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高兴》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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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记录的立场与超拔的力量

——评《高兴》

毕文君

加缪在《鼠疫》的卷首写道:“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如果小说的存在本身就是要将生活从既定的现实中剥离,将生命从被囚禁的状态中解放,那么对于它自身虚构的形式来说,生活、现实就成为一个问题。在看似自由的小说世界里,作家的界限究竟在哪里?实际的生活与小说中的生活差别有多大?在不违背现实的前提下如何发现和揭示更深刻的含意,在这样的立场之上,小说家怎样去建立自己的精神信念、实践自己的美学追求,这并非易事,因为小说家的叙述权力往往使得他们忘却了生活的某种粗粝感,陷入了自我迷醉的泥淖。而底层写作在近年不断被谈论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它携带着这种粗粝感的力量,同时又内蕴着细部的审美光芒,贾平凹的长篇小说《高兴》即是这样的作品。作家以记录的立场写出了内心的执著,同时,不惮于暴露自己面对现实和写作的困境,小说朴素的叙事形式下却是充满了忧患意识和普世情怀的人间万象。

在《高兴》中,贾平凹写了由农村到城市拾破烂的这个社会底层群体。毫无疑问,这一底层的出现撕开了我们这个时代巨大的豁口,它不仅是一个社会群体的名称,更是最容易被谈论,也最容易被妖魔化的命名。在社会学家那里,我们能够找到他们的一副面孔,如英国社会学家鲍曼就研究了“废弃的生命和废弃的文化这一现代性的故事”,而“任何有关现代性的故事都可以用不止一种方式表述”,因此,我们有必要追问作为小说家的表述是怎样的一种方式——在文学那里,底层是如何成为底层的?它在经历了一个塑造和典型化的过程后,小说家的立场何在?面对底层、面对关注底层的小说创作,一个已经积累了相当文学资本和写作经验的作家,应该以什么样的姿态出现?——这首先就成为作家创作中一个潜在的难题。因此,在《高兴》中,对拾破烂这个底层的书写过程里,作家不得不为底层正名。但是,小说不是道德家的审判场,而是文学家的显微镜,透过这个虚构的形式,他也可以用仿佛喜剧的方式去表现悲凉的情境,由此,我们可以窥见另一种道德的存在,发现底层生活的诗意之美。

可以说,在小说主人公刘高兴和他的同伴身上,贾平凹所呈现的底层生存不是单一的,而是有了诗性的一面。尽管这种诗性的生存在现实的逼迫下往往被毁灭,也常常遭遇着同行们的嘲笑,然而,对于将自己的名字由刘哈娃改为刘高兴的主人公而言,获得认同必须如此,尽管他的行为方式常常遭到城市人的不屑,但是恰恰是他身上所表现出的乐观、幽默为他的城市生活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然而,底层写作不仅仅如此,它似乎还应该有更丰富的内容。毕竟,如果小说就此写到这里,那么,底层依然是停留在社会学层面的故事,它无法作为文学性的底层而独立。对试图书写底层的作家来说,在记录的立场之上还应该获得对文学的信心,还应该力图写出被社会学、历史学、哲学等等忽略的东西,这种意图在《高兴》这部小说里大概就是一种诗意的丰富性。其实,简单回顾一下《高兴》之前的作品,我们就可以找到这种诗意的底层书写存在。比如林白的《万物花开》、《妇女闲聊录》,比如孙惠芬的《吉宽的马车》,在这几部小说里,主要人物的身上都有着诗性的特质,尤其是在《吉宽的马车》中,这种诗性特质被作者极力张扬着。在贾平凹的《高兴》中,主人公刘高兴的诗性特质也可以归于这个系列,但是,它又有所不同。在吉宽那里,诗性特质的呈现仅仅是作为人物的一个性格特征出现的,它与小说的情节发展似乎有些游离。也就是说,这种性格显得突兀和不平衡,还没有完全融合到小说的整体叙事氛围中。而对刘高兴这个人物诗性特质的呈现,贾平凹注意到了与小说里的情节发展相融合,这种诗性的性格特征是逐渐得到表现、升华直至被毁灭的,因而,小说里的诗性意味并不十分突兀。可以通过《高兴》中几个情节简单比较一下,如在小说开端第四章开头有这样一个细节:

兴隆街有人在栽树,挖了一个方坑,坑边放着一棵碗口粗的树,枝叶都被锯了,只留着手臂一样的股干,我的心噔地跳了一下。以前我做过坐在城外弯脖松下一块白石头上的梦,醒来就想,我会也是一棵树长在城里的。我就是这棵树吗?

