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兴》与中国乡土叙事
韩鲁华
坦率地讲,贾平凹的《高兴》要比《秦腔》好读多了。首先于情节结构和人物设置上,《高兴》要比《秦腔》简洁明了多了。但是,如果读进去,却发现《高兴》所引发或者蕴含的问题,依然是那么的多,那么的沉重。比如说乡土叙事、城市叙事,尤其是介于城乡之间的叙事等等问题。《高兴》所叙写的,用现在一种说法,就是“乡下人进城”的生活。“乡下人进城”叙事,自然不能再继续称之为乡村或者乡土叙事,但是,它是城市叙事吗?如果是,又何必将其如此麻烦地加以限定或者区别呢?显然,《高兴》与其他叙写“乡下人进城”作品一样,其笔下的人与事,既是城市中的,又是游离于城市之外的;既是乡下人的,又是离开土地的。这是一种城市化背景下的乡土叙事,但又非传统意义上的乡土叙事;它看似城市叙事,其实并非典型意义上的城市叙事。
那么。它是什么样的叙事呢?对中国现当代文学叙事又意味着什么呢?
上篇:《高兴》三个叙事层面的解读
如果说贾平凹的《秦腔》是一种经典意义乡土文学叙事形态建构,那么,《高兴》则是于生活上承续《秦腔》,而在叙事上却是对于乡土文学叙事进行着某种解构。
贾平凹在他的《秦腔·后记》中宣称:“中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渴望强大,人们从来没有像今天需要活得儒雅,我以清风街的故事为碑了,行将过去的棣花街,故乡啊,从此失去记忆。”其间就意味着他下一部作品将转向城市,或者说,他将创作的视野转向离开土地之后的生活——城市生活。但是,城市对于他来说,依然是个陌生的生命情感地带。虽然他写了《废都》、《白夜》、《土门》等,这些作品实在是不能算做典型的现代文化精神意义上的城市叙事,最多也就是一种乡土叙事的拓展。那么,《高兴》?他说:“原来的书稿名字是《城市生活》,现在改成了《高兴》。”他在父亲的墓前又说:“《秦腔》我写了咱这儿的农民怎样一步步从土地上走出,现在《高兴》又写了他们走出土地后的城市生活。”很显然,贾平凹在《高兴》中就是要叙述农民或曰乡下人进入城市后的生存状态。如果从底层写作视野来说,那《高兴》所写的就是底层人的生存状态了。
那么,贾平凹的《高兴》建构起怎样一种城市的乡下人的叙事形态呢?
单就叙事艺术而言,自《废都》之后,贾平凹就致力于复调叙事建构的探索。《高兴》就其情节结构来说,是单线式叙述结构。对此,他作了这样的表述:“原来是沿袭着《秦腔》的那种写法,写一个城市和一群人,现在只写刘高兴和他的两三个同伴。原来的结构如《秦腔》那样,是陕北一面山坡上一个挨一个层层叠叠的窑洞,或是一个山洼里成千上万的野菊铺成的花阵,现在是只盖一座小塔只栽一朵月季,让砖头按顺序垒上去让花瓣层层绽开。”又说:“这一次主要是叙述人的彻底改变,许多情节和许多议论文字都删掉了,我尽一切能力去抑制那种似乎读起来痛快的极其夸张变形的虚空高蹈的叙述,使故事更生活化、细节化,变得柔软和温暖。因为情节和人物极其简单,在写的过程中常常就乱了节奏而显得顺溜,就故意笨拙,让它发涩发滞,似乎毫无了技巧,似乎是江郎才尽的那种不会了写作的写作。”作品叙述的仅是主人公刘高兴即清风街的刘哈娃,与五富来到西安城寻求生活,在西安城兴隆街拾破烂的故事。作品便紧紧围绕着刘高兴及其周围五富、黄八、杏胡等人的破烂生活而展开叙述的。这就有如一棵树,繁枝密叶都被削减掉了,只留下骨杆。但是,我们仍能从断折之处,窥探出蕴含的繁枝密叶来。作家留出了更多的叙事空白,让读者去根据自己的人生体验和阅读经验,去填补,以期完成文本的叙事建构。这是否是一种以简藏繁,以单蕴复的叙事结构呢?
