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如果你在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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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那些人Who I meet (3)

孩子喋喋不休地说话,他说平时没事做就在街上乱走,“我觉得这些角落里的地方很神奇,我喜欢在城市里漫游,有些门只是一扇门,但是你推开它,会看到完全不一样的事物。”孩子说他从9岁开始满街走,对开罗比对自己的巴掌都熟悉,“哪怕再小的路,我都一定走过至少一遍。”

这点,我相信,因为我发现自己已经很久不走在大路上了,开罗的夜晚很黯淡,路上本就没有太多的霓虹灯,在这些小路上,即便偶尔有亮着灯的店铺,也是一副电力不足的样子,光线昏黄。开罗有很多猫,无声无息地游荡在街角。

孩子带我来到一栋貌不惊人的老楼面前,推开一扇木门,径直走了进去。我探头看了一下里面的黑暗,有点儿踌躇。男孩在里面喊:“上来呀!上五楼来,加油。”刚变声的嗓子听起来有点紧紧的感觉。

五楼会有什么?更多的房间?我踏上半朽的木楼梯,在黑暗中摸索前进。男孩拉着我的手穿过五楼的走廊,尽头是另外一扇小门,他推开门,日光灯的强烈光线一下子涌了出来——竟然是一个大的市集。它像一个隐匿在时空里的存在,一点都不真实地呈现在一个从外面看起来根本不存在的空间里。

这是楼与楼之间违建的一个平台,居民自发形成了一个市集,补衣服的,卖小零碎的,卖冷饮的,卖二手旧物的……所有物品的价格都只是市场上的一半左右。人们各自架起一支日光灯,摊开一块塑料布,认真而严肃地做着他们的生意。男孩得意地看着瞠目结舌的我,“他们会营业到凌晨两点呢。”他说。这个奇妙的市集一点也不喧闹,人们都只是在安静地做自己手上的活计,或者沉默地背着手在过道里穿行。我一直不知道,记忆里的这种安静到底是真实的,还是我当时因为受惊过度,全部注意力都在眼睛上,而让耳朵失去了知觉。

我不得不相信了这个年幼的城市漫游者。在余下的三天里,他陪着我去看“坏掉了的金字塔”,“有四个老婆的人家里喝茶”,“专门给妓女剪头发的理发铺”,“开罗最漂亮的一盆花”。我负责买他吃饭的单,每到吃饭的时候男孩都很懂事地只点最便宜的一点点主食,仅在我的再三劝说之下才会点一瓶最便宜的当地矿泉水,而大多时候他吃完饭之后都只是到外面去喝自来水而已。告别的时候我总是想塞他一点点车钱,而他一定回绝说“我喜欢走路”。然后就穿着他破旧的小球鞋欢快地走开。

这是个快乐的男孩,唯一有点让他怅惘的是他梦想有一部自己的电脑,“二手的就好。所以我要练好英语,找好工作,工作以后我会攒钱买的。”分手的时候我硬塞了他100美金,“算我支持你买电脑的股份吧。”我对他说。眼泪哗地从他眼睛里涌出来。他把钱好好地叠起来,放在贴身的小口袋里,用手背不停地擦着眼泪。

准备离开开罗的时候我去附近的车站买票,意外地又看到这个男孩。他站在报亭边上冲一个女孩说:“我不是导游,我只是想练练英语……”

不知道。我情愿相信一切都是真诚的。很糊涂的垃圾佬很快乐地活着

“这个世界上,有些人的乐趣另外一些人永远不懂”。这到底是谁说的一句话?这是真的。前两天收拾屋子,一个口袋里落下几片干树叶,钟点工二话不说就扔到垃圾篓里去了……啊,突然想起那个给我树叶子的垃圾佬,现在在哪里呢?

认识垃圾佬是在新疆的喀什。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在清真寺的门口认识的,是他和他的日本旅伴过来向我和我的旅伴搭讪。直到后来翻看照片的时候,发现在清真寺游览时,我和旅伴拍的好多照片背景里都是这一中一西两个男人,冲镜头做着各种奇怪手势。

