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集一切。”费尼说,“不过这些东西一半是我太太的。”费尼太太已经去世接近20年了,在他们来到这个房子里的第五个年头,太太就患病去世。女儿已经大了,在柏林,是个艺术家。屋子里四处都是他和太太年轻时候的照片,泛黄的黑白照片里的费尼高瘦儒雅,太太看起来明媚非常,头发逆着光线飞舞,有敏感的大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嘴角的细纹非常动人。“她是个诗人。”费尼说,“我们都喜欢二手市场。”
费尼从不为这一屋子杂物发愁。更让人惊奇的是这些我们看来杂乱无章的事物在他脑子里都用某种精确的数学排列法分布着,无论他想寻找任何东西,都能直接把它拿出来。
“时间太少。”吃完饭,费尼说。“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呢。我想学弹钢琴。还可以冲照片,楼下暗室里还藏了三套最好的放大机呢,单位淘汰的,那可真是好机器……”费尼一边给我们倒酒一边说,“这是今年新酿的,去年酿的还没喝完,看来要拿到镇上去卖掉一点。呵呵呵呵,可是不怎么合法呢。”
星星山的夜晚很黑。费尼从他所有灯里选了两盏开起来,然后点起蜡烛。他不知道从哪里折了一支梅花回来插在餐桌上,在夜晚开始吐露香气。“爸爸给我们弹琴吧。”女儿建议。费尼找出一部手风琴,坐在一张看起来比他更老的木椅子上,朴实的琴声从琴键上流淌出来。他长了一双农民的手,厚实,粗短而有力,和他睿智的目光及瘦削的面容形成强烈反差。没有人说话,苹果酒烈度很高,尤其在冬夜里,暖炉前,让人昏沉欲睡。女儿托着腮,一动不动地看着正在拉琴的爸爸,一边小声地跟着琴声哼唱。费尼看看女儿,目光一直透过天花板,很远很远,看着我们都看不见的某处星空。
他笑容灿烂,他老泪纵横
一个人旅行,最惆怅的时间一定发生在晚饭时。眼睛腿脚都已经疲乏,思绪太满而肠胃落空。
初春的赛哥维亚的傍晚温度骤然就低了。白雪公主的城堡和罗马人的高架引水渠都没有办法保住薄薄春阳的温度。主路上所有的餐厅都已经客满,多数是成群或者成双的客人,愉快地在户外的餐桌边喝着酒,聊着天。
这永远是一个人旅行的时候最大的坏处。街边的超市里能看到一些旅行者在购买熟食和饮料,那多半是像我一样的不结伴的旅行者。然而我不想再回到旅馆的小房间里解决晚饭,虽然那个旅馆里有个很和善的女主人。
我折入小巷里。斜坡的尽头是个小小的餐厅,餐厅门口有个已经满头白发的侍者,他理所当然地把我迎了进去。
餐厅很小,大概只能坐下6~8个人。我是店里唯一的外人。两三个显然是当地人模样的男顾客在吧台和酒保热络聊天,每个人都壮得像在欺负高脚凳,侍者路过他们的时候必须高举托盘,侧身而过。我拿着满是西班牙语的菜牌,不知道如何点菜。
一直站在门外揽客的老头子进来了,我才看清他的模样:西装笔挺,已经开始谢顶的白发梳理得整整齐齐,有种老派绅士的风度。他递过一份英语菜牌,温温暖暖地一笑,对我说:Hola。(西班牙语,你好)
熟悉的语言在陌生的城市里就像查理布朗的安全毯子。我几乎生出要抚摸这本英语菜牌的冲动来。
“我想坐8点钟那班75路公车到火车站回马德里,请问是在这个广场上坐吗?”点罢了菜,我又向这个面目慈祥的老绅士求助。
我在他面前摊开地图,在一点点英语,一点点西班牙语,以及大量肢体语言之后,他给我画出了车站的位置,然后又着急地比手划脚了半天,我依然不懂。他迅速地跑回柜台里拿了张餐巾纸,用圆珠笔在上面画了辆小汽车,指指自己,指指我,做了个开车的动作,又指向了门外的远方——我真不愿意自作多情地认为这个陌生的餐厅老板或老侍者会送我去火车站,但他又是什么意思呢?我迷糊着点了点头,只想自己点的菜赶紧上来。
老头子认真地把手腕递到我面前,指了指时针和分针,指了指我,再做了开车的手势,又站到门外去了。嗯,他的意思是19:45的时候会来接我。
到19:40了,我张望了一下,门外没有他的身影,也许我是误会了,买单走人——还要找路呢,我可不想误了公车。
游人稀少的广场上只有零星的灯火,风从雪山那边吹过来。8点已过,该来的班车还没有来。候车亭里只有我一个人,刚才在露天地方吃饭的游客也散得差不多了。我紧着衣领,哆嗦着跺脚。