在这个简单的故事里,首先叙述的是刘高兴及其两三个同伴拾破烂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基本、最现实的生活内容,也是他们在西安城所选择的,或者说西安城为他们所提供的基本的生活方式。这对于他们来说,可能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但也是他们必然的选择。因为他们没有技术,没有现代的文化知识,也没有其他的机遇。而拾破烂可能是最为简单的事情,也是最为低下的事情,作为这个社会最为底层的人,这可能是他们最初来到城市唯一的选择。
他们的生活是如此的单调,几乎单调到了乏味的地步。于寂寞孤独中在兴隆街拾破烂,又在几乎无人正视的情景下回到住处池头村剩楼吃饭睡觉。他们的生活又是那么的苦焦。可以说,他们只是获得再也不能少的最为基本的生活条件:一张床板,一个自己垒的灶台,也就是维系有块躺身的地方,把生面做成熟食果腹而已。你甚至不敢相信这就是21世纪的城市所存在的一种生活状态。他们也有着改变这种生活状态的臆想,如果有更好的选择,他们自然不会去干拾破烂这一并不是职业的职业行当。比如刘高兴就曾到咸阳做过建设工地的民工,也曾答应去韦达的公司做工。但是,社会现实和历史命运,更愿意为他们做出继续这种生活方式的决定。
与其他叙写乡下人进城作品一样,《高兴》对乡下人在城市生活的艰难性、困苦性等也作了描述。但是,贾平凹在《高兴》中并不以血淋淋的文字去描绘他们的苦难、悲痛、无奈等等,而是以一种平和宽容的笔墨,记写的是他们艰难困苦中的快乐生活状态。特别是刘高兴与城市不是处于对立乃至对抗的状态,而是一种生命情感上的亲和状态。他认为自己就是城里人。因此,虽然城市及其城里人对他表现出并不友善,甚至拒斥蔑视,他仍然是以一种宽容亲和的态度对待城市和城市生活。这是令人深思的。这也从某种程度上寓示着贾平凹文化精神姿态。显而易见,这种文化精神姿态是与他此前的有关城市的叙写很不相同的。这种写作文化精神姿态的变化,昭示着贾平凹对于城市及其城市文化精神于生命情感上的认同,也蕴含着他从乡土叙事向城市叙事的转换。
很显然,刘高兴虽然游走于城市之中,但是,他们则是处于城市社会组织结构之外的。甚至可以说,他们是一种原始的组织形态,是一种自然的生存状态。就是所谓的城市的打工者或者民工的概念,也并未将其包含在内,他们作为城市的一种现实存在,也并未进入政府关注的视野,因为他们是自然的存在,而不是社区组织视野下的存在。虽然由于他们的存在,才使来自千家万户的废品得以回收利用,但从思想情感上,对于城市或者城市人来讲,他们等于不存在。正如作家所言:“城市人,也包括我和我的家人得意我们的卫生间是修饰得多么豪华漂亮,豪华漂亮地修饰卫生间认为是先进的时尚的文明的,可城市如人一样,吃喝进多少就得屙尿出多少,可我们对于这个城市的有关排泄清理的职业行当为什么从来视而不见,见而不理,麻木不仁呢?”从已有的城市文学叙事来看,这几乎是一个叙述的盲区。贾平凹的《高兴》,恰恰将叙事的触角伸向了这块被文学叙事者视而不见的盲区地带。仅此一点,就足以显示出《高兴》在中国当代文学叙事上的价值和意义。
虽然刘高兴们在城市被忽视乃至歧视,他们的生活状态又是如此的苦焦。但是,他们也有着自己的情感,也有着自己的爱情向往与追求。如果说架子车是刘高兴生活方式的象征,那么,红色女式高跟皮鞋就是他爱情的隐喻。这实际上构成了《高兴》叙事的中间层面。
可能在更多的人看来,甚至在当代文学的叙事中,不要说刘高兴这样被城市人所拒斥的拾破烂者,就是《风景》中住大棚子的城里人,也只知生存本能欲望的满足,根本不懂得情感爱情为何物。贾平凹及其《高兴》与社会和许多文学叙事不同之处,恰在于叙写了刘高兴真挚纯正的感情世界,独创性地开掘了刘高兴的爱情情感心理,并由此上升到具有人类普遍意义的生命情感建构境界。从社会地位看,刘高兴是个卑微的人,但从人的建构来说,他却是一个健全的人。在贾平凹的笔下,刘高兴首先是人,其次才是社会中的人。作为人,正如佛罗姆所说:“这些本能需求的满足并不使人感到幸福,也不足以使人变得健全。”人要走向健全,爱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在人的建构中,“只有一种感情既能满足人与世界成为一体的需要,同时又不使个人失去他的完整和独立意识,这就是爱。爱是在保持自我的分离性和完整性的情况下,与自身以外的某个人或某个物的结合。”贾平凹正是在这种建构健全的人的视阈下,来完成刘高兴的情感与爱情叙事的。也只有在这一思想视域下,我们方能理解和接受刘高兴式的情感方式和爱情追求。
