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高兴》
杨晶
乡土是贾平凹创作的永恒情结。从《废都》到《秦腔》再到《高兴》,由城而乡,由乡而城,在贾平凹那里,不变的是对现代化进程中中国乡村命运的关怀。但在用《秦腔》对颓败乡村作了最后一曲挽歌之后,贾平凹终于从对城市的拒绝中走了出来。在《高兴》中他借主人公刘高兴的话说:“不能有恨,恨了就更难在西安生活。”这无论对于贾平凹还是中国文学都是具有根本意义的一次突破努力。
在20世纪中国文学的发展历程中,农民进城叙事的传统从来没有间断过。正如马克思所说:“城乡关系的面貌一改变,整个社会的面貌也跟着改变。”在中国,当城市成为现代化的导引方向时,城市与乡村便成为两个文明层次上的存在。在城市文明的召唤下,在乡村变局与城乡文明的冲突中,逃离乡村进入城市成为乡土世界的不变欲求。这种存在构成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最为持久性的主题。从阿贵、祥子到陈奂生,20世纪的中国农民一直行走在进城的路上。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的扩展,新时期以来尤其是90年代之后,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迁移,由城入乡的文学叙述由此更是成为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
作为一部展示城市拾荒者生存状态与精神状态的作品,《高兴》应属于“底层写作”序列。但不可否认,当下的底层写作中,道德的评判和苦难的渲染是这种写作最基本、最醒目的两个模式。而从精神指向和思维惯性来看,这两个模式在对“底层”的态度上有着内在的同一性。这表现在:其一,尽管许多作家称自己的写作为“民间立场”,但实际上,底层写作的叙事向来是典型的启蒙立场。无论是对“底层”的怜悯、同情,还是对城市文明病的批判,都是高高在上的知识分子叙事。这是积淀已久的叙事传统。底层从来都是作为“他者”和“客体”来观看的,他们任何时候都没有获得过与作家平等的“主体”地位。其二,底层写作的叙事方式是以“代言”为手段的,失语常常使底层经验被简化、被遮蔽,无法呈现真实的自身,最终变成符号化表述。这两点也正是中国当下的底层叙事虽然成为盛行的一个潮流,却总是无法触摸到底层生活的本质和真实,总是给人隔阂、游离之感的根本所在。并且,新的文化背景下,时代和历史的发展也需要我们对人道和人性重新思考,对历史的必然性做出新的评判。这些也正是贾平凹困惑和痛苦的地方。如果说,从《秦腔》开始,贾平凹已开始做突破的努力,试图寻找一条“反抗和突破乡土启蒙叙事传统的方式”的话,这种寻找在《高兴》中,已真正走向成熟。
《高兴》几乎是底层写作中第一部以第一人称口述叙事的小说。采用由主人公自述的口述体是贾平凹五易其稿,由原来的第三人称重新转换写成的。目的正是“为了与《秦腔》有意拉开距离”。贾平凹是有意为之。显然,他的目的在于对叙事者启蒙身份的消解和对底层经验的真实展现。对《高兴》来说,采用第一人称口述是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的。一方面,启蒙叙事传统中,最常见的第三人称叙事所隐含的作家是小说的隐叙述人,而刘高兴以“农民”的定位出场,有效地回避了叙事者启蒙者的身份。另一方面,口述体的运用使得刘高兴是以亲历者说自己的故事,它不同于启蒙者理性的说教,强烈的真实感是这一叙事方式的最大特征。它更有利于展现一个人在经历中的感受,他可以歌哭,可以品味,可以动情,使得故事主人公几乎直接呈现在读者面前,把他所见所闻、所思所感直接传达给读者,很容易让读者身临其境,引起共鸣,跟随口述人的目光去感受和思考,这样,二者自然地就形成了对话关系。而且,口述的口语化表达更直白易懂,易于感染观众。作为一种叙事方式,口述体在中国文学中有着源远流长的叙事传统,上自小说原初形态的稗官野史,下至唐代变文、话本,宋元平话、明清评话,都具有口述故事的鲜明特征。作为中国文学的传统资源,由于具备文化上的契合性,口述体显然更适合本土经验的表达,更符合中国人的审美习惯。另外,由于中国当代文学更多充溢的是从意识形态化的虚假说教到消费文化的过度浮夸,口述的运用还使小说具有原生态展开的可能性,这也满足了当下中国读者体认真实的普遍性阅读期待。
