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审美教育书简
18523700000010

第10章 审美教育书简(1795年)(9)

现在在这里我们必须想到,我们面临的是有限的精神,而不是无限的精神。这种有限的精神只有通过受动才成为主动的,只有通过限制才达得到绝对,只有在它接受了质料的情况下,它才活动和造形。因此,这样一种精神会把要求质料或限制的冲动同要求形式或绝对的冲动结合起来;要求质料或限制的冲动是条件,如果没有这个条件,那么既不可能有也不可能满足要求形式或绝对的冲动。在同一个人身上两种如此对立的倾向能够在何种程度上共同存在,这个问题虽然能使形而上学家陷入困窘,但不会使先验哲学家感到为难。先验哲学家绝不冒充他能解释事物的可能性,而是满足于规定知识,从这些知识出发来把握经验的可能性。因为没有心灵的绝对统一,就不可能有经验,同样,没有心灵中的那种对立,也不可能有经验,所以,先验哲学家完全有权把这两种概念都当做是经验的同样必要的条件,而不必进一步考虑它们是否可以结合。此外,只要人们把精神本身同两种基本冲动区别开来,那么两种基本冲动的共存就决不会与精神的绝对统一性相矛盾。两种冲动虽然存在并在精神中起作用,但是精神本身既不是质料也不是形式,既不是感性也不是理性;这种情况有些人好像总是想不到,这些人仅仅在人的精神的活动程序与理性相一致时,才让人的精神自主地活动,而在人的精神的活动程序与理性相违背时,他们就仅仅把人的精神宣布为被动的。

这两种基本冲动中的任何一种,只要得到发展,按照它的本性就会必然地力求得到满足,但是,正因为两者都是必然的,而且两者又追求对立的对象,所以,这种双重的强制就相互抵消,而意志也就在两者之间保持了完全的自由。因此,意志就是作为一种力量(作为现实的根据)对待两种冲动的,不过,这两种冲动中的任何一种都不能本身作为一种力量来对待另外一种冲动。一个粗暴野蛮的人,不会由于有从事正义事业的最积极的推动力,就不去干伤天害理的事,尽管他身上绝对不会没有这种从事正义事业的最积极的推动力;一个刚毅勇敢的人,也不会由于受到纵欲享乐的最强烈的诱惑,就去破坏他的原则。在人身上,除了他的意志以外,没有任何别的权力,而且只有像死亡和失去意识这种可以消灭人的东西,才能取消人的内在自由。

我们身外的必然性借助感官感觉来规定我们的状态,规定我们在时间中的存在。这种必然性完全是无意的,它怎样作用到我们身上,我们就必须怎样承受。同样,我们身内的必然性所以能展现我们的人格性,也是因为那种感官感觉的干预,并且通过与感官感觉的对立来展现;因为自我意识不可能依赖于意志,而意志以自我意识为前提。因而人格性的这种原始显示就不是我们的功绩,而缺乏这种原始显示也不是我们的过错。只有向那种意识到自我的人才可以要求理性,这就是要求意识的绝对一贯和包罗万象;在此以前他还不是人,也就不能期待他会有人性的行为。形而上学家很少能解释自由独立的精神由于感觉所受到的限制,而物理学家又很少能理解由于这种限制的干预而在人格性中显示出来的无限性。不论是抽象,还是经验,都不会引导我们回到产生普遍性和必然性概念的那个源泉;观察家看不到这个源泉在时间中的最初现象,形而上学的研究者则不了解它的超感性的根源。但是,只要有了自我意识,同时又有了自我意识的永不改变的统一性,这就足以给一切为了人的东西和一切应该通过人而生成的东西,给人的认识和行动,确立统一性的法则了。关于真理和合理性的概念,早在感性时代就已经不可避免地、不可伪造地、不可理解地显现出来了;人们在时间中看到永恒,在偶然的结果中看到必然,却不能自觉地说出它们从哪里来、如何产生。感觉和自我意识就这样产生了,完全没有主体的帮助;而且两者的根源都恰恰不仅在我们意志领域的彼岸,而且在我们认识领域的彼岸。