有意味的是,隐喻刘高兴爱情的红色女式高跟鞋,并未穿在真正的城里女人的脚上,却在妓女孟夷纯的脚上寻到了归宿。也许是上苍的捉弄,也许是作者于此着意的安排,表面看,刘高兴的爱情自然不可能于高高在上的城市女人那里寻到归宿,但是,其深层里却蕴寓着超越现实形而下层面的理性境界。从世俗的眼光看,孟夷纯是最为卑贱的。但是于精神情感上,她却是非常圣洁的。这犹如托尔斯泰《复活》中的玛丝洛娃一样,是复活聂赫留朵夫魂灵的天使。作品中有关锁骨菩萨的叙述,就非常确定地揭示了孟夷纯及其象征意味所在。这也是贾平凹不同于目下所谓诸多底层文学叙事的意义所在。就叙事模式而言,我们自然可以联想到中国的“卖油郎独占花魁”,甚或“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但是,正如前文所述,贾平凹显然是立足于21世纪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社会历史转型视野下,从城市化进程的历史文化视野,对于人的健全建构进行思考。虽然刘高兴与孟夷纯的爱情带有浪漫蒂克和理想化的色彩,甚至也可以说,贾平凹在对于刘高兴和孟夷纯的叙事中,某种程度上,将自己的思考附加在了他们的身上,作家理性精神干预了形象化的叙事。但是,也许正因为如此,刘高兴和孟夷纯这两个艺术形象,却得以精神情感上的升腾。
毫无疑问,构成《高兴》叙事结构最为主要的象征意象是肾。肾是构成作品叙事的基本情结。肾作为乡村与城市、乡下人与城里人关联的一个纽结,蕴含的是二者之间的一种割舍不断的血缘情脉。
城市是人类历史在发展中从乡村分离出来的。城市,特别是现代城市自然是一种独立的社会结构形态,并形成了独立的文化精神和生存模型。但是,她始终未割断与乡村的联系,尤其是中国。“中国是个农业国,大量的中小城市一出城就是农村。大量城市居民也是从农村转过来的,没有说世世代代是城市居民的人,至少三代前都是农村的。”从中国当代社会发展来看,乡村支持了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就是今天快速的城市化建设,依然是让乡村付出了失去土地这样沉重的代价。甚至可以说,是乡村用自己的血供养着城市,不断地为城市提供着生命的给养。乡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流向了不需土地便能生存的城市,既是乡下人对于新的生活的寻求,更是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廉价的生产劳动力。更为耐人寻味的是,作品对于刘高兴将肾卖给城里人的叙述。城里人的肾坏了,是乡下人为其提供了健康的肾,城里人方能继续生存下去。肾,据说是人生命精气的动力源,并调节人的新陈代谢。所以,人没有了肾,自然也就失去了生命的动力,不能进行新陈代谢,那死亡也就自然而然地向人逼近,预示着生命将要终结。作品关于肾的叙述,是否隐喻着城乡之间的一种生命文化的融通呢?也许,作者在这里正是揭示了中国于文化生命上,所显现出的都市里的乡村,乡村中的都市的特征。
肾的象征意义好像不仅仅如此。从作品特别是刘高兴这一形象的寓意来看,则是一种自我的探询与追问。从社会层面上,刘哈娃进城改名为刘高兴,就是对于自己新的社会身份的一种重新界定。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城市似乎并不认可。也就是说,城市拒绝刘高兴获取城市人的身份。作品开头一段对话,读来令人心肺撕裂:
名字?
