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工农民主政府的建立及其施政纲领,表明工农劳动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了真正能代表工农意志,保护劳苦大众民主权利的政府。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成立后,领导根据地人民进行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和政权建设,发展了根据地的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对巩固根据地起了重要作用。
“满洲国”成立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中国东北后扶持建立的傀儡政权。1945年,随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而被摧毁。
日本帝国主义在迅速占领中国东北后,就考虑以什么形式来统治这块殖民地。1931年9月下旬,经日本军部与关东军司令部多次讨论后,制定出了《满蒙问题解决方案》,其主要内容是:①“建立以宣统帝为元首,领土包括东北四省及蒙古……的新政权”;②这个新政权的国防、外交以及交通、通讯的主要部分,均由日本管理;③国防和外交所需经费由新政权担负;④利用汉奸协助日本统治东北。这个方案出笼后,日本侵略者一面继续扩大军事占领区域,一面策动汉奸组织伪地方政权机构,作为建立“满洲国”的第一步。
与此同时,根据关东军司令部指令,土肥原来到天津策划挟溥仪到东北的活动。1931年11月18日,溥仪被秘密转移到旅顺。1932年2月,关东军连续召开了“建国幕僚会议”和“建国会议”,决定3月1日成立新国家。这个所谓新国家叫“满洲国”,国家元首叫“执政”,以红蓝黑白满地黄五色旗为国旗,年号“大同”,首都定在长春,改称“新京。”
1932年3月1日,“满洲国”发表成立通电。3月9日,溥仪在长春举行“执政就任”大典。溥仪宣布“满洲国”政府成员名单,张景惠任参议府议长,郑孝胥任国务总理,赵欣伯任立法院院长,于冲汉任监察院院长。日人驹井德三任国务院总务厅总务长官,掌管一切实权。其他各部副职及中层各职,均有大批日人充任。9月15日,日本政府正式宣布承认“满洲国”。日本关东军司令兼驻伪满特命全权大使武藤信义和“满洲国”国务总理郑孝胥订立《日满议定书》,给予日本在满洲享有“一切权力”,而且“日本国军队,应驻扎于满洲国内”。1934年3月1日,“满洲国”改行帝制,国号“满洲帝国”,溥仪由“执政”改称“皇帝”,年号为“康德”。
“满洲国”是日本帝国主义一手制造的。日本帝国主义通过对它的控制,在东北实行残酷的殖民统治。军事上,日本驻有据点,对东北人民实行残酷的镇压。经济上,日本鼓吹“日满经济一元化”,推行“工业日本,原料满洲”的殖民主义政策,大肆掠夺东北的资产,全面控制了东北的经济命脉。文化上,日本侵略者推行奴化教育,同时大肆摧残中国民族文化。
“满洲国”在名义上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但实际上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诸权完全由日本人主宰、操纵和控制,是一个真正的傀儡国。“满洲国”下的东北完全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并逐渐成为日本侵略全中国和东南亚各国的一个重要战争基地。
各根据地的政权建设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领土和人口,由于战争频繁,常有变化。当时的面积有15万平方公里左右,人口逾1000万。主要行政区划分为:
由赣南闽西连接起来的中央革命根据地。1931年秋,人口有250万以上,面积约5万平方公里,设江西、福建2省。第四次反“围剿”胜利后,中央根据地处于鼎盛时期。
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由曾山、刘启耀先后任主席,辖宁都、兴国、石城、公略、赤水、胜利、龙冈、广昌、赣县、万泰、长胜、永丰、康都、新淦、太雷、宜黄、杨殷、崇仁、南丰、洛口、乐安等21个县。省苏维埃政府设在兴国,后迁宁都。
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先后由张鼎丞、钟循仁任主席,辖长汀、龙岩、宁化、上杭、汀东、代英、清流、兆征、连城、新泉、武平、永定、澎湃等13个县。省苏维埃政府设在龙岩,后移长汀。
瑞金为中央直属县,危辉春、杨世珠、邱世桂先后担任苏维埃政府主席。