一辆白色的吉普车停在我面前,司机伸长手臂打开靠我这边的车门,兴奋地挥手示意我上车。黑暗里,他的白头发格外醒目。这个老头子竟然一路追到了车站?陌生人,黑夜,安全……很多词语在我脑子里跳跃,然而看着夜色里白发底下那张恳切的脸,又有点让人不忍心拒绝。
老头子快活极了,一边按着车里的电台寻找我可能会喜欢的音乐,一边端详我脸上的反应。“迪斯科,年轻人,跳舞?”他终于选了一个最吵闹的音乐,冲我快乐地扭扭身子。窗外的景色荒凉无比,没有车,也没有人,大面积的雪山在黑夜的蓝幕上狠狠划下一条锐利的天际线。我心里有点不安,也有点手足无措。
“这不是我来的时候的那条路。”我抗议说。
“是啊,你来的那个是老火车站,你坐了2个小时才到的不是吗?有新的火车站,是高速火车,25分钟就到,你回到家不会那么累。”
他依然在和他年龄极不相符的音乐声中跟着节奏快乐地点着头。不安和无助各掐住了我一边胳膊。我没有理他,心里在想那个关于“新火车站”的说法到底有多大可能——在这样小的一个城市里,两个火车站? 他拍拍我的胳臂,问:“OK吗?”我躲闪了一下,心里想着无数不安的可能。脸上却还是对他笑了笑。
老头子见我笑,就像植物终于看到下雨,上班的人到了发薪日一样,开心得连连拍了好几下方向盘。他拍拍我的脑袋,急促地跟我说了一大堆夹杂着英语单词的西班牙语,大意是他认为我是韩国人,而他20岁的时候的初恋女友就是韩国姑娘,他对她念念不忘,以至于——“瞧,起亚车。”他快活地拍拍方向盘上的汽车Logo。窗外还是不像要到火车站的样子。“我是中国人。”我略带粗暴地打断了他的甜蜜回忆。
“东方人,都差不多。韩国,中国。”
这听起来完全像一个传说中的“东方女性爱好者”的那种西方人的论调:“只要遇到那种眼皮上长了蒙古褶的女人,我每5分钟就要坠入一次爱河。”
或者,我应该找个什么借口先提前下车,然后打个出租车更安全一点?正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汽车往右一拐,一个光亮的大钟让我安了心,火车站到了。他开门把我放下,又叽哩咕噜说了一堆让人不明白的话。我把一路飞在车窗外的魂魄收了半个回来,客气地谢了他两句,转身就跑进了火车站。
果然是个崭新的火车站,在这件事情上,他没有骗我。火车站很大,我四处盲目地跑动着,寻找不到售票的窗口。正跑得一头烟,胳膊又让人抓住,那一刻真觉得自己是手机游戏Temple Run里面被鬼抓住的那个可怜虫,无论怎么跑,最终还是被黑色的魔鬼抓住。
一回头,气喘吁吁的老头抓住我,往我手里塞了一张火车票,然后拉上我就跑。他一路把我拉到检票口,检票口已经快要关闭了。他一边向检票的工作人员快速地解释着什么,一边像塞什么似地把我塞到检票人的手里,嘴上不停地用英语说“快快”。
我踉跄了几步站稳了回头,看到他在检票口外远远地冲我挥着手,快乐得像完成了任务。他的白头发在奔跑中被风吹得乱七八糟,脖子上的围巾也散乱开来。与刚认识的时候相比,在一堆凌乱的衣物中好像又老了几岁。
“钱,给你钱!”我掏出火车票钱跑出去要还给他,他又使劲地把我连人带钱塞进了检票口,这回他连自己都塞进来了。他回头跟检票员急促地解释了几句,紧紧地握着我的手晃了几下,有点哽咽着说不出话来。我紧紧地拥抱了这个善良的老头子,以及他汗津津的体温。
列车开动了,从车窗里再看他一眼,看见他笑容灿烂,而老泪纵横。不穿鞋的大卫决定娶她
是琅勃拉邦的河边上那些异常盛大的合欢树把我拉入了这条小巷子。原先只看到巨大的树冠从低矮的平房上倾泻下来,便忍不住要去看看树冠以下的树干。穿过小巷子,我的目光从合欢树蔽日的树冠上落下,就落到了这个男人身上。
他坐在河边的合欢树下,高高瘦瘦的如同一只螳螂。金棕色的皮肤上布满太阳留下的斑点。他的皮肤松弛地耷拉在缺乏肌肉支撑的骨头上,就像在竹竿上直接披了一张布,彼此之间随时会告别的样子。戴顶破草帽,变白的金发从草帽下乱蓬蓬地挂下来,约莫齐肩的长度。这个男人穿件白色跨栏背心,大裤衩,光脚,脸上架着一副明显是女士款式的太阳眼镜。他面前放着一个笔记本,里面夹着各种纸张,努力地变成整齐的一摞。他脚下有瓶啤酒,已经喝了一半。
我微笑着冲他摆摆手。他也微笑着冲我摆摆手。
“这里真舒服对不对?”他向我举了举酒瓶子。
“呵呵,这么早就开始喝酒了?还是早上呢。”我问。
“哦是这样,我有肾结石,医生说应该多喝啤酒,它就会好。”他摸摸自己的肚子说。
“难道医生不是应该叫你多喝水吗?”
