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灵活
应急心理干预中时间是一个关键因素,人们能够做出反应的时间相当有限,不允许进行细嚼慢咽式的思考,因此危机干预者必须能够在危机面前敢于面对挑战,在危机干预工作中充分发挥创造性和灵活性,对危机中不断涌现、不断变化的问题做出迅速的反应和处理。危机干预的技能主要包括关注、倾听、评估和干预等几个环节。
(二)基本的心理干预技能
1.关注
对事故与事件受害者进行心理干预首先要表现出对他们十分关注。可从三个层次表达关注:微观层次、躯体语言层次和人际情感层次。具体说来,通过诸如目光接触、上身前倾、正面相对等基本的微观的技能,表达出干预者与求助者同在,对其表示出接纳与理解;在躯体语言层次,要求干预者善于察觉自己的非言语交流方式,尽量以恰当的躯体语言表现出自然、轻松的谈话方式,让求助者充分放松,畅所欲言;最终要在情感层次做到真诚关注求助者,让求助者明确无误地感觉到,心理咨询师的确是心甘情愿、设身处地帮助他。
2.倾听
倾听在危机干预中必不可少。倾听并非仅仅用耳朵听,更需要用心去听,设身处地去感受。倾听技能应包括观察受害者的非言语行为,如姿势、表情、举动、语调等;理解受害者言语所传达的信息;注意叙述的前后连接;并与其生活的社会环境相关联等。帮助受害人表达、处理自己复杂的情绪,尤其要帮助他们宣泄那些可能“自我毁灭”的负面情绪,如愤怒、憎恨、恐惧、沮丧、忧郁等。通过处理复杂的情绪,受害人将会获得更多的心理能量,客观地看待危机,并实施建设性的解决办法,从而彻底摆脱危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干预者无须过分追究导致事件的原因,而应该关注受害人的感受,即使受害人在表达时过于激愤或方式不合理,干预者也不要轻易表态,相反还要鼓励受害人相信“你的感受是很自然的,我们可以理解”。这种理解和尊重往往会起到帮助受害人吐露强烈的情绪,从而渐渐地开始考虑自己表达的合理性与处理是否恰当。给受害人提供宣泄的机会,可帮助疏导负性情感,如愤怒、恐惧、憎恨、沮丧等。当受害人表达时,要注意倾听,适时地表示理解。要选择恰当时机给予希望、传递乐观精神,在受害人的心理负担完全暴露以前,给受害人以乐观或希望,否则,等于逃避或否认这种负担。在这之前,一定要鼓励受害人把内心深处所有的心理问题讲出来。对受害人保持兴趣,使受害人感到自己被关注。要向受害人传递一种信息,使他感到受到重视并希望了解他的想法。
3.评估
从危机爆发到危机缓解或解决的整个过程中,对受害者的心理危机状况进行评估是危机干预工作的重中之重,紧急救助员必须迅速评估受害人的状态,并快速做出反应。
在与受害人交谈过程中,干预者要注意搜集有关信息,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评估,从而为解决后续问题奠定基础。
⑴受害人正在经历哪种危机,目前处于危机的哪个阶段?
⑵受害人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⑶受害人既往有何处理危机的习惯?
⑷受害人目前的精神状态如何,有无自杀的念头?
⑸受害人的社会支持体系如何?