刘高兴。
身份证上是刘哈娃咋成了刘高兴?
我改名了,现在他们只叫我刘高兴。
还高兴……刘哈娃!
……
西安?
我应该在西安。
你老实点!
老实着呀。
那怎么是应该?
真的是应该,同志,因为……
这极易让人想起鲁迅《阿Q正传》中,所叙述的赵太爷不许阿Q姓赵,讥讽他不配姓赵。作品开篇仅仅几句对话,就叙说了中国自1949年以来城乡户籍及其所形成的巨大的身份差异,甚至蕴含着城市对于乡村极度的蔑视。仅仅如此吗?更为深层蕴含的是对于刘高兴们主体存在的否定,以及刘高兴们进入城市后本我或者原我的消解与迷失。刘高兴在城里既不是刘哈娃,也不是刘高兴,那他是谁?于是,整个作品在回叙中,始终在追问和探询着刘高兴是谁,或者谁是刘高兴,亦即我是谁或者谁是我的问题。于城市化的建设与发展中,迷失的恐怕不仅仅是刘高兴,还有更多的城里人和乡下人。由此可见,乡下人在城市化的历史进程中,失掉的不仅仅是土地,还有他们的身份,他们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这应该说是一种社会时代与历史文化的生命存在密码新建构。
如果就生命存在与文化精神而言,刘高兴自以为将自己的肾卖给城里人,自己就应该是城里人了。因为城里人的身上存活着他的肾,即存活着他的生命原动力。因此,他不仅从生命情感上,而且在文化精神上,都与城市及其城里人具有一种亲近感。他对于肾的下落的追寻,也就成为对自己生命存在与文化精神的追寻和确认。也正因为如此,刘高兴对城市及其城里人,才具有了宽容性与认同感。这正如我们从作品中所看到的,贾平凹的叙写中,除刘高兴之外,其他人都感觉城市不是自己的城市,最多也只是自己的一个梦幻之地。五富的话代表了乡下人对于城市的感受:“城里不是咱的城里,狗日的城里!”但问题是,作家通过刘高兴之口,对于五富式的对于城市憎恨言行,所表现出的情感态度和文化精神立场:“咱既然来西安了就要认同西安,西安城不像来时想象的那么好,却绝不是你恨的那么不好,不要怨恨,怨恨有什么用呢?而且你怨恨了就更难在西安生活。五富,咱要让西安认同咱,要相信咱能在西安活得好,你就觉得看啥都不一样了。”
但问题并不是这么简单。刘高兴对于肾的追寻,结果却是与其愿望相错位。从城里人韦达身上寻找到的不是肾,而是肝。也就是说,刘高兴在城里人身上,并未寻求到与其生命情感与文化精神相融通的生命存在本源。这实际上喻示了乡下人与城市人、乡土文化与城市文化的一种分离。刘高兴们虽然于城市中讨生活,但实在还算不得真正的城市人,这不仅因为他们没有城市的户籍。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根本就没有融入城市的生活之中,是被城市所拒绝接纳的一群城市的飘游者。也就是说,刘高兴、五富们离开了土地进入城市,也仅仅只能算作一种离开土地后介于城乡之间的生活状态,并非城市化的生活状态。城市生活似乎就在他们之中,其实又离他们还很遥远。这不仅表现在生活习惯、生活方式上,更为重要的是情感心理结构与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上,与城市文化精神还相差甚远。因此,刘高兴于自己肾的寻找上所产生的错位,也就是必然的结果。如果说刘高兴卖给城里人的肾,象征着乡村给予城市的一种生命存在,那么,他自己身上所存留的那个肾,则象征着他乡土文化生命情感的存活。这是一种生命的分离状态象征,即两只肾的分离,也就是城市文化生命从乡土文化生命中分离出来,便形成了两种虽有着亲缘联系,但却无法融合在一起的文化形态。
我们沿着这种思路追问下去,就会发现,一半是乡下、一半是城市的刘高兴,还有他所追寻的肾,穿越乡土与城市之后,进入到一种现代人的文化人格分裂的隐喻。不仅如此,《高兴》的叙事,在城、乡文化精神的二难建构境遇中,作家对于这种现代人文化精神人格分裂的剖析的同时,也可以明确地感到,作家通过刘高兴追寻肾,以及他对于城市的亲近和自己情感精神上的追求,确实在做着这两种文化精神的弥合,甚至是在探寻着一种理想状态的文化精神建构。文化精神的理想状态“正像人改造了周围世界,他也在历史过程中改造了自身。人从来就是由自己创造的。但正如人只能按照物质世界的本性来改变物质世界一样,人只能根据自己的本性来改变自身。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人所能做的就是发展这种潜力,并按其可能性来改造它。”也许正是在此处,贾平凹将中国的乡土叙事,推进到了具有现代意味文化精神的叙事。很显然,在笔者看来,这并不是传统乡土叙事思维,而是突破了传统乡土叙事思维,但又未完全进入现代文化精神意义下的城市叙事,这就是笔者所称谓的后乡土叙事。