他其实叫做麦当劳,是个英国人。之所以叫“垃圾佬”,是因为他实在拥有无与伦比的捡垃圾的天赋以及嗜好。他似乎总能散发出某种探测的频率,把世界上那些没有用,但有趣,却又实在奇怪的东西给搜出来——例如一只在马路上被车轮压成了薄片,然后又在烈日下被烤了一个月的的干癞蛤蟆的皮。当我还正在和他解释从他所在的地方如何找到那个清真寺的时候,他突然冲出马路,5秒钟后,在距离我10米开外举着那张癞蛤蟆皮冲我笑,那一刻,我觉得和这个陌生人可以成为朋友。他坚持称呼我为Gonk,因为觉得我长得很像一个Gonk。这是一个在任何地方都查不到的单词,三年之后他写信告诉我,Gonk是他小时候的一个玩偶的名字,圆头圆脑的,长了一张很平的脸。

“他们在说什么?”一起逛集市的时候他总爱这么问我和我的旅伴。

“不知道。”我们摇头。

“拜托,你们还是中国人呢。他们难道不是中国人?难道你们彼此听不懂中国话?”他完全不相信我们的话。

“我们伟大的祖国幅员辽阔,你们英国小岛民知道个屁。”我每次都这样恶狠狠地回复他的质疑。

当麦当劳终于明白我们跟新疆人其实操的是两种不相干的语言的时候,他开始认为自己比我们更像一个“当地人”:“首先我的鼻子很小,作为一个外国人,对不对?英国人都是大鼻子,我只有小鼻子,跟新疆人的差不多大。而且我深眼睛,跟新疆人差不多深。你们,扁鼻子,浅眼睛,不像新疆人。但我很像。”

所以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在新疆这种地方,一起同行的这三个面目模糊的东方人比他更像一个外国人。那还是一个宾馆需要有“涉外资格”才能招呼外国人入住的年代。“She sells seashells on the seashore.”当我们正在努力地跟那个说蹩脚汉语的宾馆前台的工作人员求情的时候,麦当劳在旁边重复地小声说着这句话,并冲我们做着各种交谈手势。

“你在搞什么鬼!”我忍无可忍地把他拽出宾馆大门,“你不是长得像当地人吗,就看能不能蒙混过关啊,你还讲英语暴露行踪干什么!”

“听得出来是英语吗?我听你们彼此讲中文都是SS、SH、SH的音很多,我以为讲这句话的话,他们会认为我是讲汉文的新疆人。”他摊摊手,显得相当无辜。

毫不意外地,我们遭到宾馆的摇头驱赶。但每一次,麦当劳都认定是因为我们这三张扁平的脸太像韩国人,才惨遭驱逐。

于是我们总是流浪在街头,他总是接二连三地捡到各种垃圾,然后当宝贝一样放进那个看起来八年没有洗过的背囊里。

麦当劳其实算个有钱人。他在伦敦以做手工模型为生,一个新产品面世前,需要用手工按照设计图纸造模,以便检查可行性,他就是那个懂得手工做半辆摩托车,半杆枪,半个咖啡机的人。可是他永远搞不清世界上另外那一半——女人。他问我女人为什么需要做头发和化妆,为什么女人永远看不懂足球,为什么女人养猫,为什么女人不知道花园里的石南死掉了对世界一点影响都没有……

坐在博斯腾湖边,芦苇荡飘啊飘的,夕阳摇啊摇的。如果不是他忙着把吃过的虾头塞进鼻子里,让虾须须跑出来假装鼻毛,在这样的美景催化之下,哪怕说我会在那一刻爱上他也不为过。他鼻孔里塞着虾,告诉我他女朋友要离开他,“仅仅是”不明白他为什么几乎每天都要带一个流浪汉回家洗澡吃饭。这是离开他的第100个女人,所以他决定到中国来走走,因为他一直“以为中国就在英国旁边。”

后来,我们就到了哈纳斯。有一个傍晚,麦当劳坚持要走进无人的森林里。秋天的森林色彩绚烂得就像被施了魔法,我站在森林边缘等他,当星星升起来的时候他回来了,手里举着一只比指头小一点点的紫色蘑菇:“它长得像小鸡鸡。”他说,“我听到它在叫我。”他的表情如此认真,我不得不相信这就是他进入森林的全部目的。

我们分别的时候麦当劳很伤心。他看着地图上的深圳,用手比画了一下距离,认为这是一个他此生也不会到达的地方。“我要送你一样东西,”他说,“不过现在还没想好该送你什么。

半年后,我衣冠楚楚地坐在办公室里,门房送进来一个包裹。打开包裹,里面有一张被车轮碾扁了的癞蛤蟆皮,一只干皱掉的紫色小蘑菇,200片不同形状的叶子,一块蓝色的石头,一个莫合烟的烟盒子,一只不知道干什么用的树枝,五十多张幻灯片,还有一板蓝色的小药丸,小药丸背后贴着一张纸条,上面说:

