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警察心理教育:警察心理辅导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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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警察心理辅导概述(2)

1.2.警察心理辅导的模式

模式是一种范式,是一种已经初步成熟的范例。然而,由于,警察心理辅导工作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缺乏成功的可借鉴经验,因此,这里的“工作模式”只是我们在工作中形成的一些框架性的体会和设想。

在本课题的其他部分,我们提到了警察面临的心理压力和警察组织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对此应该有面对现实的勇气,并且还要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另外,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要有正确的认识。否则,就会影响到警察心理辅导的范围和方向。因此,有几个问题需要澄清。

1.2.1.警察心理辅导的对象

在警察心理辅导的特点中,我们提出心理辅导的开展应以全员为实施对象。在其它方面我们又通过数据和事例论述了警察组织中所存在的心理问题,为了不使人产生心理辅导只是针对问题和存在问题的人,或者把心理辅导等同于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这样的误解,就必须注意到警察心理辅导以全员为实施对象的工作特点。

(1)心理问题不等于心理疾病

心理健康与心理疾病之间不是一条截然分割的线,而是存在着一个非常宽阔的过渡带。在这个过渡带之中的许多人,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都可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广义)。心理问题(广义)又可以分为,心理问题(狭义)、心理障碍和人格障碍等不同层次的问题。其中许多是属于常态人范围之内的问题。存在这样或那样心理问题的人,许多人能够通过努力自己解决问题,而有些人既无法自己调整又不能正视自己的问题,尽管他们在一个阶段内不是心理疾病患者,但他们的问题又存在着向消极方向发展的明显倾向,非常需要帮助。另外,各种研究提供的数据在很大程度上只表明这些问题的存在,可是由于许多人没有读懂研究报告,把一些反映问题的数据误认为是心理疾病。这样的倾向会在实际生活中缩小了心理辅导的受众范围,会使一些人错误地认为心理辅导就是心理治疗。

(2)绝大多数警察心理是健康和比较健康的

目前我国缺乏专门用于警察心理健康和其它方面心理测查的常模标准,警察与其他人群的对比使用的是一个标准。这样虽然有利于看到警察群体与其他人群之间的差别,但是往往又忽略了警察工作特点对心理健康和心理素质的影响。但是,无论使用什么标准,都可以看到绝大多数警察心理是健康和比较健康的。

评判心理健康标准的依据是基于两个假设而建立的:(1)在任何时候,组成社会的大多数成员都是健康的,不健康的永远是少数的;(2)社会是健康的,不健康的永远是个体。也就是说,作为社会成员中绝大多数人的心理行为是正常的,偏离这一正常范围的心理行为可视为异常。有人把这一情况称之为“众数原则”,此原则集中体现于常态分配标准。③当然,在社会学标准、适应标准、个人主观经验标准、心理成熟与发展水平标准等方面也都有同样的倾向。

在我们的研究中发现,有44%的警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睡眠问题,这种情况值得关注。但是,这个数据竟然与对我国民众的调查所差无几。自2002年3月21日“世界睡眠日”开始的全球睡眠调查共进行了6个月,我国是此次调查的重点国家,被调查了1万余人。中国区调查负责人之一、上海精神卫生中心何燕玲教授向媒体介绍,在被调查者中,因易醒、醒得过早、睡眠时间不足、睡眠质量不好等而存在失眠问题的达42.5%,由此而带来的影响是其中一半以上的人会在白天精神不振、打瞌睡,27.7%的人情绪不佳,38.9%的人白天活动受限。④可见这是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仅仅睡眠问题并不表明存在着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而警察中存在的问题也并不比普通人群更严重。只是,由于警察工作的特殊性,这个问题更应该引起重视并解决。

心理健康的标准具有相对性、心理问题的表现具有时间性,心理辅导包含着知识性、预防性、治疗性和开发性辅导多方面内容,心理辅导的深入开展对于预防各种心理问题的发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提高警察综合素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警察心理辅导始终应该以全员为对象。

1.2.2.警察心理辅导应突出预防和发展式辅导

随着人们理念的变化和对心理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入,原来一些被认为是政治觉悟、思想品德、纪律作风、水平能力等方面因素导致的问题,逐渐被认为是心理问题或存在着明显心理因素所导致的问题。正是由于实际问题的存在,由于提高警察心理健康水平、心理素质和向素质要警力的实际需要,不断强化了人们对开展警察心理辅导工作的认识,推动了这项工作的稳步开展。对于警察的心理辅导我们认为应该突出预防和发展式辅导。

(1)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人只是少数

警察心理辅导的对象是警察,在警察队伍中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人只是少数。如果突出了治疗和医学模式,不自觉地夸大了警察组织心理问题的严重性,不但会给存在一定程度心理问题的人增加心理压力,还会诱发出新的问题,不利于整个警察群体心理健康意识的形成。会使一些人形成心理问题就是心理疾病的错误认识,使其对心理辅导工作产生本能的抵制。另外,从整体来说,警察组织中心理辅导工作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非常缺乏相关的专业人才,如果过度倾向于面询和治疗模式,也存在着工作上的先天不足。如果咨询者不能正确地判断和解决问题,势必影响心理辅导的工作威信。因此,警察心理辅导应该注重预防问题的发生,把工作做到前面去。

(2)适应与发展是警察心理辅导的主要任务

随着警察队伍的不断更新,随着独生子女的陆续上岗,以及长期持续的工作压力,警察队伍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但是,这些问题绝大多数属于一般的心理问题,是在不断适应工作变化和自身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适应是人一生的课题,由于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原有的适应平衡被打破,不断对人的适应水平提出新的要求,人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完善自己的人格特征才能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新的适应。这就是发展。发展总是指向更高水平的适应,指向更成熟、更健康的心理品质和心理生活。可以认为,适应与发展是警察组织普遍面临的问题,应该成为心理辅导的主要方向。