但是,如果这两者都是现实的,如果人借助感觉而取得了对一种确定存在的经验,通过自我意识他取得了对他的绝对存在的经验,那么,他的两种基本冲动也就会随着它们的对象一起活跃起来。感性冲动随着生活经验(随着个体的开始)而觉醒,理性冲动随着法则的经验(随着人格性的开始)而觉醒,而只有在这时,在两种冲动都获得了存在以后,人的人性才建立起来。直到人性建立起来为止,人身上的一切都是按照必然性的法则发生的;然而现在,大自然之手离弃了人,而保持大自然在他身上安放和表露的人性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只要两种对立的基本冲动在人身上活动起来,那么这两者就失去了它们的强制,而两种必然性的对立就成了自由的根源[24]。

第二十封信

从自由的纯粹概念之中就已经得出结论,即自由不可能接受影响;但是,从上述概念同样必然得出结论:自由本身是自然的作用(自然这个词要在最广义上来理解),不是人的产品,因而自由也就能够通过自然的手段来加以促进和阻碍。当人是完整的,他的两种基本冲动已经发展起来时,他才开始有自由;只要人是不完整的,两种冲动中的一种被排除了,那就必定没有自由;并且必须通过一切把人的完整性归还给人的东西,自由才能够重新恢复。

现在可以指出,不论在整个族类中还是在单个的人之中,实际上都有这样的时刻,这时人还是不完整的,而且两种冲动中只有一种在人身上单独地起作用。我们知道,人从单纯的生命开始,为的是以形式终结;他成为个体比他成为人格时间更早,他是从限制出发走向无限的。因此,感性冲动发生作用比理性冲动发生作用要更早一些,因为感觉发生在意识之前,而在感性冲动的这种优先权之中,我们找得到开启人类自由的全部历史的钥匙。

因为毕竟是有这样的时刻,那时因为形式冲动还没有抵制生命冲动,生命冲动就作为自然和必然性而进行活动;那时因为人还没有开始成为人,感性就是一种力量;因为在人自身之中除了意志之外不可能有别的力量。但是,现在人应该过渡到思维状态,而在思维状态中应该恰好相反,理性是一种力量,逻辑的必然性或道德的必然性应该代替那种自然的必然性。因此,在法则能够被提高为一种力量之前,感觉的那种力量必须被根除。因此,仅仅让原来还不存在的某种东西开始存在,这是不够的,还必须预先让原来已经存在的某种东西终止存在。人不可能直接从感觉过渡到思维,他必须后退一步,因为只有当一种规定重新被消除的时候,相反的规定才能够来临。因此,为了把受动调换成主动,把被动的规定调换成主动的规定,人就必须暂时摆脱一切规定,经历一种纯粹可规定性的状态。所以,人必须以某种方式回到纯粹无规定性的那种否定状态,在还没有任何东西对他的感官造成印象之前他就曾经处在那样一种状态之中。但是,那种状态曾经完全是空无内容的,而现在关键就在于,要把一种同样的无规定性和一种同样无限的可规定性与最大可能的内容配合起来,因为从这种状态中应该直接产生出某种肯定的东西。这样,人通过感觉所接受的规定就必须被牢牢抓住,因为他不能失去实在性,然而,只要这种规定还是一种限制,那它同时就必须被扬弃,因为应该出现一种不受限制的可规定性。因此,现在的任务就是,同时消除和保持状态的规定,而实现这一任务只可能有一种方式,即把各种规定相互对立起来。当天平的两个秤盘空着的时候,它们是平衡的;然而,当它们放上相同的重量时,它们也会是平衡的。