“这是迷幻剂。又及:对性爱大有裨益。又再及:我已经到了缅甸,这里都是和尚,很好。”

后来,我就不知道麦当劳又跑到哪里去了,对女人有没有稍微懂一点点。

与谁共享满屋琐碎回忆

“走吧,周末到我家去。”女孩发出邀请。瑞士的冬天很不好待,阴冷潮湿,这个邀请就是一把小柴火,点得人心里微微发暖。

我没想到这个叫做“星星山”的地方那么遥远。坐了半个小时火车,苏黎世已经完全消失,进入一个四面环山的小小火车站。

女孩开着车来接,是一辆满身泥水的白色小轿车,款式老旧,是她爸爸的座驾。车沿着下过雪的山路一路往上开,沿路见到一些无所事事的牛,也不吃草,也不散步,就在山脚下静静地站着。

车停下,两只猫先出门来张望了一下。黑猫在距离我们五六米的地方就停住了,歪着头看人。屋里出来一个老头,抱着一堆杂物,见我们到了,弯腰放下手里东西笑呵呵地迎了上来。

费尼老头儿快70岁了,身体硬朗。头发一看就是用碗扣着,然后沿碗边剪齐的发型。 老头儿以前是赫赫有名的ETH大学的数学教授,搞了一辈子科学,始终不忘自己年少时候的梦想——当个农民。于是在星星山买了一片地,一栋房子,退休后很彻底地当起了农民。

他的两只老猫有主人撑腰,胆子大一些了,用比老头儿更有主人威严的步伐过来把我们挨个巡视了一遍,扭头带我们进了屋。

这是一栋上下两层,地窖有个羊圈的木头房子。很旧很旧了,有些角落仿佛一千年没有打扫过,堆放着一些不知道来自何时何地的杂物:坏了的簸箕,干枯的花朵,蒙尘的书本……但也没有人企图去惊动它们,看它们的样子,还可以就这样一直待下去。

地板吱嘎作响。费尼带我们走进已经烧得暖烘烘的起居室。当了一辈子科学家的他自己在起居室中央砌了一个巨大而美丽的绿色烧釉的暖炉,暖炉连接着复杂的管道系统,只要火烧起来,整栋小楼都是暖的。

暖炉是中空的,里面放了好几个布口袋,口袋里装着樱桃的核或者葡萄的核,都是费尼老头儿日常收集起来的。用粗糙的手工缝了布口袋装起来,歪歪扭扭又粗大的针脚,布看起来出自某件他的旧衣裳。这些装满了果核的口袋被暖炉烤得热乎乎的,还散发着坚果的香气。费尼给大家每人发了一个这样的暖包抱在怀里,大家舒适地坐下,猫直接跳到了最温暖的位置,挤在所有人中间,不一会儿就打起舒服的小呼噜。怀里的暖包冷了就扔回暖炉里去,把热的拿出来重新抱着。

费尼给每个人倒了一杯苹果酒。他在屋后种了好多棵苹果树,到了秋天,结出满屋子的苹果来。他带我到一个小房子里看他的苹果,有满满的一屋子。拿一个起来在衣服上蹭了蹭,一口咬下去,非常非常酸,我龇牙咧嘴地举着苹果,费尼呵呵地笑着接过去,说“给羊吃”。在天气晴朗的时候,费尼把这些苹果切片晒干,做成小零食。另外的一些用来酿酒,再剩下的,就像他说的那样:给羊吃。

冬天里羊们住在地下室。大约有十多只大羊,有只母羊刚刚生了只小羊,膝盖上的旋毛像年画上的图案那样,是一朵小小的花儿。小羊很欢,见到人来蹦起来找奶喝。费尼把它抱在怀里摸,指着另外一只大肚子母羊说:“她也快要生了,我很高兴。”

费尼从不扔掉任何一样东西,他像兔子那样喜欢从四处把东西搬回家。所以这个木屋里有着让人瞋目结舌的物品数量。门外有几十棵苹果树,12箱蜜蜂,羊圈里的14只羊,3只鸡,屋子里有100多把勺子,90多把刀,4部钢琴,300个木工刨子,200多个碗,3000多本书,50多盏灯,20多个闹钟,30多个锅,12张桌子,21张椅子,还有数十倍于以上所提及的杂物,他所在的大学实验室要更换老旧的机器了,他也把它们搬回家里来放着。费尼和他们住在一起,还有费尼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