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通鉴载道:司马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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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舍命废新法(2)

四月六日,王安石在金陵逝世。对司马光大废新法,他一直处之淡然,但听说免役法也被废了时,愕然失声曰:“亦罢及此乎?”沉默良久,说:“此法终不可罢也。”[11]现在他走了,司马光给吕公著写便签说:

介甫文章节义过人处甚多,而性不晓事而喜遂非,致忠直疏远,谗佞辐辏,败坏百度,以至于此。今方矫其失,革其弊,不幸介甫谢世,反复之徒必诋毁百端。光意以谓朝廷宜优加厚礼,以振起浮薄之风,苟有所得,转以上闻,不识晦叔以为如何?更不烦答以笔札,扆前力主张,则全仗晦叔也。

(《长编·卷二百七十四·元祐元年四月癸巳》)

他给了吕公著一个“优加厚礼”的原则,委托其全权处理。“诏再辍视朝,赠太傅,推遗表恩七人,命所在应付葬事。”(同上)司马光给了王安石应有的哀荣,显示了一个政治家的气度,但他关注的重点是“反复之徒必诋毁百端”。他可以对死去的王安石宽宏大量,却不可饶了活着的新法派人物,即他在上述便签中所说的“谗佞”。在吕惠卿和章惇被驱出朝廷后,五月初,韩缜也终被扳倒,“三奸”全部除净,于是以吕公著为次相,韩维为副相。章惇被贬时,已任范纯仁为同知枢密院事,李清臣、吕大防分别为尚书左、右丞。至此,八名执政中,保守派占了六名,掌控了政府和枢密院。

然而,役法问题不可能因权力斗争的胜利而自然解决,要真正施行,还得详定。苏辙、王陶等上疏涉及到许多具体问题。比如:熙宁前,一县差役一千余人,行免役后三减其一;官员养马,差役时一官养五匹以上,饲料、人工全由役人承担,行免役后,一官只一匹马,役人拿工资,饲料费由公家承担;新官上任要修整房子和置办“行头”,所差役人和所征木头等材料多出一倍以上,多者被留作私用,而免役法规定官宅雇工整修,不可差役征物;官员迎送,最远有数千里,过去差人很多又不给盘缠,多逃亡,免役法规定只派两人,公给盘缠。因此,应并取免役、差役之便民处参用。

苏辙的言论尤其让司马光讨厌。他上疏说:复差役后,“贪官暴吏私窃以此相贺。何者?……今耕稼之民,性如麋鹿,一入州县,已自慑怖。而况家有田业,求无不应,自非廉吏,谁不动心?妄意朝廷既行差役,凡百侵扰,当复如旧。访闻见今诸路此弊已行,臣恐稍经岁月,旧俗滋长,役人困苦,必有反思免役之便者”[12]。司马光说复差役,“道路农民迭相庆贺”,苏辙这番话等于打了司马光一耳光。

再说苏轼,本是役法详定所成员,开始请假不上班,司马光就很不满意,谁知上班后更让他恼火。对司马光尽废免役的做法,他讽刺说:“相公此论,故为鳖厮踢(鳖相互踢)。”司马光不解,问:“鳖安能厮踢?”苏轼说:“是之谓鳖厮踢。”司马光终于明白,他是说尽废免役像“鳖厮踢”一样不可能。苏轼提出免役、差役择善参用,官赠空地以雇衙前的新思路。司马光勃然作色,不让再讲。苏轼说:“昔韩魏公(琦)刺陕西义勇,公为谏官,争之甚力,魏公不乐,公亦不顾。轼昔闻公道其详,岂今日作相,不许轼尽言耶?”司马光“不悦而罢”[13]。回到学士院,苏轼边脱官帽,边连声说:“司马牛!司马牛!”此事遭到追随司马光的台谏官交相攻击。苏轼连章请辞详定司,准。

对此,朱熹评论说:“温公(司马光)忠直,而于事不甚通晓,比如争顾(雇)役法,七八年来争去争来只争这一事。他只盯着一个理,要是让老百姓掏腰包,就是不合理,就得废除。其实他不知道,百姓对顾役法还是很认同的。”[14]

新法废尽,油干灯灭

在苏轼辞职时,病卧一百三十余天的司马光病情好转。五月十二日,他在儿子司马康的搀扶下朝见了高太后和小皇上,但足疮未愈,不能跪拜。高太后恩准其三日一到政事堂议事。议啥?役法是一个跳不过去的坎。匆忙复差役不仅使其原有弊端死灰复燃,而且产生了新的问题。比如,所差之人初次见官,就有被索钱一二十贯的。因官员用惯了原雇之人,新来的差役不熟悉工作,便百般凌辱,逼迫他“自愿”雇原差代替。按司马光说的两人私下议价,原差于是漫天要价。苏辙上疏要求朝廷下令监督查处,没有回应。司马光一直以为废免役的敕令大意已善,小的疏略可边执行边纠正,现在不得不出来补漏洞了。六月二十八日,他上《乞申明役法劄子》,共七条,其中四条纠偏,三条是修正自己原先的意见:定差人数不一定非按旧法,由州县根据情况自定报批;官户、僧道、单丁、女户出免役钱的问题,不是说月入十五贯、岁收百石就非收不可,达不到三等户标准的不收;被差役人雇人代役,工资不得超过原官雇数目。除此外,并依二月六日敕令施行。他想以此来结束役法的争论,高太后也按他的意见再次下了诏,但夹生饭还是夹生饭(司马光死后六年,役法才定下来,免役、差役参用)。

司马光要除的“四害”还剩两“害”,一是将兵法,二是与西夏的领土争端。

从根上说,将兵法是范仲淹的发明。宋代重文抑武,军队实行更戍法,频繁零散调动,兵不知将,将不知兵,屡战屡败。仁宗时范仲淹镇守延安,将一点六万军队打破建制分为六将,训战合一,每战必胜。王安石变法,范仲淹的老部下蔡襄据此创将兵法。将成为宋军的基本作战单位,每将三千至一万人,由一主一副两员将领统领,从而精干了部队,提高了战斗力。尽管这与王安石关系不大,因是新法,司马光也将其废了。

关于宋夏战争由来,前已述,只说神宗改消极防守为主动进攻后,虽有灵州、永乐之惨败(第三十二章),但占领了熙(今甘肃临洮)河(今甘肃临夏)兰(今兰州)的广大地区,控制了横山北侧的重要堡寨,赢得了战略优势。元丰八年(1085)神宗逝世不久,西夏掌权的梁太后也死了,主动向宋进献梁太后所遗马匹和白骆驼,请求归还米脂、兰州等寨,被拒绝。这成了司马光的一大心病。

元祐元年(1086)二月初三日,病中的司马光上《论西夏劄子》[15],提出得地无用论:

臣窃闻此数寨者,皆孤僻单外,难于应援,田非肥良,不可以耕垦,地非以险要,不足以守御,中国得之,徒分屯兵马,坐费刍粮,有久戍远输之累,无拓土辟境之实,此众人所共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