”巴克把窗帘拉开,一扇玻璃长窗已经完全打开。“再看看这儿!”他把灯拿低了些,照着木窗台上的一片血迹,像是长靴留下的鞋印,“有人在事发之后曾经站在这里。”

“你是说有人蹚过了护城河吗?”

“正是!”

“那么,如果你在听到枪声后半分钟内就赶来了这里,罪犯一定还在护城河里。”

“我对此毫不怀疑。我的天,当时我要是跑到窗前就好了!可正如你看到的那样,窗户被窗帘遮住了,所以我没有想到这点。接着我听到了道格拉斯太太的脚步声,我必须阻止她走进这间屋子,否则她一定会被吓晕过去。”

“这太可怕了!”医生看着炸碎的头颅和尸体四周的血迹说道,“自从伯尔斯通火车撞车事件以来,我还没见过这么重的伤。”

“可是,我看,”这位来自乡下的警官,他的思维还停留在想那扇洞开的窗户上,“你说有一个人蹚过护城河逃走,这点没错,不过我有个疑问,既然吊桥已经吊起来,他又是怎么溜进来的呢?”

“啊,问题就出在这。”巴克说道。

“吊桥是什么时候吊起来的呢?”

“下午六点左右。”管家艾姆斯说。

“我听说,”警官说道,“吊桥通常在日落时吊起来。那么这个季节的日落时间应该是下午四点半左右,而不是六点。”

“道格拉斯太太请了客人来喝茶,”艾姆斯说道,“客人没有离开之前我是不能拉起吊桥的。后来,是我亲手拉起了吊桥。”

“这么说,”警官说道,“如果有人要从外面溜进来--倘若真是这样--那他们必须在六点钟以前通过吊桥进来,而且一直藏身于某处,直到十一点钟以后道格拉斯先生走进屋中。”

“正是如此!道格拉斯先生每天晚上都会巡视庄园四周,最后察看房间里灯是否关上。这样他就来到了这个房间。那个人正在这里等他,于是向他开了枪,之后丢下火枪,从窗口逃跑。我想事情就是如此,这样才能解释我们现在看到的实际情况。”

警官从死者身边的地板上拾起一张卡片,上面用钢笔潦草地写着两个大写字母“V.V.”,下面写着“341”这个数字。

“这是什么?”警官举起卡片问。

巴克好奇地看着卡片,说道:“我以前从没见过这个,这一定是凶手留下来的。”

“V.V.,341。我一点也不明白这指的是什么。”

警官的手中,卡片被来回地翻转着。“V.V.代表什么?也许是某个姓名的开头字母。伍德医生,你发现了什么吗?”

壁炉前的地毯上放着一把大号铁锤,是工匠们用的铁家伙。

塞西尔·巴克指了指壁炉台上的铁钉盒子,说:“昨天道格拉斯先生用它来挂油画,我亲眼看见他站在椅子上把这张画挂到墙上去。铁锤就是这么来的。”

“我们还是把铁锤放回原处吧,”警官茫然不解,用手搔着头发说道,“这件事情的真相恐怕只有最高明的警探才能弄明白了。还是等伦敦的警探来处理吧。”他举起那盏灯,绕着屋子慢慢走着。

“瞧!”警官兴奋地把窗帘拉向一旁,“窗帘是什么时候被拉上的?”

“那个时侯刚点起灯,”管家回答道,“大概是下午四点钟。”

“一定有人曾经藏在这儿,”警官把灯放低了些。墙角处,长筒靴子留下的泥印清晰可见。

“我想你是对的,巴克先生,你的推测得到了证实。看来凶手是在吊桥还没吊起来之前溜进屋里来的,时间大概是下午四点到六点之间。他首先看到的就是这间屋子,因为他找不到藏身之处,就躲在了窗帘后面。这样看来事情就一目了然了,凶手其实是要实施盗窃,可是不巧被道格拉斯先生发现,于是就对他下了毒手,然后逃之夭夭。”

“我也是这么想的,”巴克说道,“但是,我们现在何不趁凶手还没走远,赶快封锁镇子,而不是在这白白浪费时间。”

警官想了一会儿说:“早晨六点之前没有火车,所以他不可能乘火车逃走。如果他穿着湿淋淋的裤子走在路上,也显得古怪,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无论如何,在其他警务人员赶到之前,我不能离开这儿。但我认为,在案情水落石出之前,你们也最好别离开。”

伍德医生走过去拿起那盏灯,仔细地检查起尸体来。

“这是什么标志?”他问道,“和案子有什么联系吗?”

尸体的右臂直至肘关节处从晨衣下显露出来。在接近前臂中间的地方,有一个褐色的奇特标志:一个三角形套在圆形里,线条的痕迹是凸起的,衬着灰白色的皮肤显得异常醒目。

“这不是普通的文身图案,”伍德医生透过眼镜,目光紧盯着标志说,“我从没见过这种标志。这个人曾经烙过烙印,像牲口一样被烙上标志,这代表了什么?”

“我无法断定这标志意味着什么,不过,十年来我不止一次地看见过他胳膊上的这个标志。”塞西尔·巴克答道。

“我也见过,”管家说道,“每次主人挽起衣袖时,我都能见到那个标志。我一直不明白那代表什么。”

“好吧,这和案情没什么关系,”警官说道,“但这事确实古怪。每件与案子有关的事儿都这么奇怪。喂,又发现什么了?”

管家指着那只手臂惊呼一声,喘着粗气说:“他们拿走了他的婚戒!”

“什么?”

“没错,真的拿走了!那枚纯金结婚戒指一直戴在主人右手小指上,上面还套着一枚带有天然块金的戒指,中指上戴的是盘蛇形戒指。现在您瞧,天然块金戒指和盘蛇形戒指都还在,结婚戒指却不翼而飞了。”

“一点儿也没错。”巴克说道。

“你是说那枚结婚戒指一直戴在另一枚戒指下面?”警官问道。

“始终如此。”

“那么这个凶手,或者无论是谁,首先摘掉了你说的这枚天然块金戒指,然后取下结婚戒指,再把那枚块金戒指戴回去?”

“是这样。”

这位可敬的乡村警官摇了摇头,说道:“依我看,这个案子最好还是交给伦敦的警方去办吧,越快越好。怀特·梅森是个头脑灵活的人,本地发生的案件还没有他办不了的,他很快就会赶来帮助我们了。不过我想,我们都希望伦敦方面尽快派人来,把事情彻底调查清楚。但无论如何,我很抱歉,像这样棘手的案子,对于我这样的警察来说实在是无能为力的。”

四 黑暗

凌晨三点,苏塞克斯的侦探长接到伯尔斯通警官威尔逊的紧急报告后,连夜乘坐一辆轻便单马马车从总部赶来,那匹马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他通过清晨五点四十分的火车,将报告送到了苏格兰场。中午十二点,他已经到伯尔斯通车站迎候我们了。怀特·梅森先生性情和善、温文尔雅,身上是一件宽大的花呢外套,红润的脸上胡须刮得干干净净。他身体健壮,两条强壮有力的腿微微向内侧弯曲,脚上踏着一双带扣绊的高帮靴子,显得精神抖擞。他看起来身材矮小,像个农夫或是退休的猎场看守人,无论他像什么人都行,但就是不像地方警署中典型的刑事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