下篇:城市化语境下后乡土叙事
以后乡土叙事表述《高兴》及其同类中国当代文学创作叙事的时候,则陷入深深的痛苦与困惑之中。乡村与城市,不论是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结构、生存方式、文化价值取向,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文学叙事,都不是今天才出现的。但是,不论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当然还有文学等视阈来看,乡土和城市,却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引人注目,以至于可以说,自20世纪90年代后,乡村与城市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现实与文化精神中非常重要的两个关键词。这两个词语的背后深层,其实隐喻的是中国以现代化进程为标志,深刻而全方位的社会历史及其文化叙事的转型。中国这种社会历史及其文化叙事转型,为当代文学创作及其发展,提供了新的拓展空间,提供了艺术想象的多种可能性。乡村与城市,在文学上不仅不再是社会行业意义上的表述,如农业题材、工业题材等词语已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乡土文学、城市或都市文学,进而还出现了乡土叙事、城市叙事等表述。而“乡下人进城”叙事,蕴涵的是乡土叙事的解构,但又非完全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叙事。
毫无疑问,正如前文所述,从《秦腔》到《高兴》,叙述的是,中国的乡村正在经历着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到文化思想,特别是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历史转换过程。在这一历史转换中,乡村及其所承载的乡土文化精神,在不断地被消解着。以城市及其文化为标志的现代生活方式与文化思想,在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中,冲击并改变着乡村的生活方式及其文化思想结构。若果说20世纪80年代以前,乡村与城市是一种对立性的社会结构形态,那么,此后快速城市化进程,则是在拆解着这种二元对立的结构形态。城市以其强大的建构强势,强有力地冲击着原有的乡村存在建构及其生活方式。中国走城市化的道路,这可以说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而且在这个历史进程中,乡村土地在逐渐地消失,农民为此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对此,贾平凹的认识是敏锐而清醒的。他在接受笔者访谈时说道:“农村走城市化,或许是很辉煌的前景,但她要走的过程不是十年、二十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必然要牺牲一代、两代人的利益,但是作为一个人来说,这就了不得了,他们一辈子就牺牲掉了。但是从整个历史来讲,可能过上若干年,农村就不存在了,但是在中国的实际状况又不可能。路是对着的,但是具体来讲就要牺牲两代人的利益。”