第二节灾难性事故与事件影响受害人的评估
一、灾难性事故风险评估
首先需要评估受害者心理伤害的严重程度,并且要在十分紧急和有限的资料条件下迅速加以完成。伤害严重程度的评估一般通过受害者的认知、情感和行为三个功能入手。如了解受害者对危机的认识、解释,把握其某些不合理或模糊的想法;了解受害者是否表现出过度的情绪化和失控,或严重的退缩和孤立,情绪反应与危机环境是否协调一致,是否出现情感否认或情感回避的现象等;同时要更多地注意受害者的所作所为,了解其所采取的行动步骤、行为或其他任何精神活动,把握其某些被动依赖性以及消极应对等特点。
评估的第二个重点是检查受害者目前的情绪状态。要了解受害者情绪危机是一次性的、还是复发性的,以及其情绪承受或应付能力。对于一次性的急性或境遇性危机,通过直接的干预,受害者能较快恢复到危机前平衡状态,通常能够应用正常的应对机制和利用有效资源,并独立地处理问题。对于那些复发性慢性危机的受害者,则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的干预,重新确立应对策略,并建立新的应对策略,以摆脱目前的危机。评估情绪状态还要了解被害者情绪承受和应付能力,如果具有严重无助感和绝望感,则说明受害者心理承受能力处于较低水平,需要引起特别的重视,并采取相应策略和加大干预力度。
受害者应付资源及自杀危险性的评估也是危机干预中的重要评估内容。因为每一个受害者都有自杀的可能性,所以对于从事心理干预的紧急救助员来说,要经常性地了解这种可能性。绝大多数受害者在准备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往往都会表现出确定的自杀线索,并迫切的寻求帮助。
二、受害人影响的风险评估
对受害人的心理危机状况进行评估,主要可以从心理伤害严重程度、情绪状态、生理损害严重程度、自杀危险性、受害人社会设置和社会结构与秩序遭破坏的程度等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心理伤害严重程度评估
受害人心理伤害的严重程度是我们首要关注的问题,它是其他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并且要在状况紧急和条件有限的情况下迅速加以完成。伤害严重程度的评估主要通过受害人的情感、认知和行为三个方面进行。
1.情感受影响的严重程度
⑴无损害,主要表现为受害人情绪状态稳定,对日常活动情感表达透彻。
⑵损害很轻,主要表现为受害人的情感对环境反应正常,对环境变化只有短暂的负性情感流露,不强烈,情绪完全能由受害人自控。
⑶轻度损害,主要表现为受害人的情感对环境反应正常,但对环境变化有较长时间的负性情感流露,受害人能意识到需要自我控制。
⑷中等损害,主要表现为受害人的情感对环境反应有脱节,常表现出负性情感。对环境的变化有较强烈的情感波动。情感状态虽然比较稳定,但需要努力控制情绪。
⑸显著损害,主要表现为受害人的负性情感体验明显超出环境的影响,情感与环境明显不协调,心境波动明显,受害人意识到负性情感,但不能控制。
⑹严重损害,主要表现为受害人完全失控或极度悲伤。
2.受害人的认知损害程度
⑴无损害,主要表现为受害人注意力集中,解决问题和做决定的能力正常。受害人对危机事件的认识和感知与实际情况相符。
⑵损害很轻,主要表现为受害人的思维集中在危机事件上,但思想受意志力控制。问题解决和做决定的能力轻微受损。对危机事件的认识和感知基本与事实相符。
⑶轻度损害,主要表现为受害人注意力偶尔不集中,感到较难控制对危机事件的思考;解决问题和做决定的能力降低。对危机事件的认知和感知与现实情况所预计的某些方面有偏差。
⑷中等损害,主要表现为受害人注意力时常不能集中。较多地考虑危机事件而难以自拔。解决问题和做决定的能力因为强迫思维、自我怀疑、犹豫而受到影响。对危机事件的认知和感知与现实情况可能有明显的不同。
⑸显著损害,主要表现为受害人沉湎于对危机事件的思虑,因为强迫思维、自我怀疑和犹豫而明显地影响了受害人解决问题和做决定的能力。对危机事件的认识和感知可能与现实情况有实质性的差别。
⑹严重损害,主要表现为受害人除了危机事件外,不能集中注意力。因为受强迫思维、自我怀疑和犹豫的影响,丧失了解决问题和做决定的能力。因为对危机事件的认识和感知与现实情况明显有差异,从而影响了其日常生活。
3.受害人行为损害的严重程度
⑴无损害,主要表现为受害人对危机事件的应付行为恰当,能保持必要的日常功能。
⑵损害很轻,主要表现为受害人偶尔有不恰当的应付行为,能保持正常、必要的日常活动,但需要努力。
⑶轻度损害,主要表现为受害人偶尔出现不恰当的应付行为,有时有日常功能的减退,表现为效率的降低。
⑷显著损害,主要表现为受害人的应付行为明显超出危机事件的反应,日常功能反应明显受影响。
⑸严重损害,主要表现为受害人行为异常,难以预料,并且对自己或他人有伤害的危险。
对受害人心理伤害严重程度的评估,目的是了解受害人对危机的认识,把握其某些脱离现实或模糊的想法;了解受害人是否表现出过度的情绪化、非理性化和失控;严重的退缩和孤立,即不愿与人交往,人际关系萎缩、社会交往显著减少等;情绪反应与危机环境是否相协调;是否出现情感否认或情感回避(所谓情感回避,一般是指在灾难性事故与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对灾难过程中所经历的惊慌恐惧,以及失去亲人的悲痛等消极的情感所表现出的退缩、掩藏以及不愿与人交流的情感状况)的现象等;同时要更多地注意受害人的行动状况,了解其所采取的行动步骤、行为或其他任何精神活动,把握其某些被动依赖性以及消极应对等问题。
