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管窥《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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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第二卷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攘臂:捋袖子。扔:《说文》释,因也,有牵引,拉的意思。识:《说文》释,常也。常當为意。意者,志也。志者,心所之也。意與志,志與識古皆通用。心之所存謂之意。所謂知識者此也。

“德”,是指与大道相一致,与自然规律相符合的行为。“为“指“行动“,“以为“指“动机“。

“上德”不刻意地修德,与自然融为一体,所以是真正的道德。“下德”唯恐失于德,师法自然,所以还没有达到真正的道德。因此,这里的“上”可理解为“纯粹、单纯”的意思,后面的“上仁、上义和上礼”也是如此。

“上德”无所偏为,不离于道,并且行为没有什么特定的动机,更没有功利性。“下德”约束自己不要妄为,不失于道,而这种自我控制的“无为”是主观性的,未必合于道。

“上仁”是刻意的行为,但是不以谋取利益为目的。“上义”是主动的行为,并且有明确的目的性。“上礼”则是从自我的利益出发,强制性地约束他人,令其就范的行为。“义“和“礼“,通常以功利为目的,人们的日常行为大多属于此类。

因此,离开了道,就应该修德,即昄依与回归大道;失于道德,也应该以仁慈为怀,造福于一方;失于仁慈,也不要违背正义,在实现自己愿望的时候,不要侵害他人的利益;如果不顾道义,损人利己,就会失去民心,只能靠礼法去压制和束缚他人。

缺少忠信和仁慈,而仅仅依靠礼法来维护自己的统治,实在是导致祸乱的首要因素。将自我意志置于他人之上,甚至妄图超越规律者,貌似智能过人,管理有方(“损不足,以补有余”),实则是与大道(“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相违背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实施者的能力越强,效率越高,所造成的后果就会越严重。

因此,大丈夫应当厚德载物,求真务实;切忌失德寡信,拘泥形式。这就是君子“修道德,而弃虚礼”的原因所在。

“上德”是自然的行为,它与大道浑然一体,没有掺杂任何的主观偏见;“下德”是主观能动地培养“道德”,处在求道而未得的过程当中,尚未达到“人道合一、返璞归真”的境界。所以,从大道的契合度来看,“上德”才是真正的“道德”。“下德”与“上德”之间,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想要缩小这个差距,就应当不断地“修德”。从“修之于身”,“修之于家”,到“修之于天下”,修养一步一步地提升。当达到“其德乃普,及于天下”的境界时,大概就可以称得上是“上德”了。

失于道,则思德,以求昄依大道,即所谓“德者,同于德”。而由于大道具有抽象性和经验性,导致很多人不理解,也不信奉大道,于是,就有所谓的“失者,同于失”。“失者”又可以划分为“仁”、“义”和“礼”。三者之中,以“仁”为上,以其无所偏私。不过,“仁”的行为往往是从主观意愿出发,未必与大道相符,所以,有时候会形成“企者不立,跨者不行”,欲速则不达的不良后果。“义”和“礼”,既失于道德,又失于无为,属于“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之类,所以不是君子所喜好的行为。特别是“礼”,失于内在的忠信,却偏重外在的礼制,实在是舍本而逐末的行为,也是导致祸乱的重要因素。

“处其实,不居其华”,即“遵道”。也就是时时处处都要把握事物的实质,做任何事情,都必须落到实处,使他人得到真正的好处,而不能轻率浮躁,流于表面形式。“处其厚,不居其薄”,即“重德”。也就是“为天下浑其心,以百姓心为心”,不管对方“善”或是“不善”,“信”或是“不信”,都以“善”待之,以“信”处之。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合情合理的方式,扎扎实实的行动对待所有的人和事。恪守本分,注重实效,随机而动,顺势而为。例如:以“水”为师,勤修“七德”:“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修之于身”,则可以身心安定,神清气朗;“修之于家”,则可以父子同心,夫妻和顺;进而“修之于乡”,则目标一致,众志成城;“修之于邦”,则安定祥和,繁荣昌盛。“修之于天下”,则德被万物,造福子孙。

本章首先通过“上德”与“下德”的比较,阐明了“德”的含义,即“无为”,就是说,不要以主观的行为违背和干扰大道的运行。然后,通过“德”与“仁”、“义”、“礼”的对比,进一步说明“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的道理,概括的指出了修德的目标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