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2009~2010
18777100000116

第116章 决策参考(17)

三、促进农民新居建设的主要思路

(一)作为一项战略举措,抓紧谋划,积极推进

促进农民新居建设,将是造福农民,优化农村面貌,改善农村民生状况,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目前扩大农村内需,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有效措施。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抓紧谋划,尽早安排,尤其要抓住国家扩大农村内需,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机遇,申报项目,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在稳步推进“塞上农民新居和山区危房危窑改造”工程的基础上,尽快启动实施全区农民新居建设。

(二)搞好规划,分批实施

要在已经形成的全区村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坚持适度集中的原则,抓紧完善整体规划,做到长远考虑,科学布局,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在规划中,应体现生活区和生产区、人居区与畜养区分离的原则,有利于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绿化美化环境,有利于农民身心健康,为城乡一体化建设奠定基础。从宁夏实际出发,新居建设应以10~15年为周期,分批逐步实施。新居民点建设应以县城或小城镇为依托,相对集中,以大村庄布局。灌区小城镇(乡镇)布局建议在2000~3000户为宜,行政村布局在1000~1500户为宜;山区小城镇(乡镇)布局建议在1000~2000户为宜,行政村布局在500~800户为宜。

(三)整合项目,整体推进

目前,宁夏在农村环境和基础建设的项目不少,但都缺少整体发展谋划,往往是各自为政,对今后新农村建设带来不少弊端。因此,农村新居建设要与当前实施的“危房危窑改造”“塞上农民新居”“生态移民”“农村环境整治”“务工移民”“农村改水”“农村道路建设”等工程项目结合起来,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统一规划,整合项目、集中资金、统筹安排,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做到分期分批实施,多项目整体推进,基础设施配套跟进,争取一步到位。

四、推进农民新居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建议申请国家把宁夏农村新居建设列为西部新农村新居建设试点,予以政策扶持。

积极向国家申请立项,争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目前,宁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统一供水、垃圾污染物处理才开始起步,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因此,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基建项目争取国家支持,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进行,使农民新居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配套。

对农村住房消费进行政策补贴。自治区拿出一定资金,对农民新居建设的建材进行补贴,引导农民建房消费,推动扩大农村内需,促进农村经济增长。

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民新居建设的整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科学指导作用,以推动农民新居建设尽快实施。

主持人:马建民 周鸣和

执笔人:韩治泰 李育钢 强云 常青

201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