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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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抓住“六个结合”促进地税工作

抓住“六个结合”促进地税工作――对地税系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思考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印发之后,我局站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上,充分认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认真结合全省地税工作的实际与特点,扎实细致地进行了安排部署,积极有效地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报道《纲要》的贯彻落实情况,使地税系统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有了新的发展。实践证明,坚持把对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常抓不懈,必将为一个集体甚至社会的不断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纲要》的颁布完全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需要,它必将对“两个文明”建设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进一步落实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一、以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障《纲要》的全面落实

我局自《纲要》颁布伊始,就确定了党组书记负责制这一重要的领导责任制度,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系统内《纲要》的组织与落实,将道德建设工作提升到了重要的地位。党组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即班子成员在抓分管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的同时,也将道德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统一的安排部署。系统内各级地税机关严格按照这一要求予以落实,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氛围。同时各市地税局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对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同时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考核内容,明确岗位职责,形成领导人人有责任,干部个个有担子,税收业务和精神文明创建与道德建设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领导的重视、机构的健全、制度的完善使道德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及部署在我局得到及时的传达落实到位,确保了道德教育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二、搞好“六个结合”,不断将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推向深入

地税系统组建八年来,我们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抓住有利时机,巩固已有成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努力改进和创新,坚持做到了六个结合:即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纲要》的落实相结合;将税收业务工作和道德建设工作相结合;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严格考核相结合;将整体教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将理论创新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将职业道德教育与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相结合,把道德建设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纲要》的落实相结合。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是我们建设队伍的需要,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而《纲要》的落实也正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本质也就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只有实现了全民道德素质水平的不断提高,才能使我们的文化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也只有抓好了干部道德素质教育,才能最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始终把思想政治学习作为促进从严治队工作的一项有利保障,常抓不懈。省局党组不断完善中心组学习、处室学习、个人自学及学习考核等各项制度。中心组学习实行党组书记负责制,并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和讲评,加强了学习管理,提高了学习效果。为确保学习扎实到位,省局党组明确要求各基层单位要把“三个代表”的学习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并在学习中将道德教育贯穿其中,明确学习目的,制定学习计划,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各级地税机关按照省局的安排部署,做到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学习邓小平理论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与学习郭秀明、汪洋湖、郑培民等同志的先进事迹结合起来,与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真正领会了“三个代表”的理论精髓,认识到了“三个代表”与公民道德建设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和相辅相成的作用,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树立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必胜信心。通过“三个代表”与《纲要》的学习教育,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班子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面提高了地税干部的政治素质与道德素质。

将税收业务工作和道德建设工作相结合。我局将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作为对各单位综合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将系统内道德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总结工作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制定了更加具体和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积极地开展工作,道德建设方面坚持以多种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吸引干部群众的普遍参与。去年全系统广泛开展了以“纠行风,强素质,树形象”为重点的“地税行风万人评,争创文明行业”活动,广泛地向社会各界征求了我们在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发放《陕西省地税系统“行风万人评”活动问卷调查表》13970份,共收回13169份,回收率为94.3%,社会各界对调查的12个方面的工作情况,满意和比较满意率达到90%以上。对反馈的340多条意见和建议,各级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在实践中改进。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通过向纳税人提供高质量的税收服务而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实现行风建设的进一步好转。

“三争当、五争创”竞赛,即:争当优秀公务员,争当优秀税务工作者,争当征管能手;争创“创佳评差”最佳单位,争创文明税务所,争创文明处(科)室,争创文明单位,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各种类型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使广大税务干部在自觉参与中思想情操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通过活动的开展全省地税干部的道德综合素质和税收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文明执法程度进一步提高,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创建数量稳中求升,级别也在不断提高。

善于发现和运用系统内的先进典型,以身边的人和事带动更广大的群体。对涌现出的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礼泉县地税干部张志发同志,省部级劳模王福堂同志,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任有杰,被团省委授予“陕西省新长征突击队”的杨凌地方税务局等为代表的先进人物和先进群体,在系统内大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各种竞赛活动,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使广大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使先进典型的高尚情操成为我们系统内的共同财富。