后因江西东南部和福建北部一带地方,发展成为红色区域,且又与赣东北衔接,在军事上、政治上都占有重要地位。为此,1933年4月29日,人民委员会决定设立闽赣省,以邵式平为主席,辖黎川、金溪、资溪、铅山、东方、建宁、太宁、光泽、将乐、崇安、浦城、沙县等12个县。省府设黎川,后移建宁。
1933年8月16日,为开展南方战线上的战争,向西南扩展苏区,以对付粤桂敌人的进扰,为开发钨矿和发展苏区的进出口贸易,在江西最南端设立粤赣省,由钟世斌任主席。粤赣省辖于都、会昌、西江、门岭、寻邬、安远、信康(后改登贤)7个县。省府设会昌。
1934年夏,又在于都设赣南省,由钟世斌任主席,辖于都、赣县、信康(登贤)、杨殷4个县。故此时在一年前设的粤赣省仅余会昌和门岭县,其余西江及江西省的长胜、太雷县等,则与瑞金一样,划为中央直属县。
江西、浙江、福建3省交界的闽浙赣(原赣东北)根据地,1933年与中央区相通。这一地区称闽浙赣省,由方志敏任主席,辖弋阳、横峰、德兴、贵溪、余江、百年、铅山、上饶等县。拥有1.5万平方公里,人口逾百万。省府设葛沅。
位于湖南东部和江西西部的湘赣革命根据地,设湘赣省,由袁德生任主席,辖宁冈、遂川、莲花、安福、萍乡、酃县、攸县、茶陵等县。拥有1万余平方公里,人口120万。省府设永新。
位于湖南东北部、湖北西南部、江西西北部的湘鄂赣革命根据地,设湘鄂赣省,由赖汝樵、何振吾先后任主席,辖通山、大冶、通城、咸宁、崇阳、蒲圻、鄂城等20多个县。拥有1.2万平方公里,人口50余万,省府设平江。
在长江以北、京汉路以东的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设鄂豫皖省,由甘元景任主席,辖黄安、麻城、黄陂、孝感、黄冈、英山、云安、霍山、光山、罗山、商城等县。拥有4万平方公里,人口300余万。其大小仅次于中央革命根据地。
在湖南、湖北两省西部交界的湘鄂西革命根据地,设湘鄂西省,由周逸群任主席,辖长阳、五峰、桑植、石门、钟祥、京山、应城等县,拥有2万平方公里,人口达百万。
上述各省,处中央革命根据地范围内者,直接受临时中央政府管辖,毗邻者如闽浙赣、湘赣、湘鄂赣等,经常受临时中央政府指导并保持联系。湘鄂西、鄂豫皖省与临时中央政府相去甚远,但仍在临时中央政府的大政方针下开展工作和斗争,而其联系则时断时续。
根据地的政权建设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开始时是建立乡、区、县临时性的政权机构——革命委员会。当条件具备时再召开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各级苏维埃政府。
如前所述,“一苏大”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个《宪法大纲》对根据地政权建设中的重要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如关于政权性质、关于选举制度等。
宪法规定:“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的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民族和宗教信仰,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皆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
关于选举权,宪法规定,凡16岁以上的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了保证公民能够真正有效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苏维埃政府还颁发了选举细则,对于代表产生的办法、选举单位、代表的任期和定期向选举人做工作报告,以及选民撤除代表资格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从1931年11月到1934年1月,在中央根据地进行过3次选举。在选举中,许多地方参加选举的人占了选民的80%以上,有的地方达到90%以上。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在政府代表中一般占20%以上。例如福建上杭县才溪乡1932年10月选举时,上才溪53个代表中,女的有16人,占30%。
按照《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的规定,乡苏维埃是由全乡选民选举产生的乡政权机关,是苏维埃政权的基本组织。乡苏维埃设主席1人(大乡可增副主席)、交通1人及其他工作人员,但规定领取生活费的工作人员,至多不超过3人。在区县省各级,由区、县、省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相应的执行委员会,并产生主席、副主席。区、县、省执行委员会下相应设立土地、财政、劳动、军事、文化、卫生、工农检察、粮食、内务等部,但领生活费的工作人员,每区不得超过15人,每县不得超过25人,每省不得超过90人。