自此,我以为中国便进入到一个后乡土时代,即于城市化、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乡村及其乡土式的生活建构形态与文化精神在急剧瓦解、解构的时代。乡土叙事,是以乡土生活为叙事的生活基础的。不论作家是对故乡生活的回忆,或者是对于乡土生活的解析与建构,其间都蕴含着一种深厚而温馨的乡情,浸透着乡土文化、乡风民俗,以及乡村的生活习惯、生存方式等等。更为重要的是,不论是从情感上还是理智上,作家都表现出对于乡土式的生活方式及其文化精神的认同。但是,如今的乡村生活方式及其文化思维情态,都在发生着裂变,此乡土而非彼乡土,因此,就如《秦腔》里的乡土叙事,虽然作家对其倾注了难以割舍的生命情感,但最终也不得不发出“故乡啊,从此失去记忆!”的喟叹。实际上在《秦腔》中,就已经蕴含了新的文化精神的因素。如果从文学叙事话语角度看,中国寓意当代乡土叙事终结的文学创作,显然不是始于贾平凹的《秦腔》,但是,明确提出乡土叙事终结,却是因为《秦腔》:“贾平凹的小说《秦腔》,就以其回到纯粹乡土生活本身的状态预示着经典的乡土叙事的终结,以及那种占据主导地位的美学规范的终结。”也就是说,贾平凹《秦腔》的叙事,已经探寻乃至建构着新的乡土文化。而《高兴》从社会生活层面来看,自然是对乡村失去土地之后村民对于新的生活的追寻的叙述,但是,从叙事的角度看,则是乡土叙事的一种延续。或者说,是对城市化进程中,吞噬掉乡村土地之后,乡村转向城市这一历史过程的叙述。因此,《高兴》所叙述的刘高兴们的生活状态与生命情感存在方式,还不能说就是城市化的,而是城市生存建构与文化语境下的后乡土化的叙事情态。
《高兴》,以及近年来出现的所谓的“乡下人进城”创作,正是对于传统的乡土叙事进行解构的后乡土叙事,所要建构的也正是后乡土生活与文化情态的叙事结构。就此而言,这是对中国最少自五四以来所建构的乡土叙事的一种瓦解,其文学叙事的意义是不容忽视的。
乡土叙事与城市叙事,从文化思想角度来说,这是两个对立的概念。一般而言,人们都将乡土叙事视为传统文化精神的一种体现,而把城市叙事看做现代文化精神的表述。从某种意义上说,乡土叙事与城市叙事,已经构成中国现当代文学的两大叙事建构形态。
但是,坦率地讲,中国的现当代文学创作建构及其发展,乡土叙事与城市叙事,是极为不平衡的。处于主流地位的是乡土叙事,而城市叙事虽然在启蒙话语、左翼乃至革命话语,以及大众话语叙事中,都有不少文学创作出现,但是,自鲁迅始,城市叙事总是处于乡土叙事的非主流地位。鲁迅以启蒙话语为标志的对于乡土的叙事,自然是以现代文化精神为背景,对乡土及其文化精神给予了深刻的揭示与批判。于文化精神上,在鲁迅这里,乡土与城市或者现代的文化精神,是相对而存在的,肯定的是现代启蒙文化精神,否定的是以乡土为标志的传统文化精神。到了沈从文这里,似乎与鲁迅相反,在对乡土生命情感的歌颂中,对城市生存状态及其文化精神,则给予了激烈的批判。稍早,老舍也是对城市文化精神给予了批判与揭露。至于以赵树理等为代表革命话语下的乡土叙事,更是视城市文化精神为资产阶级文化思想,进行了彻底的否定与批判。20世纪50年代后的中国文学叙事,从《登记》、《三里湾》经由《创业史》,到了《艳阳天》、《金光大道》,承续的是革命乡土叙事,并将其发展到了极致。直至20世纪80年代后期,其状况方有了改变。
现代城市叙事,从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郁达夫、冰心、张资平等,一直到“新感觉派”、丁玲、张恨水、钱钟书、张爱玲等,虽然从意识形态角度与叙事艺术建构上,表现出不同的情景与状态,但是,就城市及其叙事而言,显然已经构成了一条明晰的发展线索。但是,最少就1950年代之后的文学创作与研究理论表述而言,人们更主要的则是,不是从城市文化视野,而是从社会意识形态角度,加以概括和表述的。城市及其文化视野几乎成为一种研究话语的空白地带。这也说明,与乡土叙事一样,城市叙事及其建构,基本是从五四启蒙话语到革命意识形态话语,从而造成了城市文化语境的缺失与城市叙事话语的迷失。