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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那些人Who I meet (5)

一张照片在他抬手的时候从资料夹里掉出来,他捡起照片给我看,照片里有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来自大卫的村庄,蜷缩在一条小船的的后座。大卫告诉我说,这个女人在一年前失去了她的孩子。那是一次难产,女人以惊人的意志力挣扎了整整8天8夜,到最后连自己的命都快要保不住了。这个故事的结尾非常残酷,村里的老人用剪刀把死去的婴儿一点一点剪碎,从女人体内取了出来,保住了女人一命。但女人从此以后精神就有点不正常了。

“村子离城市很远很远,而且人们非常穷,即便有钱到城里来,也进不起医院……”大卫很黯然地解释,“但是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再发生在我的村庄里!”自那以后,大卫资助了村里一个孩子到琅勃拉邦学医,并且让他保证长大以后一定回到自己的村庄。同时,大卫每个月都买许多基础的药品送进村里,还给了村长一笔钱:“如果有人需要到琅勃拉邦上医院,先用这笔钱把他们送出来,进医院住下,然后跑到我楼下来叫我。”善良的村民至今也没有用过这笔钱,对他们而言,受伤了能吃到大卫送来的药,已经是几十年来最幸福的事情了。

他从他的资料夹里抽出另外一张照片,那上面是个笑着的女孩。“认识她的时候,她才13岁。她就这样冲我笑着,完全不设防,完全地信任。”大卫指着这张老照片告诉我她的故事。这个小女孩是村庄里的小姑娘,是大卫在村庄里的第一个朋友。8年前的一天,小姑娘发了场高烧,退烧后大脑就受到了损害,变成了一个智障儿。

“大多数时候她很正常,但有时候,玩着玩着,她会像一个玩具娃娃突然没有了发条一样,突然安静下来。好像死掉一样。你得让她这样死上几十分钟,推推她,有时候,又活过来。”大卫垂下他长长的胳膊模仿那女孩的样子,正如一个失去了发条的玩偶。

大卫说她今年21岁了,他在经济上照顾了她8年,替她出钱治疗,但是如今他意识到,也许一切治疗都是徒劳。

“所以我决定娶她,这是我能永远照顾她的唯一方式。只有这样,我死了以后,我所有的钱才能名正言顺地都归她所有,让她还能安全地生活下去。”女孩的父母过着贫穷的生活,对于这个已经不可能有任何“光明前途”的女儿不报任何希望,转而把家里不多的金钱用在其它孩子身上。这正是大卫最担心的:“我正在老掉,虽然有太阳和泥土给我营养,但我依然会比她早死很多很多。”他担心若有一天他死了,他的小天使将失去庇护她的翅膀。

“大卫,她也许不可能成为一个好的妻子。”我委婉地提问。

大卫摇摇头,“她是最好的妻子,亲爱的。你不知道她有多善良。我还记得那年她刚认识我,我教她26个英文字母,有一天傍晚,她在桥上等我,在我手上放一条小小的鱼,那是她从河里抓回来给我的。”大卫抚摸着照片上的笑脸:“我永远不会忘记她那时候的笑脸,只有一个最善良的人才会那样对另外一个人笑。你可以说我从她13岁那年我就爱上她——我向上天发誓,我从来没有对她做过任何事情,没有主动碰过她一点点。倒是她小时候会坐在我膝盖上对我说,大卫,大卫,我很喜欢你……你会觉得我有罪对吗,是的,如果这样的事情在该死的美国发生,美国佬会把我送进监狱……但是,他们只是不懂。”大卫喝了口啤酒说,“该死的美国佬除了钱以外什么都不懂。”

大卫正在写一本小说,关于一个45岁的男人和一个13岁的女孩之间的“爱情”,他已经在美国接触过许多出版商,但这个话题显然是个禁区,没有什么人愿意再引发一次关于洛丽塔的争议。“他们不知道爱情到底可以跨越多少东西。”

合欢树荫一路向东移动,太阳向西。我们聊村庄里的生活,聊爱情,人生,哲学,苦难。大卫向我告别,他约了一个老挝的妓女,那个女人是他5年前在路边“捡”回来的,当年她才16岁,被丈夫打得浑身是伤。他什么都没做,给了她20美元,以及一把小刀。“我告诉她,如果那王八蛋再打他,就扎他。”

这5年来,他成了这个年轻妓女唯一的朋友和保护伞。这天她又来找他,“也许她还需要一点钱,当然,她总是需要钱的,可怜的孩子。”

大卫与我握手告别:“享受这个完美的国家,亲爱的姑娘。”然后,他收拾好他的笔记本,提着他的酒瓶子缓慢地过了马路。内森,你怎么知道的?