所以,心灵从感觉过渡到思维要经过一个中间心境,在这种心境中感性与理性同时活动,但是,正因为如此,它们的起规定作用的力量相互抵消,并通过对立引起了否定。在这种中间心境中,心灵既不受自然的强制,也不受道德的强制,却以这两种方式活动,因而这种中间心境理应特别地称为自由的心境。如果我们把感性规定的状态称为自然状态,把理性规定的状态称为逻辑的状态和道德的状态,那么,我们就必须把这种实在的和主动的可规定性的状态称为审美状态[25]。

第二十一封信

正如我在前面一封信[26]的开头所提到的,存在着双重的可规定性状态和双重的规定性状态。现在我可以来说明这条原理了。

心灵是可规定的,只要它根本没有被规定;但是,倘若它不是排他性地被规定,也就是说,它在被规定时没有受到限制,它也是可规定的。前者是纯粹的无规定性(它没有限制,因为它没有实在性),后者是审美的可规定性(它没有限制,因为它结合了一切实在性)。

心灵是被规定的,只要它完全仅仅是受到限制的;但是,倘若它从自己的绝对能力出发自己限制自己,它也是被规定的。当心灵在感觉时,它处在第一种情况中;当心灵在思维时,它处在第二种情况中。因此,思维涉及到规定性的东西,也就是审美状态涉及到可规定性的东西;前者是来自内在无限力量的限制,后者是来自内在无限丰富的一种否定。感觉和思维只在唯一的一点上互相接触,那就是在两种状态中心灵都被限定着,人只能是某一个———不是个体,就是人格———在一切其他情况下,感觉和思维却是相互分离,走向无限;同这种情况完全一样,审美的可规定性与纯粹的无规定性也只在唯一的一点上相一致,就是两者都排除任何被规定的存在,而在其他一切点上,就像“无”与“一切”那样,它们是无限地相区分的。所以,如果后者,即由于缺乏形成的无规定性,被设想为一种空虚的无限性,那么,那种无规定性的现实对立物,即审美规定的自由,就必须被看做一种充实的无限性;这种设想与前面那些探讨所说明的东西[27]完全吻合。

只要人们仅仅注意一个个别的结果,而不注意全部能力,并且只看到在人身上缺乏任何特殊规定,那么人在审美状态中就是零。因此,我们必须承认,那样一些人是完全正确的,他们声明,美以及美使我们的心灵所处的那种心境,对于认识和信念是完全无关紧要的和毫无结果的。他们是完全正确的,因为美不论对于知性还是对于意志都绝对不会提供任何个别的结果;美既不实现智力上的个别目的,也不实现道德上的个别目的;美发现不了任何一种真理,美无助于我们完成任何一项义务:总而言之,美既不善于确立性格,也不善于启蒙头脑。因此,倘若一个人的个人价值或他的尊严只能依赖于他本身而存在,那么通过审美文化,他的这种价值或尊严仍然还是完全不确定的;美现在除了使人能够按照本性,从自己本身出发来创造他所愿望的东西———把自由完全归还给人,使人能够成为他所应该是的东西,此外,美无论什么也达不到了。

但是,也正因为如此才达到了某种无限的东西。因为只要我们想到,在感觉时由于自然的片面强制和在思维时由于理性的排它性立法,人的这种自由就恰恰被剥夺了,所以,我们必须把在审美心境中归还给人的能力看做是一切馈赠中的最高礼物,即人性的馈赠。当然,人在进入任何一种被规定状态之前,就已经具有了这种天赋的人性,但是就事实而言,人随着他进入任何一种被规定状态也就丧失了这种人性;如果人能够过渡到一种相反的状态,那么,他就能每一次都通过审美生活重新得到这种人性[28]。

因此,如果我们把美称为我们的第二创造者,那么,这不仅在诗学上是允许的,而且在哲学上也是正确的。因为,尽管美只是使我们可能具有人性,而把其余问题,即我们想使人性在什么程度上成为现实,交给我们的自由意志去决定,所以在这一点上美与我们原来的创造者———大自然依然是有相通之处的,大自然同样也只是赐给我们达到人性的能力,然而这种能力的运用就要取决于我们自己的意志的决定了。

第二十二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