就城市叙事话语,或者城乡叙事话语的转换来说,1949年之后,文学创作上便已经出现过此类的创作,比如萧也牧的《我们夫妇之间》,就已经于意识形态话语下,蕴含了城市文化语境的叙事话语。但是,此类的文学创作,不仅从意识形态到文学叙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反而将其视为异端,进行了彻底的否定。这也可以认为是一次革命意识形态话语情景下,乡土叙事对于城市叙事萌发状态的一次遏制性的胜利。中国在完成社会革命和经济建设从乡村向城市转换中,却未能完成文化精神和思想观念上的转换,甚至可以说,是以一种革命与乡土文化精神,在进行着社会建设,完成着乡土与城市文学叙事。这样的城市叙事,也只能是一种意识形态化的与乡村农业叙事相对应的工业叙事。不仅巴金、老舍、“新感觉派”,以及钱钟书、张爱玲式的城市叙事传统被中断,就是茅盾式的城市叙事也是难以承续的。《青春之歌》、《小城春秋》、《野火春风斗古城》、《三家巷》、《上海的早晨》、《红岩》等等,与其说是城市生活的叙述,不如说是城市生活的意识形态化叙述。如果从叙事的文化精神与叙事的情感立场来说,这样的城市叙事,依然表现出更多的乡土文化叙事的特征。
我们不厌其烦地对中国现当代文学乡土叙事与城市叙事进行论述,目的就在于大体理出一个发展线索,在此文学叙事的历史背景下,来审视《高兴》以及“乡下人进城”创作,并进而探寻它们的现当代文学叙事意义。
而且,乡土叙事的消长又是与中国社会历史的现代化进程紧密相连的。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最少是应该从五四时代开始的。如果我们从更大的历史视野看问题,中国的现代化问题,其实从近代就已经提出并开始了极为艰难而缓慢的历史转换,只是到了20世纪初五四时期,才进入到全方位的历史突变。自后再次步入缓慢的历史进程。与此同时,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化进程,也在一种外来力量的强压下,以极不情愿的方式发展着。上海、香港、澳门、广州、天津、青岛等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可以说就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结果。具有现代意义城市的建立,必然带来现代城市叙事话语的出现。所以,中国城市化进程,不仅伴随着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而且,也就成为中国文学叙事现代化转换的一种文化标志。
中国现代化进程到了20世纪后半叶,进入到跨越式快速发展时期,与之相适应,中国城市化进程也进入快速发展的快车道,以深圳为标志,成为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的晴雨表。于世纪之交,不仅近代以来所建设的城市得以快速发展,就是西安、北京等古老的城市,也像膨化糖一样极度膨胀着。快速城市化进程,带来的不仅仅是城市区域的扩展,更带来了一系列社会、经济、文化等问题。乡土与乡土文化的萎缩乃至消失,乡下人潮水般涌入城市。与此同时,中国文学的叙事,也发生着变化。乡土文学叙事独霸天下的局面已经打破,城市文学叙事表现出要与乡土文学叙事平分天下的姿态。从社会现实的境遇角度来看问题,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始称农民进城现象,就预示着乡土叙事开始终结,城市叙事将成为中国社会叙事的主导流向。打工者、农民工等等词语,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化的称谓,显然是站在城市文化语境立场上来说的。
在这种社会历史与文学文化语境下,中国的乡土叙事与城市叙事,在发生着变化。