国家地理的摄影师红石跟我说:“黄石公园是一个可以去上100次的地方,无论什么季节。”

已经是1月份了,黄石的几个出入口里只余下了积雪不深——不过尺余——的西门供汽车出入,其余几个门或者封闭,或者只有雪地行走的履带车能行走。

天亮得很晚,已经是早上8点多了,还是一片灰蒙蒙的样子。当然,也许在这个季节里,它会这样灰蒙蒙上一整天。

一行人缩着脖子哈着手跺着脚出门,内森和他的妻子卡娜已经如约在门口等待我们。他们穿着厚厚的印第安人的厚呢夹克,戴着毛线的帽子,两人脸上都有一模一样的淳朴笑容。内森长了乱糟糟的大胡子,头发也乱糟糟地硬从帽子下挤出来,于是,这个长满了毛发的笑容看起来比妻子更原始一些。

他们身后是带我们出发的小卡车,发动机没有关,轰隆隆地响着,在雪地里冒着白色的热汽。内森掏出名片,上面的头衔很有型:狼迹追踪者。

今天,这对在黄石公园里土生土长的夫妻负责带领我们去寻找黄石公园的狼。

进黄石公园不久就看到一群野牛在没膝的雪地里,艰难地翻找雪地底下的草料。这是它们的艰难季节:草料难寻,气候恶劣,还得提防灰狼。体格健壮凶猛的野牛在黄石公园什么都不怕,就怕灰狼的联合作战。内森说,狼太狡猾,在这样的天气里,它们会包抄野牛,知道自己不能力敌,就把它们逼到深深的雪里,雪把野牛困住不能动弹,然后跳上去咬断它的脖子。

60多年前,黄石公园的狼太多,野牛濒临灭绝。因为名声太差,于是黄石的狼遭到大规模的驱散和射杀。在1884年到1918年间,仅仅蒙大拿洲就消灭了8万只狼。死的死,逃的逃,黄石的狼从此灭绝。

正如笑话里调侃的:如果坏人都死光了,警察就失业了,生物链条果然也同样不可人为干涉。自从没了狼之后,那些草食性动物简直在黄石里闹翻了天,消耗了大量植物资源。而没了天敌的野牛更得意了,黄石里不够撒野,就跑到附近私人农场去骚扰,給家畜们带来大量病菌。没办法,公园只好重新引入灰狼。

内森一边开车,一边跟我们讲述黄石狼的历史。他的眼睛就像装了GPS(全球定位系统)一样,能在广袤得让人恐惧的雪地和森林当中指出野牛,麋鹿,狐狸,大角羚羊等动物的踪迹,然后停下来指给我们看。那感觉就像一个人走进一个一千平方米的大厅,然后指着墙角一处告诉你说:“看哪,这里有个蚂蚁。”

每次他指出远方有某个动物在活动的时候,我都使劲眯了眼睛去找,最终几乎都要靠了望远镜才能找到他所说的那些动物。

“内森,你怎么做到的?”我放下高倍数望远镜,实在没办法理解他是怎么发现那只几乎和岩石颜色一模一样,卧倒在地的大角羚羊。

他腼腆地说:“这里看起来跟以前不一样,不一样的地方,就可能会有个动物。”

他妻子看我满眼疑惑,解释说,这所谓的“不一样”指的是:“例如远处那片雪地里以前只有47个大小不一的石头,现在有48个了,那个原本不存在的,就是个动物呗。”

这种几乎等同于用量子力学解释玛雅文明的方法在我听起来依然是一头雾水。但是对内森来说,黄石的一切都是他家门口的一切,从小看惯了,那些“不同”就像眼睛里揉了沙子,马上就能感觉到。

内森出生在黄石公园,父母都是黄石公园的工作人员,于是黄石就成了他所有的养分。他妻子说这个公园有一万平方公里,内森走过其中大大小小的所有道路,爬过高高矮矮的所有山峰。

我问内森:“不是修辞手法?没夸张?全属实?”

内森无辜地看着我说:“嗯。”

车走到一个拐弯处,一个雪堆上站了四五个人,都举着望远镜朝某个方向扫视。领队是内森的朋友,另外一个狼迹追踪专家。内森下车和他聊了两句,招呼我们:“全部下车,架望远镜!动作快,小声,嘘!”