根据地各级苏维埃政权机构不仅精干、高效、勤政,而且特别注意廉政建设,注意及时查办和惩处干部中的贪污、浪费、渎职、以叔谋私等腐败行为。
1932年7月,临时中央政府在“关于战争动员与后方工作”的第14号训令中就指出:“对苏维埃中贪污腐化分子,各级政府一经查出,必须给以严厉的纪律上的制裁。”
1933年12月15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专门颁布了由中执委主席毛泽东等签发的《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对惩治贪污浪费做出了明确规定:凡利用自己的地位和职权贪污公款以图私利者,贪污500元以上的处以死刑;500元以下的按数额多少处以5年以下的不同时间的监禁或强迫劳动。除以上处罚外,并追回贪污之公款,没收其本人家产之一部或全部。紧接着,中央工农检察部(后改“工农检察委员会”)也专门就反对贪污浪费的问题发出《怎样检举贪污浪费》的文件。文件指出:消灭贪污浪费,使一切经费为着战争,是目前的重要任务。必须提起对贪污浪费的警觉性,必须广泛发动群众检查贪污浪费现象。还强调要按中央颁布的惩治贪污浪费的法令,对揭露出来的贪污分子从严治罪,并要举行群众公审。为了保证“查它一个彻底”,这个指示还规定省县区乡都要建立专门审查贪污浪费的“审查委员会”,以便加强组织领导。在此期间,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副主席项英、人民委员会主席张闻天等,也都为反贪污、反腐败斗争而在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和苏区中央局机关报《斗争》等刊物上发表文章,强调了这一斗争的必要性及重大意义,号召和发动群众起来同贪污腐败现象做坚决斗争。
1934年上半年,中央苏区在经过一定的宣传发动部署后,开展了一场声势颇大的反贪污、反腐败斗争。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经两个多月的紧张工作,检举和审查了总务厅、财政部、贸易总局、土地部、中央印刷厂、造币厂、中央合作总社、钨矿公司、工农剧社、互济总会、斗争委员会等17个中央和国家所属机关、企业及群众团体等。被检举的人员有上述17个单位中的从厅长到科员43人。共查出贪污款项计大洋2053.66元、棉花270斤、金戒指4个。检举核实后,分别情况做了不同处理:送法庭制裁的29人,其中中央总务厅科员、“二苏大”工程所主任左祥云贪污建筑款并有破坏苏维埃的行为,被处以极刑。此外,开除工作的3人,建议行政机关撤职改调工作的7人,严重警告的2人,警告的4人。随着检举的深入,后来又处理了一些人员。总计这次中央政府各部共处理了64人。
在地方苏维埃政府中,也同样开展了反贪反腐斗争。如在云都县,主要开展了对干部以权谋私、利用合作社投机经商的违法行为的斗争。该县县苏主席、中央执行委员熊仙璧,仗着位高权重,贪污公款投机经商,又任人惟亲、渎职怠工,使云都问题成堆,各项工作“惊人地落后”。1934年3月,由毛泽东等签署下令将熊仙璧交最高法院治罪。鉴于熊职位较高,最高法院特组成以董必武为主审,何叔衡、罗梓铭为陪审的特别法庭对熊进行审判,由检察长梁柏台提出控诉书,中央政府副主席兼工农检察委员会主席项英亲自赴庭揭发指控,最后由最高特别法庭做出判决,判处熊仙璧徒刑1年,剥夺公权1年,同时撤销了他的中央执行委员、县苏主席职务。并召开全县群众审判大会,公开宣判。对该县其他干部的以权谋私、贪污等违法问题也进行了严厉惩处。如对贪污公款做私生意并伪造账目的军事部长刘仕祥、贪污飞机捐款的少共县委书记以及贪污大量公款的潭头区委书记等罪行严重的3人,在群众公审大会上当场枪决。对参与做生意的县委书记刘洪清撤职查办。总计这次云都县一级被洗刷的共38人,区乡一级的55人,合作社级的31人。
中央政府对云都干部以权谋私、贪污经商案件的坚决查处,特别是对身居中央执行委员高位的熊仙璧毫不姑息、严厉惩处,使广大群众拍手称快,整个苏区为之震动,云都县的落后面貌更大为改观。
再如在瑞金县,检举出财政部会计科长唐仁达,贪污各军政机关上交余额款、贪污群众退还公债及谷票款、变卖公家物件款、隐瞒地主罚款等共34项,合计大洋2000多元,还不包括浪费数额中的贪污款。这在当年,数额之大,令人震惊。结果唐被判处枪决。对包庇唐或知情不报、不追究的县财政部长、县苏主席,也分别给以撤职查办和警告处分。紧接此后,瑞金又查出了一批贪污案,都分别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分。通过这次反贪污斗争,瑞金合计共追缴贪污款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