但口述体有先天的不足,单一的视角、局限的空间极易给人带来流水账似的沉闷之感。因此,如何去闷,是贾平凹新的叙事手法成功的关键。细节一向是贾平凹最擅长的叙事手段。在这部小说中大量的细节描写仍充溢着整部作品,如拿别人用过的面碗要汤喝、惬意时用牙签品尝随身带着的豆腐乳、享受杏胡的挠痒……贾平凹的乡土经验从来都是深厚的,对此他充满自信。但是,单有细节,过多也会有堆砌之感,只有存在内在的冲突和戏剧性,才会有动态的效果。这种高潮迭起便是由主人公诙谐幽默、乐观的性格来完成的。在日常生活的戏剧化展示中,时不时在平静中带给人意外和笑声,不仅再无沉闷之感,而且把城乡两种文明冲突的内在张力表达得淋漓尽致。与《秦腔》相比,《高兴》从极繁走到了极简,线索清晰,人物简单,无跌宕起伏的大情节,但小说的叙事如流水般,在轻轻流淌中,不时又泛起波光和潜流,虽不惊天动地,却朴素中有绚烂也有跳跃,贾平凹有效地控制了节奏。
作为一位城市外来者作家,贾平凹多年来一直强调自己是个农民,但同时他又强调自己的与时共进。对此贾平凹有着理性的认识。在谈到《高兴》的创作时他说:“在写作过程中,我会不由自主地把他们对城市的不满、仇恨、怨天尤人带到作品里去,写了十万字,我感觉自己的写作带了偏见,这会导致对时代的本质看不清楚,我就把稿子烧掉,重新再写。”《高兴》中对个人化情绪表达的控制,对农民城市生活的客观描写,努力以勇者的姿态面对新的文明,这都是他试图超越自身浓重的身份意识影响的一种艰难努力。
《高兴》成为一部真正关注人的世界的作品。通过叙事策略的改变,贾平凹完成了他新的文学表达,为自己和中国文学找到了新的写作经验。他对城市底层的描写脱离了苦难笔法,举重若轻,并深入到了人性尊严的层面,不仅真诚地写出了社会边缘群体的生存状态,更写出了他们的心灵历程。他们拥有自己的生存哲学,这里有苦难,也有快乐;有彷徨,也有挣扎;有困苦,也有坚韧。应该说,从张扬的城市繁荣中,贾平凹触摸到了这个时代难以发觉的隐性脉搏。
贾平凹的《高兴》这部小说在叙事领域的探索可能是最为有力的,但也恰恰是读起来最为流畅、轻松的。从启蒙叙事的焦虑中走出来,作家试图以平等、宽容、理解的目光关注这个现实的世界。那么,贾平凹眼中的世界向我们表达的是什么呢?刘高兴这个人物形象能帮助我们回答这个问题。
在中国文学的农民形象谱系中,刘高兴是从来没有过的人物。他是一个“新人”,不符合传统观念中的农民形象。与五富等传统农民不同,他智慧、自尊、敏感、不安分,甚至有些清高,在任何情况下都有着清醒的头脑。他对五富、黄八等人身上的种种不足看得很清楚,对他们的破坏、自私、使强用狠也看不惯。最本质的在于他对城市的看法和以前的农民完全不同。对城市虽不特别满意,但他努力调试自己。他教训五富“吃饭要像个城里人,走路也要像个城里人”。他能面对现实,甚至总结出了一套农民在城市中的生存法则:“城里水深着呢,要学会保护自己。咱能改变的去改变,不能改变的去适应。不能适应的去宽容,不能宽容的就放弃。”在刘高兴之前的农民常常是迫于生存的压力,在现代化进程中被迫离开土地的。与他们相比,进城的原因在刘高兴身上很难辨清是主动还是被动。他有不幸:土地越来越少,收入微薄,卖了肾,盖了新房,女的却嫁了别人;但他更有融入城市的天然渴望,“说不来为什么就对西安有那么多的向往。”在他看来,他的一个肾卖给了西安人,那他就是西安人,“不再是商州的炒面客,是西安的刘高兴”。应该说,反抗城市不再是他命定的选择,在灵魂上,刘高兴的有些东西已更靠近城市了,他是一个已具备一些现代精神的新农民。在这个新世纪的农民形象身上,寄寓了贾平凹的厚望。即使是在刘高兴背着五富尸体返乡,在火车站前的广场上被警察发现时,作家笔下的景色仍没有丝毫的灰色,色彩仍是亮丽的:“叶子悠悠忽忽往下落,到处是红的黄的,颜色鲜亮。”