(3)学校心理辅导模式变化的启示

从世界各国学校心理辅导工作的发展趋势看,现代学校心理辅导工作已经开始从传统的治疗模式转向发展模式。1984年在美国出版的国际心理学会联合编辑的《心理学百科全书》中指出:“咨询心理学始终遵循教育的而不是临床的、治疗的或医学的模式。咨询对象(不是患者)被认为是在日常生活中的压力和任务方面需要帮助的正常人。咨询心理学家的任务就是教会他们模仿某些策略和新的行为,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已经存在的能力。”⑤

学校是心理辅导工作最早发展起来的地方,其经验对开展警察心理辅导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警察组织和学校一样都不是医院,心理矫正、心理治疗是整个心理辅导工作的一个有机部分,在时机成熟、具备工作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应该及时开展工作,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服务。但是,在警察心理辅导服务中更应该面向全体成员,通过心理知识的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对面临困难的同志提供及时的帮助和指导,使更多人提高工作的适应性、自主性,发挥自身潜能,走向成熟与成功。

1.2.3.警察心理辅导实施的具体原则

警察心理辅导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新的理念在警察队伍管理工作中的体现,为了使心理辅导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实施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

虽然许多人都承认心理辅导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项艺术,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忽视其科学性的现象。心理辅导工作能够得到发展并发挥实际的作用,在于它有理论的基础。没有理论的基础,仅仅凭着热情和个人的生活经验,就去大胆地尝试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结果必然是无效的,甚至还是有害的。因此,心理辅导员对于理论的学习至关重要。

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是一种高度个别化的专业工作,不存在适应所有对象、不同阶段、所有情况的理论,同一种理论在长期的辅导、咨询过程中也不会永远有效。对于同一个人,在问题发展的不同阶段,他会对不同的理论、方法表现出不同的适应性。不同的辅导员、咨询者,对同一种理论的理解和把握也存在区别。因此,辅导者必须有能力去识别和选择自己能够深入理解、熟练把握,并适应于对方的理论与方法,定期对这些理论、方法加以考察,并恰当评价。在心理辅导的过程中,必须有明确的理论基础、清晰的目标、可操作的方法和程序。否则,就不能称为严格意义上的心理辅导。

(2)主体性原则

心理辅导必须从警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发现倾向性的问题、人们关心的问题、热点问题,决不能不顾对象的实际情况和接受能力,我讲我的、你干你的,使心理辅导与警察的实际工作和生活形成两张皮的局面。在整个心理辅导过程中尽可能要始终让被辅导者成为“主角”和中心,在不同辅导群体中,辅导者都要充分发扬民主,激发被辅导者的动机和参与热情。

(3)开放性原则

各种形式的心理辅导都不应该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心理辅导的形式应该多样化、内容应该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在辅导者与被辅导者之间、在被辅导者之间,在辅导体系与其他社会组织和整个社会环境之间,都应该形成信息逆向传递的开放体系。使被辅导者能够广泛地接受社会信息,在辅导中能够相互启发、打开思路,用集体的智慧完善自己。

(4)参与性原则

心理辅导是多方互助、互动的过程,参与包括行动的参与和情感的投入。心理辅导中的许多训练活动需要双方的共同参与,被辅导者轮流做主持人、轮流发言,活动中的角色扮演和互换等活动,体现了心理辅导活动的启发作用、被辅导者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过程。

心理辅导是具有强烈感情色彩的活动,重视参与者的主观感受、心理体验。因此,心理辅导活动应该避免概念化、套路化、公式化问题的出现,注意捕捉活动中随机因素对参与双方情绪的调动作用。辅导者不能以“教育者”的面目出现,被辅导者不能以“局外人”的身份参加活动,辅导者应该以真情实感去感染、调动对方的参与热情,激发双方的情感共鸣,促使心理的升华。

(5)成功性原则

心理辅导活动要激发人的潜能、推动人走向成熟和完善、助人成功,因此,在活动中要注意激发参与者的工作和生活兴趣、创造欲望、心理修养的自觉性,通过在辅导训练活动中不断获得的成功体验,培养和训练参与者不怕困难、不怕失败、敢于冒险、迎难而上、立志创新、勇于负责、自信自强的心理品质。

(6)反思性原则

心理辅导课程不是一般的知识学习,而是悟性启迪、心灵开发的过程。即使是心理辅导的讲授课程也不能拘泥于大纲、教材所规定的线条结构,而应具有色块结构的特点,产生交融弥撒的美感。另外,在心理辅导活动中许多问题的答案并不存在正误的唯一性,开放性的问题、开放性的答案,有助于促进人形成对自己和其他事物的“批判性反思”。引导被辅导者把在心理辅导活动中所形成的感受、体会,扩展、辐射到生活的其它方面,通过“批判性反思”,完善自己的人格特征。不断突破自己,是心理辅导的重要任务。

1.2.4.警察心理辅导的主要方式

根据问题和辅导对象的区别,心理辅导的形式应该多样化。可以分为讲授、讲座、活动训练、小组讨论、角色扮演;在小组矫正和治疗活动中,还可以分为同质和异质的小组;还可以通过因特网、电话和信件提供“空中”辅导和咨询服务;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还可以开展面询服务;在辅导活动中可以把辅导、测评、咨询、治疗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