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童年,写儿童,若能写出童心和童趣,读来便会觉得温馨,会自然而然地发出微笑,虽然对于饱尝世味的成年人来说,这微笑有时也不免带上一丝苦辛。
古人笔记很少记述儿童生活,能特别注意童心和童趣的更少,所见者只有史悟冈《西青散记》写的最为生动:
幼儿学步,见小鸟行啄,鸣声啁啾,引手潜近,欲执其尾。鸟欺其幼也,前跃数武,复鸣啄如故焉。凝睇久立,仍潜行执之,则扈然而飞。鸟去,则仰面谰哰而呕呢,鸟下复然……
其次则还有舒白香《游山日记》所述:
予三五岁时最愚,夜中见星斗阑干,去人不远,辄欲以竹竿击落一星代灯烛。于是叠几而乘屋,手长竿,撞星不得,则反仆于屋,折二齿焉。
沈三白在《闲情记趣》中,则说他儿时喜欢观察事物,凭空想象:
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空,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強。
也十分有趣,只可惜此外就再难见到这样的描写。
史籍和其他正经书中的儿童,则不是神童,便是孝子,从娘胎里一落下来便看得出他最后的成就,反正个个都是“小大人”,根本不见童心和童趣。如《宋史》写周岁的曹彬:
父母以百玩之物罗于席,观其所取,彬左手持干戈,右手持俎豆,斯须取一印,他无所视。
一手执干戈以卫社稷,一手持俎豆从事庙堂,未来鲁国公的模样俨然,印把子早就抓到手里了。还有《唐书》写三岁的谢法慎:
母病,不饮乳,惨惨有忧色。或以珍饵诡悦之,辄不食。
其实索乳乃是幼儿的本能(常见有母死后婴儿还在索乳的记载),得珍饵不食尤其不合三岁孩子的情理,却偏要这样写,无非是为了说明他生而非常罢了。三岁的谢法慎如此,四岁的孔融亦是如此:
(融)与诸兄共食梨,引小者。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由此宗族奇之。
这让梨的故事从汉末流传下来,事情真相究竟如何且不说,记述的目的只在于取得“宗族奇之”的效果,这一点却是十分清楚的。为了张扬主流的意识形态,可以不顾人情物理,可以抹杀儿童的天性,这大概就是所谓宣传的精义罢。
为了宣传,即难免作伪。和“孔融让梨”比美的另一故事是“陆绩怀橘”,《吴志》说六岁的陆绩在袁术拿出橘子来招待时,偷偷将三枚橘子藏在怀中,不小心一弯腰坠落地上了。
术谓曰,陆郎作宾客而怀橘乎?绩跪答曰,欲归遗母。术大奇之。
既然“欲归遗母”是行孝的好事,便尽可以光明正大行之,何必偷着藏之怀中呢?即使在今天,小孩子这样做,也是要受家长和老师批评的,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露了马脚再“跪答曰欲归遗母”,虽可称机智,却不够诚实,天真的童心早被传统的“孝道”异化了。
有人说,欧洲到十五世纪才发现人,十八世纪才发现妇女,十九世纪才发现儿童。从儿童本位出发来看儿童,写儿童,在中国恐怕更是德赛两先生来了以后才有的事。放翁诗“白发无情侵老境,青灯有味似儿时”,意境的确很好,却只能是已入“老境”感到“白发无情”的人才有的体会,被父师督责着在“青灯”下课读的儿童是不会觉得“有味”的。因为他们所读的书决不会是《阿丽斯漫游奇境记》,就连《老虎外婆》之类民间故事,也没有格林兄弟那样的人收集整理编成足以上升到文学殿堂的好书,来提供给他们。摊在灯盏前面的,不过是三味书屋中要背的“上九潜龙勿用”和“厥土下上上错”之类东西,儿童们读来是不会觉得多么“有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