作家曾明确阐释,自己的作品所要努力表达的是“人在困窘和强悍交织中的生命壮歌”,但这恐怕只能是贾平凹的一种主观期望。农民身份是他永远的自我,它已深入骨髓,成为他的灵魂。正因为对中国乡村的理解,对拾荒农民的感同身受,贾平凹的眼中无法抹去的是现实世界里乡村宿命般的命运。在《高兴》中我们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的是深深的悲凉和无奈,它像一重雾气在我们身边袅袅缭绕,凄婉、哀怨,挥之不去。因此在刘高兴身上我们感受最深的仍是那颗永远无法安妥的灵魂。
在城市中,刘高兴最大的困境是身份认同的危机。《高兴》中,贾平凹设置的城市人是以群体的形象出现的,他们都是无名者:遛弯的老者、卖旧报刊的中年知识分子、买东西的老太太……在这个群体眼中,刘高兴们永远是城市里的“他者”。他们以主人的身份漠视这些城市外来者,对乡下人的存在是视而不见,“看着这些人在街上走来走去,就像刮过一阵风或者走过一条狗,看一眼之后心里不留任何痕迹。”刘高兴几次试图主动交流,带来的都是猜疑与排斥。只有回到城中村危楼,回到底层的圈中,他们才有自己的喧嚣与热闹。城市外来者与城里人从来没有发生“对话”,在城里他们向来是失语者。在城市文明中,像刘高兴、五富、杏胡这样的底层群体只能是噤声隐身的,作为边缘人,他们的诉求注定无从表达,更无法被认可。小说中,刘高兴发现对城里人韦达换肾是一场误认,这一情节的设置实际上隐喻了来自乡村的他们永远无法融入城市的命运。
表面看来,作为一对好搭档,五富与刘高兴性格相去甚远,他木讷、愚蠢、恋家,但在某种意义上,刘高兴与五富实际上是同一个人,他的灵魂在某种时刻就是刘高兴的。五富从出场到死,都不想呆在西安,他不止一次要刘高兴保证,若他死了,一定要把他的尸骨运回清风镇。五富身体的不能“还乡”,标志着刘高兴根的永远失去。作为无根者,刘高兴与五富的灵魂一样,只能在这个城市永远漂泊。
不能否认,刘高兴的身上有着贾平凹自身鲜明的影子。较多的文人气的夹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人物形象真实性的刻画。但我们更应看到这种强烈的自身投射,正是作家的一种自我观照及对现实世界的思考,隐喻了作家本人巨大的文化焦虑: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民进不了城市,也回不去农村,农民将如何生存?他们的精神更将皈依何处?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作为城市的外来者,他们在两种文化的转换体验中承受着两难的困境。小说中有一个刘高兴和五富到城边看麦的情景。进城几个月后,转眼到了麦收季节,两人无法回乡割麦,只能到郊区看麦。“我们”扑倒在麦田里,“海一般的麦田……微微风起,四边的麦子如浪一样扑闪过来将我盖住,再摇曳开去,天是黄的,金子黄。我用手捋了一穗,揉搓了,将麦芒麦包壳吹去,急不可待地塞进口里,舌头搅不开,嚼呀嚼呀,麦仁儿使嘴里都喷了清香。”显然,刘高兴虽然认同现代文明,渴望融入城市,但同时他对乡村不能不充满留恋,因为在想象中,那才是一块可以保持内心宁静的空间,是永远的精神家园。
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提出,小说家为“存在的勘探者”,小说的使命就是“通过想象中的人物对存在进行深思”,“揭示存在的不为人知的方面”。在《高兴》的结局中,刘高兴依旧在西安城里漂着,他也许可以生存下去,在希望和失望之间我们无法辨清,但他已经被裹挟着向前了,只有踉踉跄跄地朝前走。借助《高兴》,贾平凹为中国经验的书写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这是《高兴》的最大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