我们像打仗进村架机关枪那样又紧张又兴奋地架起望远镜,小心不发出任何声音,却也根本不知道到底在怕惊动什么,大家只都往同一个方向观看。

“有狼嚎。听见了吗?是不同的两群狼相遇了,在森林那边。”内森指着三四公里以外的林线说,“别吵,狼很警惕,一点声响,或者闻到味道不对,立刻就会逃走。”

狼嚎?除了在动画片和狼人电影里,我从来没有听过狼嚎,并不知道它是不是真的是“啊呜——”地叫,然后背后升起巨大月亮。

风冷得脸都疼,我瞪大了眼睛,把耳朵从帽子的护耳里捞出来听了半天,除了风刮过森林的号声以外,什么都没有。

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站在雪堆上,把眼睛贴在望远镜上,胡乱调整焦距,左右乱扫,露着冻得发麻的耳朵,一直等,等,等了20多分钟,终于冷得熬不住了。抬头看看内森,他还在耐心地一毫米一毫米地移动着他的望远镜。好半天,终于叹了口气说:“太远了,看不见了。走吧。”

往前走,路边有条狼狗一样尺寸的动物在撕咬一具看起来很新鲜的羚羊尸体。见车过,翻起三角眼,恶狠狠地盯着我们,咬紧口中的尸体,一副对抗但又随时准备撤退的模样。

“狼!”我们在车里低声喊叫起来。内森看都不看,说:“不是,是郊狼。狼根本不可能让人距离那么近,而且它们要漂亮得多。灰狼高大,健壮,非常漂亮的毛皮。”在他嘴里的狼似乎跟当年被围歼的那群声明狼藉的动物根本不是一回事。狼,在印地安人的眼中是神圣的,他们认为狼是大地的灵魂。在印地安艺术家的作品里,狼常常是他们不可或缺的创作题材,这是印地安文化里神秘的表象。

内森描述狼群的时候用的是family(家庭)这个词语。根据动物学家的研究,狼是一种极聪明的、高度社会化的动物。他说狼一旦选定配偶,一般是终身相伴,可以共同生活10多年,和后代一起组成一个大家庭。每个家庭有一头母头狼,它们有自己的领地,有时候黄石的狼也会为了争地盘而发生口角以及争斗——“刚才我说有狼嚎,可能就是两群狼发生了领地之争。”他说。

途中我们又停下来两次,又是紧张兴奋地架望远镜,哆哆嗦嗦地寻找,等待,一次无功而返,另外一次只在望远镜里看到几个比蚂蚁还小的黑点。内森说那是狼就是吧。虽然我心里认为它可以是任何东西。

“真是无聊的工作啊,寻狼,没有想象中的刺激呢。”我对内森说,“人家肯尼亚草原上,狮子可是随便就看到一大群的。”内森只呵呵地笑,说是啊是啊,狼不好追踪,有时候一整天找不到它们也是常有的事情。

内森是在纽约完成了动物学的博士学位回来的。纽约一点都不值得他怀念吗?我问内森,一辈子在黄石公园里会不会偶尔也感到寂寞。内森摇摇头说:“不会。我已经见到足够多的人了。村子里冬天有800人,夏天到了会有3000人呢。很多朋友,不寂寞的……大城市,啊,真可怕啊。”

到了中饭时间,内森从车的后尾箱搬出两大箱食物。从饼干到零食,从水果到芝士,林林种种几乎有40种。他挠挠头说,“我也不知道你们喜欢吃什么,所以,”他赶紧又翻出一小箱子方便面说,“也许中国人会比较喜欢吃面条?”为了表达对他的感激,我们把他替我们准备的食物扫荡得干干净净。而他则在一旁为大家架好望远镜。

“瞧,三头小狼。”内森兴奋地告诉我们。招呼我们到望远镜前看。这次看得清清楚楚的,三匹年轻的小狼,肥嘟嘟,圆滚滚地在雪地上翻滚。中午是一天温度最高的时候,它们身边有一具分不清形态的尸体,想必是饱餐过了,进入了玩耍时间。稍远处是一匹成年的大狼,足有一个成年人的尺寸,懒洋洋地卧着,脸笔直地冲着我们。有好几次,我十分怀疑它透过望远镜看到了我的眼睛。

“它们的妈妈最近才跟它们团聚……她被她自己的妹妹逐出了狼群,她霸占了她的狼群和丈夫,还有她的孩子……不过幸好啊,她把它们偷出来了,瞧,它们又团聚了。她多美啊。”内森像讲述邻居家八卦那样讲着这几匹狼的家长里短。

“内森,你怎么知道它们谁是谁啊?”我又忍不住想问,但又收住了口。我想,黄石公园里长大的内森其实也很难向一群活在钢筋丛林里的人真正解释他到底是怎样跟那些狼交流的,为什么会知道它们的生活和举动。即便他告诉我说,每天下午三点三刻的时候他会挨个狼群去探访一次,吃点小鲜肉做下午茶,或者说它们每天傍晚都到村子里和他开个碰头会,说说次日的行程……我也一定会相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