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严格考核相结合。良好的道德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它离不开严明的规章制度的保障和引导。因此,我们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配合,制定《服务承诺制》、《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金制度》、《税务检查廉政情况反馈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与考核办法,充分体现了相关的道德规范和具体要求,把思想引导与利益调节、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有机地统一起来,并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将其与年终的创评工作相挂钩,严格考核奖惩。同时,省局领导还经常深入到基层进行明察暗访,将考核及暗访结果予以通报,及时兑现奖惩,确保各种道德守则及公约在实践中得到落实,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将整体教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在《纲要》颁布之初,我们就认真组织大家进行了学习讨论,聘请专家学者进行了专题讲座,使大家对《纲要》的内容和精神有了整体性的认识和领会。在系统内组织安排了《纲要》知识测试,各地市共安排考场132个;全体干部职工共11782人参加了此次测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组织了公民道德知识演讲比赛,再次将学习落实《纲要》活动推向了新的高潮。加强对个人自学的引导,使学习成为一种个人的自觉行为,将学习的范围扩大至系统内制定的各种服务规章、道德公约、干部行为规范等,使这些内容根植于每个税务干部的思想深处,在日常工作中具体地体现出来,使学习与落实得到了较好的衔接。

将理论创新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涵盖极广,我们要求省局各处室坚持做到与自己的工作实践紧密地结合,贴近自己的工作实际,通过工作实践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省局直属机关党委近期下发了《关于整顿机关作风纪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和领导干部在道德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记党的根本宗旨,不断加强道德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纪检监察部门印发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金制度》等一系列规章,更是要求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地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用良好的道德形象取信于民,带动广大群众进一步做好工作。征管部门推行的《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等则是从业务工作的角度,对依法治税、为纳税人服务等项内容给予了更详尽的规范,使我们的道德建设工作能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我们在纳税人中广泛开展了“诚信纳税,利国利民”为主题的税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其诚信纳税的高尚品德,从而有力地配合了《纲要》的贯彻落实。

将职业道德教育与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相结合。我们把职业道德建设与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结合起来。在税务干部职工中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遵纪守法,保护环境等社会公德;倡导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积极开展了向受灾地区、希望工程捐款捐物及“交友帮扶”、“扶贫帮困”、“义务献血”、“情系希望工程”、“情系灾区”等扶贫献爱心活动。西安市地税局开展了“扶贫奔小康共建”活动,投资20万元在蓝田县洋浴河上修建了地税“滴水桥”,现已竣工投入使用。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系统内共向贫困地区、灾区捐款143.68万元;捐衣物12.9万余件,救助失学儿童、下岗职工2010余人次,援建希望小学66所,共计出资133.79万余元。活动的开展沟通了人与人之间的理解,使干部在活动中受到启发,得到教育,塑造了地税人美好的心灵,全系统整体道德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三、对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思考建议

如何更好地落实《纲要》的精神,我们进行了认真深入的思考:

一是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必须首先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抓起。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建设、党员的思想道德水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决定着党的目标的实现。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要首先从基层党的组织抓起,从党员干部抓起。只有首先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才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进而促进我们地税系统乃至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因此,在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中,要切实加强系统内党的建设,特别是要把加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点与辐射点,确保公民道德建设的全面落实。

二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要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必须围绕中心,服务于中心。只有通过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才能够凝聚人心,共同努力,建设文明、富裕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而要达到这样一个目标,一定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水平,正确协调和解决干部群众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把精力集中到经济建设上来;另一方面要使每一名税务干部在经济建设中自觉遵守道德规范,以《纲要》的要求和准则规范干部的行为,从而达到不断净化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税收环境的目的。

三是开展公民道德建设,一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纲要》的基本准则是党中央经过广泛调查、科学总结而提炼出来的,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集中体现。弘扬这些美德,既要有倡导,又要有灌输。要明确制度,规范管理,要通过法规来约束,不能顺其自然。我们要在全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以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公民道德建设,就要以《纲要》为内容,结合本地、本单位和本行业的实际,不断地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制度与办法,并积极选取贴近生活、操作性强的活动方式,逐步实施,不断推进系统内公民道德建设进程。

四是加大舆论导向的宣传力度,发挥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既不是某一个部门的工作,也不是某一个人所能完成的,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大家携起手来,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所以,我们除了在系统内发挥好宣传、动员及对干部的教育工作,同时还要与新闻媒体加强联系与沟通,加大舆论媒体对公民道德建设的宣传与引导,在更大的范围内营造公民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以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融于其中,在潜移默化中达到全系统道德素质水平的全面提高。

五是公民道德建设要树立长远观点,常抓不懈。一个人的观念转变、信仰确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全系统的公民道德建设工作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要提高税务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就必须常抓不懈,通过公民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拓展,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才能真正提高全系统税务干部的内在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系统内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建成西部经济强省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