正如中国当代文学叙事,是一种乡土叙事与城市叙事并存建构,虽然这两种叙事的发展并不平衡。贾平凹的文学叙事,也是乡土叙事与城市叙事并行的。但客观地讲,贾平凹擅长的仍然是乡土叙事,并不长于城市叙事,《废都》等作品,就文化精神来说,实在不能称之为典型的城市文化精神的叙事建构。虽然《废都》叙述的是知识分子生命情感与文化精神的困顿与尴尬、颓废与堕落的心理历程。但是,就其作品中所建构的西京城也实在不能说就是现代文化语境下的城市,庄之蝶也不是现代知识分子。最多,也只能说是具有一定现代意识的传统知识分子。而贾平凹的叙事,显然带有浓厚的乡土文化精神与文化情缘,更多的是以一种乡土文化精神情怀来完成城市生活叙事的。《白夜》、《土门》均可作如是观。于叙事中,贾平凹对于城市文化、城市精神的抵触、批判乃至否定,在这些作品中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废都》,在乡土与城市、传统与现代、现实与历史、文化精神与生命情感等诸多因质的复合建构中,完成了中国20世纪末历史转型的知识分子文化精神叙事。但《废都》却不是典型的城市叙事。
虽然贾平凹不擅长于城市叙事,但是,他在致力于城市生活的叙写过程中,却于有意无意之间,开始浸润城市的文化思想。《秦腔》的乡土叙事中,虽然也有对城市生活方式以及文化精神等的批判,但是,他也感知到城市生活方式与文化精神,在一种泥沙俱下的情景下,不可避免地要冲击乡村的生活方式与乡土文化。对于城市生活及其文化,则有了更多的宽容与理解。《高兴》则是对于城市生活方式与文化精神,给予了更多的认同。于此我们不禁要问,贾平凹对于城市及其文化叙事立场的转变,其寓意又是什么呢?
从乡土叙事对象的社会历史建构来看,乡土社会及其生活方式等,将改变已有的历史叙事模态。从鲁迅始,经王鲁彦等乡土文学创作,直到20世纪80年代,乡土社会及其文化都被视为愚昧落后的代名词。就是在不少的所谓“乡下人进城”创作中,亦在乡下人苦难生活境遇的叙述中,仍然将落后愚昧冠于乡村与乡下人的头上。
《秦腔》、《高兴》中乡土生活与文化的转换是显而易见的。鲁迅笔下鲁镇式凝固的生活状态已不复存在,也不同于在意识形态的迫使下,梁生宝所建构的新式乡村生活状态,当然亦不同于丙崽所生活的乡村。一种不同于此前文学叙事的新的生活方式与文化形态,走进了乡村生活,并且如同城市膨胀一样,不断拓展着生存空间,改变着乡村的生活方式。如果用一种简单的方式来表述,那就是乡村的生活方式,在向城市的生活方式靠近。电视、电话、计算机等已不再是城市生活的专利品,乡村亦在快速增长着。这些新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信息,对于乡村生活及其文化形态的作用力量,是显而易见的,也是无法阻挡的。乡村的城市化进展,也许今天看来还十分的缓慢,但是,当我们以年代的时限来看问题时,就会感觉到乡村的巨大变化。再过几个年代,可能严重的不是乡村土地流失或无人耕种问题,而是潜在的现代文化素养问题。
乡下人进入城市,自然寓意着乡村生产力向城市的一种转移,但是,更深层恐怕还有着不同背景的文化精神的巨大冲突。人们更多是从城市视角去看待这一问题,而未从超越乡村与城市的角度去看问题。或者更多的乡下人进城文学叙事者,看到的是乡下人进城后的苦难与煎熬的生活现状,而不去思考他们的精神情感问题。刘高兴这一形象的特异之处,恰在于此。刘高兴所显示的已不是愚昧落后,而是具有一定现代文化思想意识的乡下人。用作家的话说,高兴已不是了润土,而是新式的乡下人。新在何处?主要不在于生活的现实状态与境遇,而在于他的情感精神与文化思想。刘高兴既不是单纯的传统乡土生活与文化的承载者,也不是于城市讨生活的苦难演绎者,而是有追求、有向往,特别是有疑问乃至追问的思考者。他的痛苦、郁闷、孤独乃至尴尬,并不是源于生活现实境遇,而是文化精神内在的裂变,源于对于自我的追寻与叩问。在过去与现在,人们总以为像刘高兴这样的乡下人,除了食色本能欲望追求之外,再不会有精神上的追求。贾平凹的叙事则打破了这种叙事模态观念,非常敏锐甚至超前地感知到了乡下人对于精神的追求。正是在这些方面,《高兴》式的叙事,具有更为深刻的文学叙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