“我只是自己觉得啤酒可能比水好一点。否则我可不喝酒。你难道不认为啤酒比水好一点吗,里面有很多麦子,也许它们经过我的肾结石的时候会把它敲那么一下。”他认真地阐述自己的理论,看起来完全不像开玩笑或者找借口。
他叫大卫,美国人,接近50岁,是个老嬉皮士。
“亲爱的宝贝如果你不介意,我希望坐在阳光下。但是宝贝我也明白,你当然希望保护你的皮肤,所以不要紧的,你坐在树荫底下,我坐在阳光下。我们就这样聊天。”大卫喝了一口啤酒,“有时候我觉得晒晒太阳就会生长,不必吃饭,也不必喝水,好像树木一样,晒晒太阳就好。”大卫一边扭动着自己光脚的脚趾一边说,他认为不穿鞋也是吸取天地精华的一种方式,他说光脚踩在土地上就觉得有营养顺着他的脚爬到体内,足够他维持生命所需。
就这样,在漫长的三个小时里,我们一边聊天,一边慢慢地随着树影移动,以便让他一直坐在阳光里吸收营养,而我一直在树荫下保护皮肤。
“我爱亚洲女人,她们眼睛上长着蒙古褶,让她们的眼神看起来如此神秘。”大卫用指头碰了碰我的眼睛,“刚到老挝的时候,我简直搞晕了,走在路上,每五分钟就要陷入一次爱河。这一定是天堂!”这是个不折不扣的喜欢亚洲女人的男人:“你知道,亚洲女人不像美国妞那样,胳膊腿都太大,胸部太大,声音,啊,那简直是大得不能再大!”
大卫稍微停顿了一下,不安地问我:“如果你觉得我这样说是冒犯了你请让我知道,我只是觉得爱情和性爱,是人类最美好的事情,是可以谈论的。但是我不想冒犯你。”
我并不觉得冒犯,但也没有和一个嬉皮士谈论东西方胸部差别的习惯。纵然我觉得电视里和杂志上的嬉皮士多么迷人,曾经一度还真的觉得自己也许应该认真考虑去做个嬉皮士。可大卫镜子一样树立在我面前,照出一个被城市豢养的品种,偶尔离城散散心而已。
大卫在琅勃拉邦住了8年,时常去探望一条村庄。那条村庄在深山里,要先坐两小时的船——当然是人撑的那种,然后再走好几十分钟的山路才能到达。整条村庄的人都管他叫“我们的大卫”,而他也管那条村庄作“我的村庄”。
大卫去村庄里,小孩们会跟在他后面背刚学回来的英文字母表:A——B——C——F……“不对不对,是A——B——C——D——E——F。”大卫好耐心地纠正他们。他知道对于一个正在发展中的亚洲国家而言,尤其在一个发展旅游业的地区,学会英文,就意味着工作。从他发现自己每五分钟就要恋爱一次开始,就爱上这个国家,于是他开始教这些孩子英文。大卫还有一本笔记本,上面悉心地分了栏,写着同一个单词的英语,老挝语,黑泰语,兰丁语各应该怎么说。他已经学会说老挝话,但是各少数民族的语言还不通,他希望自己能做些什么。
“我就住那儿,他指着马路对面一栋老旧的小楼。房门从来不锁,如果你找我,我不在,你就在屋子里等等。如果你不想等,问这附近的人大卫在哪里,他们就会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