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通鉴载道:司马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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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谁解升官愁(1)

判吏部南曹是个清闲的差遣,例行公事即可。但是,愁城偏困有闲人。愈是公事清闲,司马光愈是愁眉不展,屈野河之败的阴影像一个鬼魂,死死缠住他不肯离去。

他发愁,白发愁上头。有天下班回家,夫人张氏发现他有了白发,便要为他拔掉。他对镜一看,未免唏嘘,作感怀诗曰:

万物壮必老,性理之自然。我年垂四十,安得无华颠。所悲道业寡,汨没无佗贤。深惧岁月颓,宿心空弃捐。视此足自儆,拔之乃违天。留为鉴中铭,晨夕思乾乾。

(《传家集·卷二·初见白发慨然感怀》)

他发出了“所悲道业寡,汨没无佗贤”的叹息,要留着白发以“自儆”。看来,他已慢慢从屈野河之败的阴影中走出来,想用加倍的努力来弥补对恩师的亏欠。然而,一纸新的升迁命令又让他陷入深深的愧疚之中。

沉重的绯袍

司马光判吏部南曹不到一年,升为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

五品服就是绯色官袍,赐,表示提前给你,即六品官穿五品服。穿上绯袍,标志着从常调官进入了非常调官的行列。北宋元丰以前官员分九品,品分正、从,自正四品以降又分上、下二等。绿、绯、紫三色官服是初、中、高三级官员的标志。六品以下着绿,四、五两品着绯,三品以上着紫。宋朝实行“有事用才,平时用资”的干部路线,只要能熬,熬一身绯袍问题不是太大,但要穿上紫袍,那就非有多次越级晋升不可。开封府推官作为知府的主要助手,约相当于市长助理兼法院院长,几乎没有不升官的。朝中两府大臣大多经历过这个岗位。也就是说,司马光得到了一个极有发展前途的肥缺。

宋代官员升降,不像我们今天这样开干部大会宣布命令,对中高级官员(非常调官),都是通进银台司派宦官到官员府邸宣读皇帝敕令,同时在邸报上公布。官员要跪着接旨谢恩。司马光还是第一次享受这一待遇,在宦官宣读完敕令后,他竟然没有谢恩,更不敢接那件绯色官袍,冒出一句“臣不敢受”。宦官只好留下敕令和官袍走了。

升官、发财是士大夫的两大幸事。司马光不是视功名利禄如粪土的“处士”,曾写下“男儿努力平生志,肯使功名落草莱”的诗句。此时,他并非故作清高,而是真的感到受之有愧。屈野河之败,众皆受贬,唯我幸免,亏欠感还未完全消逝,又赐五品服,这是自己现在该得的吗?等于在尚未封闭的心理伤口上又撒下一把盐。他心痛,痛得难以化解。可又有谁能理解呢?从来只有为不升官发愁的,没有为升官发愁的。

他想到了父亲司马池,也许他能理解儿子。他想回到离家乡近些的地方,让他随时有机会去祖茔向父亲倾诉。他连夜写下了《乞虢州第一状》[1],要求朝廷收回他开封府推官的任命,改命他知虢州(今河南灵宝)或知庆成军(今山西万荣县境)。两地均离夏县很近,而且当年父亲从杭州贬知虢州,未及上任而改知同州,去虢州也算是去替父亲看看这个地方。他列举的第一条理由是守孝结束后的十多年,只请假回去扫过一次墓,到虢州任职,便于“近便洒扫先茔”;其次是“禀赋愚暗,不闲吏事,临繁处剧,实非所长”。这两条理由都很实在,但最主要的理由他没有说出来,那就是他想通过自我放逐,以减轻内心的愧疚。

天亮了,奏状送走了,一夜未眠的他突然感到一颗病牙摇摇晃晃,疼得厉害,便含着凉水止痛。凉水一冰,疼得好点了,猛地吐水,那颗病牙也被吐了出来,掉在铜盂里“叮当”作响。唉!他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他没有去开封府上班,在家里等着仁宗对他奏状的批复。他想起了表弟聂之美,给他写诗。“去岁双毛白,今春一齿零”,双鬓白了,牙齿又掉了一颗。他想逃避,“何当占箕颖,萧散并柴扃”[2],就是像古代隐士许由那样,到箕山之下,颖水之滨,去过洒扫柴门的日子。然而,这只是痛苦中对亲友的一番倾诉,是为减轻痛苦的一声呻吟。他不可能当许由。