(二)情绪状态评估
评估的第二个重点是检查受害人目前的情绪状态,主要包括受害人的情绪危机的性质与受害人情绪承受和应付能力两个方面。
1.情绪危机的性质
首先要了解受害人情绪危机的性质是一次性的还是继发性的。所谓一次性的,就是指受害人的情绪危机状况是暂时的,一般而言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就可以消除。对于一次性的急性或境遇性危机,通过直接的干预,受害人能较快恢复到危机前的平衡状态,通常能够应用正常的应对机制和利用有效资源,并独立地处理问题。所谓继发性的,就是指受害人的情绪危机状况具有反复性和持续性,需要对这些复发性慢性危机的受害人进行较长时间的干预,重新确立应对策略,摆脱危机。
2.受害人的情绪承受和应付能力
评估情绪状态还要了解受害人的情绪承受和应付能力。由于个人的经历和心理、生理、身体的状况不同,他们的情绪承受和应付能力也各不相同。有的受害人可能表现出严重的无助感和绝望感,这说明受害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处于较低水平,需要引起特别的重视,并采取相应策略,加大干预力度;有的则可能程度较轻,说明其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
(三)生理损害程度
在灾难性事故与事件中,受害人的生理往往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有的直接在灾难性事故与事件中丧失了生命;有的身体受到伤害,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这种伤害主要可以分为轻微损害、轻损害、重损害。此外,在灾难性事故与事件中,受害人可能产生一系列的生理反应,如疲劳、失眠、头痛、做恶梦等现象。
(四)自杀危险性评估
自杀危险性的评估也是危机干预中的重要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应付资源评估和自杀可能性风险评估。
1.应付资源评估
所谓的应付资源,是指灾难性事故与事件的受害人可以借助其得以度过危机的各种有利的物质和精神条件,包括个人心理素质、政府的救助、亲友的帮助与支持等。应付资源直接与自杀的危险性相关,应付资源丰富的受害人,其自杀的可能性相对要小;反之,应付资源匮乏的受害人其自杀的可能性相对要大。每个受害人其应付资源的拥有状况不同,因此其自杀的危险性也就不同。
2.自杀可能性风险评估
每一个严重受害的人都有自杀的可能性,所以作为对受害人的救助,我们必须了解这种可能性。绝大多数受害人在准备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往往都会表现出确定的自杀表现,并迫切寻求帮助,但是一般的亲友常常忽略这些。如大部分企图自杀的受害人会表现出以下的反应:行为反应,表现为激动、攻击、肌紧张、抓住死者的物品不放以及社会退缩;震惊反应,表现为否认、困惑、注意力不集中、不能决策、出汗、颤抖或虚弱;情感反应,表现为哭喊、歇斯底里、怀疑或发怒;躯体反应,表现为虚弱、气短、胸痛、胸闷、头痛、恶心或腹泻。
(五)社会设置遭受破坏程度的评估
这里所谓的社会设置主要是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说的。“社会学研究的社会设置,既不是某个单一的规则或办事程序,也不是针对全社会总体的社会根本设置,而是特定的社会活动、经济生活等具体的活动领域中支配人们行动的规范系统。”社会设置遭受破坏程度的评估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1.家庭遭受破坏程度的评估
家庭是人的社会化的第一个场所,是个人和社会相连接的纽带,家庭环境因素对一个人的观念、心理和行为习惯会产生潜移默化的深刻影响。尤其重要的是,家庭在对儿童感情和爱的培养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灾难性事故与事件发生后,一方面家庭可能遭到毁坏,许多人流离失所,但这不是主要的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家庭成员生命的失去,破坏了原本完整的家庭结构,对其他家庭成员尤其是儿童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可能贯穿其一生,进而又可能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
2.工作场所遭受破坏程度的评估
灾难性事故与事件发生后,工作场所的设备、设施等运转往往遭到了严重破坏,以致于无法正常生产和继续工作。如不能尽快恢复,给人们的就业造成困难,甚至会因此失业,将会给个人未来生活带来突出影响,对个人和家庭的负面影响也将是十分巨大的。