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张照片,摄的是重庆綦江县虹桥垮塌案主要责任人,原县委书记张开科,在桥垮人亡惨案发生的当时,站在桥头打电话的“派头”。就是他,在接到虹桥发出异常巨响的报告,明知此桥未经峻工验收时,仍草率“下令”通行,致使虹桥暴露出来的严重质量隐患未能及时排除,最终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600余万元的重大事故。而此时,他却身着笔挺西装、颈系红色领带,叼烟卷、握手机,不仅若无其事,而且趾高气扬,一副颐指气使的“书记”派头。人们不禁从心底发问:书记先生,面对着40多位死者和600多万的国家财产损失,你为官知耻乎?“为官知耻”,确实是一个值得思考和研讨的命题,尤其是在当今“官场”腐败现象屡见不鲜的现实情况下。
“羞耻感”,本来应当是人与动物的区另寸之一,应当是人类的共性,它是一种“羞”于“耻”行的自省:意识,是一种心理上自惭、自愧的本能反应,也可以说是一种良性反应。其实据近年来动物学家的研究,某些经过驯养的动物也有“浅层次”的“羞耻感”。比如大猩猩,其“性行为”有时要避开人群躲到隐蔽之处。我家曾驯养一只猫,其“小解”必到卫生间,如果不意间被人看见,它就瞪着一双央求的眼睛“呜呜”地叫,似乎在说:“请你让开,我在小解”,而且必等你走开它才能“完成”。如果把这些也视为动物的“知耻”,那么,人类的知耻更是不言而喻的。作为地球上最高贵的“智能动物”,总不能人不如畜吧?之所以要特别地提出“为官知耻”,就因为你是“官”,你手中握有人民赋予的“权柄”,因而你的“知耻”程度也更为重要。这不仅涉及到你怎样做“人”,更涉及到你为官一任中,如何“耻”于一切“恶行”;如何“羞”于做昏官、庸官甚至贪官、赃官。这事儿“事关重大”,关乎党风党纪,关乎老百姓的利益,甚至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命运问题。
我们都熟知焦裕禄的事迹,他把根治兰考“三害”(盐碱、风沙、霜冻)作为任期的“责任”,“三害”不除,老百姓不能过上好日子,他就感到作为一个县委书记的失职和“耻辱”,所以他拼着命也要战斗在抗灾第一线,以致积劳成疾以身殉职。另一位县委书记孔繁森面对风雪中藏族同胞们生活的困顿与贫穷,具有同样的愧疚感和责任感,因而亟欲改变当地面貌,身为公仆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还在电视新闻中看到过这样的场面:从中央到地方的一些领导同志,当他们视察时得知包括延安在内的革命老区人民,限于自然条件等局限,一直未能彻底脱贫致富侑的还挣扎在贫困线上,居住在简陋潮湿的窑洞里。此时他们潸然泪下,深感作为共产党人未能尽够责任的“耻辱”和歉疚。这一切,不仅仅是“为官知耻”的问题,更是无产阶级革命家高度责任感的体现。这无疑是我们革命队伍里的主流。
然而我们也不时地看到另外一些报道,诸如有的官僚主义者盲目进口过时的“洋设备”,耗资上亿却“一上马就报废”;有的玩忽职守,建成的房屋、桥梁等“豆腐渣工程”很快坍塌,致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有的挥金如土,贪污受贿;有的欺压百姓,草营人命,等等。这些“官员”哪有半点共产党人的影子?而且他们中十之八九在任时是文过饰非、虚报浮夸的能手;“事发”后却又是抵赖狡辩、推卸责任的典型。称他们是厚颜无耻或恬不知耻的庸官、贪官、坏官,是太恰当不过的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中还有一部分人尚未“暴露”,仍然“稳坐钓鱼台”,用人民所给予的权力继续干着狗苟蝇营的坏事。在这些人的人生词典里,什么叫“愧疚”,什么叫“羞耻”,早已置诸脑后而“难得胡涂”了。
写至此忽想起清末的一则轶事。著名的反清女革命家秋瑾被清廷拘捕后,于1907年7月15日在绍兴古轩亭口英勇就义。“奉命”执行的监斩官、山阴县令李钟岳,是一位“良心未泯”的官吏,此前他就曾拒绝绍兴知府贵福对秋瑾酷刑逼供的指令;秋瑾临刑前,又准予她提出的“临刑不脱衣,不以首级示众”等要求。不得已奉命监斩后,李钟岳“在肩舆(轿子)中痛哭以归”,多日后,竞“悔愧交并,遂自缢而死”。(事见《老照片》第4辑P30)。此事或可作为“为官知耻”之一例。一个为清廷效力的官员,做了一件虽是奉命然而“昧良”的“亏心事”,遂愧觎壹耻以至“以身殉耻”,实在难得。仅就其“知耻”而言,当今的张开科们是应当大愧弗如的。
可惜张某等人从不知“愧”为何物。又想到自居易的《观刈麦》诗。这位官至翰林学士、左拾遗的唐朝文官,是很能体恤民情、颇具“平民意识”的。他在诗中,将“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的农家割麦之苦描写一番之后,笔锋一转而写道:“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终日不能忘!”多么自觉的自审、自责,一种拿了百姓(纳税人)的“吏禄”(官薪)而知羞知愧、反思自己“功德”不足的歉疚之心,跃然纸上。试问当今那些拿着纳税人供奉的“官薪”、高高在上却不为民办事的庸官们,那些挥霍国家钱财、甚至贪污腐化的贪官们,面对着一千二百年前的这位“官员”,你们曾经有过“知耻”之心而“念此私自愧”么?李钟岳也好,白居易也好,毕竟都是封建时代的官员,所受到的历史局限是不言而喻的。他们一旦事关良心,尚能反躬自省,这就更为难得。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的共产党人,对自己的要求,当然应更高、更严。然而“为官知耻”却是一个古今一致的话题,拿这两位封建官员来类比,也是出于不得已,“发思古之悠情”而已。其实,“知耻”只是对官员们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古语有云:“知耻近于勇”。
能“知耻”者,便能在失误时“勇”于反思,失败时“勇”于反省;面对“蜗角虚名”而却步,面对“蝇头微利”而“敛手”,而不致去触犯纪律与法律之“剑”。不如此,则必然“造就”出更多的寡廉鲜耻之徒,贪脏枉法之辈。难道真要等到把他们推上了法庭,才当头猛喝一声:“你为官知罪么?”——可惜,到了那时候就为时过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