我说:五富,你瞧那是啥树?

五富说:紫槐。

我说:好。

五富说:好?

我说:以后你得护着这树。

这是刚进城的时候,此时的“我”还没有将名字改为刘高兴,“一棵树长在城里”和“一块白石头上的梦”预示了“我”对城市的向往和对乡村的牵挂。“树”和“梦”隐喻了“我”离开农村到城市过活的经历,它们也为小说造就了悲凉和温暖、残酷和诗意相交织的美学意味。随后在这一章的结束:“我”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刘高兴”,开始了“我”的收破烂经历。

于是在小说第七章,“我”引以为傲的是:

我能在漏痕的墙上看出许多人和鱼虫花鸟的图案,我也能识别一棵树上的枝条谁个和谁个亲昵,谁个和谁个矛盾。

这两句表述可以看做是对刘高兴这个人物的诗性气质的描绘,而这种“浪漫”的诗人情怀也与此时人物所处的生存状态相吻合,这个时候的刘高兴和五富刚刚开始了似乎还不错的城市生活,他们开始期待更多的物质所获和心灵抚慰。尤其是小说主人公刘高兴,他喜欢吹箫、对锁骨菩萨的来历着迷,这是小说里最富诗意的细节。源于偶然的机会,刘高兴把吹箫当做了自己收破烂的一部分,他的箫声让他有了一种在城市生活的自信,同时,在吹箫由个人喜好变为公众娱乐的过程中,他的箫声却失去了与乡村、童年相关联的温暖,那箫声里抚慰自我心灵的忧郁气质渐渐黯淡、远去,在城市人惊奇侧目的眼光里,他的箫声仅仅充当了一个可有可无的道具,有一点似乎难以更改:无论你的箫声有多美妙,在他们眼里收破烂到底是收破烂的。同样的机缘巧合,刘高兴知道了锁骨菩萨的来历,可以这样认为,贾平凹的这个细节是为妓女孟夷纯设计的,他是在通过锁骨菩萨这个意象表达自己对人性的理解和困惑。这种理解和困惑经由刘高兴这个人物投射出来,他对小孟的爱让他对自己生出了更多的要求:要买一个好床垫,要帮助小孟筹钱……然而也是因为这样的渴望,让他和五富随后的生活变得越来越不可收拾,难以控制。正是在美好的爱里,在对人性的勘破和对神性的执著追求中,“我”的诗意生活连同那最卑微的生存逐渐被压扁了,直到小说结尾:

我抬起头来,看着天高云淡,看着偌大的广场,看着广场外像海一样深的楼丛,突然觉得,五富也该属于这个城市。石热闹不是,黄八不是,就连杏胡夫妇也不是,只是五富命里宜于做鬼,是这个城市的一个飘荡的野鬼罢了。

由树到梦最后到鬼,这个城市最终留给了刘高兴们一个虚设的天堂,在他们的挣扎和无奈里,浸透了贾平凹书写这个群体时的悲悯。但是,这样的悲悯并不是托尔斯泰式的说教,而是作家在有意识地远离自己根深蒂固的道德诉求,以记录的立场靠近小说中的那些人和事,可以说,长篇小说作为一种文体形式发展到现在,已经拥有了相当丰富的形式,一个成熟的作家,如贾平凹者,能构保持一个记录者的立场是需要一定放弃精神的,他必须在作品里隐藏自己的声音。在《高兴》的后记(一)《我和高兴》中,贾平凹详细记录了自己的创作历程,而由代言到记录的转变,这不仅是贾平凹本人的事情,它更可以看做整个底层写作走向更高境界的开始,而底层生活本身的粗粝感和作家在它背后所发现的诗意赋予了小说超拔的力量。对《高兴》来说,以朴素的形式和语言表现了底层生存的另一面,这恰恰是最大的道德,因为它显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学生活中依然让人触目惊心的震撼,也温暖悲凉的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