宋代官员升任重要职务后,一般都要真真假假地推辞一番,否则,就会引来物议。仁宗大概认为司马光也随俗套,在《乞虢州第一状》上御批四字:“不许辞免”。司马光只得穿上绯袍到开封府上任。

半年后,他听说知虢州一职出缺,马上又上《乞虢州第二状》[3],除了重申了第一状中的两条理由外,又加了一条“体素多病,牵强不前”。如果知虢州“或已除人,即乞候主判登闻鼓院、尚书省闲慢司局,有阙日差除一处”。登闻鼓院大约相当于今之信访办,臣民有重大案情要向皇帝申诉,就到朝堂外敲登闻鼓,这种事一年碰不到几次,甚至一次也没有。登闻鼓院,属于尚书省的闲慢司局之一,判院一般安排老弱。司马光想着为心理平衡而自我放逐,仁宗却在为培养后备宰辅而操心。司马光当时还不知道的是,早在五年前的皇祐四年(1052),范仲淹在逝世前向仁宗推荐宰辅之才,他被名列其中。仁宗虽然有时糊涂,但没有忘记范仲淹的遗言。

第二状又被否决了。一年多后的嘉祐四年(1059),司马光又被提拔为判三司度支勾院。三司被称为“计府”,国家财政总管,度支司管财政预算拨款等,度支勾院管财政监察。这又是一个要职。他立即写了《乞虢州第三状》[4]。他不要升官,要还“债”,要心理平衡。然而,第三状又被驳回。想到被贬到青州的恩师庞籍,想到曾经与自己同为通判被贬到边地监酒税的夏倚,不知他们何日才能翻身,他“求归未能得,朝莫肠百结”[5]。沉重的五品绯服,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交趾进贡的“麒麟”

司马光这样一种精神状态,还能干好工作吗?他的自我评价是:“赖依僚友贤,剸裂沛余地。自知虽寄名,不足系轩轾。”[6]僚友把工作都包了,我不过是挂名而已,没法和他们比较。这首诗是写给他尊敬的大教育家胡瑗的,并非自谦。开封府推官管断案,判三司度支勾院管审计,从他的此段生平中,我们没法找到一件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事迹。倒是在本职之外,他做了一件令人佩服的“大事”。

这件“大事”今天看来十分可笑,当时却事关朝廷脸面,闹得惊天动地。嘉祐三年(1058)六月,交趾(今越南的一部分)给宋朝上贡两头称之为麟的异兽,状似水牛,浑身肉甲,鼻端生一独角,以青草和瓜果为食,但要用木棍打它后才肯吃。这真是传说中的瑞兽麒麟吗?

有人说“是”,理由:四川荣州(今荣县)杨氏家的水牛生了一头异兽,据说是母牛在水中与龙交媾后怀孕而生,此二兽与其形状相似。

这是典型的以讹证讹,母牛与龙交媾没谱,所生异兽是麒麟没谱,拿没谱的东西做标准来比照,只能是更加没谱。

有人认为不是麒麟,理由:《符瑞图》曰,麟,仁兽,獐身牛尾,有一角,角端有肉。而此异兽非獐身,且有甲。这其实也是以讹证讹,编《符瑞图》的人见过麒麟吗?凤凰、麒麟、龙,都是人们想象中的瑞禽瑞兽,谁也没有真见过,自称见过的人不是在梦中就是故意编造神话。

谁也不认识这两头异兽,难坏了管军事和外交的枢密院。枢密使田况翻遍了有关书籍,也没有找到能与之对比的参照物,感到受了交趾的骗,但不是麒麟又是什么?按照外交礼仪,外国使臣带着国书来给你进贡,必须给人家一个答复的诏书。知虔州(今江西赣州)杜植上疏说,在广州曾有外国商人辨认,称其为山犀。因此,他建议回书不要轻易称麒麟,而只称异兽,否则,就会贻笑于交趾。但如果按杜植说的写回书,万一是麒麟而你却称异兽,人家也会嘲笑你不识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